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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2.12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7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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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1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一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一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一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2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3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捧着书,专心致志的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的既湿有油。可我却满不在乎,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的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阅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4

鲁迅,我们大家都认识,他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革命家和思想家。但是早年鲁迅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

一天,在上课时,教师里放映的片子里一个被说成是俄国侦探的中国人,即将被手持钢刀的日本士兵砍头示众,而许多站在周围观看的中国人,虽然和日本人一样身强体壮,但个个无动于衷,脸上是麻木的神情。这时身边一名日本学生说:“看这些中国人麻木的样子,就知道中国一定会灭亡!”鲁迅听到这话忽地站起来向那说话的日本人投去两道威严不屈的目光,然后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教室。

他的心里像大海一样汹涌澎湃。一个被五花大绑的中国人,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一一在脑海闪过,鲁迅想到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现在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于是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从此,鲁迅把文学作为自己的目标,用手中的笔开始拯救国人灵魂的生涯!正像鲁迅所说:“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所以鲁迅下定决心要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

如果说在近代史上有谁对中国文化最为反对,那无疑是鲁迅。他在给青年推荐书本的时候,没有推荐一本中国古人的书。他极力批判中国文化,以至要求全盘抛弃,而他却深受中国文化熏陶,难道是他不热爱自己的祖国,不热爱自己民族的文化吗?不是,正是他深爱自己的祖国,深为民族的落后而痛苦,才如此痛恨民族的文化,爱之深则恨之切,这是一种怎样的悲伤啊。他终身以批判中华文化,唤醒民族精神为已任,现在,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中华文明仿佛凤凰涅磐,已经浴火重生。

我想,他是无所谓被人遗忘的,他的生命是燃烧给这个民族的,他本不是为了供后人瞻仰。他没有留下一部长篇小说,也没有留下一篇真善美的巨著,他没有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看整个世界,他只是站在了民族的高度看这个国家。他不要一篇长文,他只要充满战斗性的杂文;他不要歌颂真善美,他只要批判与尖锐;他说,我绝不妥协,一个也不宽容,在受伤的时候,他远离人群,像一只孤独的狼,默默舔干身上的伤痕。

或许他确实是应该走了,他的孤愤已不适合这个时代,这个人为了民族的未来已经付出了太多,付出了同时代人的不理解,付出了他的才华,本来以他的才华,应该不仅仅是被中国人所记忆。可是今天,这个他深爱的民族也要忘记他了,因为这个民族已经不再需要批判,今天这个民族已经站起来了,他需要赞扬和惊叹,他需要传统的力量以支撑他的尊严!

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中华文化革命的主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写照。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5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6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7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

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

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名言“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座右铭。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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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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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1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2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看到他那样爱护自己的书籍,想到自己平时那样对待书籍,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往后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像他那样做一个爱书惜书的人。不让我的书有丝毫的损伤,我想每个同学都应该向他学习。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3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反动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散文《野草》感人至深。文章大意是一棵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的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任人践踏、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雪莱的一句话:诗人是这个社会没有被承认的立法者。鲁迅的那些诙谐幽默的语言,虽然揭露的社会是黑暗,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内心酸苦与无奈。

所以,和谐人生,读书起步。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4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5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一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一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一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6

阅读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后感赏析600字:

鲁迅向来以辛辣的文笔著称,故不枉得“刀笔吏”之谑名。似乎,他并不为能在文坛永执牛耳而笔耕不辍,而只是提着一柄锋利的手术刀,直直地刺入旧社会腐朽糜烂的五脏六腑。也因以这样的本心,他修炼出了极为质朴精炼、冷静透彻的文字——字字具目的,篇篇有实用。读来令人拍案叫绝,又掩卷深思,使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都受到长久教益。如此想来,他笔下所重铸的神话传奇必然更不落窠臼,值得品味。诚然,在他的《故事新编》里,许多曾经高达伟岸的英雄人物都被拉下神坛,为了讽刺的艺术而戴上各式面具,于鲁迅嬉笑怒骂间搭建的戏台上粉墨登场,百态毕现、淋漓尽致地表演出了种种人间的怪象。不同于其他经典的、沉重肃穆的鲁迅小说,《故事新编》娓娓道来,展现出格外的从容幽默,诙谐独到。

阅《故事新编》,我们捧腹之余,得以处一隅而窥见大师入木三分的功力。那功力不止有深远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更有一种可谓专属于鲁迅的精神风范——“一个都不饶恕”!这一笔杆子,不仅是“打倒”,简直是对一切“无意义的旧”的“扫荡”。

推理:

有甲乙丙三人,同向站立。在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主持人给三人各戴上一顶子:红帽或白帽。三人都知道有三顶红帽和两顶白帽。

1:丙可看见甲和乙的帽子,主持人问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丙答不知道。

2:乙可看见甲的帽子,主持人又问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什么帽子,乙回答不知道。

3:甲不能看到任何人的帽子,主持人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时,甲回答知道,并且答对了问甲戴的什么帽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8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

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

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名言“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座右铭。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9

很小的时候,耳熟能详的莫不过于女娲补天,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而今在这个夏天,借助于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我仿佛又感受到了旧神话中的新内涵,新时代。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的创新之作,也是最后之作,是用整个生命浇灌而成的。但即便是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出一生了诙谐的游戏笔墨。尽管骨子里固有悲凉,但仍从容洒脱,或许,这才是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先生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咋读《故事新编》,或许会有人将其认为是一部喜剧类反讽的书籍。但如果一一细读的话,便会发现,在那些荒诞的场景下,折射出的却也是最真实的社会,反映的也是最真实的人生。

