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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4.01.15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十三篇。

听从单位领导的指示,现阶段,我们应该为下一步工作提早做全面规划了。养成编写工作计划的好习惯,可以不断提升我们的逻辑思考能力。工作计划如何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十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1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xx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溆浦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实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道安委”)决定从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推动建立镇人民政府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镇、村两级属地管理职责的`责任制度。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组长,联工委主任xx、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xx、xx镇派出所所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守护行动的目常工作和监督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全面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失职漏管、属地管理缺位等问题。各村、各相关部门排查情况要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点段位置、隐患情形等内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结合我镇农村道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査,重点排査急弯、长下坡、高落差、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标识标志是否清断、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特别是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标志标线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行车视线挡等情形。对存在以上隐患的路口和路段,要迅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治理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失职漏管隐患。按照《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形,对道路交通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村或部门,落实失责追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主体责任缺位隐患。各村、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村地区营运班线客车、站场、校车企业隐患排査清单;各级监管部门督导企业按单检查,并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进一步深化交通秩序“六査六管”大整治行动,坚持整治行动常态化,每月整治时间不少于xx天,整治时间、区城、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更。整治行动要严格执法尺度,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适用拘留措施的一律落实拘留,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县道安办每月调度汇总辖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收集保留相关执法资料。

1.联合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加大农村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监管。对民俗节日、赶集庙会、假期学生回家返校、农产品集中输出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管力度,动员一切可用力量上路疏导、整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加强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

各村要广泛组织“两站两员”队伍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活动。

1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按照“一车一人一档”的原则,逐人逐车见面,一一建立台帐,录入农村系统,落实管理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每天至少安排一组人员上路劝导交通违法,重点劝导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短途客车超员及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听劝导的当事人,要通过手机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查缉处罚。(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对辖区举行红白喜事的家庭,要上门进行劝导宣传,严禁酒后驾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

要以近期各省、市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题材,通过血泪宣传教育,进一步触动农村司机车主、群众的灵魂,以心灵深处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安全出行,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加大农村喇叭宣传频次。把交警总队录制的“六个严禁”“六个一律”音频文件,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泛播出,形成“交通安全内容天天有,安全提示每目播”的宣传氛围(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广场电子屏、乡镇文化站等载体,播放交通安全公益电影、警示教育片,开演情景剧、戏曲、方言小品等交通安全文艺节目为宣传阵地。使宣传工作全覆盖、接地气、入人心。(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充分动员农村宣传力量。组织“两站两员”和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基层人民调解员、基层普法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借助警保联动机制,通过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村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交通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五)开展安全守护大督导行动。

要进一步落实以“路长制”为抓手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加强“两站两员”监督队伍建设,把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镇道安委将组建专门的督导组,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大倒查行动落实情况。根据各村隐患排查台帐,抽查隐患路段是否落实治理措施;检查各村、各部门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执法战果台帐;实地突击抽查各村是否安排有人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检查宣传活动的策划方案、图片资料等。对安排部署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在全镇范围进行公开通报,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四、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成立由道安委牵头,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研判、每季一小结”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力量资源组织好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切实做好“五一”放假和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实战强化(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以防范化解各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基点,突出抓源头、打基础除隐患,抓好宣传警示曝光和社会协同共治,着力推动“六大行动”措施落实,有效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x月中自至xx月底)

紧紧围绕建国xx周年x安保维稳实战冲刺阶段工作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xx周年x交通安全保卫仗。

x安保任务结束后,要提炼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成效,巩固战果,完善“县乡政府为主抓、职能部门参与抓、农村派出所协同抓、村组自防自治抓”的农村交管工作格局,推动农村“两乡一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秀实管理力量基础,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期,全省农村地区接连发生几次死亡x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省、市、县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各村和相关部门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制度和标准,落实专项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履职能力。实现农村“两乡镇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每一个农村交警中队按照民警数x:x.x的标准配备足额辅警,夯实管理力量基础;积极推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勤务模式,化解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矛盾。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道安委派出督查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通过明査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各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采取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对全镇各村根据守护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落后或发生较大事故的村,一律通报追责,约谈督促整改。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2

(☆)根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稳”这个大局,增强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力争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严防发生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访事件,严防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严防发生重大网络與情事件,确保建党xxx周年xx活动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化解矛盾隐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矛盾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做到底数清、情況明、动态准、措施实,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公路中心牵头各施工企业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执法大队牵头客货运驾驶员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运管中心牵头运输企业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质监站牵头在建工程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邮政业发展中心牵头寄递物流企业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加大走访摸排力度,深入一线收集掌握信息,严密管控重点人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ニ)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和常态监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全法制股牵头安全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公路中心牵头施工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执法大队牵头驾驶人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运管中心牵头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质监站牵头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邮政业发展中心牵头寄递物流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各单位应立即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压实责任。

(三)扎实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步本地区本单位重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调度、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落实落细风险防控措施,将责任具体到事、落实到岗、精准到人。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摸排掌握并报送涉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苗头性、预警性和行动性信息,县信访维稳安保指挥部要严格落实每日两调度、两会商,加强统一调度、统筹指挥,做到一动即知、未动先知,秒级响应、迅即处置,要坚持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办理、奥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依法迅速果断处置,防止造成现实危害和恶劣影响,防止引发重大网络负面與情事件。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牵头单位对重点排査的人员、领域和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杭理,明确排查重点和内容,制定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开展排查。

(二)第二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滚动排查对应领域矛盾风险,能够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要明确稳控措施和责任人员。

(三)第三阶段。xx月xx日至xx安保工作结東,加大对第二阶段尚未化解的矛盾风险化解力度,加强就地稳控和跟踪问效,力争尽早彻底化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防虚报漏报瞒报。每周五前向局办报送《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重大问题清单》,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电话:xxxxxxxx,邮箱:

(三)严格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责任,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3

依据县委“不忘初心、切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的安排制定以下方案,对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问题展开进一步专项整治:

一、展开黄赌毒、黑恶案件背后“珍惜伞”线索逐案排查

1、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分别组织力量仔细对照本系统前期排查建立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珍惜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珍惜伞”线索,将察觉的“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复查复核及察觉移交“珍惜伞”情况台账。县纪委监委要组织力量对未察觉“珍惜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珍惜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准时察觉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线索,对受理的“珍惜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珍惜伞”台账。

2。对照省扫黑办下发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珍惜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组织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建立工作专班逐案展开工作,对未察觉移交“珍惜伞”线索的案件,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珍惜伞”线索,并将察觉的“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未察觉“珍惜伞”线索的案件要分别说明情况,并对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建立察觉移交“珍惜伞”线索合账。纪检监察机关对未察觉“珍惜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珍惜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准时察觉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线索对受理的“珍惜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珍惜伞”台账。

二、展开行业部门黄赌毒、黑恶犯罪及“珍惜伞”案件逐案整改

1、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针对排查出的黄赌毒、黑恶犯罪及“珍惜伞”案件进行个案或者类案分析,提出增强监管和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观点建议,准时向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建议。

2、县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收到有关“三书一函”建议后,要逐条对照分析,组织展开逐案整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闭塞制度漏洞,将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准时上升为可操作、能执行的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成长效。整改结果应准时向建议机关反馈,同时组织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争斗展开以来,本系统办理“三书一函”的情况进行一次集合“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3、对发生在县域内的黄赌毒、黑恶犯罪案件,依据行业领域隶属进行梳理分类,指导当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展开逐案分析。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逐案分析的基础上,要举一反三,仔细查摆行业领域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监管不到位,听之任之、失职失责,致使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滋生散开等问题,并进行重点整改,确保监管漏洞获得有效封堵,滋生士壤获得彻底拔除。在查摆中如察觉“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展开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

1、增强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从严把关、从严督导,准时察觉订正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批评、坚定订正,确保专项整治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动真格、见真章,真刀真枪地解决实际问题。

2、适时对各地打击黄赌毒、黑恶势力及“珍惜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针对工作起色不大的乡镇和部门,组织督导专员深化,深挖根源,分析研判工作落后症结,帮助当地制定针对性措施,争取迎头赶上,尽快扭转被动局面;针对排查出的疑难案件,组织案件专家帮助有关乡镇和部门解决案件侦办难题,合力展开专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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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4

根据《关于印发《xx区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平安办〔20xx〕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xxx、省长xxx批示精神和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全街道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现距离建党xxx周年大庆活动只有xx多天时间,已经到了维稳安保工作最为关键的时期,要深刻认识做好庆祝建党xxx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万无一失”理念守住“一失万无”底线。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尤其要认真汲取xxx市xxx区持刀伤人案件深刻教训,以组织开展好全街道范围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实抓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管控各项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为建党xxx周年庆祝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大排查内容

1、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大排查。各社区、各部门要对菜市场、超市、学校等重点地方进行大排查,做到重点地区全覆盖,辖区内无死角,坚决排查出重点部位的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漏洞。

2、重点人员开展全面大排查。各社区要加大对退役人员涉访群体、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关注扬言杀人、放火、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人员,以及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尤其是生活压力较大的中青年群体以及性格偏执人员,要做到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有关重点人员情况。

3、重点领域开展全面大排查。依托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深入群众,尽快对治安隐患、矛盾纠纷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二)开展大整治内容

1、落实安全隐患政治。对重点部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对照隐患台账明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重点部位防控能力,全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2、推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各社区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统筹化解,并依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张表”应用平台,实现对各类矛盾纠纷统计汇总、分析研判、督促化解。

(三)开展大防控内容

1、加大重点部位放开力度。各社区要强化群防群治工作,依托“红袖标”APP平台,巡逻队要加强社区、街面治安巡逻频次,快递、送餐、物业管理人员等专业性行业性巡逻队伍要充分发挥职业优势,积极提供各类情报线索。

2、加大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各社区、各部门落实涉访群体、刑满释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的管控措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管理措施;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特别是生活压力较大的中青年群体以及性格偏执人员,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全街道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是当前做好维稳安保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专项行动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高频调度推进专项行动,责任部门要认真结合实际抓好任务落实。

(二)完善机制,细化方案。从即日起至“七一”期间,各社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

(三)及时录入,加强报送。对于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填报录入矛盾纠纷排查“一张表”系统,综治中心要及时做好事件汇总、督办工作。对于经排查诊断评估的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录入平台,按照“一历五单”流程加强管控。街道平安办要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每周三前向区平安办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考核,责任追究。为确保全街道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街道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考核,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危害公共安全重大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倒查问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采取“一票否决”。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常州市统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整治内容

(一)对省委、市委“禁酒令”相关要求不传达、不贯彻、不执行或监督不到位,未印制发放《作风建设学习资料》。

(二)违规吃请,包含中央纪委所列的“20种饭局”。

(三)公款购买烟(卡)。

(四)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烟(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局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党总支书记周德军任办公室主任,各处(室)、民调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教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联络员:-。

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负责对局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2、人教处(党总支)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协助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其他各处(室)、民调中心按计划认真进行自查、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2月至3月)。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党支部利用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深学细学市委两个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通过收看有关警示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自查自纠和摸排检查(3月底前)。各处(室)、民调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范围包括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和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的烟(卡)。局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3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退缴烟(卡)将与烟酒流通协会商量统一处理,退缴资金汇总后上缴市财政指定账户。

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财务部门对全局进行摸排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变相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执行接待清单、接待标准、“一支笔”审批、公务卡结算、控制陪同人员等规定;是否存在公款购买烟(卡)及各种酒类饮品。在重要时间节点,配合派驻纪检督察组开展监督暗访活动。

3、整改落实和巩固长效(4月至6月)。通过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及时将整改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效向干部职工进行公示。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接受群众监督,巩固活动成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局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掌握整治工作的精神实质,加强自身素质的养成,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

2、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逐级加强管控,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把整治工作做出成效。

3、严肃纪律。对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依规快速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得姑息。要从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不懈、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6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交警、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做好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为我镇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分为定期集中整治和不定期整治两种形式,每年2-3月、8-9月进行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保障其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学生乘车安全。通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使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法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师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过期未审、未投保车辆交强险的营运客车。

2、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营运客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

3、拼装车、改装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及初、高中学校大周末学生回家时段。

四、工作职责任务

(一)教育部门职责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学校要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要在近期召开家长会或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家长教育孩子拒乘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车辆,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协议书》,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排查,建立台账。各学校、幼儿园要详细登记学生往返学校方式及乘车情况,彻底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台账,主动与交警中队联系,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会同交警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3、规范校车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自备接送学生车辆的,应按规定办理统一标示手续,方可运行,如雇用地方车辆,要加强管理,与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做到定车、定人、定时间、定路线,严禁车辆超员。

4、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学校应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置于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进一步明确责任,每天派出值班教师检查学生乘车情况,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交警、公安部门职责任务

1、联合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全镇接送学生营运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建立健全管理登记台账。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无客运资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的及未投保交强险、乘客座位险等要立即责令其停运停驾,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强制其报废,并将检查结果分类记入档案。

2、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会同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度,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营运客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谈话教育,组织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拒绝交通违法。

3、对接送学生车辆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交警中队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线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及无客运资质车辆运载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县、乡和村道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4、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严重危害。要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自身的交通安全。

5、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应会同我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其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现状、交通安全实施、事故多发、道路易堵点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关方案计划,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安监、农机部门职责任务

1、会同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联合执法及参加各项活动,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2、农机部门加大对农用车辆的管理教育,严格禁止农用车接送学生。

3、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整改意见。

(四)各村(社区)职责任务

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加强对本村居民进行安全乘车教育,主动与学校、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联系,发现违规行为在及时予以制止的同时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予以相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做好这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克服一切困难,发扬积极参战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职能到位、督促到位、干部工作到位。为确保我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督促全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搞好部门配合,强化管理服务。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项管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与研究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措施要切实、有效、得力,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予以检查和督导。对措施落成、成效明显的单位,镇政府将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得力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黄口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勤华 副组长:魏舰艇 冯刘峰

