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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4.06.12

2024政策法规心得体会九篇。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政策法规心得体会九篇,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最近,我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在科级干部中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省委组织部编写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收益匪浅,感想颇多。

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及时必要。一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急需一批能够带领群众向四化进军,践行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领军人,而产生领军人的方法和步骤就是这些政策法规规定的,因此有必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让领导干部进一步熟知,组工干部进一步精通,扩大一般干部的了解面;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自2002年颁发以来,已经10年了,实践证明《条例》是科学适用的,我国现有的年轻干部,绝大部分是按照《条例》选拔任用的,这些同志中的绝大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展现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就我局2002以后选拔任用的股所长和副主任科员总体情况来看也是很好的,他们年轻有文化,体壮有精力,工作踏实肯干,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公信度。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三是虽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总得是好的,但是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等干扰破坏《条例》贯彻实施的不正当行为时有发生,大有发展之势,因此在这个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给那些不守规矩,贪谋私利的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以及那些不要脸皮、削尖脑袋买官跑官要官甚至拉票贿选者敲敲警钟是很有必要的。

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是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条例》颁发后,随着实践的深入,中共中央及中央组织部以及省委和省委组织部相继出台了许多补充规定,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等等,这些政策法规构成了我国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体系。这个体系突出民主,讲究程序,强调公开,注重监督,追责严厉。只有严格按照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才能达到伯乐识马之效应,才能创造风清气顺的选拔任用干部的环境,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年轻干部向着健康方向成长,有利于提高干部的公信度。

三、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关键环节。一是领导干部要自律,要自觉执行政策法规,要以人民利益为重,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振动中华民族的高度,选拔任用干部,既不能被跑官要官者所“感动”,更不能利用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私,收受贿赂,拉山头,扩队伍。二是组工干部立场要坚定,既要精通政策法规,又要大公无私,敢于较真,坚决抵制干扰和破坏选拔任用干部正常秩序的行为,做政策法规的维护神;三是把好监督关,不仅监督机关把好监督关,更重要的是一般干部都要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干部公示期间,对没按政策法规选拔任用或有问题隐瞒组织的干部要大胆检举;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严格责任追究,《条例》出台十年了,为什么还有那么一些大胆妄为的人,置政策法规于不顾,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就是责任追究不严厉,要想认真贯彻落实选拔任用干部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选拔任用干部环境,就必须严格责任追究。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2】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教育法的价值有三个:一.、终极价值 即公民受教育权

二、核心价值 即政府责任 三、一般价值 即教育秩序与自由。在我国人民的受教育权并不平等,表现在:1.区域发展不平衡。2.城乡之间不平衡。3.校校之间不平衡。如:重点院校与非重点院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一.保护教育权利的原则 二.有利于培养人才的原则 三.维护教育公益的原则 四.综合为治的原则。教育法的功能:1.有利于教育管理决策过程有序化。2.有利于教育管理权利集中和分散的平衡。3.有利于教育管理中机构的自治。4.有利于对教育管理控制的程序性。5.有利于科学规范教师职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 1

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和义务 1.法律地位 《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1).法律地位 高校学生是宪法的权利主体。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代表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享有人身和财产权利;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的权利;公民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利;享有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文化权利;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学生是宪法权利主体,在于高校的学生首先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2)学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学生是行政相对人,是指高校学生作为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对象,是与高校这个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是学校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利的个人。作为行政相对人,学生主要享有申请权、参与权、了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等抵制不法行政行为的权利。(3).学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形成的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学 2

生和学校、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都平等地享有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校园生活中,学校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民事权利不受侵害。(4).学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学生缴纳学费,是购买教育服务的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则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经济关系法律法规所确认和保障的基本权利。

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关于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体体现在:(1)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通过对课本第八章的学习对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含义、发展历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所认识。简单的说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等第一线实用人才的教育是指在高等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纵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初创、发展和提高三个阶段。通过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与政策的学习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管理与职责、经费来源、职业资 3

格证书制度等都有所了解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对成人教育的定义为成人教育是专指学校教育以外领域展开的、以成人为对象的、且又以各种非正规或非正式教育活动为主的专用术语。成人高等教育的重点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高层次岗位培训、大学后继续教育。进一步了解了高校领域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和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这属于课本第九章的内容讲述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概述并通过真实案例介绍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的类型。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我认为要想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合格教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这就需要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较为深刻的认识。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的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如何做个合格的人民教师。

