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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6.15

[精]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你也许需要"[精]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这样的内容,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1)

“我再也不想读60年代以后的法国文学了,再被吹得天花乱坠也不读了,因为它们的作者都是以让读者看不懂为己任的。”朋友分享的这句话,道出了中国读者看部分外国文学作品的观感。很久没有如此畅快的看一本书,只花了两天的碎片时间,我读完了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其中收录了他的两部中篇代表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白发苍苍,举止高雅的老妇人,她在四十岁的时候,出于一种高尚的感情,去挽救一个素昧平生的赌徒,却由于瞬间活力的驱使而失身于这个她连姓名也不明白的男人…”

两个故事中都以死亡告终的男女主角有一个共性,也是給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偏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陌生女人,偏执的爱一个总也认不出自我的男人,即便她曾为他付出了自我,为他生过一个孩子,为他倾注了自我认识他之后的余生,直至他们的儿子和她自我皆以病亡悄无声息的消失于无形……《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赌徒,偏执的沉迷于赌博,作者对他在赌桌上形象的描述可谓淋漓尽致,他原本有显赫的家世与大好的前程,却在赌桌上输掉了自我的人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2)

第一次读到一本书的末端会有这样的感受,叫做:终于读完了。

男女情爱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其实陌生女人被刻画的爱的.如此卑微让人略难接受,读完整个故事让人顿悟为什么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不断消费着来自上流社会各种名流的金钱和感情,来弥补自己此生得不到作家R半点垂怜的缺憾,她把自己定位在感情食物链底端的同时,完全否认了追求她的爱慕者爱的比她更卑微的事实。可能因此,她注定悲剧。

原先以为一旦过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就再难遇到这样的暗恋,读完之后更觉得不断压抑自己的情感而无所求不是所有年龄段的心理状态都能hold住的。而且,生活除了爱情真的还有非常多空缺需要弥补,很多爱情主题的作品真的把爱情放大到让人畏惧,把完全可以用欲望解释的男女之事上升到无法触及的灵魂高度,这是我不能接受的,谈爱情,无非就是充满人间烟火。

茨威格的细节描写,弱弱给满分。他抽丝剥茧,不管人物还是环境都能做到细致入微,让我明白,原来风是这样吹,雨是这样下的。因而,书中大篇幅的黑暗压抑环境渲染让我觉得不管走多快,都逃不出作者笼罩上的乌云密布,无论多努力,都无法在让人几近窒息的场景里感到一丝希望的光亮。

部分篇幅涉及到的对黄种人的描写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民族自尊心。真的,言过其实,甚至有些越界到种族歧视了,会让很多黄种人读者伐开心的!

以上,心情:终于读完了。轻易不会再碰茨威格。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3)

爱情是奢侈品,并不是每个人来人间走一趟都能够拥有旗鼓相当的爱情。而对个人来说,应先爱自己,而后学会爱人。为了能更好地去爱别人,我们必须让自己变得更生机勃勃。

小说中的女人从小便为了R而活着,每天趴着门从小小的猫眼看向R的世界;更不惜在寒风凌冽的冬天躺在门缝边,为R不断靠近的脚步声和呼吸声心跳加速;甚至连看书也仅仅是因为R读过这些,想通过读书离R更近些。她的爱很纯粹却又很卑微,卑微到不管怎么做,都在R的记忆里未留下一点痕迹。

她在爱情面前无怨无悔地守候着,这些或许源于她童年时不幸福的家庭,或许她没有过多的朋友可以倾诉,或许她的世界太小,小到只容得下R.......而R的一生,面对无数女人,却未曾在一人身边停留。弗洛姆在《爱的艺术》里说,爱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需要去领悟,然后去锻炼的能力。或许R也是个孤独的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

茨威格作为一位男性,能写出如此细腻的女性心理,不愧是弗洛伊德的好友,不愧是最懂女人的男作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4)