如《补天》一文,它相交于原本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更侧重于浪漫主义色彩的发挥以及对于女娲性格的描绘,使《补天》既来源于神话,又高于神话,令人耳目一新。

而相较于神话传说,来自于民间传说的《大禹治水》的《理水》一文,则将古今杂糅的技巧运用到了极致。一边是古代的人物与场景,一边又运用了现代的词汇,从而构成了这一幕荒诞之景。此外鲁迅先生更是通过巧妙的对比,将大禹任劳任怨,大公无私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并由此赞美了像大禹一样如中国脊梁一般的人。

除此之外,在《采薇》一文中,伯夷与叔齐不再是忠义气节的化身,反而成为了不知与时俱进的典型。他们所坚持的忠义的背后不过只是虚伪,在纣王残暴无虐时尚不敢做什么,只知道在养老堂里颐养天年,心有怨言不说,更是在殷商灭亡后又义愤填膺地拦住周王的马宣扬忠义,指责他们没有尽到臣子的仁义。但无论他们如何自命清高,总归逃不掉生活的难题。他们之所以不去华山,无非是畏惧华山的强盗,而之所以选择首阳山,无非就是山既不高,也不低,还有薇。在鲁迅先生看来,他们是在用自己那套奇特的价值体系来自欺欺人,逃避现实。采薇而食,却不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也反应了中国人善于转化矛盾自欺欺人的国民劣根性,这难道是真正的忠义与骨气吗?

《故事新编》一共八篇,而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各具特色,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化作了一支支锋利的笔书写在文学史上,通过旧神话,表达出对新时代的向往。这,便是《故事新编》的魅力所在吧。

有关《鲁迅全集》的读后感700字精选


不同的人读完作品以后,都会有各自的感受,这奇妙的感觉当然要记录下来,那么怎么作品的读后感描绘出来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工作总结之家整理的《鲁迅全集》的读后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篇1

内容简介:选收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创作,选自《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相信读者在学习和咀嚼原著的同时,欣赏和玩味这些艺术佳构,会得到难以逆料的体会、联想和审美享受。充分显示了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底及丰富的人生阅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及创作风格,非常值得一读。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念书时候老师上课说鲁迅,中国骨头嘴硬的作家,是毛主席的夸奖,我觉得是夸奖,因为毕竟有争论,有声音才是进步,至少鲁迅喊醒了一批中国青年。然而中国的鲁迅,在现在没有,鲁迅之后就没有了。历史记录着人生,人生叙述着故事。难得、、哦!故事翻阅着当代社会,柔美的篇副真让人心旷神愉、感慨万千啊、朋友们多读读有好处的......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鲁迅的小说不多,而且都是短篇幅的,可以说篇篇是精品。其小说不光在思想性还是艺术性上都达到了非常高的成就。我很推荐《在酒楼上》。这篇小说写出了现当代知识分子的宿命。更推荐《伤逝》。这篇小说是鲁迅先生唯一一部爱情小说,写得深情、哀婉,很值得一读。......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文章介绍了鲁迅先生童年时爱看书,爱买书,爱护书这三件事。鲁迅真不愧是一位大文学家,对书也特别爱惜。

鲁迅先生小时候很爱看书,对想得到的书总是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后就如饥似渴的阅读。相比之下,我就没有鲁迅先生这么爱看书了。对着书柜,我常常只找哪些漫画看,那些上百上千页的科学文库、名著大辞典和成语故事从来只是作为摆设罢了。课余看书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时间不是在电视机旁度过,就是对着游戏机,根本没有时间和书在一起。还有,当爸爸送的礼物是什么百科全书、作文辅导而不是我想要的汽车模型时,我就会几天几夜不去理会爸爸。看来我还没真正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还没和书交上朋友朋友,这点我应当向鲁迅先生学习。

说到爱护书籍,我更是惭愧之极。不说别的,看看我的那些课本就可以知道了。刚发的新课本,没过几天,书脚全折了,封面几乎脱开了。这可就让妈妈又多了些工作,到了学期末,几乎所有书本都换了封面。而鲁迅先生就不同了,他总是仔细地检查刚买的书是否有毛病,好尽快把有毛病的书拿到书店调换。他更要为买来的书包上封面,重新装订,好让这些书能保存得更久。还有他从来都是“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指是不翻书的”。这更体现了鲁迅先生是很爱书本的。

鲁迅先生从小就养成了爱书如宝的好习惯。我也要和他一样,多和书籍交朋友,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精神粮食,做知识丰富、精神富足的人。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篇3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沉浸在淡淡的哀愁之中。

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和历史环境,使得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那么犀利、那么悲愤、甚至有点小阴郁,他确实是用笔来做战斗武器的,不似我等闲人,每每写东西都是为了打发消磨时光,总看美好的,总想开心的,不爱看那阴暗黑暗丑陋的惨不忍睹的。因为在我看来,现实已经太骨感残酷了,所以不想让骨感残酷进行到底,我要让自己的思绪和文字丰满美丽些。可能,这就是男女之差异,连文字表现上也是有绝对的差异的。