成 员:孙宗明 张军 李为信 孟庆会 田素霞

李德平 李令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协调、督查工作。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7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全面落实学校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和规定。

2.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认真核查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4.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记录是否登记完整;留样食品是否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5.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认真核查每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厨师和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达标,食品原料和刀案是否生熟分开,清洗水池是否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等。

6.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7.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是否在专用保洁设备内备用。

8.严厉打击无证经营。

认真核查是否持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9.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

认真按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核查,如吊白块、苏丹红、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

10.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存、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五专”制度,重点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乳制品和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加大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有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工作。要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具备量化分级B级以上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定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12.学校食堂营养餐改善计划保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供餐资格;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8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xxxx”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3、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9

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幼儿园教育的快速发展,教师队伍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保证教师的师德师风是幼儿园工作的基础,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幼儿园制定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方案目的在于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确保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良好运行。

一、整治目标

通过师德师风整治,目标是培养一支具备专业精神、教育情怀和职业道德的优秀教师队伍,以确保教育活动具有科学性、艺术性和人文性。

二、整治内容

1.师德教育培训

为了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我们将组织师德教育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教师的角色定位、教育理念、教师与家长的沟通等方面。通过这些培训,教师将能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加强师生关系的建设,提高在幼儿园工作中的道德修养。

2.教学能力培养

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样是幼儿园师德师风整治的重要内容。我们将通过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享等形式,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技能,丰富教学方法,加强对幼儿认知发展特点的理解。同时,也将注重教师的自我评价和反思,帮助他们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

3.教育管理规范

规范教育管理是师德师风整治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责任和职责,明确教师与幼儿、家长、同事之间的关系。同时,我们将建立教师考核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整治措施

1.加强领导力

幼儿园的领导在师德师风整治中起到重要作用。领导应带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榜样,激励教师发展。同时,领导也需提供有效的培训和资源支持,确保教师能够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2.营造良好氛围

幼儿园应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鼓励教师互相学习、分享经验、共同成长。建立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表彰机制,激励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业绩。

3.推进家校合作

家长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他们对教师的要求也日益增多。幼儿园应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建立亲师信任的关系。同时,也要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为幼儿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整治效果评估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将建立师德师风整治的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进行评估,分析整治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确保师德师风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通过持续的培训和管理,教师将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这也将进一步巩固幼儿园教育的社会形象,提升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的信任和支持。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10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素材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5)建章立制。坚持重在教育、重在规范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职称评审、教师岗位竞聘。认真研究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推荐管理办法,完善科学的职称和岗位竞聘评价标准体系,规范职称和岗位竞聘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3)组织专项督查。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财务公示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学校每季度公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校代会、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xxxx”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3、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年我校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在学习了有关文件后,结合自己参加工作近几个月以来的实际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摆出问题,分析原因,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将主要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和累积,终身学习应该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孟子说:“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可见学习的重要性。反省自己,本人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花的精力、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也不透,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也不是很好。二是业务工作能力、说话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二、整改措施

通过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认真学习别人的长处,反思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认真学习,潜心专研业务,用新知识新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

2、勇于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善于总结工作的得与失,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请教,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处理各种问题。

4、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本人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督促自己,切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11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学校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学校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方案

文号:都教发〔2018〕123号签发单位:都江堰市教育局签发时间:2018-11-16生效时间:2018-11-16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都江堰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宣传和排查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6日

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方案。

一、 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桦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学校、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并安排了具体工作任务。各学校、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安排下,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狠抓责任落实。

二、前期工作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宣传面还应扩大,师生认识不够清晰

因七月至八月学校放暑假,教育系统宣传主要对象是机关干部和学校行政干部,虽然通过学校工作QQ群、学校家长QQ群,进行了对教师、家长、学生的扫黑除恶宣传,但因师生外出活动,无法及时接受信息等原因,宣传面没有进一步扩大 。

(二)教育系统涉黑涉恶排查面还要加大

教育局深入摸排了在教育基建、教育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涉黑涉恶势力的犯罪线索,根据前期线索排查,目前无涉黑涉恶。但因放假、九月新生入校、相关矛盾摩擦还未发生等原因,校园周边黑恶势力还未显现,还应加强开学后校园周边黑恶势力的了解和排查,在涉及校园物资采购、学校修建维护,师生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加大排查面。

三、整改范围及措施

在我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进一步深入摸排在教育基建、教育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涉黑涉恶势力采取干预、操控、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教育基建工程、恶意竞标设备采购等犯罪线索。

(二)进一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校园周边涉校黑恶势力线索排查,并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力量配合,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三)严防校园欺凌,通过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的法治意识。

(四)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积极进行再宣传再动员,通过教育局学校工作QQ群、学校家长QQ群,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家校互动,扩大教育宣传作用,大力营造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单位要以高度负责和严谨务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并注意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二)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精神,及时部署工作任务,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排查情况表》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赵文龙,联系方式:87133620。

附件: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情况排查表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情况排查表

学校:

排查内容是否存在

涉黑涉恶情况整治建议

教育机关基建、教育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涉黑涉恶势力的犯罪情况线索

校园周边危害师生生命安全的涉黑恶势力线索情况排查

防范校园欺凌情况排查

其他:

学校负责人:

备注:各校要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排查,加强涉校黑恶势力线索排查,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

学校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

活动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校园,挖掘我县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特制定《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工作整改方案》,望各校接到通知后,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积极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教育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蒙城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

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工作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整改时间

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31日。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线索台账不规范,未按统一的报表填报

整改措施:按照上级统一规范格式,统一要求,及时做好报表并上报。

整改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3月22日

责任部门:各学区(联盟)、中心校

2、存在问题:部分学校没有设置扫黑除恶线索匿名举报信箱

整改措施:检查所有学校举报信箱设置情况,切实做到举报信箱全覆盖。

整改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3月22日

责任部门:各学区(联盟)、中心校

3、存在问题:宣传发动还未做到全覆盖

整改措施: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蒙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蒙教综[2019]6号,明确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治理的12种表现形式,要求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充分利用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宣传本校开展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口号,营造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氛围。

整改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3月28日

责任部门:各学区(联盟)、中心校

4、存在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畏难情绪,不敢真摸排

整改措施: 号召广大师生积极举报并提供黑恶势力称霸或者企图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特别是校园欺凌的始俑者及与校外闲杂人员相勾结以及长期影响和干扰校园周边秩序的无证商贩等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鼓励广大师生勇敢地维护学校和自身利益,自觉参加到与校园欺凌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中来。

整改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责任部门:各学区(联盟)、中心校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和要求,充分认识这次宣传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范围,包校包园到人。县教育局将此次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与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安全稳定目标考核)挂钩,并适时进行督查和通报。

蒙城县教育局

学校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方案

吴 忠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吴忠市委 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吴党发〔201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学校利益和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陵学生的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区校园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危害学生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吴忠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周少云 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 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明俊、丁彦林及各学校校长

四、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陵学生的恶势力。

2、严厉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黑恶势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23日至2月9日)

(二)梳理摸排阶段(2018年2月10日至5月31日)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月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区各学校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积极协作。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派出所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学校师生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主动反映。各学校要鼓励师生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发动师生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学校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摸排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防止问题学生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征文比赛、校园广播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认真落实。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纳入年度规范化校园建设目标考核中,从4月份开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每月督导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每年考核一次。各学校要认真对待,贯彻落实。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吴忠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12

阆中市城北初级中学校

2010年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多年来,我校领导一直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来抓,因为安全工作关系到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社会稳定大局,至关重要。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0年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安全,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特制定我校2010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师生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快速使各学校安全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确保全校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深入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使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此项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具体负责。

3、确定我校今年的安全工作目标,保证我校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1、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上级要求,我校确定陈校长为我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周校长是我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各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学科时间内(包括课前提前5分钟候课时间和下课后的安全交班时间)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职工是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是安全工作者。

2、坚持安全随事走,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我校将在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教职工考核范围,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参与,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同时发放《阆中市城北初级中学校就安全管理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形成学校、家庭、学生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1、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把安全工作抓到实处,我校决定把安全工作列入领导班子会议的第一内容,保证周周学习、周周布置、周周检查。同时,每个月学校领导班子还要专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措施。在召开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的时候,会议记录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等情况。

2、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为消除安全隐患,我校将每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在开学

初、放假前都要对校舍、实验室、住宿区、食堂、小卖部等重点部位详细排查,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每次检查时,主检领导要做好记录,详细注明检查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

3、建立完善学生课前、寝前点名制度。无论正常上课还是自习,都要有带班教师,带班教师必须课前按时到位,清点人数。无论上课还是就寝,一旦发现学生无故不到,要立即逐级向班主任、值班领导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报,与此同时,及时与家长联系,迅速查明学生去向,妥善处理。

4、严格落实门卫查询和登记制度。

学校门卫必须24小时值班,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经学校有关负责人员同意,并签名登记。严格限制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学生在上学期间出校园,实行请假制度,必须经班主任签字批条,住宿生经生活老师批准。

5、严格值班管理制度。本学期我校将延续原有的领导值班制度,在重大节日、重大事件时,实行领导带班制,严格值班期间安全情况登记,严格值班交接手续。

6、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把安全工作抓到实处,我校决定组织相关人员,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责任状规定,任何人员,只要未履行相应职责,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上级下发的“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教育,积极演练

1、把安全教育带入课堂。我校规定,教导处将组织相关教师,充分利用每周的班会等时间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每周不少于1课时。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安全教育课,上课时要有相关的教案,讲授交通、消防、食品、用电、实验、体育、紧急疏散等知识,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

2、利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 国际禁毒日等时间,结合本校实际,针对安全教育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努力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电视、广播、黑板报、墙报、校报等阵地,开辟安全知识教育专栏,有重点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校园内重点部位将按上级要求,设置安全警示语,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安全。

4、建立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期开学初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开展演练,提高广大中小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伤害。

5、学期初,我校将通过召开家长会、校信通、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促使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四、深入排查,认真整改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治理,不留死角,责任到人”的原则,针对一年四季学校安全工作不同的特点,牢牢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性,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狠抓落实。

1、排查校舍。我校将在学期开学前一周,组织政教处、总务处、综治

办等相关人员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宿舍、食堂、餐厅、会议室等校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关键部位,隐蔽部位重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对存在D级危房的应立即封闭停用并尽快拆除;对有结构隐患的C级危房应及时加固维修;对无结构隐患的B、C级危房应及时检修,并确定使用观察人并做好观察记录。暂时无法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2、饮食卫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我校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卫生规章制度,规范食堂管理,规范食品加工。二是严把质量关,坚持进货索证制度,不购买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不向学生推销霉烂、变质食物,切实规范土豆、豆角等容易产生毒副作用蔬菜的加工程序,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三是组织炊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四是严格食堂灭鼠、灭蝇药物管理。五是食堂食品储藏间、操作间等处门窗要完好无损,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严防投毒放毒。六是严格落实假期食堂领导值班工作制度。

3、楼道疏散。一是在每个楼层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警示语,告戒学生上下楼“轻声、慢步、右行、礼让”。二是安排领导、相关教师在楼梯处值班,及时疏导学生上下楼。值班领导、教师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形成制度,值班表张贴在楼梯口处,学校领导要随时查看值班教师到岗情况。三是楼道走廊、楼梯转弯处安装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便于学生疏散,避免踩踏事故发生。

4、消防安全。一是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在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实验仪器室、图书室等处配备足量合格的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并教育广大教师和学生懂得正确使用这些消防器材。二是保障疏散通道畅

通,通过加强值班保卫等方法确保学生安全。三是在学生宿舍内制定并张贴消防安全制度、紧急出口示意图,设置荧光“紧急出口”指示牌,楼道内应急照明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

5、交通安全。我校将利用多种手段,教育学生上下学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横穿马路,或在快车道上骑车。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示学生不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辆。

6、用电安全。开学初,我校将组织一次用电安全大检查,对变压器、配电室、配电箱的管理,注明“有电危险”等提示语,严禁学生随意接触。生活区老师、班主任老师要规范师生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住宿生严禁在宿舍内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取暖。

7、体育活动及其他各类活动安全。开学后,我校领导将加强对体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强化体育运动的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二是教育体育老师,在开展体育活动时,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和个性差异等特点,符合体育教学标准要求,严禁超强度开展活动。三是加强体育器械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定期检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标枪、铅球等投掷类器材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安全使用。四是其他各类活动要有临时的活动安全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校将把安全工作做为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做好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 篇13

依据省中心党委《印发〈关于展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仔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六条措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的建设工作步骤,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化时常化,机关和党员作风明显转变,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我中心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重点

1、切实解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只安排、不行动,学习流于形式,不扎实、不深化,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的问题。

2、切实解决民主集合制落实不到位,存在“家长制”、“一言堂”,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不上会研究,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3、切实解决对创立“模范机关”安排部署不准时、措施不具体;对精神文明建设不重视、长期不展开创立活动的问题。

4、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或存在“空白点”;党组织超期未准时推动换届、支委会班子不健全以及委员出现空缺未准时补选的问题。

5、切实解决党员发展不规范、对一些违反党纪的行为长期不实行组织措施或党纪处理、党费不足额收缴的问题。

6、切实解决对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不够的问题。

7、切实解决“三会一课”不规范、质量不高,主题党日长期不展开、活动主题不鲜亮,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问题。

8、切实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份开头,12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检视问题(8月底前)。聚焦整治重点,找准查实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整改落实(10月底前)。对照问题清单,全面展开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和发展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切实让党员、群众感到新气象、看到新转变。

(三)建章立制(12月底前)。准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四、整治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在中心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展开,党支部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仔细组织查摆问题,主持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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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十五篇


想要在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工作计划。撰写工作计划能够让自己更快更准确地达到目标,高效率的工作计划是什么样的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十五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