茨威格讲述的一个撕心裂肺的爱情故事,是我读过的最悲伤、最近乎病态的爱情。我印象中最痴情的人当属《鹿鼎记》中守护陈圆圆23年只说过39句话的百胜刀王胡逸之,而这本书中的女主有过之而无不及。作者茨威格最后死于自杀,当然是有心理疾患,他所描写的人物很难不带有病态心理。一方面,我同情女主的遭遇,也认为她值得拥有更好的命运,伟大的爱情值得敬畏。另一方面,任何人做任何事不能走极端,极致的追求必将导致极致的痛苦,小孩子不懂事不知道妥协,我们说她单纯,成年人还不知道和自己妥协,不懂得放过自己,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说得难听点就是咎由自取。人必须要能够为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所以做事必须要考虑后果。………………到我这个年龄,本不该对爱情话题有发言权了。可我觉得,我们可以敬畏、赞美爱情,追求美好,并将之存留心底直到永远,但毕竟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走极端只能给自已增加困惑,完全没有必要。爱美好,爱所有我爱过的女人,默默地就可以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5)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道出了一个女人18年的单恋,暗恋不过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和自我感动罢了,被暗恋对象其实全然不知,也无法感同身受和望眼欲穿。本文中的这个陌生女人,从13岁孩童时期就对一个作家房客痴迷,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种致命的吸引比糖果的诱惑还要大,可以每时每刻脑子里都是他,可以默默关注他的一言一行,甚至亲吻作家触碰过的门把手,搜集抽过的烟。这些被作家触摸过的物件对少女来说就有了意义。随着年龄的长大,这份痴迷愈演愈烈,执拗越来越深,哪怕随着母亲改嫁,也不接受同龄男子的青睐,千万百计要回到单身作家的住处,哪怕只是晚上看着房间的灯总亮到暗,在作家经常出现的路口制造巧遇,总希望中意的人可以认出自己,哪怕作家与之发生一夜情也没认出他。这个陌生女人不过是他艳遇中的一个。后来他怀了作家的孩子,他深知作家爱自由,愿意享乐越不愿意承受责任,她只好默默抚养孩子,把对作家的爱倾注在孩子身上,为了把孩子生下来受尽了屈辱和折磨,为了不让和作家的骨肉遭受贫穷,卖身于人,却再次偶遇作家,原以为这次作家一定会认出他,结果作家以妓女的名义塞给他钞票。至此,她感情崩溃,后来孩子死去,自己也要濒死之际。把所有的情感写成信寄给作家,不过那时她已经不在人世。这部作品是一气呵成看完,因为茨威格刻画女性心理实在老辣独到,这让我想到了茶花女玛格丽特写给爱人阿尔芒的信,字字真情,处处卑微。茶花女是小仲马的真实经历改编,不知道这是否也是茨威格的真实经历。暗恋,爱而不得,从一开始想象着那个人身上有我们毕生追求的美好品质,想到他就会觉得发着光。可当真实了解之后,你会发现其实不过是脑子臆想,那个人也许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我们大部分人也就释然了,也就对青春年少的无知一笑而过了。而这个陌生女人不同,她想要的似乎就是一个美好的印象立在那,供她回忆想象,供她填补生活空虚,供她寻求爱的意义,哪怕她知道这个作家轻浮放肆,她也愿意卑微爱着,这其中有点病态的扭曲,也是悲剧的来源吧。让我想到少年维特爱上已经订婚的绿蒂最后抑郁自杀的事,这很多都是一种爱而不得吧。因为得不到和执拗守护内心的原则,所以思念在脑海不断发酵,最终走上毁灭。这种炽热的爱最终只会走向悲剧,因为不得所以令人骚动,又因为情绪需要出口,所以死亡就成了美好的结局。

茨威格作品细腻而又魔幻,是个讲故事的老手。也是细节控,多读训练基本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6)

你一生的故事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物,只是在年幼时撞见了你。

我的一生很长,长到只剩下无尽的等待 我的一生很短,短到只有三个瞬间 这大概是很简单的一生,整个童年都是在默默的爱慕你,人说那是一个纯真、安静的小孩,我想那是因为初遇了你。整个青春时代都在爱恋着你,人说那是一个青涩、美丽的少女,我想大概是因为想念你。整个岁月都在等待着你,接近着你,孕育着你,人说那是一个妩媚、动人的女人,我想大概是因为你,我的初恋、暗恋、眷恋都是你。 这大概是很复杂的一生,多么华丽的词汇也无法形容我的愉悦、欣喜,多么苍老的句子也没法描述我的孤独、悲伤。 我是你的陌生人,只要你愿意我可以随时认识你。 朋友算什么,自尊算什么,下次我还会这样,你的声音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无法抗拒,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你走。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7)

