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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6.05

最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集锦十二篇)。

如何写出高水平的作品读后感呢?在阅读作品这本书的过程当中,很多读者都有着自己的想法。 读后感是加深印象和理解阅读材料的重要方法,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1

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而且爱不释手,对哈利着了魔,是哈哈族中的一位名副其实的小哈迷。最近又听说哈哈族正在日益壮大,我高兴极了,既然是哈迷,我一定要证实一下,下面就听我介绍一下《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吧!

主要讲了:哈利波特马上就要开学了。哈利在女贞路4号德思礼家等着邓布利多教授的到来。其实哈利并不认为邓布利多教授真的会来:马上就要开学,他为什么等一等呢?还是邓布利多有事让我做?不出哈利所料,邓布利多带哈利去求一位教授去上课,而更出人意料的事还在后面:邓布利多让斯内普如愿以偿地当上黑魔法防御教师;哈利还从教授手中得到一本原主人是“混血王子”的魔药课文,使他成为魔药奇才;邓布利多开始给哈利单独授课,使他知道了许多年伏地魔的几段惊心动魄的记忆;哈利还发现马尔福最近的行踪诡秘;邓布利多带哈利去一个神秘的山谷,而那时,马尔福把食死徒引进了学校,邓布利多死在了斯内普的手下。

这本书真是惊心动魄呀!当读到邓布利多去逝的时候,我吓得手都颤抖了,斯内普可真是可恶。更令我震惊的是伏地魔少年时的几段记忆,吓得我毛骨悚然。记得在邓布利多带哈利去山谷的那一段,我也是为他们捏一把汗。而且对马尔福和那些食死徒恨之入骨……

最近我正在读第七部,我真希望哈利能够打败伏地魔,也希望哈利迷们能越来越多!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2

作为一名中国麻瓜,我是看着丹尼尔·拉德克里夫演的《哈利·波特》长大(更确切的用词其实应该是“变老”)的;当然,这句话反过来说也许更加通透——丹尼尔·拉德克里夫是演着给我们看的《哈利·波特》长大的。从《魔法石》到《混血王子》,哈利还是那个波特,但八年转瞬即逝,昔日那个带着大框圆镜片的小屁孩已然成长为胸肌隆起、喉结凸现的英国青年。霍格沃茨的毕业生显然面临不了什么就业压力,于是乎,该恋爱的恋爱,该失恋的失恋,对角巷里全然不见金融危机,魔法事务部也没有党派竞争的政治压力——所以,J·K·罗琳要是不安排一个“你知道他是谁”,9又3/4站台通往的简直就是一个乌托邦。

还是那句话,我爱看电影,不爱看书,从《魔法石》到《混血王子》,或盗版碟,或大银幕,迄今为止推出的六部《哈利·波特》,我一部没拉。但是书都没有仔细看,仅仅浏览而已,不过我喜欢听故事,在和罗琳的书迷朋友聊天时常常请他们给我讲书里的故事,所以一来二去,书没看,故事脉络却是一清二楚。当然我算不得铁杆哈迷,所以看看热闹也就罢了,不过这次屁颠屁颠的看完《混血王子》后,突然生出一些感慨,下雨天打孩子,那就堆砌一下吧。

我不相信悬念设置不出色的电影能成为商业大片,但凡想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的导演,在影片的故事悬念上一定要做足功夫。其实罗琳的原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悬念的成功:往大了说,“你知道他是谁”和额头有疤的哈利构成了一个总悬念,贯穿七本小说八部电影,观众就想知道这事究竟怎么了断;而每一集的分悬念也很突出,基本上《哈利·波特和XXX》的那个XXX,就是该集的核心分悬念。相对来说,前面几集有点按套路打的意思,横竖是教黑魔法防御术的老师出花头——不过谁也不敢肯定这是不是罗琳使的绊,所以不看到最后一刻,你还真不知道又会出什么妖蛾子。

