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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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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抽调县经贸局、发改局(物价)、工商局、粮油营运中心工作人员各一名组成了互助县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组,并由经贸局主管市场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立后,及时组织检查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检查的主要目的,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的方式以及工作要求,为深入有序开展全县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扎实工作,力求实效

为了将食用油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整规领导小组专门下发《关于开展食用油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互整规办(2008)1号 。专项检查突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的目的,检查重点放在了食用油生产、加工、批发环节上。大检查中共检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24家,(其中个体加工户21家),粮油直销点17家,超市5家,调查消费户(餐饮经营户)22家,检查涉及全县19个乡镇以及县城。在整个大检查中,未发现有生产、经营和使用劣质食用油的情况,以及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法现象。

三、 注重宣传,增强意识

检查组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把宣传和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和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引导食用油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消费用户明白消费,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四、 理顺关系,强化监督

此次抽调参加检查的工商、发改(物价)粮油营运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都能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做到了密切配合,形成了合力,为顺利完成这次的检查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亦为今后食用油监管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下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五、 存在的问题

1、 个体生产加工企业把握市场能力不强,信息不畅,突出表现在购进盲目,价低贱卖,谷贱伤农。

2、 市场波动,价格不稳。

3、 市场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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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严防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徐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大王店镇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大王店镇地沟油和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大王店镇安检所长任组长,安检成员任组员。工作小组制定有关的工作制度,使职责到人,责任到位,加强监管,扎实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二、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餐饮单位是否采购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是否采购、使用不合格散装食用油,在购买食用油时是否索取购货凭证、产品检测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有废弃油脂和泔水处理记录,是否让餐厨废弃物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等。

三、 专项检查情况

大王店镇安监员在对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也向单位负责人宣传讲解使用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的危害,要求各餐饮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工作,并建好台帐,特别是使用的食用油必须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证照和油脂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并做好泔水去向的登记工作。

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出动车辆58台次,检查餐饮单位38家,其中饮食店14家,集体食堂14家。暂未发现本镇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现象。

四、 存在问题

1、 餐饮单位和食堂原辅料采购人员卫生知识依然淡薄,部分单位采购的散装油无标示,未及时索取相关凭证(包括供货方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没及时更新。

2、 部分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使用的食用油为散装,现场通过感官难于鉴别,无简单快速的方法进行检测,给现场检查和查处带来一定难度。

3、 一次性筷子尚无国家标准,外观和包装等方面缺乏规范管理暂无可执行的法律法规,给执法带来困难。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配合我市全面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014年2月15日-2014年3月15日,分成二个检查组对市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所为副组长,稽查二、三科、综合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一个宣传组,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强化宣传。一是与学校领导座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探讨我市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的关键时期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二是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校园。每检查完一个学校,结合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三是加强宣传。检查中,我所邀请了电视台、报社记者实地进行了专题报道,并结合"3.15"活动在相关学校举办宣传咨询。据统计,在本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举办座谈12次,现场知识讲座6次,相关媒体报道12篇,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严格开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创建活动同时进行,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并落实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两证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在今年"元旦春节"专项整治中对我所提出的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小组在检查中给各食堂下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让其自查,再结合自查情况及现场监督检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通过自查及督查,将问题及时暴露出来。一般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到位的限期整改;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给予当场警告;严重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立案查处。检查中,各小组还对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了登记。据统计,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57家,初步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5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7份,责令整改4家,警告处罚4家,立案查处8家,收缴不合格食品及食品添加剂120公斤。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通过检查发现,各学校都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设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力度也有所加强;各食堂经营者经过我们反复的宣传培训及现场指导,()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知度逐渐加深,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提高。但由于食堂大多为承包经营,承包到期后,部分食堂经营者会有变更,新经营者往往是没有学校食堂的管理经验,导致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与学校现有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脱节,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食堂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中没有索取并存留相关的证明文件(或索存不全),没有建立采购验收台账;

2、部分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意识不强;

3、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制度执行;

4、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常温保存食品没有及时清理,存在经营标识不全乃至过期食品现象;

5、餐厨废弃物处置没有按要求进行,有的食堂没有与收运者签订收运协议,没有登记处置台账。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堂经营准入门槛,对没有相应经验的承包者加强培训,让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与食堂的管理实际无缝对接,做到"三不":即管理制度不变,管理模式不变、安全要求不变。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学校食堂经营动态,做到重点监督、重点指导。