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爱与责任,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立业之基石、兴业之根本。要从师德建设的领域中做起,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师之爱,培养教师的责任意识。“爱”,就是要立足于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民族复兴、国家未来、学生终生幸福负责。

“工作就是服务”。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是本次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我们的工作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作为一名准备从事高等教育及相关工作的知识分子,不光要学会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 4

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3】

学前教育是教育的启蒙阶段,其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幼儿的整个成长历程。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教育体制不断革新,传统的幼儿园教学已经不能满足幼儿的需求。为此,幼儿园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活动,以适应社会发展的环境。在幼儿园活动区内开展特色体育活动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方式,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本文笔者将围绕其产生的重要作用、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展开分析,希望能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幼儿园是对幼儿开展学前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其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对幼儿的个人成长乃至整个人生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幼儿园教育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的生活需求。在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后,幼儿园内开始尝试新的教学模式,在幼儿园内建立活动区,对幼儿开展特色的体育活动成为一种新的教学方式,受到师生的欢迎,近几年在广大幼儿园内不断推广。通过在活动区内开展各类活动,不但激发了幼儿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开发幼儿的智力因素,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幼儿园的教学水平。

一、教育改革背景下开展特色活动的重要作用

1.激发幼儿的兴趣,提高幼儿参与活动教学的积极性

教学活动本身就是教师与学生互动的过程。教师是组织者与引导者,学生才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核心因素。要提高教学质量,首先要做的就是将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幼儿教育也是如此,幼儿年纪较小,他们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和探索,每天精力旺盛,对室外互动比较喜爱。从这点入手,幼儿园内设置活动区,为幼儿的实践活动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然后安排具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来吸引幼儿的参与,这样,不仅可以在活动中提高幼儿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还降低了幼儿在园内的恐惧感,让更多的幼儿觉得上学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

2.通过体育活动可以有效提高幼儿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幼儿的年龄较小,他们的身体素质还没有发育成熟,需要通过多项的锻炼来提高。在幼儿园开设的活动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可以帮助幼儿发展自身的身体机能,在实践活动中,幼儿的各项身体器官得到不同程度的锻炼,比如在跑步和踢球项目上,幼儿在跑来跑去中增加氧气的摄取量,加深呼吸,这样做可以有利于他们呼吸系统的发育,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呼吸功能的提高。而且通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幼儿的兴趣大大提高,他们在参与活动中的心情是愉悦的,这有利于他们形成乐观的心理素质。另外,幼儿园内的活动多以小组活动为主,这有利于培养幼儿的团队精神。所以说,在幼儿园活动区内开展体育活动可以有效改善幼儿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对幼儿而言是非常有益的,对幼儿今后的发展也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3.丰富了幼儿的教学体系,推动了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在《幼儿云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强调了,幼儿园的教育必须积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幼儿的身体素质放在首位,全面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这很清楚的看到,我国幼儿教育对幼儿在园内体育活动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尤其是在现代教育改革的推动下,不少幼儿园内出现传统教育模式落后,不能满足幼儿需求的情况,简单的教学体系让不少幼儿感到枯燥,甚至对幼儿园学习产生排斥。而在活动区开展体育活动,建立更多丰富而有特色的新项目,突出本幼儿园的特色办学,不仅丰富了教学体系,适应了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激发幼儿的参与兴趣,还提高了幼儿园的竞争能力,吸引更多的幼儿来参与教学。

二、幼儿园活动去内体育活动教学现状及问题分析

在活动区内开展各项活动,这是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在幼儿园内推广,里面也包含了一种新的教学理念。然而,由于一些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不高,他们没有从本质上认识到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精髓所在,没有采用正确的途径来发挥这项活动的作用,他们只看重幼儿的安全,认为只要看好孩子,让孩子们自由的玩耍就可以了,实际并不是如此,幼师的责任不仅仅是保障幼儿的安全,而是在保障每个幼儿安全的基础上,要对幼儿的活动进行有效引导,并将幼儿的注意力吸引到有益的活动中去,可是,不少幼师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将幼儿禁锢在一个区域内,将活动区保持整洁有序,这不仅打击了幼儿的动手欲望和创造能力,还让园内的活动区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学前教育改革指导下改善幼儿园活动区内体育活动的措施

