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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整治非法用工总结范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19.08.20

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从指缝间溜走。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我们一般会在事情结束之后写一篇总结,总结的目的在于让我们知道自己,认识自己。写总结范文的时候我们注意哪些地方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2015年整治非法用工总结范文汇报,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整治非法用工总结汇报
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
自全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和石政办〔XX〕4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7月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于 7月9日召开了全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我市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人劳、工会、公安、工商、民政、安监、国土、监察、卫生、社会保障、宣传部、法院、工业促进局等13个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同志担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由乡镇长牵头,一名副职主抓的工作机构。同时,我市还成立了三个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第一组由人劳局负责,人劳、工会、民政、社会保障局参加;第二组由安全监督局负责,安全、卫生、工业促进、人劳局参加;第三组由国土局负责,国土、公安、工商、人劳局参加,各单位均抽调了业务精、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的骨干充实到了一线执法队伍。监察局对专项行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有效避免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为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提供了保障。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我市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曝光一批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问题,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在《新藁城》、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开辟专项行动专栏和曝光台。要求各新闻媒体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镇村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市电视台和市广播电台在每天重要时段插播专项行动内容,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准确、客观的进行报道。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各相关单位都在显要位置设立了专项行动举报信箱,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要求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开启举报信箱,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据统计,到目前,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电话16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人次。三是印发专项行动通报和宣传材料。为深入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我市还印发了XX余份《专项行动通告》和1万多份专项行动材料。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60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6个排查组,分赴全市16个乡镇区239个村,采取拉网式,重点对乡村小砖窑、小沙场、小作坊等进行彻底清查。截止目前,对已掌握的40个砖窑厂进行了认真排查,40家砖窑厂共使用农民工2044人,其中四川、云南、承德、贵州、河南、陕西、山东等外籍民工615人,当地人1429人,检查的具体情况是:1、除小慈邑砖厂外,其余各砖厂营业证照齐全;2、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3、除小慈邑砖厂有纠纷外,其余没有拖欠工人工资问题;4、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大部分砖窑厂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定劳动合同不到位(外地人签了本地人没签)、工伤保险只给几个危险和重要岗位的人员缴纳而其他人员没有参加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76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并对

已检查过的40个用工单位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签订责任书,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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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总结


《区2015年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总结》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工作总结之家。

区2015年总结

2015年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整治办的统筹指导下,、公安、交警、各街道办事处等联合整治成员单位,坚持“综合治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雷霆八号”、“百日专项”、“禁摩限电”等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净化辖区交通环境,截止12月20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395次,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7997辆,其中查扣非法营运蓝牌车534辆(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数),查处摩托车994起、电动车8292辆、三轮车1946辆、自行车1227辆),违停966宗,其他违章车辆919宗,有力遏制了非法营运行为,有效维护了辖区交通运输秩序。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四个到位,常抓不懈。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事关我区文明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是辖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是领导到位。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政法委裕中书记多次过问,在2015年工作计划上批示“争取营运市场有根本性改善,本从机制上加以完善”的要求,并一起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和任务。二是组织到位。根据区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区整治办认真研究制定了“雷霆八号”、“百日专项”、“禁摩限电”等整治方案,明确任务、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保障到位。区委、区政府在人财物上提供有力保障,整治经费从2014年的4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70万元。经书记会研究决定,划拨给了**交警大队和东部交通执法大队各20万元、口岸大队**中队30万元,有力保障了一线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四是协调到位。加强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东部交通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协调沟通,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在每次行动中,坚持把整治非法营运作为平安**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做到有动员部署、有领导带队、有检查督导、有排名通报,以确保整治工作的实效。

二、坚持纵横联动,无缝衔接。针对辖区非法营运的活动规律,我们采取机动灵活的整治方法,全天实行无缝衔接。一是每周整治。按照**区“雷霆八号”行动方案,区整治办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街道等单位协调沟通,组成了13支联合整治队伍,每周开展一次全区统一整治行动,牵头组织整治统一行动52次;同时,加强现场检查各单位查扣情况,并与年终综治考核挂钩,确保全区整治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二是日常整治。辖区路面街道的日常交通秩序管控,明确由**交警大队和东部交通执法大队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每天出勤巡查,查扣查处违规违章营运车辆。其中,**交警大队重点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车,截止12月20日,共查处电动车4135辆,摩托车596辆,三轮车53辆,自行车161辆;东部交通执法大队重点整治非法营运“蓝牌车”,截止12月20日,共查处非法营运蓝牌车371辆。三是错峰整治。区整治专业队采取错峰打击方法,在上、下班时间、夜晚、节假日等非法营运活动频繁时段,通过设点稽查、机动巡查、端窝点等方式,全面、重点、持续打击非法营运现象,做到了隐蔽包围、出击快、处置快、撤离快,被辖区群众称为“便衣队”。四是属地整治。各街道辖区的交通秩序日常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协调组织辖区交警中队、交通中队、派出所和城管部门齐抓共管,主要整治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截止12月20日,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2696辆,其中摩托车398辆、电动车3904辆、三轮车1893辆、自行车1066辆,蓝牌车82辆。其中前三名街道办事处是:**、**、**街道。