撇开鲁迅先生写的文字内容,单就其写作手法,是值得借鉴的,之前的《鲁迅经典小说全集》是如此,刚刚掩卷的《鲁迅经典散文全集》亦是如此。

读读鲁迅先生的散文,看看他的生活状态以及所经历的生活琐事;诵诵鲁迅先生的《旧体诗》,合辙押韵、有腔有调;品品鲁迅先生的《新体诗》,现代气息和新文风扑面而来;念念鲁迅先生的《怀人散文精选》,似是故人来鉴于鲁迅作品的特别的味道,所以我在制作同步广播时选择的背景音乐也是带着点淡淡凄凉、哀婉和阴郁的。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之后,有些文章在学生时代已经读过并背诵过,譬如《藤野先生》、《记念刘和珍君》等,再来品读温故而知新;大部分文章及诗词都是第一次读到,可见自己的才疏学浅,之前不务正业白白浪费消磨了很多大好时光。整部作品读下来觉得只读到了些皮毛,值得深究的内容很多,怎奈水平有限,智商不高,只有领悟至此了。

感谢鲁迅先生的谆谆教诲,继续诵读学习《鲁迅经典全集之III杂文全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篇4

何为伟人?当黑云压城城欲摧时,他能够站起来,对黑暗势力口诛笔伐;当其它文学家还沉浸在"晨风入荷塘,清新寰宇香"的诗情画意之中,他却嗅到了腐败的气息,看到了反动派如狼似虎的嘴脸;当国民党的黑手伸向他时,他却丝毫不畏、正义凛然。

他就是《鲁迅全集》所描述的文学巨将鲁迅。在他的作品里,在白纸黑字中,他就如同一位战士,以笔作枪,痛戳敌人的毒手,撕开伪善的面纱。国民党草菅人命、卖官鬻爵、鱼肉百姓的官员,啼饥号寒、麻木不仁的百姓,被残害冤狱、无端杀戮的共产党员,在书中留下了泛黑的字体。旁敲侧击的笔法,留下了罪恶的铁证。读罢,不由得义愤填膺,叹垂不已。这正是"鲁迅文学"的号召力。

回过头来,国民党的连连败退,最终到只能固守海岛,原因不正是在书中吗?古有曰:民心亦水,亦可载舟,亦可覆舟。国军滥杀无辜,其后果不言而喻,若同鲁迅,若同共产党派,真不知会何兴旺。

不过人总要朝前看,鲁迅的光辉为我们铺成了一条革命之路,我们以国家中心,信仰为动力,民众为路径,在这条路大步向前,那么光明磊落的未来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篇5

略略的记忆中,

手里是一本重重的《鲁迅全集》,

满页满页的字中,

究竟深藏着多少秘密。

竭力的呐喊中,

是谁针砭时弊

用笔做枪,指向封建社会,

“人吃人”的黑暗中,

“救救孩子”的声音发自心底。

幼小的心灵中,

装不下这么多的思忆——

你为什么要吃我,

而我又何尝想吃你?

在彷徨里,

祥林嫂的悲剧,

背后却又有多少哲理。

没有天方夜谭的精巧,

也不见格林童话的细腻,

大江东去的吟诵声中,

也有着文化的精髓和民族的豪气。

而你的文章中,

这一切都不见踪迹。

黑暗的年代,

中国是一只沉睡的雄狮。

在列强的铁蹄下,

终会迎来有朝一日的奋起。

手中握着的笔,

是一把直刺向旧社会的尖刀,

黑暗中的一些人害怕了,

紧紧不放的追着你,

浓密的胡须,

爽朗的笑声,

来吧,

我的身后全是阳光和正义!

黎明前的黑暗,

终究阻挡不了太阳从东方升起。

四万万五千万的怒吼,

结束了两千多年的腐朽统治,

把封建与专制永远推向了历史!

灿烂的朝霞,

是先生血的足迹,

中华民族的革命,

有了一个新的开始!

终于,

天安门的广场上,

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在世界的东方冉冉升起,

照亮了新生的中国,

照亮了倍受屈辱的华夏大地。

然而,

浩渺的人群中,

我却始终望不到你——

不,

我看到了,

鲜艳的五星红旗上,

你在向我们招手,

脸上那浓密的胡须下,

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今天,

我再次看见,

孔乙己的一生,

阿Q的胜利,

长妈妈的嘱咐,

百草园的乐趣……

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700字集锦


人生这么欺软怕硬,你能做的就是跟它拼了。虽然生活充满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但励志的故事却能给你做出指引。励志的故事有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你在闲暇之余会去找个小故事看吗?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篇1】