首先,要提高幼师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幼师作为幼儿教育的领路人,在幼儿成长生活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幼师,要积极学习教育改革的精神,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要懂得尊重和爱护幼儿,仔细研究幼儿不同年龄阶段的特征和需求,从而设计出适合幼儿发展的活动。

其次,幼儿园要加强对幼师的培训,组织幼师与其他幼儿园的教师进行交流学习,开拓幼师的视野,提高幼师的教学能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发挥幼师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另外,幼儿园要加强对幼儿各项活动的重视,除了基础知识课程,还要对音、体、美的课程引起重视。除了要培养师资队伍,还要投入经费,保障体育设备的安全与创新。通过体育活动,来启发幼儿的智力,不仅培养幼儿养成健康的身体,还要形成良好的心态和行为习惯。

还有,要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和幼儿发展的需求,对幼儿园活动区的材料进行更新,幼师也要不断研究和开发新的体育项目,收集各种集体项目,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4】

听了《教育政策法规》这一课程的专题报告,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更新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学生观,还深刻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终生受益的。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知道了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学领域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等等内容。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成学生成长成才做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这对老师日常管理学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细致的要求,显示出了老师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质。在教学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浇灌。在教学组织中要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热爱学习。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作为教书育人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人。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5】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政策法规作为一项基本工具已经逐渐成为各级教育机构必备的管理方式。作为一名从教育行业走过来的人,我深刻认识到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教育法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之一,下面是我对教育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教育法对教育行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规范作用。教育法是一个普适的法律法规,它不仅对于各级教育机构有着明确的规范,而且对于教育工作者和学生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教育法的出现,能够有效地规范学校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够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教育法强调了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在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之前,我曾经听到过很多抱怨教育体制不公的声音,比如“钱包教育”,“升学贵族”等等。教育法规定每个人在接受教育的机会上都应该是平等的,应该对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弱势群体都给予关注和帮助,这样才能让教育真正实现公平和优质。

三、教育法还对学校,企业,政府等教育机构有着明确的责任。教育是一项国家性的重大事业,所有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都有着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教育法规定教育机构应该设立教育部门,统筹全校教育工作,加强校内管理,对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做好各类教育监督,保证教育工作的规范开展。

四、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或学生家长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应当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和教育质量、学费、奖学金等方面有关的权利。在教育工作过程中,学生和教师有了更好的相互了解、相互关爱,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教育发展。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应该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优质教育的宗旨。

五、怎样才能更好地落实教育法?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把学到的教育法贯彻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是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和努力的方向。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应该一步步落地,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案,并且在教学中耐心指导、多关注学生,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创造在尊重、发现、支持、指导的环境中,让每个学生都能实现自己的天赋和人生价值。

总之,教育法规定了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应当坚持的基本道德底线、行为准则等方面的制度,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就是一个使命和底线。只有遵守教育法,才能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优质、公平的教育。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6】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心得体会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党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

当前,干部选任工作如何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如何提高水平,实现群众利益的根本需要?如何创新方法,有效解决干部选任工作弊端,树立正确鲜 明的选人导向?成为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新挑战和新课题,迫切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干部选任的科学机制,更加有效地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 实。

积极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自觉性,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为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在自学过程中,我本人坚持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原则。重点学习了组织部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中的6篇必读书目。这次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与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的自觉性,推动全州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通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我个人谈谈几点心得和体会:

一、加大对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按 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准用好干部,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 部署和要求,紧紧国境线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一大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被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作为党员领导,在学习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时要注重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大力加强人事干部的能力建设,提高干部人事的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人事业务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保证《条例》和有关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作为干部群众,通过对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运用水平,培养干部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做到人人知晓选人用人制度,树立主人翁意识,消除对干部选拔用人的许多质疑,及时遏止苗头性问题,确保选人用人的透明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二、增强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的自觉性

通 过学习,克服各级党政“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围绕提高选人用 人公信度,使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政策,从而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把干部推荐提 名关、考察考核关和讨论决定关,选好人、用能人,多用民众公认的有公心、有能力、会办事的人。让那些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找到施展才 华、为民服务的舞台,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发生,使那些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不讲原则的人没有生存的土壤,进一步提高选人 用人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公认度。