我来世上一遭,只为爱你一场

题记

我要让你了解我的一生,让你明白,我的一生都是为了你。

1

暗恋素来不新鲜,无论是小说里面的虚构还是现实中的真实发生。即使再普通的男女,内心深处都有或者曾经有过一个魂牵梦萦的人。因此,若说普天之下,并无新事。缩小到暗恋一词,更无新事。

但,有无新事并不重要。爱情永远都是人们感兴趣的话题。暗恋作为爱情的一种,有其独特的感觉和味道。其过程,幽暗曲折。其结果,有喜有悲。这其中关键一点,在于两人中间这张窗户纸最终是否被捅破。不捅破,爱永远只是专属于个人的甜蜜忧伤,隐秘,安全;捅破之后,爱便大白于天下,不但如此,接下来,就要面对对方的接受或是拒绝了。

这里,我们不深究暗恋的发展走向,只谈暗恋。而世上的暗恋千千万万,我们也不去一一剖析,只来谈谈手边这个故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2

一个作家,在他41岁生日这天,读到一封长达二三十页的信。一个陌生女人一生的爱恋,在这封用尽全力完成的信中,完整详细记述下来。

男人读信的时候,女人已经死了。女人所有的隐私,在她离世后完全曝光于男人面前。绵长浓烈的爱,无人回应的荒凉。穷尽了女人十六年的时光。

若没有这封信,这份隐秘的爱情,会跟随女人进入坟墓,腐烂于地下。虽然对这个女人来说,十六年中,深爱的男人,不止一次见过、相处过,甚至承诺过,却永远和她相见不相识。

那么,一个女人这样爱一个男人,这份爱值不值?这个男人值不值?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就是爱他。从13岁懵懂无知的孩子,到为他生养了儿子,却怀抱秘密守口如瓶的卖身的女人,直至最后与儿子在几天内相继离世的母亲。这个女人不足30年的一生,始终等不到他在某个时刻记起她、认出她便戛然而止。

3

看小说的时候,之前看过的电影不断显现,二者时时重合。徐静蕾饰演的怅然哀伤的女人,姜文饰演的风流倜傥的作家,还有文中那位笔墨不多、孙飞虎饰演的老仆人。

一部外国小说,被拍成了完全中国化的电影。故事发生地从维也纳搬到乱世时期的老北京,长胡同,平房和四合院。西服礼帽、时髦富有的青年作家,一袭长衫、举止沉稳恭敬的老仆,蓝衫黑裙、明眸皓齿的女学生。

虽然电影脱离了小说中的背景和时代,但毕竟根植于原著这一片土壤;虽然西方的爱情在东方被演绎,但看上去两者却又是如此契合。

4

才华横溢加上玩世不恭,作家其实是个不为世俗羁绊的新潮人物。小女孩初次遇见他,就以孩子独到的视角,既看到他作为年轻人轻浮、热衷玩乐的一面,又看到他犹如知识渊博的长者,对待事业的认真严肃的一面。这样的双重人格使小女孩宛如中了魔法,对她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这个别人眼中才华出众的作家,在她眼里首先是一个漂亮的少年。他的生活和存在,成了她的整个世界。从那时起小女孩“全部的劲头”,就是观察和发现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起居、访客和行踪。

不久后,作家和女孩再次在门口相遇。女孩伸手,为作家打开门。这个举动,换来作家深情一瞥。而这一瞥,让女孩的一生为爱情沦陷。

一个带着宿命般在劫难逃的爱情,注定会搭配一个不得善终的结尾。

如同文中女子所说的那样,孩子的爱,通常来得比成人还要热烈和惊心动魄,那种爱没有掺杂丝毫情欲和野心,只有纵身一跃的毫不迟疑和决绝。

三年中,女孩并没有和作家见过几次面,她的全部精力和注意力,都放在房门上的窥视孔和大脑的想象中。她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他却对她一无所知。之后,因母亲再嫁,她作为一个单薄的孩子,又无力挣脱命运的束缚,最终,她们搬走了。