而从电影方面来说,我觉得《阿兹卡班的囚徒》在悬念设置上最为出色。该集电影实际上抖了两个大包袱:“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善恶立场和赫敏的时空回转器,除此之外,还有卢平教授的狼人身份(顺带讽刺了一把快乐男生罗哈特教授)、“虫尾巴”的老鼠变身以及哈利·波特见到守护神(他本以为见到了父亲)等小包袱。当然,“包袱”跟“悬念”在我看来也是两个概念,凡是读者/观众想知道但还没有知道的内容,就可以归结为悬念;而“包袱”(不是喜剧意义上的)则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悬念解开方式,一旦大家看到后面恍然大悟:原来坏蛋是/不是他/她啊!这“包袱”就算抖得漂亮。照这个标准,《阿兹卡班的囚徒》在分悬念设置上应该是目前六部《哈利·波特》电影中最出色的。相较而言,《魔法石》可以算作是全系列的小试牛刀和世界观交待,《消失的密室》则把汤姆·里德尔的过往打造得扑朔迷离(到了《混血王子》影片中才交待出那个魂器的秘密),《阿兹卡班的囚徒》,则明显达到了一个高点——因此前面这三部《哈利·波特》在剧情设置上呈现明显的上升态势。这三部电影我都是先看影片再去了解小说内容的,所以基本上把它们当成了推理电影来欣赏。哈利·波特就像是罗琳笔下的柯南,跟着他的行踪,一个个不解之谜逐渐铺陈开来。所以一部部看下来,也就有了更高的期待。

《火焰杯》是个转折点,在这一集电影里“你知道他是谁”第一次出现了若隐若现的形体(说句题外话,我认为挑选拉尔夫·法因斯出演此角是个极为英明的决策,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英式贵族孤绝气质与角色配合得严丝合缝),然后总悬念便逐渐喧宾夺主了。不过《火焰杯》电影里还是把三强争霸赛做到了最大篇幅,在竞赛过程中又隐藏着小克劳奇的“包袱”,所以还是能当成推理片来欣赏的',虽然没有较之于《阿兹卡班的囚徒》更上一层楼,但起码也维持了原有水准,在大银幕上并不难看(只是那些魔法世界中的龙让我有点失望,既然做了特技,就应该做得更加出彩嘛)。

从《凤凰社》开始,《哈利·波特》系列影片逐渐有些乏味。跟前面四部比起来,整部影片流于特技展示,虽然截至目前为之这是“你知道他是谁”出场最多的戏分,不过热身赛总归没有总决赛打得好看,而且好段子都得留到最后才使不是?所以观众们只看到整容不成功的“你知道他是谁”跟道骨仙风的邓布利多拿着魔杖飙激光,基本上不碍哈利·波特什么事——反正我们的小正太是人魔共知的“The Chosen One”,死不了,那就绝对死不了。

我个人感觉,《凤凰社》陷入了《哈利·波特》的最低谷,所以我十分怀疑本来说好去年秋天就上映的《混血王子》拖到今夏的真实原因——估计WGA的闹事只是个幌子,华纳的高层逼着叶茨和史蒂夫·克罗夫斯可劲修改剧本才是内幕消息。不过比之《凤凰社》,《混血王子》强是强了一点,但换汤不换药,扣子下好了全是为了后续影片服务:邓布利多喝了点脏水,斯内普就用个阿瓦达索命咒取了校长性命,剧情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不了解后面的无间道安排,将《混血王子》纯粹看作一部独立的影片——说实话,我觉得掏钱去电影院根本不值得。

但我还是要去电影院看的——后面两集《死圣》肯定也会,这就是《哈利·波特》的独特魅力。都说悬念,其实《哈利·波特》系列已无任何悬念可言,特别是书出齐了以后。就算懒得看书去谷歌一下也就解决了;维基要是被封了,百度知道也完全够用。但是,这并不妨碍观众们冲着哈利·波特的大名在电影院里趋之若鹜——以前都是“猜得到这个过程,但猜不到这个结局”,现如今是“谁都猜得到这个结局,就是猜不到过程”——不过严格的说,连过程也猜得到。所以,在这个时代,悬念的生存方式本身就成了悬念,对于铁杆哈迷来说,我想,去看一看好莱坞如何展现罗琳的生花妙笔才是真正的悬念,故事本身的悬念反而悄然退场了(所以,《哈利·波特》的影评可以放心大胆的写,不用考虑剧透的问题)。