三、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过程中, 通 过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运行机制,使群众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 部等各项工作。以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群众的选择权和群众的监督权,以群众满不满意、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重要标准,努力把 组织意见与群众意见科学地统一起来。积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扩大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范围,解决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的问题。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营造一个有利于人 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羸得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四、加强党组讨论决定干部相关制度建设

切 实实行研究决定干部预告制。党组研究干部任用,必须提前通知党组成员,让他们在会前能对所要研究干部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在研究干部时有话可说,有意 见可提,提高党组研究干部的质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干部任免,积极推广党组讨论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 决制,在严格票决程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票决干部的范围,以切实发扬党内民主,集中集体智慧,做出正确的用人决策。

五、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严 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要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进一 步扩大民主、强化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调动干群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畅 通监督渠道,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广泛的监督之下;三是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用人失误或失察的要严格追究责 任。

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选 人用人是党的重要执政行为,通过学习,一是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 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关于用政治的眼光观察和处理问题,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 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决维 护党的团结统一;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切实做到廉洁从政,清白为官。三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州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 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工作的具体措施、领导工作的实际本领,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学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干部政策法规的熟悉掌握和各族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政策的知晓率,提高我州选人用人公信度,组织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7】

9月底,学校对新教工进行了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作为长安大学的一名新教工,我们主要学习了陕西教育学院的李岩老师的《教师职业道德》讲座和王怡老师的《教育政策法规》的讲座。通过两天的学习,我对高校教师应该具备的师德以及应该遵循的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受益匪浅。

李岩老师主讲教师职业道德,主要内容有:

一、概论,主要讲解教师职业道德的定义。我认识到:教师是文化的传递者。“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从知识传递的角度来反映教师的重要性。并通过对道德的理解,了解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基本特征、基本功能以及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价值。李岩老师通过对“三清”案例的剖析,使我们意识到教师并不清贫、不清闲、不清高,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正确的定位和见解。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主要讲解教师职业道德“怎么样?”。在这部分我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我清楚认识到站在讲台上永远有原则和纪律,还了解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对教师的典范孟二冬、方永刚、孙维刚的事迹的学习,我对他们产生由衷的敬佩,并明白每一个成果的背后都带有辛勤的劳动。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主要讲解教师职业道德“有哪些?”。从良心、义务、公正和幸福四个角度来定位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高校教师。

四、教师职业道德的修养,主要讲解“如何达到?”。要求我们做到勤业教育、乐业教育和敬业教育。

五、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实践,主要讲解“如何做?”。学习了如何处理教师关系的几种关系,如何实施教师职业技术行为,如何进行教师形象的塑造。总之,通过李岩老师的讲座,我明白了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创新。

王怡老师主题为教育政策法规的讲座主要分为19个问题,通过王怡老师对这19个问题的讲解和解答,我们学习了教育法相关的规定和知识。主要有:依法治教的意义和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教法制的必要性,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学校的权利的义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等。在讲解的过程中王怡老师通过一些案例告诉我们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任教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为人师表,贯彻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经过这次培训,我深入了解了教育的道德规范和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按照这些规范制度工作和发展。同时,我也更加端正了自己的思想:

首先,培训使我对教师这一职业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在培训中,两位老师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当代教师身肩重任、角色特别这一问题,这似乎是一个比较陈旧的话题,但细细体会、琢磨他们的话语,觉得很有分量。这也使我对教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的思考和认识:

首先,教师是文化的传递者。“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从知识传递的角度来反映教师的重要性。

其次,教师是榜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也正是这个意思,这里主要涉及做人的问题,学生都有向师性,实际上是做人的一种认同感;同时学生受教育的过程是人格完善的过程,教师的人格力量是无形的、不可估量的,教师要真正成为学生的引路人。

第三,教师是管理者。教师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能力,才能使教学更有效率,更能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四,教师是父母。作为一名教师,要富有爱心,教师对学生的爱应是无私的、平等的,就像父母对待孩子,所以我们说教师是父母。并且,教师还要善于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和发展需要。

第五,教师是朋友。所谓良师益友,就是强调教师和学生要交心,师生之间的融洽度、亲和力要达到知心朋友一样。

最后,教师是学生的心理辅导者。教师必须要懂教育学、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等,应了解不同学生的心理特点、心理困惑、心理压力等,以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排解,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