一个简单故事足以给人意味深长的人生启示。千万种人生就有千万个故事,不同的经历就有不同的体验。下面的小故事读来启人心智,从不同侧面阐释了人生哲理,情节简单,抉择一个农民从洪水中救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却被淹死了。因为孩子可以再生一个,妻子却不能死而复活;有的说他做错了,因为妻子可以另娶一个,孩子却不能死而复活。我听了人们的议论,也感到疑惑难决:如果只能救活一人,究竟应该救妻子呢,还是救孩子?于是我去拜访那个农民,问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他答道:我什么也没想“妻子在我身过,我抓住她就往附近的山坡游,孩子已经被洪水冲走了,我琢磨着农民的话”对自己说,所谓人生的抉择不少便是如此,爱人之心这是发生在英国的一个真实故事。有位孤独的老人:无儿无女。他决定搬到养老院去,老人宣布出售他漂亮的住宅,购买者闻讯蜂拥而至。价钱还在不断攀升,老人深陷在困惑里。满目忧郁。要不是健康情形不行,他是不会卖掉这栋陪他度过大半生的住宅的,一个衣着朴素的青年来到老人眼前,低声说,我也好想买这栋住宅:如果您把住宅卖给我,我保证会让您依旧生活在这里。和我一起喝茶,天天都快快乐乐的—相信我,我会用整颗心来照顾您,老人颔首微笑,把住宅以1万英镑的价钱卖给了他,完成梦想”不一定非得要冷酷地厮杀和欺诈!只要你拥有一颗爱人之心就可以了。博士有一个博士分到一家研究所,有一天他到单位后面的小池塘去钓鱼。他只是微微点了点头。正所长放下钓竿,伸伸懒腰,蹭蹭蹭从水面上如飞地走到对面上厕所?博士眼睛睁得都快掉下来了,正所长上完厕所回来的时候:同样也是蹭蹭蹭地从水上飘回来了?博士生又不好去问。蹭蹭蹭地飘过水面上厕所!这下子博士更是差点昏倒,到了一个江湖高手集中的地方,博士生也内急了。这个池塘两边有围墙:要到对面厕所非得绕十分钟的路,而回单位上又太远?博士生也不愿意去问两位所长,憋了半天后,也起身往水里跨。

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篇2】

随着轻柔的晚风,我拿起一本《励志故事》,津津有味地“啃”起来。

在生活中我们不免会遇到许多困难,这些困难阻碍着我们朝梦想前进的脚步。我们应该怎样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怎样实现自己的梦想呢?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

书中有十几个小故事,都是教你怎样乐观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其中有个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刻。

这个故事写了一位小伙子在美国的一家酒吧里弹钢琴,他弹得十分动听,很多人慕名来听他演奏。一天晚上,一位中年顾客提议让他唱一首歌来听听。一开始那位小伙子认为他想让自己出丑,不愿意演唱,但最后因为群情汹涌,无奈之下唱了一首歌。他这一唱,立刻赢得了全场观众热烈的掌声。这位小伙子后来在大家的鼓励下向歌坛进军,竟成了美国的爵士歌王。

看到这里,我想起以前妈妈让我学钢琴的事情。我十分喜欢跳舞,长大后想成为一位舞蹈家。但妈妈一心想让我学钢琴,让我以后能成为一位钢琴家。但是我总认为钢琴太难学了,而且自己也没有音乐天分,学来也没用,只是在浪费时间和金钱而已。于是我一再拒绝了妈妈。等到现在长大了,思想比以前成熟了,又喜欢上了钢琴,想试着学来看看。在学习钢琴的过程中,我发现,其实钢琴并不难学,难的只是自己敢不敢去尝试。

这本书告诉我最难忘的一个道理是:有时,我们做的事情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我们往往喜欢安逸,害怕改变,在时光的流逝中失去了改变自己的机会。所以,我们不妨给自己多一点空间,多一点机会,多去尝试一下,去寻找真正适合自己的东西。

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励志故事》。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增长了许多知识;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体验人的善良与邪恶。在阅读过程中,我哭过、笑过、感动过更加欣喜的是,这本书有世界各地故事的精华,既有中外名家的故事,又有让人感动的、还有帮我们开发智力、提高品德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都是时代的佼佼者,比如:勇摘数学皇冠上的明珠的陈景润、顽强自学的张海迪、割席拒友的管宁、独立思考的瓦特等等。

我发现这些故事是那么生动有趣、寓意深长,让我走过了他们的童年,在阅读中,我开发了智力,丰富了想象、开阔了视野,培养了我热爱劳动、反对邪恶和认真学习的良好思想。

我热爱这本书,因为他培养了我的良好品德;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打好了我人生的基础;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刷新了我的思想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培养了我真诚、机智和勇敢的精神!

我真诚地向大家推荐这本做人道理的《励志故事》!

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励志故事》其中里面讲了一个小故事叫《最好的消息》。故事里面讲了阿根廷著名的高尔夫球手温森多是一个非常豁达开朗的人。

有一次他赢得了一场比赛,赢到了很多的奖金。在他准备回家的时后,这时有一个女子向他走来。她对温森说自己有个病重的孩子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或许会死掉。温森多被她的讲述所打动,就给了她一比钱给孩子买药看病。还祝孩子早点康复。

一个星期后,温森多在一家俱乐部吃饭时,突然有一个职业高尔夫球官员走过来,问他一个星期前是不是有一个自称孩子病得很重的年轻女子。温森说:“是的”。“你给别人骗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病的很重的孩子”。温森多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是停车场的孩子们告诉我的”。官员说。温森多听了之后长出了一口气,然后说﹕“这真是我这一星期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一个人的心胸有多宽广,他的世界就有多宽广,要用自己的宽容心、善良心对待他人,自己也会快乐的。

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篇5】

我回到家中做作业时,因为她认为那是她自己的饼干,但我还是想了想会不会丢在某个地方了,女孩从书包里拿出没有看完的书接着看时,他以前可是经常偷我的学习用品的,女孩不高兴了,观其言(老师,但是为了打发时间,要知道,女孩心想:这男孩太没有家教了,这一定是我的坏同桌偷了我的胶带,连‘谢’也没有说,这样就交不到一个好朋友,发现饼干还是原封不动的放在那儿,但是她还是忍住了自己内心的怒火,吃了起来,是不是应该是听其言。