三、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今年5月22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在**区调研时,先后就**步行街、**路等区域非法营运问题作出批示,并要求马上进行有效治理。一是召开会议。对此,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5月29日,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部署,要求“一周整治两次,一个月见成效”。强调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成、滴水穿石”的工作作风,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定方案。为推动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区整治办以马上就办的姿态,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集中整治**片区交通营运秩序行动方案》,《关于切实加大整治力度迅速解决辖区非法营运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开展“百日专项”行动等,每周组织全区统一行动,全方位整治各类非法营运。三是百日行动。从4月10日至7月20日(共100天),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责任区域)内的专项行动,东部交通执法大队、**交警大队、东部交通运输局、**派出所、区打击非法营运专业队等部门积极参加、分工负责,对辖区重点区域交通运输及治安秩序进行统一集中整治。**交警大队、区整治非法营运专业队重点打击**步行街、**路的非法营运车辆,口岸交警大队重点打击沿河路至交通楼路段的非法营运车辆,东部交通执法大队重点打击**口岸、布吉关口等区域的非法营运“蓝牌车”。四是成效显著。“百日”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304人,其中查处电单车、摩托车等违规上路载人载物案件4599宗,非法营运蓝牌车130辆,暴力抗法3宗,拘留违法人员12人,暂扣驾驶证67本,异地驻点营运出租车12辆,假冒出租车21辆,泥头车违章6宗,大巴违章6宗,捣毁两个黑单车窝点,夜擒一个飙车团体,其他违章2698宗,有利净化了辖区的交通营运秩序,尤其是**步行街、**路非法营运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坚持常态管控,长效管理。为推动整治工作落实,提高整治工作实效,按照“昼夜并举,常态管控”的工作思路。一是制定督查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区重点区域交通秩序联合整治监督检查制度》和《2015年联合整治交通运输秩序打击非法营运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固化了重点区域监督、通报、整改、考核工作机制;2015年整治办下发督查通报10期,重点对各街道办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解决或责令整改。二是现场检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城东率队,多次到整治现场检查指导、到重点区域巡查察看。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纠正;对重复发生的问题,限期改正;对长期存在的问题,通报批评。全年共开展巡查70余次。三是争先创优。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评选2015年度联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由各单位通过全年工作成绩的自评,自下而上,评选出公认的有说服力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四是慰问受伤队员。全年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10起,尤其是今年9月1日,发生在大望村两名村官带头暴力抗法事件,致使3名队员受伤,引发了媒体、网络的高度报道,目前,警方已对两名村官刑事拘留,并进入了司法程序。对在执法过程中受伤的队员,区整治办及时组织慰问,鼓舞士气。2015年共慰问受伤执法队员28人,慰问了3.6万元。

五、坚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今年以来,区整治办积极开展对外宣传,通过报刊、网络、发放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乘坐合法经营的车辆,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一是制作海报。区整治办制作宣传折页、海报共25000份,印发致居民群众,在辖区内广泛悬挂、张贴、派发,起到了良好的宣传、警戒作用。二是媒体报道。今年6月24日至25日,**特区报、南方都市报分别报道了《**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雷霆八号”行动 打击非法营运》等报道,大力宣扬了整治非法营运的正能量。三是工作简报。区整治办每月制作《工作简报》、重点区域督查通报等,通报整治情况、列出整治名次、曝光存在问题,推动各单位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区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的现状与成效,进一步提升市民抵制非法营运的意识。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全部内容,涉及到整治、营运、非法、工作、交通、行动、重点、大队等方面,希望网友能有所收获。

市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市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沿江开放开发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明确省政府"推进**沿江开放开发"专题会议确定事项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管严管好沿**线,市政府于3月14日启动沿长江各港区非法经营码头整治行动。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专项整治办和沿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统一布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积极行动起来,成立机构,明确责任,通过采取"专项整治、疏堵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沿江非法的"小、乱、散、低"码头。一是对沿江非法码头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够有的放矢;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非法小码头业主的思想工作,讲清形势,表明市委、市政府彻底取缔非法小码头的决心;三是发布公告,加强报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始终保持高位推进态势。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专门成立了**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港口管理局。殷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推进会、调度会,并多次深入现场指导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沿江各县(市、区)政府积极行动、逐步推进,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现已取缔非法码头15家;完成整合搬迁36家;完善资质11家;暂时保留4家(要求企业作出承诺)。