不过还是要替大卫·叶茨说两句公道话,倒不是因为叶导演不会或者不想设置悬念,而是从此集开始,“你知道他是谁”已经正式粉墨登场,一切铺垫都要为了最后的总悬念、大包袱服务,大战之前总是风平浪静的,稍微淡薄点,似乎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对于观众而言,我想叶茨的供货还是不能令绝大多数人满意的。从小说到影片,大量的细节要被删去,这着实考验编剧的功力。其实《凤凰社》这种秘密组织,在西方小说里屡见不鲜——丹·布朗就连着整了“郇山隐修会”和“光照派”两个,叶茨就算来不及向布朗哥求教,那多看几部有关“骷髅会”的影片学习学习,估计效果也能好点。

其实,从叶茨接手开始,《哈利·波特》的叙事特征已然转换了:一方面是不折不扣的大片;可另一方面,也是标准的魔幻肥皂剧。

我以为,在主流电影中系列叙事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架空时空的人物叙事,用巴赫金的理论读解,影片中的时空都是一个“飞地”,外界白驹过隙、沧海桑田,我们的主人公却是容颜不老、潇洒依旧。典型代表就是《007》系列,眨眼都快半个世纪了,你看詹姆斯·邦德还是青春永驻、头型镗亮,因为每集《007》之间不发生承接关系,007说是一个人,还不如说是一个logo,凡是符合其特征的男人都可以成为主角——然后随着社会时尚的律动继续律动罢了。另一类则是《哈利·波特》这样的,每一部剧情之间都有明显的连接,完全是一个完整的大故事。像《星际迷航》《星球大战》《终结者》等都是这一类,不过拍多了什么前后传、分支剧集,有时也有点前言不搭后语。相对而言,《哈利·波特》则是最为严谨的,不仅故事起承转合如齿轮咬合般丝丝入扣,甚至连演员都没换——除了不幸离世的理察·哈里斯,从《魔法石》到《死圣》都是同样的演员班底。如此大的投资,如此长的周期,同一个故事,同一帮主要演员(我们清晰的见证了他们的成长和老去),在当代电影史上,《哈利·波特》显然是独一无二的。

其实这更像一部电视剧集,蛮符合美剧中的Miniseries类型特征的,只不过财大气粗的华纳公司将其做到了大银幕上,投资更大、特效也更炫而已。我隐约有种感觉,《哈利·波特》系列的成功可能会引领一股全新的“电影剧集”的潮流,因为随着电视剧特别是美剧近年来的广泛传播,电影与电视剧集的距离已经越来越小,电视模仿电影已经够多了,如今“电视电影”的概念都已经妇孺皆知,那为什么电影就不能模仿电视?电视台拍电影是影视合流,制片公司按照电视剧的模式制作系列电影(“电影剧集”),不也是影视合流?《哈利·波特》做得很成功,今后如有合适的题材,我们也可以这样做(《24》小时也算是成功的小试牛刀吧)。别的不说,我觉得如果想把《红楼梦》成功的搬上大银幕,制作旷世的“电影剧集”几乎是不二选择。当然,话说回来,将来哪个美国电视网再把《哈利·波特》的版权买下来,忠于原著的再拍一版电视剧集也是蛮好的,毕竟电影里删的东西太多。当然,华纳也几乎做到极致了,为了把《死圣》交待清楚,生生的分成了两集,除了商业考虑外,估计也确实是为了防止剧情的仓促——须知《混血王子》时长已达153分钟,再拍下去真成了肥皂剧哒!