我翻开了文具盒,不能太过于小心眼了, 读了这个故事,下车后。

她也开始吃起了在他们中间的饼干,在一个车站里候车。

发现我的胶带竟然不见了。

她买了一本书和一盒饼干,有一个 16 岁的女孩, 在《励志故事》中《谁“偷吃”了饼干》这个故事讲了:一天,因为我错怪了我的同桌,这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不停地伸出手从他们两人中间的饼干袋里拿出饼干,当吃到最后一块时,我想,写错了一个字。

随后又找了一个空位子坐了下来,我的心里很羞愧,果然,一人一半,因此,但她又不好意思对那个男孩说些什么,也不能随便对别人产生疑心,我突然想起它被我给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我赶紧把手伸进口袋里, 有一天。

我想对待人气度应该大一点,它就在我的口袋里。

男孩还将饼干掰成两半,观其行呢?,得到许多快乐,我们就要听其言,小女孩的心里很羞愧,。

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狼与鹿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20世纪初,美国亚利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里,有许多狼和鹿,狼总是吃鹿,美国总统罗斯福下令让猎人消灭了那里所有的狼。结果鹿飞快的增多,森林被他们破坏了,而鹿因为饥饿、疾病死了很多,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不能破坏生态平衡。

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人们必须尊重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中的这种相互的关系。这是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是呀,如果人为地去破坏生态的平衡,后果将不堪设想。像文章中的罗斯福总统,为了保护鹿不被狼吃掉,违背了自然之道,不仅让狼在森林中灭绝而且森林还被鹿破坏得很严重,就是罗斯福所保护的对象鹿,也是为饥饿和疾病死了更多。罗斯福的做法不仅没有保护到鹿,反而让鹿有了更多的死亡,这就是违背自然之道的结果。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以前学过的一篇文章,叫做《自然之道》。讲得是作者他们救了一只从窝到大海路途之间,将要被海鸥吃掉的小海龟,把它放入大海,结果,一个巢穴的乌龟还是成了海鸥们的美食。现在的许多油轮在还上行驶,许多鲸鱼跳岸搁浅。这些不都是违背自然之道的结果吗?造物主所创造的世界,是不容任何人去更改的,如果稍有一些更改,说不一定会有什么结果,就像蝴蝶效应一样,因为一只蝴蝶扇一下翅膀,在别的地方就会刮起一阵龙卷风。说不定现在消灭一个物种,在几百年后,世界就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自然之道,不能去改变它!

我们不能不遵守自然之道,更不可以去改变它。

最新励志故事的读后感【篇7】

梦想是什么?梦想不是唾手可得的,是要靠我们一天天努力去完成的,去实现的。然而,生活中有一些不幸的人,他们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感到苦恼。他们的梦想十分平凡,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实现它十分困难。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位从困境中闯出来的聋盲作家——海伦·凯勒。

1880年6月,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小镇上。在她健康快乐地生活了19个月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袭击了她。从此以后,海伦在黑暗而又孤寂的.世界里度过了八十多个春夏秋冬。然而,她的导师安妮·沙利文的到来,彻底改变了海伦的一生。她教她用触摸某种物品来认识这个单词,如“water”这个单词,安妮带着海伦去感受水,触摸水。在安妮·沙利文的带领下,海伦认识了400多个单词,接着,她又教会了海伦如何拼写句子、写作文。。。。。。

接下来,海伦在安妮·沙利文的帮助下,写出了她人生中的第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海伦设想自己仅剩三天的光明,并逐一安排好那三天她想去的地方和想见的人。每一句话中都透露着海伦对光明的渴望。她乞求,她呐喊,但都无法挽回那现实生活中仅有的19个月的光明。她努力奋斗,朝她的梦想前进。海伦凭着她超强的毅力,在老师安妮·沙利文的辅助下,1955年,海伦·凯勒获得了哈佛大学的荣誉学位,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取得文学学位的聋盲人。

海伦的梦想是打破黑暗,成为一位作家,她成功了,而我们所许下的梦想,我们奋斗了吗,努力了吗?小时候,我立志长大要成为世界顶尖的设计师和漫画家,我每天只要有时间,就会看看动漫上那些美少女的着装,根据原基础,我再在上面修改,哎,这不太好看,我来把它换个装饰。。。。。。设计,要靠自己的头脑,思考出和别人不一样的服装。虽然,我现在所设计只是一点皮毛,但我努力了,我奋斗了。

海伦虽然耳聋眼盲,可她一直在朝她的梦想前进。我们所在的环境比她优越,可我们为什么不能超过她呢?朋友们,撒开我们的双手,朝我们的梦想前进吧!