一、背景和依据

4月29日,湖南长沙市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做好落实工作,根据省安委会《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安〔20__〕10号)、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落实〈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寿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草拟了《固镇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与县安委会共同形成《寿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自即日起,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及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覆盖开展排查。按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要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破坏内部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加载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或邻近地下深度开挖的自建房屋、失修失养失管的老旧自建房屋、40年以上高房龄的自建房屋等。尤其是重点排查将自建房屋改建改用为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养老服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危险房屋安全防范,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在实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情况,有险情的必须立即腾空并挂牌警戒。

(二)组织鉴定机构认定。通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自查、村街排查、乡镇和有关部门核查后上报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县组织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建立危险房屋台账。

(三)督促逐房整改。对鉴定为C、D类房屋,由属地人民政府、园区、有关县直单位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专业机构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销号整改。整改中,坚持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即人员聚集场所、危险性较大的房屋先行整改。

(四)规范自建房屋改建改装行为。自建房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经过属地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行为应立即停止。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制止、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五)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安全责任。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落实自建房屋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园区要落实自建房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住建、房管、城管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督促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教育体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促民爆行业厂房等生产用房和酒店(宾馆)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并督促整改;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负责督促车站、码头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督促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督促特种行业许可证所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涉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应急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领域分别开展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

六、创新举措

县直部门采取行业监管模式进行城乡自建房屋专项整治,25个乡镇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动用镇、村力量进行城乡自建房屋专项整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联系乡镇、园区的县领导指导督促好所联系乡镇、园区的自建房屋摸排整治,县分管领导负责做好分管领域内的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县房管中心负责寿春镇区域内自建房屋安全监管,县住建局负责其余区域内自建房屋安全监管,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专项推进,并会同相关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各乡镇(园区)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乡镇(园区)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县城管局要将排查整治自建房违法违规改建以及用作经营等行为纳入城乡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制止、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专抓,任务要落实到村街社区,排查到户。

(二)借助专业力量。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农村工匠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为各自建房屋建筑主体责任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住建局、房管中心要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公布专家、技术人员名库,供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对接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同时住建和房管部门要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准确,保证房屋鉴定质量。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带头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要明确工作事项具体完成时限,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暗访,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2】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5日)。

认真学习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范,分析查找自已经营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推进专项整治做好充分准备;因地制宜,采取组织讲座培训、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重点和意义所在,调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形成维护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合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6日—15日)。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要按照方案要求,从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健康证明、采购验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务于3月16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报县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股。

(三)督导整改阶段(3月16日—5月31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督导和排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条件,对已办证的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并对食堂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符合发证条件的,加强申报指导,由县食药监局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

(四)全面总结阶段(6月1日—15日)。

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整顿工作中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形成材料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3】

为切实加强我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川安办〔20xx〕22号)、《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南市安委办〔20xx〕10号)精神,结合我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层层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文明示范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专项治理,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核和实施,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龙新为组长,副乡长马绍波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办,杜小雨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

三、专项治理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全乡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及建筑工程、公路、电力、水利、通信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二)治理重点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5)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考核和三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持证上岗情况;

(7)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8)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9)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闭环管理情况。

2、项目分包、转包情况

(1)分包、转包单位资质情况;

(2)分包、转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情况;

(3)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1)深基坑、高边坡、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审批情况;

(2)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施工组织方案落实情况。

4、项目监理情况

(1)项目监理机构和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及在职在岗情况;

(2)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质量、安全检查等监理工作;

(3)落实监理例会和监理日志填写情况等。

5、建设单位(业主)履职情况

(1)按规定概算和支付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情况;

(2)报备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相关资料情况;

(3)工程发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情况等;

(4)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专项治理行动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xx年5月至12月底,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6月20日前)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企业都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6月20日至11月3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检验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责任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督查检查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乡安办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实际,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本地、本行业和本企业内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效果。镇政府将适时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乡安办及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全面梳理专项治理行动中存在的不足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及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监管措施和管理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时间要求和工作措施,务求实效。乡安办负责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和监督检查全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村(居)、乡安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地、本行业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分经分类原则,坚持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治理督查检查行动,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执法“全覆盖”。

(三)强化执法监管

各村(居)、乡安办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将负有事故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四)严肃责任追究

各村(居)、乡安办要对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认真组织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整治措施,严肃追究有产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五)强化教育培训

各村(居)、乡安办、各施工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临时工、劳务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4】

标题:运输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运输行业是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行业特殊性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为确保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和货物的安全保障水平,制定并执行运输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提升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员工、货物和市场利益的安全。通过实施整治工作方案,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提高运输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二、工作内容

1. 制定运输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运输公司应制定与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明确工作原则、操作规程等内容,并按时更新和修订。标准应含盖公司内部作业流程、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内容,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同时,要组织培训,确保员工全面了解和熟练掌握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门的安全部门,加强运输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针对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并明确责任和管理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和装备:提升运输公司的安全技术设施和装备水平,确保运输车辆、物品存储场所等设施的安全性能达到规定标准。加强车辆和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4. 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设立安全教育基地,定期进行演习和模拟实验,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能力。

5. 完善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运输公司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

6. 加强安全督导和监察:承担安全督导和监察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对运输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对存在违规和不安全行为的公司,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三、组织实施

1. 运输公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确定责任人员,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2. 配置足够的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投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运输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记录,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预期效果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预期取得如下效果:

1. 降低运输公司发生事故的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损失和灾害。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安全共治的良好氛围。

4. 提升运输行业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增加社会信任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总结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保障行业安全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运输公司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方案取得实效。只有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5】

应急救援中心“大提高、大整顿”专项整治

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开展“大提高、大整顿”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要求,围绕“四个一”活动全年安排以“三位一体”活动为主导,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特制定应急救援中心“大提高、大整顿”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望各科队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时间 2018年4月14日—6月30日

二、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 组 长:郇福锁 孙 强

副组长:宋大年 霍曙光 靳永刚 邰重阳 成 员:张树果 崔进 刘会军 孔凡魁 陈海斌 朱邓平王建斌 宁俊锁 郭巨伟 杨新林 张立文及各科队安全队长

三、活动目标:

继续深入落实集团公司“安全强化年、管理提升年、项目推进年”工作部署,深刻剖析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整改,补齐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中心基础管理全面提升。

四、“大提高、大整顿”活动开展内容

1.开展提高职工素质、加强职工培训、人员准入大整顿。中心各级各类人员要熟悉各工种的应知应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熟练程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由战训科组织通过集中考试、面试、职工操作过程观摩等形式,扎实开展好职工素质与操作技能培训工作。

2.开展完善制度、有章可循大整顿。中心各科队要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救护规程》、《救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执行与落实,以规范各种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指导,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3.开展安全工作安排、计划大整顿。各科队负责组织对有关安全工作、计划、总结进行检查。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上,抓好每一件事,落实好每一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开展岗位安全确认大整顿。对中心各类操作人员、特殊人员、业务人员、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确认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一岗一清单”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确认表,确保安全无事故。

5.开展安全设施完善、可靠、使用管理大整顿。中心装备科及各科队要组织对安全设施完善、可靠、使用管理进行整顿,确保中心各类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可靠并正常使用有各类记录台账,对中心大型设备严格定期进行监测检验。

6.开展预防、预警、预报等基础工作大整顿。中心要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变化因素管控制度,做好超前防范,实现超前预测预报、分析安排部署,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动态检查工作,实现作业过程、季节性和阶段性的重点管控工作。

7.开展安全工作的查、检、验大整顿。中心各科队要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隐患或主要隐患问题进行深度分析,严格落实“双追”、“双闭合”管理,对隐患问题要举一反

三、查找不足,认真整改。

8.开展应急管理大整顿。中心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突出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建设。合理设置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应急反应及处置能力。

9.开展安全管理留痕可查整顿。中心各科队严格按照“四个一”活动、“三位一体”管理要求,各项工作安排、各类安全检查都要有记录、有落实,对检查信息反馈进行分类、建档,通过管理留痕做到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有据可查,避免安全工作上的形式主义。

五、整改措施

1.提高安全检查对推动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端正安全检查态度,安全检查也是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检查不仅是查隐患查问题,也是对中心安全管理水平的总体评价,通过检查寻找安全管理的短板,弥补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各类检查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对检查态度不端正,参加检查不认真的人员要及时批评帮教,屡教不改的取消参检资格。

2.由战训科组织分层次、分专业的专业知识学习,“以考促学”,提高各级干部的业务保安能力和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中心各科室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人员重新补考,考试仍不及格的要调整工作岗位。

3.严肃安全检查纪律,各类检查人员特别是机关部室有下井下基层参加检查任务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救援中心安全巡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劳动纪律规定及每周安全排查重点,确保按规定的时间、次数组织或参加检查。兼职安全科将按有关要求逐月进行统计考核。

4.对参加检查不认真或查出主要隐患问题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的,否决检查次数,对检查出的个性问题给予通报考核,对科队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月末工作绩效考核。

5.严格执行活动检查有关规定。对查出的各种隐患、不足,要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并在全中心进行通报批评。

6.强化对各类安全检查结果的通报,促进安全检查效果的提高。一是兼职安全科对各科队动态检查的隐患问题于次日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兼职安全科每月对各类检查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统计通报,严格按照“三定”要求督促各科队隐患整改,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纳入科队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三是强化宣传报道,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重复隐患等问题要进行处罚通报,对个别问题、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达到全员受教育、受警示的作用。

六、工作要求

1.中心参加各类安全检查的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履行好检查责任,匡正安全检查的风气。

2.中心要强化安全自主管理,正确对待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并严格追究。

3.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领导组成员要不定期深入被检科队,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督查,每月督导不少于2次,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追究处理。

4.活动期间,各科队要明确专人每周三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每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5、中心将本次活动纳入安全绩效考核标准,依据活动方案进行考核兑现。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五日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省民政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全面督促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市安委会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每半年安排1次专题学习。2.将学习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利用相关载体持续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活动,结合业务工作督导、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综合科、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监管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3.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5.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基本规范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五个一”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三)消防安全整治。1.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有效整改。2.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完善消防基础设施。3.开展殡仪服务机构清明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祭扫应急预案,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4.聘请消防专家参与或者联合市消防救援总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6.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7.进一步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关干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8.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9.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和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四)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按照(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新建成、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救助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理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情况,重点排查以下情形: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施工、设计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至第八项问题的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民政服务机构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按照属地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和全面清查工作,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既有、在建房屋的隐患问题排查,建立信息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立即整改,落实好整改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2月末)。各单位要参照《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任务明确,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治理(2月至12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准确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实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定期上报情况(每月3日前)。各单位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民政定期调度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对于不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运用通报、提示、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二)统筹安排,精准监管。各单位要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与秋冬会战、冬春火灾防控、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假日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融合,相互促进。

(三)加强检查,跟踪问效。市民政局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强力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2021年重点整治工作任务不负责、不作为或者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启动问责程序。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要依纪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xx】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xx)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

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8】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本着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具体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罗永华(校长)

副组长:董永忠(副校长分管德育方面的安全)

刘将锋(副校长分管教学方面的安全)

杨少龙(副校长分管后勤方面的安全)

成员:各值班人员(值班表附后)

二、加强值班巡查工作

1、值班校警要做好值班和轮岗交接工作,确保无缝交接,一天24小时都有人在岗。

2、校警值班实行定点镇守和区域巡视相结合的方法。校门和学生宿舍要定点驻守,学校其它区域则流动巡视。

3、值班领导要在学校接待室值班,积极支持和监督指导校警的工作,时刻关注学校消防隐患及其防范工作。

4、值班领导要做好值班日志,同时每天向上级汇报学校消防安全情况,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

三、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春节期间学生已离校,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已停止,所以教学大楼、综合实验楼、学生宿舍必须关水关电,并锁好大门。

2、教职工宿舍楼要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并配备好消防器材。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9】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xx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

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

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血洛头。到20xx年,买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XX]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XX]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xx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xx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xx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XX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理程推动消防字仝劫言生庄劫材师次理叶场州五茨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村、各的代红会空际巩周经验成动建六健会木村,木行业防节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村、各单位于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

从20xx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xx〕13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xx〕61号)和《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府办函〔20xx〕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二、工作目标

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按照重点核查、分类处置、全面整改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筑,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第一阶段:20xx年7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核查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经核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评估鉴定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经核查、评估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工作,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同时全面开展全镇自建房核查以及查漏补缺排查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核查工作。

第四阶段: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经核查、评估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的整治工作。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县政府统筹组织下,负责做好本镇行政区域内整治工作,并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资金保障等工作,组织村委(居委会)等基层力量,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拉网式、全覆盖的要求,做好核查整治各项工作。

(一)核查重点

1.重点核查地域: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核查,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核查城乡接合部、拆迁安置区,工业园区以及学校、医院、批发市场等周边区域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重点核查场所:

(1)3层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型和饭店、旅馆、商超等经营性的房屋;

(3)违规改为经营用途及改扩建的房屋;

(4)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房屋;

(5)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房屋。

(二)查漏补缺

与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无缝对接,实现城乡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确保“不漏一房一户”

(三)核查内容

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核查以下三个方面:

1.结构安全性。核查房屋是否存在加层、开挖地下空间、搭建格子房等改扩建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情况;有无专业设计及专业施工资料;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是否存在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是否存在建筑结构变形损伤等。

2.经营安全性。核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将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或提供给公共活动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业经营许可有关场地、场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特别是用于餐饮经营的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3.建设合法合规性。核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违法占地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隐患分类:自建房建筑隐患分为“一般”“较大”“严重”安全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即涉及水电、燃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使用安全,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

2.较大安全隐患,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的;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的;超设计增加荷载的;无专业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等存在隐性使用风险的。

3.重大安全隐患,即建构筑物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等房屋结构受损情况;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

(五)排查方式

1.组织核查。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切实扛起属地及本行业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的自建房进行全面现场核实。一是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自报。督促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履行第一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全面自查房屋结构和改扩建等情况,及时报村居“两委”。二是村和社区“两委”审核。村和社区“两委”对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况进行100%核查,建立台账并上报属地镇。三是镇复核。镇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的成果,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针对村(社区)“两委”提交的台账逐一现场复核,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公示了我市第一批10家鉴定机构供各地方参考,各村可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开展工作。