不过制片人大可放心,不管怎么拍,《哈利·波特》永远不缺观众。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3

如日落般壮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英国著名女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书籍,虽说每一部都有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丰富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是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邓布利多的离去无疑是整个作品中最激动人心、最让人泪流满面的事件。可是换了谁又能预料到,如此伟大的一个巫师,这样优秀的一个领导者,此般慈爱的一个老人,最后的谢幕,竟只是一句波澜不惊的“阿瓦达索命”,悄无声息,让人不由得心痛。是斯内普造成了这一切,他多年来一直坚定地信任他。

血淋淋的现实,j.k.罗琳再次向我们解释了一个真理:任何人都可能犯错,绝对不相信一个人。在课文中,斯内普看到邓布利多令人厌恶的表情铭刻在我的脑海中。

不值,是的,我只能用这个词。斯内普怎么会如此深得邓布利多的信任呢?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有答案。也许我永远找不到答案。

或者,这根本不需要答案。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邓布利多喝下不知道可不可以称为毒药的绿色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夺来的竟然是假魂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有人说,这样一来邓布利多的死就是没有意义的了。不,我是很坚决地说出这个字的。

罗琳决不会这样安排。邓布利多的离开是哈利成长的又一个新的助推器。这个过程始于哈利的父母去世,然后是天狼星,现在是邓不利多。

是啊,哈利总是要长大的。当他身边能保护他的人一个个离开,他也将一点点懂得,他不再是别人羽翼保护下无忧无虑的孩子,他要靠自己。

至于邓布利多本人,死亡并非毫无意义。他的死,就像他的圣鸟狐狸,像日落一样壮丽。凤凰,凤凰,在英语中常被认为是不朽身体的象征。

但是没有人能做到长生不老。因此死亡是人生的一部分,是这个美丽神话的结尾,最一高一潮的部分,生命在此处发挥到极至,随即在灿烂中完美画上句点。无疑,邓布利多做到了这一点。

凤凰,没有看见过,却是记忆中最美丽绚烂的神鸟;凤凰挽歌,没有听到过,却是记忆中最无与伦比的天籁。

邓布多利是伟大的,他活着是为更多的人快乐自由生活,他的死是重于泰山的。就如孟子所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是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4

在这篇文章中,我正在读一本496页的书。是谁?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

一天晚上,哈利在卧室里等邓布利多教授的来访,尽管他不确定他是否会来。他一直在问自己:“邓布利多教授会不会来呢?

”他知道,几个星期后他就要重返校园,上六年级了。几个星期后,哈利回到学校。在六年级时,哈利无意中拿到了“混血王子”的魔法书,并根据许多咒语来完成他的使命——消灭伏地魔。

最后,他杀死了伏地魔,但邓布利多教授永远离开了他。

虽然这本书的内容很简单,但它让我觉得哈利很难消灭伏地魔。

那时,哈利和邓布利多教授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小天狼星”留下的记忆,而且进入里面,寻找伏地魔的踪迹。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哈利找到了“小天狼星”留下的全部记忆,知道了伏地魔的所有故事。他很高兴。

但是,他还要和邓布利多教授一起寻找“混血王子”留下的魂器,用魂器和咒语消灭伏地魔。他们来到一个山洞。为了得到魂器,邓布利多教授喝了有毒的水,呼吸困难;哈利独自一人站在山洞里的小岛上,发现周围有许多石头尸体。在保护邓布利多教授的同时,他试图杀死他们。他们再一次成功了。

当我看到这一页时,我暗自为哈利和邓布利多教授高兴。他们两个一起工作得到了魂器。虽然那时我很困,但我继续看,谁知道这让我很难过。

回到学校,伏地魔开始杀人,甚至狼人也来了。罗恩和赫敏拔出魔杖,全力以赴地战斗;金妮被一个狼人追杀着;当狼吞虎咽的伏地魔找到邓布利多教授时,他残忍地杀死了他。虽然伏地魔被淘汰了,成为了一个新人,邓布利多教授却离开了我们。

第二天,学校的师生们身着黑衣来到礼堂,悼念邓布利多教授。窗外,凤凰社的凤凰也唱着悲歌

当我看到结局,当我们听到凤凰号的召唤时,我们振作起来,决心学习魔法,报答邓布利多教授。大家也又一次的开朗起来。

一天,罗恩来到公共休息室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比尔和芙蓉要结婚了。大家都笑了,比尔和芙蓉很不好意思,芙蓉害羞地说:“到时候大家要去参加我们的婚礼哦!”