沿江各(市·区)非法码头整治情况:

一、**市完成了整治工作任务,按照取缔一批、整合一批、规范一批的整治方案要求,制止了2家开工建设(龙腾矿业有限公司码头、金丝村民准备兴建的黄砂码头),责令停止建设1家(璟裕矿业有限公司),取缔砂石个体经营户3家,整合砂石经营户4家。分管副市长余平多次对**港区非法小码头进行实地调查、明确思路,并主持召开码头业主恳谈会。通过采取多项举措,**市较早地完成了码头整治工作……目前取缔了2家非法抢建码头,对辖区内的3家砂石码头进行整合规范。

三、**经济开发区

二、**县在**县政府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管领导李文新副县长多次到市整治办协调、磋商整治方案,港口、水利、公安、工商、镇政府等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整合执法力量,采取联合执法方式,打击非法码头已取缔3家非法小码头,20家砂石码头整合成6个砂石临时通道。

四、**区计划整治规范码头10家,其中8家位于琵琶亭公园项目区域内,之前这些码头都是从事砂石经营。2010我市为确保汛期长江大堤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对城区沿江砂石码头进行整治,要求市区砂石站搬迁至东升堤市砂石集散中心经营。经防汛整治,目前琵琶亭景区内码头已关停1家,异地安置1家,其余码头经营人承诺不经营砂石,部分转行装卸电厂煤碳和石子,部分停业观望,仍以种种理由不愿搬迁,并提出要求政府对投入的固定资产和设备设施进行认定补偿;安置从业人员或改建为旅游码头。

据调查,这些码头大部分形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或多或少都取得过相关手续,市监察局、市法制办为此作了专门的调查和研究,认为不能简单定性为非法码头。这几家码头除江盾公司产权有待确定外,其余所有权分别隶属于市国资公司、白水湖村、市中小企业局、市航运总公司等单位。由于这些码头多数属历史形成或遗留问题,码头整治工作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为确保党的""时期的社会稳定,前期整顿规范工作进展较缓。

10月份,区委、区政府根据钟书记在四套班子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分管副市长对琵琶亭项目建设区域内码头治理的指示要求,高度重视并进行了重新部署,调整了**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左延亲自担任组长,区政府两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兵强将,分别组成老兵、白水湖、江盾码头专项整治工作组,进一步摸清码头底数。区政府已将各家码头的基本情况、历史由来、处理建议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并启动了码头建筑物和机械设备资产评估等拆迁前期工作。

鉴于琵琶亭公园建设属市重点城建项目,因此建议该建设区域内码头按建设项目搬拆迁工程对待,理清症结,便于工作开展。

五、**区取缔了洄峰矶砂石站码头,智祥砂石码头已搬迁至东升堤砂石集散中心。坝边砂石站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嘉盛粮油、仲元工贸、盘石水泥3家码头企业承诺尽快完善码头建设、经营等相关手续。

六、**县**县委、县政府对码头整治工作十分重视,经县整治办多次摸排,确定了16家整治对象,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通力协作,在沿江各县区中率先完成整治任务。()中伟化工、**船厂、**新康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君悦码头、江西国家粮食储备库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整改到位;江西恒达船务有限公司、**县长宏硅砂集团公司已拆除了各自的临时作业点;**县流**镇长棉砂石码头销售站的临时经营许可已撒销、凰村乡**村的违法码头在副县长邱**的带领下,由县公安局、市港口局**分局、水务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了强制拆除;对暂时保留3家临时经营码头,责令向县政府作出承诺(如需政府征收,无条件拆迁)。

七、**县原计划拟取缔的2家砂石码头,目前巳取缔1家,另一家(定山李进码头)业主承诺:其与定山工业园签订的土地平整标段山砂处理完毕后,服从政府要求自行拆除;同时整合了**脚砂场、洪芳砂场。近期,县政府着手整合**县**货物有限公司、钱江有限公司两家码头岸线,为澎浪矶工业园作业区建设发展储备优质深水岸线。

通过近8个月专项整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市直职能部门通力配合,码头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规范了港口经营秩序,以强有力的举措管严管好长**线,通过整合完善,储备了近千米优质深水岸线,为推进**沿江开放开发战略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工作措施:

1、巩固整治成果,沿江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强对违建码头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区要依据2012年12月28日现场办公会指示精神和处置原则,再接再励继续推进琵琶亭公园项目区域内码头的拆迁处置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

3、沿江各县(市、区)对列入整合、完善计划的码头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整合到位,资质达标。

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朱沱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

为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13〕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后,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打非领导组,职责明确。根据上级要求,将11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即(1)检查是否有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6)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8)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宣传动员,布置工作。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打非成果;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5、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五、下一步

1、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非法行医没有可乘之机。

2.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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