2023鲁迅故乡读后感4篇


读后感书名是文学历史上的一部著作,是由著名文学家{作者人名}编写的。写好读后感的重点是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或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写自己的感受,使感想落到实处,我在教育网站上看到一篇关于“鲁迅故乡读后感”的文章内容翔实,本文气息清新收藏后可随时回味!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1】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2】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3】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全集读后感集锦7篇


工作总结之家专题“鲁迅全集读后感”推荐内容。

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感动了很多人。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向您分享了鲁迅全集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1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沉浸在淡淡的哀愁之中。

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和历史环境,使得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那么犀利、那么悲愤、甚至有点小阴郁,他确实是用笔来做战斗武器的,不似我等闲人,每每写东西都是为了打发消磨时光,总看美好的,总想开心的,不爱看那阴暗黑暗丑陋的惨不忍睹的。因为在我看来,现实已经太骨感残酷了,所以不想让骨感残酷进行到底,我要让自己的思绪和文字丰满美丽些。可能,这就是男女之差异,连文字表现上也是有绝对的差异的。

撇开鲁迅先生写的文字内容,单就其写作手法,是值得借鉴的,之前的《鲁迅经典小说全集》是如此,刚刚掩卷的《鲁迅经典散文全集》亦是如此。

读读鲁迅先生的散文,看看他的生活状态以及所经历的生活琐事;诵诵鲁迅先生的《旧体诗》,合辙押韵、有腔有调;品品鲁迅先生的《新体诗》,现代气息和新文风扑面而来;念念鲁迅先生的《怀人散文精选》,似是故人来鉴于鲁迅作品的特别的味道,所以我在制作同步广播时选择的背景音乐也是带着点淡淡凄凉、哀婉和阴郁的。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之后,有些文章在学生时代已经读过并背诵过,譬如《藤野先生》、《记念刘和珍君》等,再来品读温故而知新;大部分文章及诗词都是第一次读到,可见自己的才疏学浅,之前不务正业白白浪费消磨了很多大好时光。整部作品读下来觉得只读到了些皮毛,值得深究的内容很多,怎奈水平有限,智商不高,只有领悟至此了。

感谢鲁迅先生的谆谆教诲,继续诵读学习《鲁迅经典全集之III杂文全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2

从“三味书屋”的好学,到弃医从文的决心,从“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战斗誓言,再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阶级立场,先生那耿直的性格,赤热的爱国精神,无不教育着我。每读先生的文章,总使我联想到先生面对的旧中国,山河破碎,国弱民穷,可先生并未消沉,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先生的文章像匕首直刺敌人的胸膛,像炸弹掷中敌人的营垒,他的一篇篇战斗檄文都是在废寝忘食中写成。先生曾说,文学是战斗的。先生要战斗,要“怒向刀丛觅小诗”。

课本中的几篇文章已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几经周折,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鲁迅全集》。置身于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我对中华民族在苦难中呻吟的岁月了解的更深刻了。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遭受外夷入侵,而统治者无能,整个社会一片喑哑沉寂的时代。我想起一段话:“如果问中国自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他回答:鲁迅。鲁迅的小说,比之中国几千年来所有的杰作,更高一筹,至于他的随笔杂感,更提供了前不见古人,而后人又绝不能追随的风格。首先其特色为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文笔之简洁,比喻之巧妙。又因其飘溢几分幽默的气氛,就难怪读者会感到一种即使喝毒酒亦不怕死似的凄厉风味,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与未来。要全面了解中国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别无捷径。

是的,读《鲁迅全集》分明读到先生对旧社会和旧势力进行坚决持久的不断斗争,决不中途妥协投降,对革命前途坚定并一直奋斗到底的精神!永远直面惨淡的人生,做不屈服于任何邪恶势力的勇士。先生那深远的忧患意识,用自己的愤怒鞭挞旧中国,揭露黑暗社会的腐朽,用自己的心血浇灌血红的黎明,唤醒愚昧的民众。鲁迅先生就像暴风雨中的青松,风吹更见其韧,雨淋愈显其坚。先生,您那严正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折服,您用您的坚毅书写了您的伟岸,我用您的思想铺就了我生命的底色。

面对未知的远方,或许前面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或许前面有等待我的坎坷与困难,每当我徘徊在时间的小道上,便想起先生的教导:什么是路,就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于是,我坚定了,追求再拔高一节,充满自信,勇敢地走向前,相信一步步跋涉后,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3

我喜欢各种风格的散文,喜欢徐志摩的诗情画意,喜欢莫泊桑的耐人寻味,喜欢巴金的自然真挚,最喜欢的是鲁迅的深沉冷峻。鲁迅先生的作品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弃医从文的他用文字让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国人民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威武!

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培养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时期,用鲁迅的优秀作品可以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感受艺术的独特,培养优良的品质。

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深深用包含着对那个时期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了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阿Q由于受到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死。这也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也折射出当时中国的严峻国情,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后,《呐喊》却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也陪我一起,搭上童年的时光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感受大自然的美妙。读着充满童趣的文字,享受着不时从文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卷。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作伴,又采摘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想起百草园的美女蛇,也会害怕的瑟瑟发抖;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热情,在那个黑暗的社会背景下,看见先生对和平和自由生活的向往。

研读了《拿来主义》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颇多。周作人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中国地“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中外的文化遗产在中国可谓是历经坎坷。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拿来”。鲁迅先生所提倡的“拿来”就是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汲取外来文化中有益的东西,用于改造我们自己的文化,使中国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英语成为必修课,圣诞节和情人节成为了青年男女的重要节日。在中外文化中吸取精华,才不会在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中被淘汰!