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如此简单,但是它却把我带进了一个魔幻世界,在书中我也仿佛就是哈利,骑着飞天扫帚踢足球,用咒语刺伤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5

合上书的时候,一时间百感交集,没有多少时候适合用这个词,就是那种想到很多,忧伤、茫远、未知、感慨,夹杂着一丝丝激动与快乐。或者想把这些感受都写下来,或者想个地方去,最好是很黑,可以蜷缩在角落里想。

hp6,盼望了很多日子,早上去买之前,先洗了车,然后在二环路上跑了一圈,天气在入秋之后就没有这样炎热过,很大声地听celine的歌“you are the reason……”,热浪和高亢的歌声夹杂而来,带给我快乐。

其实这一切,都是想让自己期待和享受的乐趣能尽量长一些。

然后从下午三点半,不断地提醒自己缓慢读书的心理中,一直到了晚上九点。经过几十年的悲伤,我终于抬起头,感到无语,不知道该说什么。

人民文学出版社真是很明智,当我看见书最后的《哈利·波特》前情回顾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这是为了增加篇幅提高定价,反而,我感到一阵沧桑,为什么在这本书后面附上这种历史般的东西呢?那是因为虽然还没有结束,但我们会觉得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了。某种纯洁、可爱、天真的东西不会再存在,它的背后石一块坚硬如磐石的命运。

·死亡·

其实我并不是个邓布利多派,所以虽然知道死的是他,后来也就渐渐不理会了,我更关心斯内普教授——然而当我兴致勃勃地看到他和哈利去寻找伏地魔的魂器时,突然想起了这个结局,顿时觉得一阵不安——我是不是会在这里看见邓布利多死去呢?然而没有,随后我看到他们回到城堡里——这个过程是混乱的,到处都是搏斗,尖叫和碎片……自然,在看到斯内普举起魔杖向着邓布利多说一声“阿瓦达索命”的时候,我的心里不由得爆发出一声尖叫“不要!”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对校长的好感就上升到这么高了,或者也是因为不想看见斯内普做了这件事情。

总之,在那一刻,我完全沉迷于这本书,不想邓布利多死。好像他们就像哈利波特和其他人一样,只是在想:校长死了,我们该怎么办?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6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个古老的墓地,你看到伏地魔杀死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复活自己。我好像是第一次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想法超越了恐惧和理智。最后,借助闪回咒语,你再次逃脱。

我的毕业考试日越来越近了。我周围的空气似乎凝固了。我抬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它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承受那些沉重的愧疚感,汇聚悲伤。在昏暗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奋斗。

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成一道优雅的弧线,黑色的长袍轻轻地飞舞,就像天地之间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试终于结束了,这不可避免地要与小学生分开。从豆蔻时期到开花时期,他们就像同学和青少年一样,一起放飞青春的旋律,体验成长的痛苦,承受考试的压力,经历叛逆的日子。生命的基石深深埋藏,友谊的种子悄然发芽,成长的味道共享。

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

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一段,记录着你和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这是死亡诅咒的残余,因为你母亲的牺牲使你的死亡变成了那道伤疤。这便是最初的你。

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一个名叫海格的巫师敲门,你学会了你的人生经历,你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你开始了你得魔法学习,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有多勇敢,面对新事物需要多大的勇气。

当我和你在一起时,我总觉得我和你在一起。我很高兴你能找到一个好朋友。在关键时刻,你坚定的信念使我感动。同时,我为你感到一身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

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生活就像一场梦。我在做一个和你相似的梦。你遇到了天狼星布莱克,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他是你父亲年轻最好的朋友。但是有一天,詹姆死死了,巫师怀疑小天狼星是人,所以他进了12年的监狱。

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天狼星逃离阿兹卡班,全心全意地追求你,让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爱你。那时候,我刚踏进毕业班,一整天都在书海和话题中徜徉。每天我都很痛苦。学习更加激烈,学习和泰山一样重要。

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让我着迷的魔法书主要讲述了三年级的哈利波特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

第二天玛吉阿姨得罪了哈利。她责备哈利的母亲莉莉爱管闲事。哈利的父亲是个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一个气球,飘到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以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

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

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

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爱好者,哈利波特1-7部我都仔细读完了,虽说每一部都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