5

如果这段单方面的爱情,到这里画下句号,女孩的人生,会是另外一种可能。母亲新组建的家庭,家境富裕,继父对她视如己出,百般疼爱;母亲因着心头的亏欠,对她也是百依百顺。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尽享锦衣玉食,享受身边爱她的男人们的殷勤照顾和讨好,享受一个娇艳如花的女孩子的幸福快乐,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她不。她无视周围所有人的爱,抛却安稳的生活,孤身回到男人的城市。

在这里,女孩见到了朝思暮想的男人,明知他对自己已没有丝毫印象,即使对她邀约,也不过是他面对其他任何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一样的多情。但她如同一只飞蛾,还是对着这束瞬间便可吞噬她的火焰奋力扑了上来。

这一夜的痴缠,女孩耗尽千百个日夜汇集的相思,把全部身心交付于这个从未记起她一秒的男人。

不久,他们又共度了三个夜晚。之后,男人出门远行,临行前,他要了女孩地址,答应回来后和她联系。女孩在地狱般痛苦的等待中过了两个月,如从前一样,夜夜回到他的门前守候。作家回来了,却始终未去找她。

她却有了他的孩子。

6

这个孩子给她带来无尽的幸福,同时也带来了苦难。一个单身母亲,没有工作和收入,临生产前又被洗衣女人偷去仅剩的几枚钱币,最后在医院生下儿子,饱受凌辱。

女人抓住了这个孩子,以为从此逃离厄运,得到了救赎。

女人靠出卖自己的身体,给他的儿子良好的教育和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认为,他的儿子,就该享受世间的财富,就该和他生活在一样高贵的阶层。

即使沦落到这样的境地,她依然有很多机会抓住命运,享受荣华富贵。只要她愿意,她可以成为贵妇,享受男人给予的安稳体面的生活。

但她不。她始终对作家抱着幻想,怀抱着希望。为了他可能对她的召唤,她拒绝别人的求婚,保持自由身,以便随时可以回到他身旁。

后来,他再一次被她出众的美貌吸引住目光,却始终没有认出这个童年时就爱上他的女人,这个和他同床共枕过、承诺过的女人,这个他从来都不知的孩子的母亲。

他终于对她召唤了。这对她多么重要。他对她多么重要,超过了那一刻身边所有东西加起来的总和。为了他,她抛弃养着她宠爱她的男人,抛弃了自己的良心和羞耻。

那个她爱之入骨的男人,为了他,她从来都是不顾一切。

7

女人多年后又如愿以偿来到魂萦梦绕的地方,再一次和深爱的男人深情相拥。这个热烈而健忘的男人,一如既往给予她如水的柔情,给她爱和温存,如同对待他的千百个女人中的一个。

她觉出自己的不甘心。她总是不由自主想要提示他,提醒他,想让他在那么一个时刻,突然记起她,认出她,回忆起从前的一切。但是真遗憾,无论她怎样旁敲侧击,作家对过去对她的记忆,只是一片空白。

最让女人痛苦到不堪忍受的,是他塞给她那几张大额钞票。

女人夺门而出。仓促中,差点和她一直刻意回避的老仆人撞到一起。而那位老人在为她开门那一瞬间,眼睛突然亮了。他认出了她。

8

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一起过。

女人的儿子死了。儿子的死也带走了她。告别尘世这一刻,她回望自己一生的爱与痛,并不后悔,更无怨恨。即使让她重活一回,她还是会这样选择。

作家每年的生日,都会收到她送的白玫瑰。她送了11年。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这样无声无息,为爱,用尽力气。

作家的灵魂,被这样一封信剧烈震撼了。

在记忆的深处,他依稀记起了一个邻居家的小女孩,那个少女,还有夜总会的女人。

他能感觉到一点感情上的细微痕迹,可是使劲地回想,也无法记起来。

9

文中的女人,为了一个从来不知她存在的男人,纵身跳进苦难的深渊。即使经历千百个男人,心还是专属一人。交付给他的不止一份情,而是整个人生。

男人的薄情和女人的深情,大概是对等的。

男人的爱情,较之女人,从来都显得苍白软弱。文中的作家,是被女人宠坏了的男人。他的字典里,不存在责任二字。他谁都爱,又谁都不爱。他从不为任何一个女人长情。

说到底,男人的爱情,不过是千人一面。每个女人都有她的动人之处,每个女人又没什么不同。终究无需记得任何一个。

他与一个女人不止一次交谈过、吃过饭、拥抱和同床共枕过,却从不曾有一刻记起和认出她。

或许这样说比较合适,作家是自由身,当然可以有无数女人,可以薄情,可以一次次辜负爱。让人无法释怀的是,一个有着正常记忆力的人,却是如何做到健忘的?不是假装,那么是肉身上天生的缺陷?主观上的刻意而为?选择性失忆?