2.填报核查信息。镇政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的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自建房实地核查,根据核查信息按要求填写《博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表》,并将核查数据录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村和社区“两委”审核人员、填报信息的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需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建立台账。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填写《博罗县自建房安全整治情况汇总表》和《博罗县排查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改工作台账》,做到一房(户)一档、一房(户)一责任人、一患一方案,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六)质检抽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数据质检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专家力量加大自建房核查情况的监督抽查力度。以村(社区)为单元,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5%、不低于非经营性自建房总数2.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总量中有10%房屋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必须重新开展核查。

(七)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经核查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原则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亦可统一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同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根据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落实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相关整改措施。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动态跟踪监管,并视情况相应采取停工停业、撤离人员、围蔽警戒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对于“一般”隐患。限期落实整改,更换、增设相应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对于“较大”隐患。一是对违法建设的自建房,由镇政府会同有关执法部门组织依法查处。二是对可补办手续的`自建房,经房屋安全结构鉴定后,满足或经整改后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的,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对经营性自建房,在完成整改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之前,要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经营安全需求的,应及时清退商户,对房屋依法予以处置。

3.对于“严重”隐患。对存在严重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自建房,应督促其立即停止使用、转移人员、做好警戒,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4.对于地质灾害隐患。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九)销号管理。根据梳理汇总整治情况,按“一房(户)一档”的形式,对核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核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督促其委托或由政府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按照专业机构的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存在阻碍行为的,由镇政府会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整治后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标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二)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发挥规划建设、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依托数据城管、平安综治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开展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伪造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实评估鉴定报告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和重大建筑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完善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自建房规划报建管理、自建房作为经营准入审批管理、存量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等政策文件,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托全县城镇、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房屋底数,归集房屋信息。

五、部门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及“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自建房全部纳入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有关监管合力。

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组):负责指导自建房建设,牵头组织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社会专业技术力量提供全程技术支撑;指导各排查员运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成果及相关软件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工作;推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建设组):负责配合、指导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侨政协组):负责指导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及纳入宗教部门管理的民间信仰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应急管理办(应急管理组):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本地区、分管行业领域内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安全监管;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公共服务办(教育指导组):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经济和建设办(经济发展组):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杨村派出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镇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组):负责指导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居民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人民调解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镇财政管理所(政府财务组):负责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评估鉴定、整治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将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费用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杨村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城乡居民自建房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整治(不含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指导查处违建自建房涉及的违法占地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相关规划审批许可信息;对可以补办手续的,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提供城乡已取得产权登记的自建房基本信息数据。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文广旅体组):负责指导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机室、高危体育项目等用作文化和旅游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健康组):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杨村市场监督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所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指导和会同各部门对移交涉及职责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自建房依法进行查处。

镇专职消防队: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各镇加强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镇政府成立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核查、整治工作经费,非经营性自建房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鉴定经费,以及相关动员、培训、宣传和督导检查工作经费,统筹落实必要的资金保障。一是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二是参照《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标准,结合实际,落实必要的评估鉴定经费及其他工作经费,原则上县级与镇(街道)按照5:5的比例分摊全镇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所需相关工作经费。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推动“房地一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等数据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公共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核查整治工作。镇规划建设部门及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村居“两委”干部等一线工作人员开展自建房安全核查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按照“谁拥有(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引导金融、保险等服务机构支持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要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解危的﹐安排专项资金对低收入家庭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治理改造、应急处置等给予适当补助。要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督查检查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各镇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别要依法依规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简单粗暴“一刀切”,强化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主体责任(使用责任)意识。

(六)加强数据报送。自20xx年6月起,各项工作数据实行每日和每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台账,于每日11时前报送有关报表和数据,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整治工作情况(排查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书面向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组)报告,规划建设组汇总数据并定期对排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同时报送县住建局。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全县关于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

20xx年7月下旬至12月底

三、整治范围

本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是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项目。

四、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监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等。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闭环管理。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是否严格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和验收,杜绝因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超过安全使用年限、老旧“带病”、套牌、拼装以及来源不明等起重机械进场。

(五)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情况。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情况、安全交底内容及教育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情况;工程实体防护、操作平台使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及管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

(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施工单位是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包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五、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各村(社)要结合本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切实将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阶段(8月至11月)。各村(社)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在建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在辖区内(行业内)至少组织一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上报镇安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村(社)、镇安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整治实效。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三)注重预防为主,强化督查执法。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2】

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确保辖区内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将对乡属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工贸行业、水上安全、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质量和效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杨红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国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3日至18日;二是全面整治阶段为20xx年12月19日至24日;三是集中攻坚阶段25日至30日。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组:

组长:杨红松

副组长:郭国俊、陈刚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派出所、国土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运输行业和道路交通(含校车)、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废弃矿井安全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情况;团雾多发路段管控情况;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情况;“两客一危”管控情况;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黑校车”整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打击力度等。

2.烟花爆竹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及“下店上宅”等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非煤矿山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善各类制度措施,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是否有针对性的对矿山机电设备、边坡等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危险区域的巡查检查;是否超层越界和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对已关闭的矿井的巡查检查。

5、重点检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学校医院、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

第二组检查组:

组长:王香

副组长:吴昊、唐立松

成员:创建办、村镇建设管理站、国土所、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建筑施工行业、老旧危楼、文化旅游、集镇市场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老旧危楼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村民房屋尤其是老旧木质结构房屋用火用电隐患等问题。

2、有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农户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转包分包等情况。

3.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促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4、网吧、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配备、逃生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安全检查。

第三组检查组:

组长:王小昆

副组长:田晓顺、张厚文、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水利和移民工作站、派出所、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农服中心、各村居人员及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防火队员。

职责:负责辖区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农田水利设施及水上交通运输、畜牧业、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全乡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制度落实、防火岗位设置、日常巡查、救援灭火设备配备、专职扑灭火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

2、检查水利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赶工期赶进度以及非法转包分包情况;辖区山塘水库、河道安全警示、提示,涉水安全宣传、监管情况。

3、重点对农业农机、变形拖拉机、农业坝区园区、渔业、畜牧业、农业设施及建姜洞等进行检查。

第四组检查组:

组长:杨爽、杜尔康

副组长:刘自力易成成

成员: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场监管分局人员、卫生院人员、供电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特种设备、电力设施设备、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电力设施设备,高压走廊周边环境,电力线路私搭乱建,民房用电等安全。

2、辖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4、学校消防设施配备、紧急疏散演练情况,校园周边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检查组组长必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分组所含部门、行业实际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方案中第四条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全力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认真填写《鸡场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监管排查登记表》,经该组组长签字后,交到乡安监站。对不认真落实检查组工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严格监管,强化整改。各检查组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紧看牢,督促落实整改;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要坚决实施处罚,毫不手软,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绝不能以检查代替执法、一查了之。

(三)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各检查组要针对部门、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化、常态化、规范化。各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工作开展的情况资料交给各检查小组,以组为单位由副组长交到安监站汇总归档。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3】

为落实省教育厅学生安全工作和学校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强学生用电常识教育和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坚决防止用电、消防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安全用电,人走关电”教育整改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用电人走关电

二、活动时间

5月9日-6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

1、时间:5月9-19日

2、责任单位:宿舍管理科、各二级学院

3、主要内容:

(1)在各栋学生宿舍入口悬挂“安全用电,人走关电”横幅;(2)在各寝室电源控制箱处张贴“安全用电,人走关电”不干胶贴;(3)印制《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常识及注意事项》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寝室并张贴在寝室门后;(4)要求各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组织学习,各栋召开寝室长会议传达。

(二)检查处理

1、时间:5月19日-6月20日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电线、在床上使用插线板、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热棒、电热杯、小电锅等)、私藏易燃易爆物品、私藏管制刀具、吸烟酗酒赌博、点明火、点蜡烛、点蚊香、煮饭做菜、饲养宠物、寝室无人时不关闭全部电源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3、检查方式:各栋宿舍管理老师每日对所在楼栋安全检查的寝室数应不少于50%,并汇总报送至宿舍管理科负责人,由宿舍管理科下发《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至相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安排辅导员班主任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教育整改。同时,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下寝时应一并检查宿舍用电和消防安全隐患。对经教育不及时整改的,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6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4】

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将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开展用电安全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XX年3月26日(星期日)

二、分组情况

组长:

副组长:

三、检查内容及标准

1、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和存放的各种大功率电器,包括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微波炉、电烤箱、电炒锅、冰箱、热得快、电熨斗等。

2、禁止各类电动车的电池携带至宿舍进行充电。

3、禁止使用和存放的各类明火器具。包括:酒精炉、煤气炉等以及在宿舍使用和存放的酒精、鞭炮、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在宿舍使用和存放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

5、禁止在宿舍区(含室内、室外)私拉乱接电源线、网线、电视天线等。

6、禁止在学生宿舍做与安全相关的各类教学或课程的实验。

7、按照每栋楼不少于10间的标准进行随机抽查。

四、有关说明

1、请各分组成员按照通知要求对学生宿舍用电安全进行抽查,务必做到认真、仔细,不留隐患,并进行现场拍照,并做好记录。

2、各分组如实填写《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登记表表》(附件2),由社区辅导员进行汇总,并于次日交公寓中心。

3、所有检查人员在各社区办事大厅集中,佩戴工作证,自管会、楼管会同学穿工作服。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在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压减一般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1.加强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NY/T1830-2009),严格检验规定标准、技术规程和质量要求,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实施安全检验,严禁违规检验,严禁未经检验出具报告或出具虚假报告,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先上牌、后办补的要求,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强化反光标识使用,确保农机手夜间驾驶安全。

2.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经营主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进一步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务管理。

3.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会同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注销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逐年报废淘汰,存量到2022年减少一半,2025年全部清零。确定的治理任务重、要求高,牵涉部门多,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职尽责,对照行动方案确定的治理任务和清零时间要求,列出本地区具体整治任务、清零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整治见到实效。

(二)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农忙时期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春耕、秋收等重点农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严格执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和机具检修知识。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现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做到重心下移、服务前移。

2.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三)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摸清底数。市在册变型拖拉机只有5台(其中麓棠镇1台、富新镇4台),现在在本市运营的变型拖拉机,基本上是外地号牌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基本是当地人。为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镇、街道办要摸清本辖区内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员信息建立健全台账,加强安全教育管理。4月底前台账报市农机监理所,农机监理所汇总上报。

2.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制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利用各类媒体扩大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推行便民服务,规范回收与补贴流程,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防控风险点,切实满足农民需求,保障农民利益,提高群众参与农机报废更新的积极性,推动我省农机装备向现代化、标准化、智能化升级。

3.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要求及程序,各县(市、区)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设定不同事故处置场景,强化实战化演练,加强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落实宣传教育本职责任

一要落实宣传引导责任。大力宣传曝光非法变型拖拉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引发的交通事故,积极引导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隐瞒非法变型拖拉机。告知有关运输企业、建筑企业、货运源头企业等不租用、不引进变型拖拉机承担运输业务。

二要落实劝管责任。落实乡、村基层组织责任,强化对变型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农机管理员、农村交管员、劝导员等多种力量,对变型拖拉机所有者、驾驶人进行入户专访、登门宣传、上路劝导,做到“一对一”教育管理。

三要落实告知责任。对依法注销、逾期未检、到期报废的车辆,要千方百计收集到其所有人的联系方式,按照时限要求,通过短信、公告、信件和上门通知等多种渠道,把依法管理的相关要求告知到乡、到村、到人。

各镇、街道办负责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前三季度最后一个月21日前向市监理所报季度工作小结,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初,12月上旬,各镇、街道办负责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将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到市农机监理所。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11篇


为了保证工作的重心不会偏离方向,就需要我们用心完成一份工作计划了。写工作计划应该注意什么?经过小编的筛选这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展现在大家面前,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

为切实加强辖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保持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节,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人流物流集中,超市、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活动频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深入查找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超市、高层和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及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的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居住类综合楼等场所,严厉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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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德立、张华丽、余翠华、李明琴为办公室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严管严控高危场所。6月底前,督促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7月10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摸排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烟花爆竹经销点等场所,6月底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加强超市、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全镇的超市、市场的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用火用电等进行排查整治,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顶棚;市场应当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严禁在集贸市场内的楼梯间、走道、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营业期间动用明火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从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4.深化高层、地下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二)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及辖区扎实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强化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督导。夏防期间,要以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组织辖区各行业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学习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分析研判本行业特点的火灾形势,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机制约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三)做好消防宣传培训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做实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旅游旺季、农忙时节、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等特点,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各企业、社会单位及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多角度、分层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步骤

夏季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逐级召开会议、印发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6月30日至8月30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9月30日前为总结阶段,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对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充分认识夏季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夏季火灾防控,有效稳控全镇消防安全形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发挥系统、条线作用上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2】

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xx年6月6日至9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况洪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陈强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绪斌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6日前)。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调度指挥,领导亲自研究、督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网络、执法宣传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3】

根据仪安委〔20__〕8号文件精神及统一部署,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扭转我镇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__“建设田园式生态家园、打造绿色文明幸福小镇”的目标,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落实镇党委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消防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限期实施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安委办负责有关资料收集、文件起草,指导、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力争实现“三个下降”、“两个杜绝”的目标。“三个下降”,火灾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数3项指标明显下降;“两个杜绝”,杜绝发生“三合一”、出租房亡人火灾事故,杜绝发生3人以上死亡火灾事故。

四、整治对象和重点

(一)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城中村、住宅、“九小”场所、工厂及物流仓储场所、高层建筑、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民办学校、医院、养老院、其他人员场所租房等消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

(二)整治重点

1、消防通道是否关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 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2、消防救援设施设备是否摆放科学合理。