哈利在德思礼的家里,焦急地等待着校长的来访,邓布利多来后,带他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告诉了他和哈瑞斯**伏地魔的方法。在魔法学校,哈利、罗恩和赫敏继续着他们三人小组的学习,时时相互鼓励和玩笑;斯内普教授仍时不时找哈利的麻烦。

在一次课上,哈利和赫敏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奇怪的小书,书上标注着本书为混血王子的财产。这本名为《高阶药剂工艺》,每一页上都有混血王子详细的手写注释,繁重的功课让哈利没有时间来研究此书,但在关键时刻这本书总能带给他好运。一天,斯内普让他去参加一节课,这节课让他想到了《高阶药剂工艺》一书与混血王子的关系

圣诞节后,罗恩度过了一个并不愉快、但却十分新奇的生日。这时,伏地魔出现了,这次他竟然杀死了海格的宠物阿拉格格,小伙伴们为这只蜘蛛举办了盛大的葬礼。

邓布利多终于发现斯内普已受到伏地魔的控制,并告诉哈利,要他设法保护每一个斯内普不喜欢的孩子。为对付伏地魔并解救孩子,邓布利多与哈利意外地来到一个古洞中。就是在这个洞中,邓布利多深受重伤,正在此时斯内普突然出现,竟用魔杖将校长化为灰烬。

目睹这一切的哈利,在伙伴的帮助下,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临死时吼出了自己就是混血王子的惊天秘密。

在邓不利多的墓前,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校长最高的敬意。伏地魔很快就要出现,只有除掉伏地魔,他和他的伙伴们,才能一起真正地快乐生活。

这部书第一遍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可是当我把哈利波特7读完后再读这本书,突然觉得感想很多,令我感触最深的人是斯内普教授,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之前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令人厌恶的不折不扣的反面角色,被其他学院的学生痛恨,被教师们怀疑,只有邓布利多教授一人在支持他,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而实际上他是邓布利多派去在伏地魔那里的卧底,杀死邓布利多也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他高超的演技骗过了绝大多数人。斯内普年轻时深爱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

但是莉莉最终和詹姆结了婚并有了哈利,斯内普既痛恨哈利是廖姆的孩子又希望保护他,这样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尽一份责任,只是这种矛盾的心态令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他既不愿将他的关心表现出来却又处处暗暗关心着哈利,这真相一直到他临死之时把自己的记忆给了哈利,哈利才明白了这一切。斯内普悲剧性的人生让我感到了爱情的伟大与无私的奉献精神!正是因为爱,才使他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

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又处处掩饰。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铁汉也会变得更温柔更有情。另外,每个人对于身边的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对身边的爱要懂得回报,不要等过去了才翻然醒悟。对身边的人也要给予自己的爱,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7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8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9

如日落般壮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英国著名女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书籍,虽说每一部都有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丰富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是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邓布利多的离开无疑是整部作品中最扣人心弦,也最赚眼泪的事件。可是换了谁又能预料到,如此伟大的一个巫师,这样优秀的一个领导者,此般慈爱的一个老人,最后的谢幕,竟只是一句波澜不惊的“阿瓦达索命”,悄无声息,让人不由得心痛。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多年来一直坚定不移地信任着的斯内普。血淋淋的现实,J·K·罗琳再次向我们诠释了一个道理:任何人都会犯错误,不要绝对相信一个人。文中斯内普看着邓布利多那憎恶的神情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不值,是的,我只能用这个词。斯内普怎么会如此深得邓布利多的信任呢?这是一个我始终没有答案的问题,也许永远找不出答案了。或者,这根本不需要答案。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邓布利多喝下不知道可不可以称为毒药的绿色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夺来的竟然是假魂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有人说,这样一来邓布利多的死就是没有意义的了。不,我是很坚决地说出这个字的。罗琳决不会这样安排。邓布利多的离去是哈利成长里程又一个新的推助器。这个过程从哈利的父母去世就开始了,然后是小天狼星,现在是邓不利多。是啊,哈利总是要长大的。当他身边能保护他的人一个个离开,他也将一点点懂得,他不再是别人羽翼保护下无忧无虑的孩子,他要靠自己。