另外,这可以归纳为大多数男人对女人和爱情的一种态度吗?

但无论怎样,无论活着还是死去,这个陌生的女人对他既无怨恨,又无欲求。没有人向他讨要情债。

女人只想告诉他一个故事。仅此而已。

他感到了死亡,还有那不朽的爱情。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8)

许多人看完这本书,会觉得女人的爱情是卑微怯懦,其实恰恰相反,她是极其骄傲的爱着一个人。

她漫长激烈的感情,一生未曾吐露一字,原因只在于:

她清清楚楚的知道他不爱她,她又不肯要他俯身相就。

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

她太爱他了,也聪明了太骄傲了。她想和他在一起,所以才会一遍一遍地去找他,希望能够和他在一起;她一次又一次的暗示提醒着他,希望他能够想起自己来,就连只是小时候见过她的老仆人都想起了她,但是,他却没有。她明白了她和作家许许多多个一夜欢愉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他不爱她,她绝望了。

对一个浪漫主义者而言,毫无回报的爱着一个人,和磕长头的僧侣一样,是一种虔诚的拜谒。反而如果只剩责任来维系,这段感情才是真正的死掉了。她对爱情的理解太纯粹了,纯粹到用道德,义务,责任感去束缚都觉得不屑。她对感情的守口如瓶不是一些人预设的害羞,自卑,而是因为这些话一出口就带有了乞求对方回报的成分;而她的存在会给他带来半分负担,都是她绝不愿意的。

出于同样的理由,她选择在死后让作家得知一切,因为:

一个死者不要求别人的爱,也不要求同情和慰藉。

一个将死的人叙述的深情才不会再带有任何索求的意味。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观后感(篇9)

昨天终于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完了,后面棋王什么的应该是另一个故事了吧?因为实在很困,所以看得很糙,就随便说点看法。实话说这个标题真的不怎么吸引我,就是曾在大学专业课上记住的一个书名,咳但没有留心,如果不是无戒老师的推荐,我想我是不会注意到它并去看的。与它平平无奇的题目相比,内容是出乎意料的好看,至少不枯燥,庆幸是第一人称,所以也不绕,阅读体验还是相当愉悦的。

小说讲的是主人公“我”收到了一封爱慕了他十多年的陌生女人的来信,收到信的时候女主人公已经死了,这是她临死前写的,如果她不死,那么这封信就不会被寄出去,“我”就不会知道了。信中道尽了女主人公暗恋的心路历程以及遇到作家后那些年的生活经历。这样纯粹的感情真的很打动人,不怀期待不求回报,就默默守候在那个人身边,能够看着他就好。从文学角度看,对女主人公的心理描写很细腻,我觉得一个男作者能揣摩得这么到位也是很厉害了。本质上男女主之间的感情关系就是一种阶级对立,一个是社会上层的成功男士,一个是社会底层的柔弱女子,搁现在可以写一本狗血的霸道总裁爱上小白兔了,未婚先孕带球跑不要太烂大街,而作者并没有落入俗套,他们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以及男主人公对待感情的'态度,注定了他们之间没有结果,这才是正常的嘛。

文学性是很好的。从现实角度看,就有那么一点点不讨人喜欢了。男主人公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渣男,女主人公就是一个爱她的她不爱,不爱她的爱得要死的痴心错付的傻女人,甚至为了这段单方面的恋情赔上了无辜的孩子和自己的性命,更可悲的是到死,对方都没有想起她……对了之前女人用玫瑰花用直白的话对作家暗示多次,作家都没想起来,我觉得这是个bug,身为一个作家,他的观察力和敏感度,理当不该这么差,怎么会一次都没看出来呢?何况是这么明显的暗示。

好了,就到这里,有时间说不定会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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