3、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等。

4、人员密集场所的电线、电器、电源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5、有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

6、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多合一、三合一”等现象,是否按照消防安全整改标准进行了彻底整改。

7、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是否知晓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扑灭初期火种和逃生常识,落实定期检查等措施。

五、整改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业主的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整改,使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以及受条件限制难以整改的,要依法联合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对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的“多合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火灾隐患,要加强协调,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二)加强综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加大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防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严肃给予查处;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场所,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六、整治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起到7月10前,按照部署发动、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动员群众,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发布工作计划,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从6月21日至6月30月)。

(一)全面排查。制定具体实施工作计划,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消防安全资料分发,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镇声势浩大的整治氛围。并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场所经营者限期整改。

(二)自查自改。各场所经营者在期限内务必按照本工作计划整治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必须先停产停业,并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场所经营者按照整治要求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查封、取缔、停止出租;对存在无证照经营或逾期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取缔、关闭,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拒不接受检查、拒不进行整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依法从严处理,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从7月1号至7月10月)。

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治并在全镇给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这次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彻底开展大清查、大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事关社会治安和稳定。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人。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镇里统一布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各有关职能单位、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不履行管理职责,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要落实宣传发动工作,注意发挥新闻宣传的覆盖优势,充分利用消防安全资料、互联网等传媒平台和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强化宣传培训,开展贴近群众的消防安全培训、自救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等,使广大群众、广大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常识,人人都懂得“消防安全”。

三是要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乡直各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各行政村、学校、卫生院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公共活动场所。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道路交通安全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强化组织,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大检查领导小组,与乡派出所、卫生院、学校以及各村实行“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各单位、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乡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和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活动场所、学校、医院、农户的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乡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5】

为认真贯彻xx团防火关于开展XX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连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XX年x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二、 专项整治的范围

1、 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 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 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 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 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 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 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 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 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 日前完成。

4、 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四、 专项整治要达到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卫计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

(5)文物古建筑。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文物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文物建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文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同时,要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提请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6)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指导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民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并定期联合民政部门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7)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9月10日前整改销案。

3、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灭火疏散能力。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为重点,采取模拟火情形式,实地测试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反应速度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灭火疏散的能力。

4、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夏季检查时期,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机构,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大型石化企业、大型综合体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根据各类场所火灾荷载能力大小不同,火灾存在风险不同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开展消防安全技术评估。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切实加强G20峰会、“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全县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4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要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五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消防大队开展五类重点场所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分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三个层级,分别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县消防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县消防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攻坚组队员和基层指挥员进行基地化轮训,新任队员不少于30天,复训不少于15天。组织公安消防大队、中队指挥员进行集中轮训,每期时间分别不少于5天、7天、10天。抓好消防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工作,3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考评、持证上岗。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在省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省级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提请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要主动向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则。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公安机关法制、刑侦、消防部门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责任制落实,切实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对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以及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联合城建、规划、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继续深化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跟踪督改实体性火灾隐患,督促抓紧补办消防手续。

二、时间安排

㈠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5月24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通过发布通告、广泛张贴公告、组织召开会议等形式,动员督促辖区内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查找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培训是否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列出清单,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分步整改,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教育、城建、文化、工商、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充分发动服务企业的力量,对基层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住宅小区进行网格排查,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和“严执法”;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强力推进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走过场。

㈡检查督查阶段(5月25日至8月23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对辖区内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继续深化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内单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集中时间进行攻坚。

㈢严防严控阶段(8月24日至10月31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加强社会面的火灾防控,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组织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和不放心单位及区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落实火灾严防严控措施,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单位的管控。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予以关停;确实无法关停的,由各村(社区)、果园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增加对存在区域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等“不放心”区域的检查频次,督促单位落实严防死守措施。

㈣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要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探索完善源头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继续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三、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和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计划,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将此次专项行动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倒查问责。

㈡坚持政府统筹,实施部门联动。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教育、城建、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整改难度较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镇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对于集中连片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规划、城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要进行综合治理。

㈢广泛开展宣传,突出舆论监督。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常识,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发布火灾预警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提醒社会单位加强防范,警示群众增强消防意识,积极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曝光,跟踪隐患整改进程,形成监督压力。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8】

蒙城十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治理”的理念,着力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司其责,全面提高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及广大师生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学校的消防网络,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组织领导

组长:魏明军

副组长:谢永年高武

组员:张洪岭杨建龙李灿群邹艳芳邓云美

王华飞张林

四、步骤和措施

1、制定各类消防预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

2、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动员和部署。

3、添置消防设备,更换灭火器的药液。

4、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人人参与,确保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5、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更换老化电源线路。

6、配合上级的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成立由魏明军校长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所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由谢永年校长负责开展“火灾大如天、人人要防范”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三)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由杨建龙主任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与添置,确保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由张洪岭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演练、制定消防安全方案、明确各班撤离路线及集结场地。

(六)由高武主任负责全校的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完善符合要求。

(七)各班班主任负责教育、演练、安全检查等,配合学校对所有设施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四)严格责任,加强督查。

(五)认真总结,建章立制。

蒙城县第十中学

20xx年5月18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9】

为认真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xx年6月6日至9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况洪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陈强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绪斌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日前)。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调度指挥,领导亲自研究、督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网络、执法宣传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会议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我镇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农村消防工作水平,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自3月9日至10月20日,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镇长任组长,李俊峰任副组长,安监办成员、各村书记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关系民生的供油、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单位。

(二)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企业。

(四)各村“三合一”场所等消防“乱点”。

(五)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等临时性建筑。

(六)高层居住建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专项行动,对全镇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全部检查一遍,对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对违规住宿人员全部清理一遍,坚决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拘留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四、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超市、饭店、公共娱乐、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集中联合执法。派出所、消防、安监、市场监管所、卫生院、教育等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联络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九个必须”整治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场所,必须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逐级全程督导。镇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五、整治措施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每一个单位和场所,坚决做到“九个必查”。一查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四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五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六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七查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九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九个必须”。

1. 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市场监督等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

3.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5.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6. 公共娱乐场所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7.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必须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8. 在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内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9. 各村的“三合一”、“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两人以上的,必须立即清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尤其是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行动期间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做好防火工作,确保本村级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xx市xx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xx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x消委〔20xx〕x号)、《xx区建立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机制的意见》(x消委〔20xx〕xx号)、《20xx年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方案》(x消委〔20xx〕x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社区,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办。

二、工作目标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红星街道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xx市xx社区消防工作职责》(xx消委〔20xx〕5号)要求,落实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指导、保障、培训。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xx街道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xx府〔20xx〕7号)要求,落实各自职责,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社区居委会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开展经常性地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广播将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滚动播放;每半年组织所属社区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各不少于一次,社区督促居民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或演练活动,确保居民牢记消防安全知识,使居民基本掌握防火灭火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反应。

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社区民警要指导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每半年组织所辖区的场所尤其是“九小场所”全员开展不少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街道各部门要督促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各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每个企业单位员工都会操作灭火器材,会扑救起初火灾,并熟悉本单位灭火逃生预案。同时,企业要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在企业生产、经营、办公所在地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

街道安办要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并督促街道其他部门落实消防等安全监管工作,利用街道信息平台向重点行业领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专项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冬防专项活动结束,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各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专项行动重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3、电器产品、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员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6、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

已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

三、是专项行动要求:

1、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时开展夜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检查。

2、重点突出对物业小区、散旧楼栋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摸排。

3、强化部门联合检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对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联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是制订消防安全演练计划,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发消防安全事故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联合上级部门、社区、企业单位以初期火灾扑救、自救、人员疏散、伤员抢救、物资抢救等项目的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是快速反应,联动应急。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按要求立即收集上报信息并通知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企业;各社区、街道干部要主动作为,主动了解情况,主动联络相关部门,确保应急救援处置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街道纪工委将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督查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值班值守。

各社区、街道全体干部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时刻待命。街道、各社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守,按照值班工作要求报告值班情况。因脱岗、未到岗造成值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追究责任。

(三)严格信息报送。

各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关情况及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相关资料在每月22日前报送街道安办。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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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1

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围绕应保尽保,《将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1-3月期间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4户7人;新纳入低保对象数3302户4417人;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数68人;重点对象排查人数7924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3350人,其中包括临时救助163人、低保3181人、特困供养6人。

二、疫情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3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xx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xx年的.510元/月/人,提高到542元/人,提高6.2%。

截止20xx年3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8612户、112252人,累计支出资金1.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62.3元/人。1-3月全市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06户、1292人,累计新纳入低保对象3016户,5155人。经过各旗县区自纠自查,市民政局督查、入户核查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并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疫情期间简化工作流程,及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疫情期间,为了使贫困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全市救助工作秉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民生兜底保障职责。优化简化各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时,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根据情况也可以取消信息核对环节,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困难情况证明,提高工作时效。

(三)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生活

自3月3日至今,各级民政部门利用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组件网络交流平台,对低保人员进行抽查,旗县区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数不少于10户,市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不少于18户,保证了解疫情期间所有低保家庭生活状况,不漏掉一户,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306户,旗县区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848户。

(四)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挂牌督战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成立6个挂牌督战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农村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继续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确保整治实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不定期进村入户,对困难群众进行摸排,尤其是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严防发生特殊群体的“脱保”“漏保”问题,要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监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经常性、阶段性地对全市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开展自查、互查,严防弄虚作假,确保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民政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一季度大部分旗县区能够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个别地区因财政资金困难导致未按时发放。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2

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施市政府20**年“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区生猪及其肉品安全工作,办好民生实事,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抓好“放心肉”工程,全面开展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管住生猪批发市场,管住生猪屠宰企业,管住肉品流通、加工、消费环节,不能让问题生猪进入屠宰厂(场)进行屠宰,不能让问题肉品从屠宰厂(场)进入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环节,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通过专项治理行动,理顺监管体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开展生猪养殖环节的治理

抓好养殖环节的生猪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生猪养殖者为生猪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初步建立本地养殖环节生猪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各镇(街道)农林服务中心人员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养猪场进行全面摸底并造册登记,按要求,全面落实佛山市农业局统一印发畜禽养殖和免疫档案(每场一本),监督养猪场(户)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如饲料、药物、疫苗等)的名称、来源、使用日期、用量等事项。

二是加强免疫和动物疫病普查监测工作。一要坚决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各镇(街道)农办、农林服务中心根据春季动物防疫的要求(“春防”),在4月中旬前完成生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强制免疫率达到100%。二要加大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力度,要按照《佛山市20**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加强生产环节的生猪疫病普查监测,扩大普查范围,加大监测抽检比例,摸清动物疫情动态,以便于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疫病防控措施。三要进一步落实防疫监督责任,全面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按要求,在4月中旬前,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各镇(街道)与各村委会完成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四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治员的作用,将工作重心落实到基层第一线,实行分片包干,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巡查,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各项动物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出售病死猪和质量不合格生猪,确保出栏生猪健康无疫和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生猪检疫监督工作。一要严把本辖区产地检疫关。要认真实施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各镇(街道)农林中心动物检疫员把好辖区范围内即将出栏生猪的检疫关,确保本地生猪检疫质量。二要严把外地调入生猪的检疫监督关。各镇(街道)农林中心派驻到各大生猪批发市场、生猪屠宰厂的动物检疫员,要严格落实进场生猪的验货查证和例行巡场制度,防堵外来动物疫情。监督各大生猪批发市场、屠宰厂对场内定期消毒。在3月18日开始,为规范市场准入制,经检疫合格的屠宰出厂生猪产品将实行一猪一证制度。

四是强化生猪“瘦肉精”监管。一要突出重点,开展养殖场突击抽检;在各镇(街道)选择重点对象,对养猪场的饲料、生猪尿液进行突击抽检,按任务共抽取200个饲料样品和200个猪尿样品,按要求在3月30日前完成突击抽检行动的饲料和猪尿送检和自检工作。二要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养殖环节生猪及其肉品的质量抽检密度。按佛山市要求,严格完成我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五是加大对“瘦肉精”生猪的查处力度。一要加大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查处力度(如饲料厂、兽药经营店)严防制售“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二要加强本辖区养猪场的巡查和抽检力度。严防生猪饲料、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的行为。

主要由农业部门负责。

(二)开展生猪批发环节的治理

抓好流通环节的生猪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明确生猪批发市场开办者对生猪经营管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切实落实生猪批发商为所购销生猪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督促生猪批发市场(点)履行生猪自检责任。由农业部门督促生猪批发市场(点)按照区农业部门提供的标准,在4月15日前建立生猪“瘦肉精”检测室,原则上每日按照不少于5%的比率对入场生猪实施抽检,并认真、详实做好每次检测的记录工作。生猪批发市场(点)如不履行自检责任,则由农业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生猪批发市场(点)对涉嫌“瘦肉精”残留超标的生猪及时停止销售,报告工商部门进行暂扣,并报告区农业部门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生猪,工商部门依法处理,镇(街道)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镇(街道)向区市政局申请批准后,送南海环保发电厂作无害化处理(销毁),或由镇(街道)监督下就地在肉联厂处理炉内销毁。

二是与生猪批发市场(点)开办者重新签订生猪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原有责任条款的基础上,增加约定生猪批发市场(点)开办者的生猪“瘦肉精”自检责任,以及在发现“瘦肉精”残留超标时,工商部门和生猪批发市场(点)开办者双方的管理责任,此项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

三是规范生猪批发交易行为。监督生猪批发市场(点)实行责任制管理,对场内生猪批发商建立详细档案,与所有生猪批发商签订生猪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生猪进销货台账,对进场交易的生猪开展索证索票检查,禁止无检疫合格证明、无佩戴二维码标识、检疫证明过期或染疫的生猪进场交易;禁止病死猪出场,对场内病死猪立即进行销毁。工商部门针对批发商建立信用制度,生猪批发商采购的生猪经法定机构检测,检出一次“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将进行停业整顿。