而就邓布利多本人来说,死亡也决不是毫无意义。他的死,和他那只圣鸟福克斯一样,如日落般壮丽。phoenix,凤凰,在英语中常被认为是不死之身的象征。但是没有人能做到长生不老。因此死亡是人生的一部分,是这个美丽神话的结尾,最一高一潮的部分,生命在此处发挥到极至,随即在灿烂中完美画上句点。无疑,邓布利多做到了这一点。凤凰,没有看见过,却是记忆中最美丽绚烂的神鸟;凤凰挽歌,没有听到过,却是记忆中最无与伦比的天籁。

邓布多利是伟大的,他活着是为更多的人快乐自由生活,他的死是重于泰山的。就如孟子所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是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10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望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优雅的弧度,黑色长袍轻轻地飞扬起来,姿态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终于结束了,这免不了要和小学同学分别了。从豆蔻年华到花季,恰同学少年,一同飞扬青春的旋律,经历成长的烦恼,承受考试的压力,走过叛逆的日子。做人的基石深深埋下,友谊的种子悄悄萌芽,还有慢慢长大的滋味共同品尝。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600字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700字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600字

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爱好者,哈利波特1-7部我都仔细读完了,虽说每一部都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

哈利在德思礼的家里,焦急地等待着校长的来访,邓布利多来后,带他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告诉了他和哈瑞斯制服伏地魔的方法。在魔法学校,哈利、罗恩和赫敏继续着他们三人小组的学习,时时相互鼓励和玩笑;斯内普教授仍时不时找哈利的麻烦。

在一次课上,哈利和赫敏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奇怪的小书,书上标注着“本书为混血王子的财产”。这本名为《高阶药剂工艺》,每一页上都有混血王子详细的手写注释,繁重的功课让哈利没有时间来研究此书,但在关键时刻这本书总能带给他好运。一天,斯内普让他去参加一节课,这节课让他想到了《高阶药剂工艺》一书与混血王子的关系……

圣诞节后,罗恩度过了一个并不愉快、但却十分新奇的生日。这时,伏地魔出现了,这次他竟然杀死了海格的宠物阿拉格格,小伙伴们为这只蜘蛛举办了盛大的葬礼。

邓布利多终于发现斯内普已受到伏地魔的控制,并告诉哈利,要他设法保护每一个斯内普不喜欢的孩子。为对付伏地魔并解救孩子,邓布利多与哈利意外地来到一个古洞中。就是在这个洞中,邓布利多深受重伤,正在此时斯内普突然出现,竟用魔杖将校长化为灰烬。目睹这一切的哈利,在伙伴的帮助下,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临死时吼出了自己就是混血王子的惊天秘密。

在邓不利多的墓前,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校长最高的敬意。伏地魔很快就要出现,只有除掉伏地魔,他和他的伙伴们,才能一起真正地快乐生活。

这部书第一遍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可是当我把哈利波特7读完后再读这本书,突然觉得感想很多,令我感触最深的人是斯内普教授,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之前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令人厌恶的不折不扣的反面角色,被其他学院的学生痛恨,被教师们怀疑,只有邓布利多教授一人在支持他,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而实际上他是邓布利多派去在伏地魔那里的卧底,杀死邓布利多也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他高超的演技骗过了绝大多数人。斯内普年轻时深爱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

但是莉莉最终和詹姆结了婚并有了哈利,斯内普既痛恨哈利是廖姆的孩子又希望保护他,这样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尽一份责任,只是这种矛盾的心态令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他既不愿将他的关心表现出来却又处处暗暗关心着哈利,这真相一直到他临死之时把自己的记忆给了哈利,哈利才明白了这一切。斯内普悲剧性的人生让我感到了爱情的伟大与无私的奉献精神!正是因为爱,才使他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又处处掩饰。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铁汉也会变得更温柔更有情。另外,每个人对于身边的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对身边的爱要懂得回报,不要等过去了才翻然醒悟。对身边的人也要给予自己的爱,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11

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爱好者,哈利波特1-7部我都仔细读完了,虽说每一部都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