是的,只要先生的书在,就一定有人读,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就会绵延不断的传下去。我眼中的先生是在漫长的暗夜里的一位孤独而执着的行者,他在最深刻的孤独里产生了最伟大的思想。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书是知识的宝库,是他,开阔了我的视野,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可谓是受益匪浅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精神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们忘记,而是散到每个中华儿女的心里,激励着我们直血现实,勇于反省自我,不断前行。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4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然后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但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决定。他的决定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然后风格迥立的。但是鲁迅先生最不一样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但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比较,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一样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但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然后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刻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然后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5

鲁迅的文章其实在小学的时候早就学过了,但真正喜爱上鲁迅的文章还是高中之后。开始并不是很喜欢鲁迅的文章,大概是不能体会文章的美妙吧,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增加,看的书籍的积累,越来越感到还是鲁迅的文章写的最好。喜欢读《朝花夕拾》,闲暇时看看,真的很享受,里面有童年的趣事,有鲁迅思想成熟的过程,为什么鲁迅要弃医从文,还有鲁迅的感情世界……

我很小时候就经常听妈妈讲鲁迅的故事,零零星星地一些知道他的故事,只知道他是一位着名文学家。这次读了《鲁迅全集》,我对他敬佩得五体投地,他用他的笔墨诉说了阿Q的可笑,祥林嫂的悲哀,奇叔的大胆等,他是一位战斗作者,他用笔在与不平的社会战斗着,为穷人打抱不平,打击恶官僚,贪官污吏。

《鲁迅全集》告诉我,鲁迅年幼时家境尚好,家有一个二千余亩的百草园,相传里园里长满了野草,但却是鲁迅儿时的乐园,他在泥墙根上蹿下跳地捉蚱蜢,挖类人形的何首乌(相传吃它会长生不老),还不停地在井口上与小朋友跳上跳下。正是因为这一点,家人认为他不乖,就把他送入三味书屋学习。等鲁迅稍大一些时,家境开始渐渐地贫寒,有一次,鲁迅为了给父亲抓药而误了上课,而被老师用戒尺打了掌心,于是鲁迅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来提醒自己要早到。他在三味书屋读五年书,深受老师喜欢。

鲁迅对日本人深恶痛绝。他敢打,用笔墨通达日本人的“走狗”;他也敢骂,用文章来痛骂那些贪财爱荣的官僚,和狗仗人势的大恶人。因为他的弟弟娶了个日本女人,而且生活非常地奢侈,鲁迅大发雷霆,并与周作人断绝兄弟关系。

读了《鲁迅全集》,留给我的是对鲁迅无限的敬佩和怀念,他不仅是个文学家,更是一个伟大地思想家和革命家。我的耳边时常会响起鲁迅先生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平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6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文章介绍了鲁迅先生童年时爱看书,爱买书,爱护书这三件事。鲁迅真不愧是一位大文学家,对书也特别爱惜。

鲁迅先生小时候很爱看书,对想得到的书总是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后就如饥似渴的阅读。相比之下,我就没有鲁迅先生这么爱看书了。对着书柜,我常常只找哪些漫画看,那些上百上千页的科学文库、名著大辞典和成语故事从来只是作为摆设罢了。课余看书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时间不是在电视机旁度过,就是对着游戏机,根本没有时间和书在一起。还有,当爸爸送的礼物是什么百科全书、作文辅导而不是我想要的汽车模型时,我就会几天几夜不去理会爸爸。看来我还没真正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还没和书交上朋友朋友,这点我应当向鲁迅先生学习。

说到爱护书籍,我更是惭愧之极。不说别的,看看我的那些课本就可以知道了。刚发的新课本,没过几天,书脚全折了,封面几乎脱开了。这可就让妈妈又多了些工作,到了学期末,几乎所有书本都换了封面。而鲁迅先生就不同了,他总是仔细地检查刚买的书是否有毛病,好尽快把有毛病的书拿到书店调换。他更要为买来的书包上封面,重新装订,好让这些书能保存得更久。还有他从来都是“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指是不翻书的”。这更体现了鲁迅先生是很爱书本的。

鲁迅先生从小就养成了爱书如宝的好习惯。我也要和他一样,多和书籍交朋友,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精神粮食,做知识丰富、精神富足的人。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7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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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篇1)

《二十四孝图》图文并茂,非常感人。我发现,百事孝为先,小时候那些孝顺的人,长大都有了很大的成就。

二十四孝有:孝感动天、亲尝汤药、啮指痛心、百里负米、芦衣顺母、鹿乳奉亲、戏彩娱亲、卖身葬父、刻木事亲、行佣供母、怀橘遗亲、为母埋儿、扇枕温衾、拾萧异器、涌泉跃鲤、闻雷泣墓、乳姑不怠、卧冰求鲤、恣蚊饱血、扼虎救父、哭竹生笋、尝粪忧心、弃官寻母、涤亲溺器。其中,我最喜欢刻木事亲,意思是: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南(今河南黄北)人。

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见面,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子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居然有血流出。

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虽然这篇文章里木头人的手指会流血不现实但古代人真的是孝顺。现在有很多人特别是我们这代人一天到晚都是在想自己该怎么样,自己吃的好不好,玩得好不好,向父母要这要那,达不到要求就发脾气,有时对父母和长辈说话、行为很不礼貌。

和前人相比我真的对孝顺二字没有做好。读了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孝顺父母,尊敬老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让我们从点滴做起吧!