四是实施驻场监管。从即日起,至5月8日,辖区内有生猪批发市场(点)的工商分局要派员驻场,负责监督生猪批发市场(点)把好“进猪关”和“出猪关”。

五是监督生猪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对批发市场销售的生猪,尤其是外地来源生猪质量安全状况的抽查检测,禁止收购和销售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封锁疫区内或染疫的生猪、来历不明的生猪和死猪。农业部门在生猪批发市场每周抽取不少于100个猪尿样品进行检测。

主要由工商、农业部门负责。

(三)开展生猪屠宰环节的治理

抓好屠宰环节的生猪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定点屠宰厂经营者为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根据私屠滥宰发生的规律,以高压的态势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治,尤其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其它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坚持投诉举报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做到举报查处率100%,彻底捣毁私宰窝点,防止私宰肉、病死病害肉流入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消除肉品安全隐患。

二是协助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签订层级管理责任书,明确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各自管理责任,村(居)委会负责人应当对本区域内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负起管理责任。在专项治理期间,积极配合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出租户自觉抵制私宰违法行为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私宰户相关信息。对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把房屋或场地租予他人进行生猪私宰活动的,公安部门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追究其责任,出租人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检举的,责令暂停出租三个月,并处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致使出租的房屋内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者治安灾害事故的,暂停出租六个月或者吊销《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并处月租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三是规范屠宰企业的行业管理。落实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对屠宰企业传达贯彻市政府《印发佛山市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83号)的精神,要求屠宰厂签订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屠宰厂经营者为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检测室,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自检。监督屠宰厂在3月30日前建立完善检测室,并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自检,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或是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出厂。按照《印发佛山市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83号)文的精神,农业部门要配合好经贸部门落实辖区范围内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上岗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按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工作。

四是规范企业的屠宰活动。一是生猪进场时间为早上8点到晚上8点,在规定时间外生猪不能进场,定期与不定期抽查屠宰厂视频监控录像,录像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能少于15天。二是逐步完善肉品配送,提高肉品配送设备及服务水平,务必使用符合规格的肉品运载工具将肉品直接配送至肉菜市场或使用单位,逐步禁止摩托车敞运。三是加强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的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台帐制度,建立完善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加强对肉检员业务的培训,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屠宰同步进行,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必须在猪胴体上加盖验讫章并出具省统一编制的《广东省畜产品检验证明》方可上市销售。四是严禁屠宰病、死猪,厂内出现的病、死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屠宰企业有违反规定时间内进猪的行为,由经贸部门对屠宰企业进行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处理,并将此违规行为载入不良记录,作为屠宰厂整合的主要参考因素。

五是推动“厂场挂钩”的生猪供应模式。加强与农业、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按照“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建立我区生猪定点供应基地。与佛山市外生猪产区对口行政主管部门合作,选择规模化、能提供优质安全生猪的养殖基地或养猪合作社(协会),作为我区的生猪定点供应基地。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互利双赢”原则,引导我区屠宰企业与供应基地签订保障供应与质量安全合作协议,建立“厂场挂钩”的供应模式,以保障我区生猪来源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

六是加强屠宰前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工作,农业部门在屠宰环节抽检率不低于12%。在屠宰环节中,经监测发现含有“瘦肉精”超标的生猪,以农业部门检测结果为根据,按照《关于明确“瘦肉精”超标生猪有关处理程序会议纪要》(南府办20**年第16号)的规定处理。

七是按照设置规划,实现屠宰厂有效整合。按照《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粤办函〔20**〕49号)及《佛山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要求,根据区域的人口状况、市场供应、企业规模、“瘦肉精”生猪检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加快对我区现有屠宰厂进行资源整合。

八是探索建立肉品安全追溯及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管理平台,并以生猪屠宰、肉品流通为对象,以信息化为手段,建设肉品流通安全追溯及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商品来源信息和企业经营责任的可追溯,切实落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促进放心肉的渠道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肉类消费安全保障水平,真正建立起我区肉食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

主要由经贸部门负责,农业、工商、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

(四)开展肉品流通环节的治理

抓好零售环节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生猪产品经营者为所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超市、商场经营者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与每个进场经营户签订《肉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未签订责任书的,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肉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检查市场内猪肉是否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是否落实“一猪两证”;督促市场开办者指导场内猪肉经营户向消费者提供肉品经销卡,并及时报告场内经营户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和经营台账制度。依据《特别规定》,督促和检查猪肉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严防票证不齐生猪及猪肉进入市场销售。

三是完善猪肉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制度。指导从事肉品销售的市场、超市、商场和其他经营者,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4月底前完成新开业猪肉经营户的协议签订和原有经营户到期协议的重签工作,落实“场厂挂钩”和“购销挂钩”制度,督促经营户从合法规范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非法渠道的猪肉。

四是落实亮证亮照、挂牌经营制度。督促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眼处明示营业执照,公示相关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信息。

五是严厉查处销售含有“瘦肉精”等不合格生猪肉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瘦肉精”超标生猪肉品、注水肉、有病有害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工商部门针对市场主和经营户逐步建立信用制度。在农贸市场、超市经检测发现含“瘦肉精”的生猪肉品,按照《佛山市流通环节猪肉监督检测和后续处理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佛工商〔20**〕联字2号)有关要求,根据农业部门检测报告,由工商开执法文书,对违法销售不合格猪肉的经营户和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市场开办者依法进行查处。对复检不合格的肉品,镇(街道)负责无害化处理,处理方式同前。

主要工商部门负责,农业部门配合。

(五)开展猪肉品加工和餐饮消费环节的治理

抓好加工环节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生猪产品加工者为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加强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清查使用猪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原料把关制度,确保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100%建立进货索证验证和进货台帐管理等制度,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等流入生产加工环节;督促加工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禁止在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不符合要求的肉制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销毁、召回等措施。主要由质监部门负责。

二是开展肉品餐饮消费环节治理。认真开展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猪肉及其制品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建立猪肉及其制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实行采购猪肉及其制品承诺制度,保证使用的.猪肉及其制品的来源合法;加大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使用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猪肉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私宰、病死猪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对含“瘦肉精”等有害物质进行及时销毁,杜绝问题猪肉及其制品作为原料流入餐饮环节。主要由卫生部门负责。旅游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的监管工作。

(六)加强生猪及其肉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生猪及其肉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必须以生猪及其肉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例行检测为主体,以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为保障。

生猪养殖户要在生猪出栏前申报检疫时,主动配合猪尿检测以及免疫耳标佩戴情况的检查工作,获得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生猪;批发市场和定点屠宰厂要迅速建立健全质量检测体系,对进入本单位销售或屠宰的生猪及其肉品,自行开展“瘦肉精”等有害物质残留检测。

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要发挥现有专业技术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做好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主动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同时加强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对养殖、流通、屠宰、零售等环节生猪及其肉品的质量抽检密度,重点对问题发生集中的市场和猪肉经营户肉品进行专项抽查,对监测不合格的生猪及其肉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并及时报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移交工商和经贸等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由农业、经贸、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各相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涉及刑事责任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各派出所、经侦大队要落实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加强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区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的对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协助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对进入我区的外地来源生猪进行检查,把好生猪质量安全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猪肉等非法交易行动,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和地区的巡查,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严防私宰肉、病死病害猪肉流入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涉嫌生产、销售有害有毒生猪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及时、迅速破获一批案件,依法查处一批犯罪分子,要把追源头、除窝点、抓主犯作为重中之重。

三、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步骤

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

加强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深入调研,对生猪批发交易、屠宰、肉品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等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和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生猪及其肉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1日至4月26日)

全面开展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生猪及其肉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将专项治理情况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工作动态按要求报送给市食安办、区政府。这一阶段全区专项治理行动要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我区生猪及其肉品质量的根本好转,肉品质量安全基本达到100%合格。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27日至5月8日)

区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落实措施、整改等情况,认真总结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成果及经验,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生猪及其肉品安全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以迎接市督察组5月初对我区的检查。

四、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政府成立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朱武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黄奔、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兆基任副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李兆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区统一举报投诉电话(86238362)。

各镇(街道)对本辖区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行政区域内生猪及其肉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经贸、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生猪及其肉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应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全天联络畅通。

各职能部门要落实专项治理行动每周一报工作,从3月13日起,在每周星期二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辖区、部门本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报送市食安办、区政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食安委办公室要组织区各职能部门、镇(街道)食安委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生猪及其肉品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和指导,使其清楚“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危害性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市民群众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导向作用,行动中若有查获违规、问题生猪及其肉品情况,要快速反应、主动发布,让人民群众掌握及时真实的信息。

如果在专项治理期间,出现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事故,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要快速反应、主动发布,掌握舆论主导权,引导舆论,消除事故影响。

(三)加强督办,务求实效

区、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要认真督促各部门抓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落实工作,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重点检查工作中有待加强的、事故多发区域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区监察局要监督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3

为贯彻国家、省、市校外研修机构专业管理工作的统一配置,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解决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研修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专业管理方案。

一、管理目标。

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为目的,通过集中专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训练市场秩序和校外训练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现任中小学教师管理,逐步健全校外训练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期机制。

二、管理原则。

1.政府统一,土地管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土地管理和谁监督谁监督谁监督谁监督的原则,当地政府统一协调领导有关部门负责执行。

2.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突出问题,疏通结合,让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校内校外联动,规范学校和教师管理,完善课后服务制度,有效缓解社会需求。

3.分类管理,依法规范。通过调查,全面整理问题,分类管理,批准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4.部门合作,综合监督。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督、公安、安全监督、消防、城监督、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合作,共同管理和治疗,经常坚持不懈,形成监督合作。

三、管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1.有重大安全危险的校外教育机构应立即停止整改。

2.没有取得学校许可证,也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证明书),但具备取得执照条件的校外教育机构需要。

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明;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收费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摸底阶段(2018年8月底前完成)。召开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工作目标、要求和职责。县城区和各镇(区、街道)建立排查协同机制,在前期各中小学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等情况,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初步核实后,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按照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综合执法工作组,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思路,处置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

集中整治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进入《白名单》的机构依法予以支持。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纳人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专项督查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5月)。县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实行月督查报告制度,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城区和各镇(区、街道)在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促进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的体制机制。做好迎接省市对我县的专项督查工作。

五、职责分工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县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研究政策、部署推进、指导督查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县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法制办、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县发改委(物价局)、文广新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健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舆论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区、街道)专项治理行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经验推广等。

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置违法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各镇(区、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教育部门  负责文化类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审核、教育教学管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等方面的治理工作。

民政部门  负责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管理登记相关证照的审核查验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对技能类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审核、发证及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对所有培训类机构违规广告宣传行为及违规餐饮经营行为的认定与查处工作。

城管部门  负责对未经审批或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培训机构户外标牌、广告予以通知整改、处罚或拆除。

公安、安监、消防部门  主要参与安全检查、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深入排查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各镇(区、街道)专项治理工作由当地政府牵头,建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联络员,作为信息沟通传递、报送相关材料的具体负责人。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健全工作协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专项治理的属地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建立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协调、各部门联动。为加强政策指导、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各镇(区、街道)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依法维护学生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提高维权意识。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守法诚信的校外培训机构先进典型,树立培训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不良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预防农村火灾和减少农村火灾危害,提高我县农村整体消防工作能力,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认真落实农村消防职责。

(一)县直部门要落实好农村消防监管责任。县应急局:指导全县农村消防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县农村消防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全县农村消防工作督导。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县农村消防大检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期汇报全县农村消防工作;负责开展农村消防应急救援;负责县消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农村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县公安局:打击农村消防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配合市监部门打击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县公安派出所:配合乡镇开展农村消防隐患排查,督促村(居)委会落实农村消防职责;依法查处和打击农村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自建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审查;负责开展农村燃气储存、经营和使用的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燃气安全的行为;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基础建设计划;管理、维护好公共消防安全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牵头组织开展传统保护村落的消防保护和改造。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电气产品质量的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不合格电气产品行为。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好个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实现村民自治。榕江供电局:负责组织开展产权内输配电线路、设备的隐患排查,指导居民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用电隐患的用户,根据相关单位和乡镇的要求,依法配合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县交通、综合执法、住建、消防、交警等部门负责对消防通道的清理整治,确保通道畅通。水务、工信、农业农村、林业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抓好农村消防工作。

(二)乡镇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本辖区农村消防的突出问题。明确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制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等各级人员农村消防安全职责。必须每月组织对干部和村支两委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必须每月开展消防检查,对存在用火隐患的,督促居民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移交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对存在用电危险不进行整改的,函告供电部门共同采取停止供电措施,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组建本级政府兼职消防队伍,指导、督促30户以上村寨组建志愿消防队,制定防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农村消防应急演练。必须落实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为每个村配齐村级安监员。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常态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十个一”工作要求。

(三)村支两违落实农村消防管理职责。必须每周开展村寨防火巡查和入户检查,督促村民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在村寨内设置消防宣传牌、宣传栏和每月对所有村民集中进行消防教育。必须在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开展每日鸣锣喊寨。必须每季度组织村民开展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应急疏散演练。必须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员在岗在位和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必须确保消防水池满水,消防管网、机动泵、水枪、水带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隔离带、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必须将用火用电、柴草堆放、火灾扑救、特殊人员监护等内容的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定。明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智障等特殊人员的管控人员,负责日常用火用电的监管。必须落实“十户联防”和“一三五分钟应急处置机制”。