哈利在德思礼的家里,焦急地等待着校长的来访,邓布利多来后,带他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告诉了他和哈瑞斯制服伏地魔的方法。在魔法学校,哈利、罗恩和赫敏继续着他们三人小组的学习,时时相互鼓励和玩笑;斯内普教授仍时不时找哈利的麻烦。

在一次课上,哈利和赫敏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奇怪的小书,书上标注着本书为混血王子的财产。这本名为《高阶药剂工艺》,每一页上都有混血王子详细的手写注释,繁重的功课让哈利没有时间来研究此书,但在关键时刻这本书总能带给他好运。一天,斯内普让他去参加一节课,这节课让他想到了《高阶药剂工艺》一书与混血王子的关系

圣诞节后,罗恩度过了一个并不愉快、但却十分新奇的生日。这时,伏地魔出现了,这次他竟然杀死了海格的宠物阿拉格格,小伙伴们为这只蜘蛛举办了盛大的葬礼。

邓布利多终于发现斯内普已受到伏地魔的控制,并告诉哈利,要他设法保护每一个斯内普不喜欢的孩子。为对付伏地魔并解救孩子,邓布利多与哈利意外地来到一个古洞中。就是在这个洞中,邓布利多深受重伤,正在此时斯内普突然出现,竟用魔杖将校长化为灰烬。目睹这一切的哈利,在伙伴的帮助下,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临死时吼出了自己就是混血王子的惊天秘密。

在邓不利多的墓前,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校长最高的敬意。伏地魔很快就要出现,只有除掉伏地魔,他和他的伙伴们,才能一起真正地快乐生活。

这部书第一遍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可是当我把哈利波特7读完后再读这本书,突然觉得感想很多,令我感触最深的人是斯内普教授,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之前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令人厌恶的不折不扣的反面角色,被其他学院的学生痛恨,被教师们怀疑,只有邓布利多教授一人在支持他,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而实际上他是邓布利多派去在伏地魔那里的卧底,杀死邓布利多也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他高超的演技骗过了绝大多数人。斯内普年轻时深爱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

但是莉莉最终和詹姆结了婚并有了哈利,斯内普既痛恨哈利是廖姆的孩子又希望保护他,这样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尽一份责任,只是这种矛盾的心态令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他既不愿将他的关心表现出来却又处处暗暗关心着哈利,这真相一直到他临死之时把自己的记忆给了哈利,哈利才明白了这一切。斯内普悲剧性的人生让我感到了爱情的伟大与无私的奉献精神!正是因为爱,才使他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又处处掩饰。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铁汉也会变得更温柔更有情。另外,每个人对于身边的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对身边的爱要懂得回报,不要等过去了才翻然醒悟。对身边的人也要给予自己的爱,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篇12

看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我忍不住惊叹“混血王子”的小窍门是多么的有用,还有“倒挂金钟”和“神锋无影”。

在第一次看时,我也不知道“混血王子”到底是谁,也许是伏地魔,邓布利多?最后我才知道,是斯内普。哈利的魔药课水平本来可以说是所有魔法课程中最差的一门,但他在“混血王子”的帮助下,成为了魔药课上最出色的学生。斯拉格霍恩认为哈利继承了他妈妈的天赋,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是“混血王子”的魔药课书帮助了他,斯拉格霍恩显然没有注意到“混血王子”的书。浑浊的记忆这一章是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想要莫芬的戒指的一章。莫芬在进入阿兹卡班后不久就去世了,自然,这一段记忆也非常难得、珍贵。第二段记忆可以显出其实里德尔只是想问一问斯拉格霍恩制作魂器后会怎么样,怎么制造魂器,毫无疑问,图书馆里的禁书区肯定会有制作魂器的书,比如《尖端黑魔法揭秘》。这一段记忆同样也很珍贵。

第二十三章是关于魂器的一章,我还有两个问题,就是雷古勒斯·布莱克是好是坏?他为什么要当食死徒,后来却退出了呢?不过,他离开伏地魔后不久就去世了,但卡卡洛夫相对来说长了一些。我也很像得到“混血王子”的魔药课书,也许,等我真正会魔法的时候,我也能够编一本同样好的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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