其次,培训使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和动力。对于刚刚从大学校门踏出的我们,对新的生活、新的责任、新的角色多少有些怯懦,而本次培训中,学校领导和培训指导老师也十分注意我们的这种心理的变化,他们的讲话,从头到尾始终贯穿一个中心,那就是充满对新教师的鼓励。其一是鼓励我们要赶快适应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环境等;

其二是鼓励我们要更加理性地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角色,改变以往学生时期“感性”的生活态度。

其三是鼓励我们要做一名终身学习型老师,做一名能够不断适应新知识新问题新环境的老师。

其四是鼓励我们要坚持创新,在教学中发挥自己的聪明和才智,争做教学发展的弄潮儿。这些鼓励,使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和动力。高尔基曾经说过:“只有满怀自信的人,才能在任何地方都怀有自信沉浸在生活中,并实现自己的意志。”也许,对于我们新教师来说,只要有克服困难的信心,才能取得好的开端,而好的开端,便是成功的一半。新的起点需要新的奋斗,新的奋斗需要旗帜作为引导,学校组织这次岗前培训就是一面很好的旗帜,在思想、行动和实践工作上给了我切实的指导和鼓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本次培训精神作为指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为国家和学校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身价值。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8】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管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队党委为进一步提高我队各级领导干部对干部政策法规的熟悉和对选人用人政策的知晓率,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使我深刻体会到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背景下,实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时代潮流中提出的党政干部任用体制机制的创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现将本人对此次政策法规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坚持干部选拔需要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一致要求。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开”是前提,只有坚持公开,才能使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加强社会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坚持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最大限度的取得社会的一致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坚持竞争,才能最大限度的使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公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择优”是结果,只有坚持择优,才能最大限度的选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制约和监管权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防止“一言堂”和“一支笔”现象的发生。采纳人民群众意见选拔出来的干部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进而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二、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管,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民主评议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群众靠拢,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队新选拔干部的管理教育,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

三、深化监管和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和基础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缺乏监管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任用上“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途径。

加强队党员干部的教育是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本,通过宣传学习,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政策法规意识,并用其规范自身行为,做到清正廉洁。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干部选拔任用与组织人事部门,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责权统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违规必究,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安保科 李纪平

2012年6月26日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9】

曾记得毛泽东曾经说过“一个政党要引导革命胜利,必须依靠自己政治路线的正确和和组织上的巩固。”同样的,如果要办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学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于一个在高等教育的过程起着枢纽作用的老师来说也是一个重中之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综合国力的提升,国家对于教育也特别的重视。为了推进教育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教育政策法规也是其中一项较有影响力的支撑。而我作为一为高等院校的老师,应该严于律己,用该政策法规更好的约束自己,从而使自己变得更优秀,让自己的师风、师德影响自己周围的学生和同事。最为一个高校的老师,除了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素养,在教学的规程中完成授业解惑的神圣使命,同时更应该加强自己的政策法规常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在《高等级教育政策法规》一书中分别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制度、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7个方面来叙述的。在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这一章节中,详细的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权利:自助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利、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有关权利。同样的,学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高等院校作为当代的“象牙塔”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只有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高等教育才会高效率,从而让高等院校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修培训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作为学生和社会连接轨道的一座桥梁,也有教育教学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更清楚的让教师明白自己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让自己的工作范围得到相应的确定,这样让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培养。

学校总的来水说是由教师和学生来两个大的群体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那对学生的权益和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学生与老师的冲突,这样矛盾才能能到解决,找到一个调和点。高等学生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的评价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阅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于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让自己和社会接轨的方法。学生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团体权,这样可以扩大学生的交友面,让学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统的提升,但是学生的活动应该最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领导。特殊学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权利如女生、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权利和义务从来对等的,学生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承受一定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的义务,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应该接受学校的处分。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策略,首先对与学生的管理制度,应该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让学生从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几个方式。让学生的能力等到相应的结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实现高校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统一,让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不仅仅只是知识面的拓展,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虽然贵州的高校近几年来有了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和其让省份的高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需要老师的共同协作,也需要学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这样为贵州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一种机遇。

至全国五湖四海的学生,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中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例如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方面要适当的倾斜,要顾及到这一部分学生。

学校在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特别的重视,我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之中找到自己归宿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成为社会的“弃儿”要让学生成为这个专业的“宠儿”。在社团方面学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视力度,让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业余生活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个高校的老师,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教学的规程中贯彻实行,这才是学有所教,学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中,为贵州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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