(四)村民落实农村消防主体责任。要时刻检查家里的用火、用电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按时完成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确保自家消防安全。严禁在房前、屋后、灶旁等堆放柴草和可燃物。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多个用电器插在一个插板上,严禁私自用铜丝、铁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老虎灶和在木质楼板上用火。严禁卧床吸烟,要做到人走火灭、断电、断气。严禁在无人看守的室内和不安全区域使用明火或取暖设备烘烤衣物、腊肉等可燃物品,严禁在烤火炉上覆盖可燃、易燃的针织物类物品。严禁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隔离带、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家中储存烟花爆竹、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要看好自家小孩和老人,严禁小孩玩火和在房前屋后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无人看守下在室内焚香烧纸。严禁购买和使用劣质的电气产品,购买电气产品时要索要发票,并拍照留存。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县直各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导乡镇组织开展好农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帮助乡镇解决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农村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干每月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农户,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进行复查,并建立健全好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的农户,由各乡镇商函并配合供电所实行断电处理。对在断电过程中出现辱骂、威胁或对工作人员实施人身伤害的人员,一律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村支两委要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时整改的,要用《村民民约》进行处理,督促村民完成整改,对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全县群众要对自家的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进行排查,时刻做好本户的消防安全工作,不违规用火、用气、用电,不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管好小孩和老人,人走断电、断气、灭火,不在木板上用火,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检查反馈的要求,按时完成本户的隐患整改。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流程:入户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复查——不整改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发函至供电部门共同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再次复查-仍不整改的由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

(一)各乡镇、村支两委、县直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因农村消防职责不落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X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X东南党办通〔20xx〕3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通知》(X东南党办通〔20xx〕4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居民群众。如因农村消防家庭主体责任不落实,过失引发农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5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

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xx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20xx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xx年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继续在全县范围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 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乱象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检查我县各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农村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问题。将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奉民字〔20__〕170号)作为治理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同步排查近一年来出现重大急难状况、曾提交申请但因相关规定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对其中新增符合条件人员集中办理审核审批。

(三)查处“错保”问题。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或低保家庭,及时退出低保。将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审核、审批程序的必经环节,严禁为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衔接率和农村低保整户保比例,片面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的行为。

(四)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对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五)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重点核查20xx年农村低保提标提补情况、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资金滞留结余等问题,严肃查处贪 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六)整治核对不规范问题。指导乡镇统一个人授权书法律文书的使用,依法做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委托声明,重点查授权签名是否存在笔迹一致、指模不全,对不能亲笔授权的是否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合法授权。规范核对委托查询,严格审查发起核对委托书是否有具体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严禁委托与被委托是同一个部门或单位的现象。开展核对信息安全管理检查,对核对报告随意堆放,核对平台随意登入、查看的现象重点检查。加强“一刀切”机械使用核对结果进行救助审批问题的检查,指导督促社会救助部门科学 运用核对结果。

三、任务措施

(一)按时动态调整。全面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把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坚持对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非常补对象至少半年复核一次,全面复核农村低保在保对象,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维持、提高、降低或者停发低保资金手续。

(二)加强数据比对。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根据我县农村低保动态变化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台账比对,全面摸清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情况,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农村低保业务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财务数据与数字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的衔接比对,严防出现多套数据,严防统计台帐数据与系统平台数据“两张皮”现象。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建立20xx年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指导各乡镇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跟踪督促任务落实。二是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各乡镇要认真收集有关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县局将组织各乡镇学习交流,将好的典型做法推荐到市《民政工作通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刊,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县、乡镇两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强化督查督办。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乡镇,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 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协调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掌握基层农村低保经办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提升整改成效。一是落实整改措施。社会救助局及乡镇要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20__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县民政局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六)规范核对工作。实行工作抽查,依托“数字民政”系统对核对授权、委托、身份信息等资料进行抽查,对授权实质性审查把关不严的给予渎职处理,对工作人员违法代签造成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开展核对信息安全巡检,对没按要求做好信息安全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定期对核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结合巡检工作“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出现责任事故或舆情影响的,取消优秀评估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全县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县、乡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民政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农村低保工作、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的问题短板。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检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定期报告进展。以乡镇为单位,分别于4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对辖区内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和工作台账(含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同时按季上报本地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推进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64号),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并按规定渠道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其他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兴奋剂,含兴奋剂药品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实现药品生产企业无非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发企业无非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零售企业无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全国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品安全监管司,负责组织协调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奥运赛事承办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

国家局有关司室根据相关职责,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药品安全监管司负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环节的治理工作。

(二)药品市场监督司负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流通环节的治理工作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三)药品注册司负责提供含兴奋剂药品目录和相关品种信息,承担含兴奋剂药品标签、说明书的审核备案工作。

(四)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7

根据长汀县《关于印发〈水泥生产和竹木加工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汀安委办[20xx]18号)要求,为控制、减少和消除粉尘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结合本企业实际,决定自20xx年4月至20xx年度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主要任务,完善防尘设施和强化管理,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工作目标:一是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二是按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三是企业负责、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100%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四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100%配备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五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六是接触粉尘劳动者100%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七是在职业病危害岗位设置中文警示说明和警示标识;八是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二、治理步骤

1、排查摸底:按县安委办要求,制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治理方法和时间安排。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环节进行全面的、深入、细致排查,全面辩识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准确界定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清楚掌握企业职业病危害状况。完成省级职业卫生监管系统的建档工作,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2、措施实施:

(1)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案,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建立定期更换发放领用制度,并监督劳动者正确佩戴。

(3)按要求每年至少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4)按要求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到有关培训机构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对组织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以及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公告栏和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按要求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治理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把治理工作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中,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粉尘危害的重点岗位,强化防尘设施的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个体防护、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3、加强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到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要按方案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车间、各岗位进行日常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按要求治理,确保治理工作按时完成。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公告栏、发放宣传品、培训等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不断提高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8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16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到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各市局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兴奋剂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事关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事关我国的声誉和国际形象。为了更好地推进我省兴奋剂联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出口等行为,杜绝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的发生,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164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我省药品类兴奋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的发生,确保正常的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

(一)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并按规定渠道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二)药品批发企业合法经营并按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三)药品零售企业不经营除胰岛素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严格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其他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兴奋剂。

(四)接受境外委托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企业,取得省局核发的《接受境外制药厂委托加工备案表》后组织生产,禁止境外委托生产药品在境内销售。

(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取得国家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和进口准许证,并按规定渠道销售。

(六)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出口企业,取得省局核发的《药品出口准许证》后办理出口。

(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均有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八)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的网站,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禁止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药品类兴奋剂。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省局成立了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兴奋剂专项治理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协调兴奋剂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

省局有关处室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和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环节的治理工作。联系人:张杰、肖飞;联系电话:020-37886127,13178839206;020-37885172,13501541700。

(二)药品流通监管处负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流通环节的治理工作。联系人:易圣林;联系电话:020-37886156,13802903893。

(三)稽查分局负责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联系人:陆霞、汪娟;联系电话:020-37886216,13728033669;020-37886236,13590889956。

(四)药品注册处负责提供含兴奋剂药品目录和相关品种信息,承担含兴奋剂药品标签、说明书的审核备案工作。联系人:吴波林;联系电话:020-37885527,13922235486。

(五)省局办公室协调反兴奋剂宣传周活动的落实督查工作,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联系人:田守刚;联系电话:020-37886926,13922211755。

(六)政策法规处负责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工作。

各市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省局负责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情况的专项检查,负责对市局各项治理工作的督查;各市局负责本辖区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和集中宣传工作,负责开展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化工企业的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由各市局统筹安排。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重点品种,对全省范围内的兴奋剂生产经营进行全面治理。

(一)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行为

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核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原料来源、物料平衡、产销量相符和销售流向等情况,追踪核实20xx年以来可疑的原料来源和销售去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经营行为

药品流通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情况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是否经过省局批准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批件,以及购销渠道和购销存平衡情况;经营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三)规范药品类兴奋剂零售经营行为

各市局应充分利用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资源,组织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药品类兴奋剂的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除胰岛素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是否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处方药。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由国家局统一印制的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宣传海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行为

对接受境外委托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企业,要核实企业是否签定书面生产合同,委托生产合同是否载明委托企业国籍、委托生产的蛋白同化制剂或肽类激素的品种、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是否取得省局核发的《接受境外制药厂委托加工备案表》;接受境外委托生产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是否存在境内销售行为,如发现可疑情况,应于24小时内报告省局。

(五)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行为

对于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要重点核查是否取得国家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和进口准许证,是否按规定渠道销售;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单位,要核查是否取得省局核发的《药品出口准许证》,发现违法违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行为,要及时通报海关部门,配合海关严厉打击走私行为,并根据查获的线索进行追溯和查处。

(六)规范互联网兴奋剂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

各市局应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对互联网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和销售该类药品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监测,禁止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发现违法违规网站,及时移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查处。

(七)配合开展对化工类企业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治理

各市局应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对辖区内化工类企业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违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企业,要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加大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告》(国食药监办159号)有关规定,药品稽查部门应加大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始后,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一律视为情节严重,从重处罚。

1.凡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2.凡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撤销药品批准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追踪查处违法购买和使用的企业。

3.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4.凡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九)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各市局要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国家局公布的含有兴奋剂所列物质药品名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无论单方还是复方,都应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包装标签或者产品说明书上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的规定,及时向省局备案;各药品经营企业要配合开展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协助生产企业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各市局应组织开展对含兴奋剂药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运动员慎用的情况进行检查。

(十)开展反兴奋剂宣传周活动

各市局应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反兴奋剂集中宣传活动。

1.在省局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我省兴奋剂专项治理的部署和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2.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由国家局统一印制的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宣传海报。

3.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组织有关学会、协会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广泛开展反兴奋剂科普宣传,张贴由国家局统一印制的关于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告和反对滥用兴奋剂科普知识海报,向群众派发科普资料,要邀请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大造声势,要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轰动效应,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一个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舆论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和集中宣传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要求完成整改,于5月15日前向有关市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2.各市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反兴奋剂宣传周活动。

(二)全面治理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市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工类企业的全面治理工作,检查面达到全覆盖。有关阶段性专项治理情况于5月31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督查迎检阶段(6月1日-7月26日)

1.各市局要对治理工作查漏补缺,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检查不留盲区。

2.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检查组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对部分地区兴奋剂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有关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迎接国家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1.各市局要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在兴奋剂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2.巩固治理成果,防止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3.建立我省兴奋剂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兴奋剂管理工作是国家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行动,是推进反兴奋剂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反兴奋剂工作继续深入有效开展,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手段。各市局应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工作;要有大局意识,现阶段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这条主线上来,要把兴奋剂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功夫狠抓,绝不允许出现纰漏。

(二)统一部署,密切配合

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切实组织好各项检查工作。要主动与公安、工商、海关、体育等职能部门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通过联合海关,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的凭证验放情况进行清查;通过联合公安、工商,加大对本辖区内化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市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和组织作用,深入研究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认真评估各有关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卓有成效地开展检查工作。要有计划,不要盲从;要有步骤,杜绝蛮干;要有主次,反对眉毛胡子一起抓。

(三)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通过前阶段反兴奋剂条例的执法检查和联合专项治理的集中检查,我省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根本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个别药品生产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二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部分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未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三是部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的渠道进行销售;四是个别药品生产企业在未取得省局核发的《药品出口准许证》情况下出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五是部分地区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应拿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迎检工作的劲头,既要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又要重点治理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等行为。

(四)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距离北京奥运会举办的时间越来越近,各市局应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有侥幸的心理和松懈的情绪,对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出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和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对于非法出口药品类兴奋剂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给海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机制,畅通信息

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报告制度,兴奋剂治理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各市局应在每周二前填写《市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统计表》(见附表),将上周辖区内的治理进展情况及时传真至省局兴奋剂治理工作办公室,传真电话:020-37886127;重大案件实行日报制,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要于24小时内上报省局。

(六)加大宣传,加强培训

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反兴奋剂的重要意义,通过加大对兴奋剂治理工作的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公众,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要加强对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提高监管业务能力,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共同搞好兴奋剂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9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减少城区餐饮饭店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根据区餐饮油烟整治方案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街道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为总要求,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整治油烟直排,确保辖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街道管辖区域。

三、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

3.排污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改清洁能源等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四、整治对象

1.现有餐饮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设置专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仍在使用煤炭、柴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单位;未持有餐饮经营许可合法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新开设餐饮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方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

4.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五、检查标准

1.检查餐饮经管手续。依法检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卫生服务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证件,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一是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净化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xx)要求,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xx)标准;三是无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定期维护设施并建立记录,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排查烟气排放管道。一是净化后的油烟必须进入专门烟道排放,不得散排扰民;二是无公共烟道或预设专用烟道的餐饮单位,必须按标准修建专用排烟道空中排放;三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四是餐饮业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烟。

4.使用清洁能源要求。炉灶或保温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燃料必须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六、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排查辖区餐饮服务业单位明细,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

2.加强检查。街道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办理合法经管手续,安排达标油烟净化装置,规范排烟管道建设,取缔违法餐饮摊点,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10

近年来,各地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发展与质量并重,促进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但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不仅剥夺了幼儿童年的快乐,更挫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影响了身心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切实加强对全区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规范管理,提升科学保教工作质量,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幼儿园检查内容。

1.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2.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3.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等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4.教师能力。

(1)专任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5.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育儿宣传。

(二)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内容。

1.是否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形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

3.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4.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5.是否开展诱导家长让幼儿接受小学内容教学的宣传。

(三)小学检查内容。

1.小学起始年级是否未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

2.小学起始年级是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

3.小学招生入学是否以小学知识测试幼儿。

4.小学招生入学是否以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为招生依据。

三、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看护点)、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整治措施

(一)全区范围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公民办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报本辖区教管办,区直学校报区教育局。

(二)各乡镇教管办要组织专项检查,对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治理。

1.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肃查处,立即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止办学直至整改到位。在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中,发现“小学化”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

2.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限期予以调整。

3.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技能测试或以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为招生依据等不良行为的,要坚决立即纠正,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并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三)各乡镇教管办要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1.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2.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3.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面部署。

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并于20××年9月17日前将本乡镇(幼儿园、小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送至xx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二)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

1.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学于20××年9月30日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一式两份,由本辖区教管办留存一份、上交区教育局一份,区直学校直接上交区教育局。