读二十四孝的故事读书心得范文4

今年暑假我读了《二十四孝故事》,对我的内心深处有了很大的启发。故事中刘恒的亲尝汤药,子路的百里负米,还有董永的卖身葬父,每一个孝心故事都能催人泪下,当我们今后长大成人后,爸爸妈妈也逐渐变老了,我们就要赡养他们,因为每个父母都曾经为了抚养子女而呕心沥血,日夜操劳。

父母是最关心我们的人,我们也要善待自已的父母,总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也有变老的时候,那时,我们就需要孩子们的照顾,乌鸦尚且反哺,何况是我们人类。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篇2)

中华美德小故事众多,其中二十四孝中的《打虎救父》就是一个值得我们宣扬的对象。

晋朝时,有一位叫杨香的孝子,十四岁的'时候就经常跟着父亲到田里收割庄稼。有一天,突然有一只老虎把他的父亲衔去。当时杨香手无寸铁,但他深深地知道必须去救自已的。父亲。于是不顾自身的危险,立即爬上虎背,紧紧扼住老虎的脖子,老虎终于松口逃走。他的父亲也就脱离虎,保全了性命。

有诗颂曰:深山逢白额,努力搏腥风,父子俱无恙,脱离虎口。

主人公杨香在父亲遇到危难之时,爆发了身上的潜力,置老虎于死地。人的潜能不可低估,爱的力量不可低估。想想,生活中父母亲处处保护着我们,爱护着我们。为了我们能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宁愿牺牲自已的一切。当父母们遇到困难或老了、生病了、走不动了、行动不方便的时候,难道我们做子女的不应该 ‘孝’ 字当头,挺身而出吗?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篇3)

孝道,自古以来就是贯穿于国人伦理和美德的精髓。

闲暇的一个人去郑州城隍庙转了一圈,这是第三次来。第一次和同事,第二次和我弟。总觉得这个地方,有尘世难得的清净,总之,我喜欢这里。如果说前两次是看热闹的话,这一次应该是看到了门道。留心看了正殿两侧的垂直坡面上画的就是二十四孝彩图。想起了小时候,爸爸常常给我讲这样的故事。

常言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最近细细品味了儒家的经典著作,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感触良多。

个中,印象最深的当属,“戏彩娱亲”、扼虎救父、嗜指痛心、鹿乳奉亲等等。

戏彩娱亲,讲的是春秋时楚国的隐士老莱子的故事。楚王曾派使者请他出仕,他却表示不屑。这人很有意思,已经七十岁了,还说自己不老。对自己的双亲十分孝顺。他穿上五彩斑斓的衣服学者婴儿的样子嬉戏哄二老开心。取水上堂的时候,故意假装跌倒在地,学着婴儿那样啼哭,父母看了哈哈大笑。

今天看来,老莱子总是让人觉得少不了做作之嫌。鲁迅先生,对这一点就很是反感。但我觉得,这又有何妨,其初衷是好的,就是一个劲的让年迈的父母永葆一颗不老的心态。

扼虎救父,是关于晋朝杨香勇敢把父亲从虎口中解救的故事。一个年仅16岁的小女孩,随父亲去田间割稻,歘然闯出一只白额虎,把杨父叼在口中。幼冲的小杨香,情急之下,完全忽视了自己与老虎力量的悬殊,竟然用小手卡主老虎的咽喉,直至老虎瘫软在地,父亲得救。虽然摆布不了夸张的色彩,小小的一个女孩子力气能有多大,但是我们不得不由衷赞赏这样一个勇敢和孝顺的女孩。

曾参,孔夫子的得意门生。嗜指痛心就是讲的他的事迹。说他少时家穷,常去山中砍柴。一日,宾客来访,曾母不知所错,急的狠咬自己的手指。曾参猛的觉得心口疼痛,就迅速赶回家中,跪问其母,母亲说,我咬指嗜希望你回来。是啊,这充分显示了母子俩具有极强的感知力。

关于鹿乳奉亲,讲的是春秋时郯子身披鹿皮去去山中,混入鹿群中取鹿乳侍奉双亲的故事。我看着不觉得不佩服他,有点滑稽,十分敬佩。为什么呢,你看,如果他了解鹿群的生活习性又怎么会混入鹿群呢。体现了他能和自然很好的融为一体。

当然二十四孝,远不止上面我所提到的这些。每一个,看后都会有莫名的感动。敢问,看了这样,你觉得你对自己的父母亲做的够吗,不说想这些人一样。起码,你不让父母担心,常常给予必要地问候了吗?都扪心自问一下吧!

做一个孝顺的人,因为你也会有老去的一天。常怀感恩之心,不让二老再为我们把心操碎。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篇4)

假期里我读了好多书,我觉得《二十四孝》这本书很特别,第一篇《孝感天地》。这篇文章主要讲我国古代舜是一个圣贤的君主。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里,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父亲取了个后妈,后妈生了个弟弟叫象。从此,舜的后妈和父亲就不喜欢他了,并且虐待他。他父亲还想杀他。但是,当舜的父母亲生病的时候,舜马上回到父母身边。尽力服侍父母,还处处让着弟弟。

舜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大象跑来为他犁地,小鸟飞来为他播种。舜在河里捕鱼,遇上了狂风暴雨,可是他却一点也没事。舜孝顺父母的事,感动了首领尧。尧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并且还把自己的王位让给了舜。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舜感动了。我要向他学习,在家做一个孝顺父母、长辈的好孩子,在学校要尊敬老师,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孩子。

孝,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老师说:百善孝为先。作为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二十四孝》是儿时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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