市稽查局发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市稽查局发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有效保障税收收入,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稽查局对全市范围内部分餐饮、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组织开展了一次普通发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 一、发票领、用、保管总体良好。检查各单位发票都有专人保管,领、用、存的情况比较清楚,发票的开具基本规范,按规定建立了发票登记制度,并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二、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购买、使用假发票。 **市正和饭店、正和川菜馆,两纳税人均系个体工商户,由同一业主张和经营,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为隐瞒经营收入,业主张和非法购买假50元版“安徽省**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22本,将其中两本在正和川菜馆使用,实际使用85份,隐瞒营业额4250元。 李世虎,个体运输业主,挂靠市交通运输服务公司(现并入长运恒大公司)经营。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共为铁道战备舟桥处**机运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23800元。2005年4月与机运公司结算时提供两份假《安徽省公路货运运输统一发票》,发票号:0016887、0191912,发票金额分别为28500元、23000元,隐瞒运输营业额51500元,少缴地方各税3399元。 (二)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隐瞒收入。 一些核定征收纳税人通过不开发票不人为减少核定营业额,少缴税款。如:**市正和饭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2004年1-8月月营业额12600元,9-12月月营业额20000元;2005年1-6月月营业额20000元,7-12月月营业额25000元。经查实, 2004年7至12月实际营业额为365111元,2005年6至8月实际营业额115865元。所查实的9个月中,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为175200元,实际营业额为480976元,实际营业额是核定额的2.7倍。少缴地方税费17577.53元。 (三)房屋租金收入不开发票偷税。 房租收入不是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一些纳税人长期出租房产不开具发票,不计入收入总额。如:**市富甸园饭店,该纳税人是一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为住宿、餐饮服务、零售。经查,该户出租门面房取得收入165400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少缴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54658元。 **市兴荣贸易公司招待所出租门面房采取同样手段少缴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41468元。 还有些餐饮企业承租房屋后以出租方的消费与租赁费对抵,双方均不开发票,承租方少缴服务业营业税,出租方不缴租赁业营业税、房产税,造成双方偷税。 (四)发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较普遍。 大多数纳税人发票填写不规范。如付款单位填写不全或不填,发票项目填写错误,不按规定时限、顺序填开,少量发票大写未填,开票人只写姓不填名等等痼疾依然存在。 (五)接受的发票不规范。 有些纳税人自身开具的发票比较规范,但对取得的发票审核不来,一些不规范的入账现象普遍。如某旅行公司费用支出中有白条停车费、收据矿泉水、收据导游费;营业成本中列支的住宿费发票是销售货物统一发票,购买的帽子款为送货单据等。 三、发票突击检查情况: 2005年10月10日,由市局征管科牵头,稽查局组织20个检查组对全市(含当涂县)100多户纳税人发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处各类违章纳税人25户,除2户交当涂县处理外,对其他23户纳税人予以罚款36572元。 四、其他涉税问题: 此次发票专项检查虽然是以查处发票违章为主,但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纳税人在地方税申报缴纳上也存在申报不足现象。主要表现在:1、印花税申报不足。很多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共查补印花税3万多元。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足。一是少数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扣缴认识不足,认为全年平均每月达不到标准就不扣;二是大多数企业对工资以外的收入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入,如用现金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值班补助费、加班费等,显然造成代扣不足;三是少数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少代扣。 3、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不足。一些运输企业在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吨位后,未按照新吨位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 4、水利基金,特别是职工个人水利基金缴纳不足,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都能把收入部分的水利基金如实申报缴纳,但对职工个人水利基金往往未代扣代缴。 五、几点建议: 经过近几年的多次发票专项检查,纳税人规范使用发票的意识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针对此次发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继续加大规范使用发票的宣传辅导。 二要加大发票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非法购买使用假发票的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 三要加大日常纳税服务。如使用税控装置后的定额发票管理与缴销、运输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后的车船使用税管理等。 四要在日常征管中加强对企业取得发票审核,督促财务严格把关,使纳税人自觉拒绝不规范发票。
**市地税局稽查局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市稽查局发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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