2.各乡镇教管办组织检查组,完成辖区内幼儿园的摸排,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填好《xx区学校(机构)存在“小学化”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1)。根据幼儿园自查和教育局摸排检查情况,形成治理检查报告及填写《存在“小学化”问题的学校(机构)汇总表》(附件3),并于20××年11月1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xx。报告包括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机构分类梳理)及案例、治理措施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3.区教育局根据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的摸排检查情况,将于20××年11月中旬开展专项督查,xx市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到各县区督查。

(三)第三阶段:全面整改。

根据自查和摸排检查的情况,幼儿园、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边查边改、及时整改的要求,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填好《xx区学校(机构)存在“小学化”问题反馈单》(附件2),存好原始材料,归档备查。各乡镇教管办要督促各学校和机构认真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并形成本乡镇全面整改报告于20××年3月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xx。报告包括整改基本情况(分类整改)、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打算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小学要按照各地制定的治理工作方案,对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认真查找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助推幼儿园“小学化”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强化师资培训。各乡镇教管办要根据幼儿园“小学化”自查、摸排及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培训需求,以乡镇、区直幼儿园为单位制定《20××—20××年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教管办要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幼儿园、小学挂牌责任督学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对幼儿园“小学化”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区教育局将开展重点督查。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快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要积极总结推广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和实施科学保教的典型案例。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让我们的工作高效率的圆满完成,所有人都应该自觉写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从本质上来看就是我们用于完成工作内容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那么如何去制定一份正确的工作计划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学校专项整治方案,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全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以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组长:张长桥(校长)

副组长:胡海成(安全副校长)

成员(每班班主任):杜自学、赵婧洲、东阳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校相关岗位教职工要认真排查学校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校园及周边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餐饮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等。同时,通过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1.全面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与各职能处室及各类人员签订具体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暖錤职责和时段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做到各负其丙,并对所负责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2.学校安全同时实行首见首问制,即教职员工发现校内及校园周边有不良现象发生时,要及时制止或向学校相关负责人汇报,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连带责任。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管理经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平时、落实到每一位师生身上,形成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5.严格落实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和课堂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食物中毒和学生打群架等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堂、宿舍、教室、厕所等重点部位不发生安全事故。

6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和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学生矛盾,要及时调查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积极争取第一时间在本单位协调处理。

7.完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县安监股要求的档案管理一览表建立档案,充实学校安全隐患及整改台账,真实记载安全管理工作,完整体现安全管理过程,坚决反对只补档案的虚假管理,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8.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将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安全事故发生后,瞒报、消极处理,导致事态升级的,将被提拔,追究责任。

(2) 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努力建设安全校园。加大校园安保设施设备投入和改造力度,提高校园安保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水平。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篇2)

**********集团*******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电【2012】第2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电【201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月16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经公司2月17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立即开展本次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 ****** 成 员:各部、室、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汇总及上报工作,联系电话:*******。

相关职责:

组长:负责协调、监督各副组长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副组长:牵头负责并监督落实分管范围及分组范围内专项行动检查内容的落实工作,确保相关内容符合规定。

成员:配合副组长,具体抓好分组范围内专项行动检查内容的落实整改工作。

二、活动时间

本次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时间:2月16日-5月15日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按照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立8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负责专项整治内容的落实工作:

1.由副组长***牵头,调度主任***配合进行的专项整治内容有:

①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 ② 专用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

③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探放水规定的执行情况;

④ 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情况。

2.由副组长***牵头,质检副部长***配合进行的专项整治内容有:

① “五人小组”及县、市安全检查问题的落实情况; ② 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情况;

③ 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④ 标准化建设达标升级情况。3.由副组长***牵头,地测副总工程师***配合进行的专项整治内容有:

① 防治水机构、人员、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② 煤矿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完善情况;

③ “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执行情况;

④ “探掘分离、签字验收确认移交”探放水规定的执行情况;

⑤ ***基发【2011】1489号文件贯彻学习落实情况。4.由总工程师***牵头,通风部长***配合进行的专项整治内容有:

① 通风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

② 瓦斯超限立即停电撤人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 ③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 ④ 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贯彻学习执行情况; ⑤ 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

5.由总工程师***牵头,安教主任***配合进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六大员”到位、合格、称职以及专业对应情况。

6.由副组长***、***、***共同负责进行的专项整治内容有:“三非”、“三违”、“三超”检查落实情况。7.副组长***、***共同负责此次活动的思想认识和纪检工作,督促各组人员提高认识、认真履职,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8.副组长***负责本次专项行动横幅的悬挂、标语的张贴等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副组长要深刻认识到本次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本次专项行动贯彻到分管范围内的每一个部室、班组和个人,确保认识到位,行动到位。

2.各部室负责人要进一步细划专项整治内容,确保程序的合理和环节的严密,做到无漏洞、无盲区。

3.各业务人员要把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提高业务的一个契机,认真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4.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行动领导组将对各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思想散漫、组织不力的负责人,要进行严肃的处理。

5.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组办公室要对本次活动进行汇总、考核和兑现。

五、活动奖惩

1.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设奖金3万元,由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奖励。2.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的,取消所有奖项。3.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专项整治工作出现问题的,每项最少罚2000元,造成停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篇3)

曾都区实验小学

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作风建设,深入持续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推动作风建设有效开展,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省纪委的十条禁令,以及党委政府的“十访十问”规定,全面加强学校作风建设,促进学校作风大转变、干部素质大提升、各项工作大推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勇于奉献、务实创新、清正廉洁、业务精湛的教职工队伍,为推动镇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对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检查有无下列现象:

1、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2、上班时间违规使用电脑;

3、参与社会赌博;

4、招待超员、超标;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滥用职权,铺张浪费;

7、不备课,私自调课,找人代课甚至旷课;

8、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等不文明举止;

9、从事有偿家教,组织学生征订教辅材料等。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剖析根源,制定措施,及时纠正。

三、工作措施

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线,以“加强学习、深化调研、推进改革、服务发展”活动为载体,努力打造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责任型和廉洁型学校,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部署阶段(时间:3月29、30日)

成立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召开支部会议、党员会议和教职工会议,学习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明确整治内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全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时间:4月1日—6月31日)

按照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和“五查五看”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在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围绕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反思,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实际行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破解难题,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三)监督检查阶段(时间:7月1日—9月3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各校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作风问题,通过现场反馈、责令整改、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整改落实。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及舆论的外部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

(四)责任追究阶段(时间:10月1日—10月31日)

对违反“六个严禁”等规定,给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检查,再报请县教育局进行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作风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完善机制阶段(时间:11月1日—12月30日)

建全完善责任追究及量化考核等制度,将教职工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年度考核等范围,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注重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把作风建设纳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中,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教职工对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教职工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黄明秀任组长,刘杰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党员为成员,作风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由学校党支部承担。

2、严明工作纪律。按照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本校范围内的人和事从严要求。广大教职工要认真遵守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3、加强舆论引导。要高度关注网络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及时协调督办处理,防止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

4、建立长效机制。对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深入反思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曾都区实验小学

2017年3月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篇4)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云和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运【2015】19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云和县瓯上旅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安全领导小组的部署,2015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我公司开展了道路旅客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整治工作已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将其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

将各项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和本次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到基层,确保所有有关责任人及驾驶人员都能知晓并掌握岗位的安全要求。

3.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逐个环节、逐个岗位、逐现、逐车进行地毯式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漏洞、不留下一处盲点,逐一登记排查情况,存档备查。

4.边查边改,巩固提高。

对排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边查边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确定整改时间,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5.总体评估,着眼长效。

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作出总结,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区分轻重缓急,分门别类,深刻剖析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

二、落实内容:

1.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专项行动以“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隐患排查整改的结果由安全部主任王存友及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画押,留档备查,发生事故,倒查问责。

2.主动协调,稳步推进。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过程当中,由上级部门检查我公司内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等,指导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种台帐、档案,并督促我公司做好动态监督管理(GPS监管和记录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开展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须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作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技能、法制观念得到了增强,改善了运输服务质量。由公司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每月至少1次的安全驾驶培训。

4.强化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的管理。

(1)全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签定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2)每日发车前做好例行检查并登记。

(3)公司配备GPS监控员做好行车记录。

三、活动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公司严格落实整治各项不规范的安全隐患,从而提高了总体安全系数,减少了事故隐患,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打下了基础。

云和县xxxx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篇5)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教育教学工作有序稳定开展的基本保障。为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我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成员:

三、工作重点

1、

召开安全专项整治专题会,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

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4、

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

积极开展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期活动安全。

6、

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7、

加强学校门卫及校内巡查和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

四、具体分工与工作任务??

1、

排查和消除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防止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细化教育措施,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培养的计划。

2、

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进行教育管理,通过班主任了解本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3、

各任课教师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在与学生接触过程中和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教育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告诉班主任。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中的安全,特别是器械使用和运动过程中的学生安全。

4、

各实验教师、信息学科教师在学生做实验或上机时,要进行安全用电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尤其在使用化学危险药品时更要高度警惕,防止学生触电或被药品灼伤。一旦出现意外,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五、具体措施??

(一)切实抓好班级安全工作。

1、抓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做到随时检查室内门窗,特别是电器设备的隐患。保证用电安全检查,不乱动电源插座,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

2、严格遵守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做好卫生教育工作,不到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注意身体健康。

3、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在学校设立警示标志,教育学生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晨练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止机械伤人,保证安全。

4、组织学习《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5、向家长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和要求,确保做到安全告知的义务。

6、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收缴工作,一旦发现必须收缴。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青少年自护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是抓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使学生在创建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3、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利用班训、班会和队会等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传授自护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加大防范力度,防患于未燃。

4、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和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措施,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进行挫折教育,增强心理调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5、别要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活动。

1、开展学生远离网吧和学生远离无证摊贩的活动。

2、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求助。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篇6)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平安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学校安全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明显提高,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和工作制度,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部署、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梁应光

副组长:黄国梁 陈达文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办,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情况。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完善,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坚决取缔。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3.学校交通安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交通要道学校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治理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拥堵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学校门前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以及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坚决打击黑校车、摩的揽客营运等行为,落实交警护学岗制度。

4.学校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损坏的照明设备是否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是否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食品卫生环境、教学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交通拥挤混乱现象;整治学校周边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营业性歌舞厅及音像书刊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其它各类安全隐患;整治校内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和排污等问题。

6.学校校舍安全情况。是否仍存在D级危房使用情况,破旧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全校性专题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落实情况,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安全提示落实情况,家校联动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校长、教师、保安、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开展情况,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学生排摸登记、教育管理落实情况。

8.学校安全防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保卫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校园技术防范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并运行正常,防护器械是否配备到位;外来人员入校排查登记、值班巡逻等制度是否落实。

9.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情况。要严格实行夜间值班和巡查,组织一支由分管领导带队,专职工作人员和教师组成的专门队伍,深入校园及周边区域,有重点地展开周密巡逻。重点做好预防火灾、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工作。

10.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学校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针对重大危险源、各种自然灾害、各类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准备。

四、职责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督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开展整改。

(三)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四)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五)对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检查,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开展校园保安业务和技能培训;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涉校涉园的矛盾纠纷以及校园周边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进行排查和管控;创新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辖区派出所到校巡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培训,严格校车许可审批,开展非法学生接送车整治;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协助学校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六)对学校建筑安全状况的进行监管,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进行监督管理,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七)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疫苗接种工作。

(八)对学校各种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开展检查。

(九)加强对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完善城镇公交学生接送体系,加强对农村学校周边公路的管理,开展非法学生接送车整治,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十)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经营执照的各种商户,坚决取缔黑网吧。

(十一)依法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十二)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点。加大对校园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治理,确保校园门前和周边的交通通畅。

五、整治措施

本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学校全面自查自整、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镇(街道)政府对学校全面排查整治、部门联动分类整治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自查自整。按照国家、省和台州市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等要求,对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对安全隐患和整治情况要分类登记,并建立台帐。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并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无力整改的要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并落实防范措施;能整改而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工作台帐,加强日常检查监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六、专项整治步骤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各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校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自整和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排查整治阶段。各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自查自整,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部门联动分类整治。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学校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治。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为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各学校再次进行督查,重点是跟踪抽查学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学校给予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学校,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整治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班级,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广泛宣传,完善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黑板报等媒体,加大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学校要进行表扬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学校要公开曝光,推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篇7)

XXX中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校

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联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我校重点抓办的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传【2013】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正确认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学校加快改善食堂食品卫生条件,完善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使校园食品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安全得到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检查重点

1、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4、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堂承包者资质与准入要求情况;

5、食品采购、索证、储藏、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

6、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

7、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达标情况;

8、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9、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相关档案情况。

五、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为期两个月,从2013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20日)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监督抽检,切实掌握学校食品安全现状,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对在校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教育局将对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开展评估,学校将做好各项准备总结工作。

六、具体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区教委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

(三)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四)建立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学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宣

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六)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供货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一定不能放松,学生的成绩慢慢提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食品安全的问题确实时刻不能放松的,一旦放松,学生的健康问题出现了,这就是学校的失职,这就是对学生健康的极不负责任,这就是犯罪!所以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要时刻高度重视!

2013年9月

学校专项整治方案(篇8)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责任制建立。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饮用水安全。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食堂管理。一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二是索证索票。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三是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四)学校小超市、小卖部管理。出售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严禁销售“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和冰糕、冰淇淋及同类冷冻食品。

(五)食源性疾病防范情况。强化学校食源性疾病风险提示和消费预警。是否开展了师生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发生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是否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调查和报告。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是否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幼儿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否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普及防病防疫防中毒知识。

(七)学校周边。学校周边、门口是否存在无安全保障措施、无证、流动制售摊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并建立自查台账。各县、校要在x月xx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教育局邮箱:

(二)专项整治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自查情况,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记录在册,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出问题。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组成专门督导组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全市通报。

(三)总结汇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在xx月xx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图文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局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站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本着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加强督查督导,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严密排查,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堵塞食品安全漏洞,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自查、督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细致、排查不彻底、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要进行前置性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整改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好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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