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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12.10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热门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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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里面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和猫亨利。接下来我就为你简单的讲讲吧。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停止行动,停下来聆听蟋蟀柴斯特的演奏。这样一来,它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正当蟋蟀柴斯特的"事业"处在巅峰期的时候,它满心失落,思念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恶意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2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并且先后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聪明的老鼠塔克,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亨利。有一次柴斯特错把钱币当树叶吞进了肚子,让玛利欧的妈妈知道后关进了笼子,热心的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把柴斯特救了出来。还有一次它们举办舞会时,不小心闯下了大祸,烧了玛利欧家的报摊,玛利欧的妈妈很是

读完这本书,我被塔克、柴斯特、亨利之间的友谊感动,特别是塔克和亨利,它们本来是天敌,可是在这个故事中它们却相处的那么和谐、友好。遇到困难时,它们互相想办法,互相帮助。闯了祸,柴斯特没有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身上也有很多值得人类学习的品质,我们人之间也要和睦相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3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部获国际大奖的小说之一。内容浅显,人物平常。就因为普通,才显示出它的真善美。先来欣赏故事中的四个中心人物。

柴斯特: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上的一只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经历坎坎坷坷,最终又回到故乡。平常人物遭遇平常的经历中,始终勿忘报答收养它的主人--玛利欧。

玛利欧:一个报亭家业的儿子,未成年。因家境贫寒,一心想养只宠物的愿望也难以实现。一个偶然的机会与柴斯特相遇,于是不仅成了好朋友,更是相依为命的一对“人与自然”和谐的伙伴。

塔克:生活在时代广场地铁站附近的水管里的一只小老鼠,虽然染有市侩气息,但毫无影响朋友间真诚的友谊,全心全意地为柴斯特效力。

亨利:一只忠诚憨厚的猫,与塔克一起陪伴柴斯特渡过了在时代广场地铁站的日日夜夜。它们共患难,同欢笑。最终尊从朋友的选择,理解朋友的意愿,护送朋友告别地铁站,告别时代广场,告别纽约。

除这四个中心人物外,还涉及的人物有冯赛、史麦德利先生和玛利欧的父母。

冯赛是一个懂得饲养蟋蟀的中国老头。

史麦德先生是一位曾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纽约的著名音乐学府的音乐学者。

玛利欧的妈妈,对蟋蟀的态度从讨厌到喜欢。

玛利欧的爸爸呢,是沟通母子俩的心灵桥梁。一旦遇上母子发生情感冲突时,父子总是以“纽带”的角色出现,带着“尴尬”的面色设法圆场。改变话题就是他擅长的技巧。

再来欣赏故事中的几件“最”事。

1、最无奈的事:柴斯特在梦中吃掉了一张2元钱的一半。

2、最感动的事:塔克用一生的积蓄弥补朋友的过失。

3、最惬意的事:找到了蟋蟀的精饲料。

4、最揪心的事:不慎失火,烧毁了报纸。

5、最成功的事:蟋蟀的演奏一举成名。

6、最可心的事:玛利欧的妈妈悦纳了蟋蟀。

7、最如意的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8、最感慨的事:理解万岁,真诚万岁,友情万岁。

万物皆有灵性,《时代广场的蟋蟀》不仅是一部赞扬“理解万岁,友情万岁”的宣言书,更是一篇“人与自然”完美交融,和谐相处的乐章。

拜读后转展反侧,思绪万千……

不起眼的小动物之间演绎着一场“颂歌”,而人类中,却还演奏着不少“劣曲”呢!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在我们周围,真的有许多不和谐的音符。

我祈盼这些不和谐的'音符远离人类,逐渐消失。渴望动物间的真诚、友情来感化人性!让世界充满欢乐,充满热情,充满惬意。

读了这本书,我们深深地明白友情是多么的重要,患难见真情。当你需要帮助,而身边又没有亲人时,就只有朋友能够帮助你了;当朋友需要帮助,又等你帮助时,你应该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

朋友就是这样,能在你伤心的时候安慰你,能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你,能在你开心的时候和你一起兴奋,能在你成功的时候,共同祝贺你,能在你受挫折的时候,携手鼓励你。这就是所谓的最珍贵的友谊!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4

我们的一生,该怎样度过?《时代广场的蟋蟀》,将给你揭晓答案!

本书的作者乔治.塞尔登是一位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家,他的著作有很多很多,而我认为,其中最好看、最感人的便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系列三部曲了。而此书是这个系列的头炮,也是最为著名、出彩的。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搭错了车,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中心的一家小报摊中。在那里,它遇到了老鼠塔克和猫咪亨利。由于闯祸太多,使报社的老板娘开始讨厌起了它来。然而,它不经意奏出的一曲乐曲,使它一夜成名。就在这事业顶峰,它却毅然决定默默离开,回到故乡。

我看完此书的第一疑问,就是为什么柴斯特获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被誉为“纽约市最出名的音乐家”,还要抛弃纽约的一切回到家中?纽约市,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啊!能在纽约市被著名音乐家评论为如此之棒,是多么伟大,多么光荣!当我再次阅读,才明白了其中原因——柴斯特想家了!

“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世上有哪个地方能比上自己温馨的家呢?柴斯特怀念家乡,怀念那大自然的味道。只是,这样不辞而别,对那些极需音乐熏陶的人,这样做道德吗?平平淡淡地住在老家,而不为社会做贡献,散发光和热,这样不是十分平庸、毫无价值吗?

不,不!不是这样的!柴斯特已经为社会做了许多贡献了!报刊上有它,电视里有它,人们的心中都有它。杏林子曾说:“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柴斯特的生命属于它自己,单单属于它自己。当它厌倦了时代广场的冰冷气息和吵闹喧哗,当它向往着故乡的自然温情和宁静安然时,当它的意愿是这样的,那就遵从它的意愿吧。如果它在纽约感到不快乐,留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有舍才有得,这正是柴斯特身上最为可贵的东西,也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

人啊,当到达了某个事业顶点时,一定要停下来,问问自己:你快乐吗?如果不快乐,如何埋头苦干也是徒劳!所以,让我们如柴斯特一样吧,追求发自内心的最为质朴的快乐。不然,就是在对不起自己的生命。

在康涅狄格州上空传来的快乐歌声中,柴斯特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5

这是一本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书,作者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书中共有四位主角:玛利欧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小男孩,每周六要帮助爸爸妈妈到地铁站看报摊。亨利猫,它是一只老实的猫,能和老鼠相处,它和塔克一起住在下水道中。塔克老鼠,它是一只聪明又很有钱的家伙,它拥有2元93分呢!柴斯特是一只非常爱唱歌的蟋蟀,一天,它不小心掉进了野餐篮中,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玛利欧收养了它,还和亨利猫、塔克老鼠成了好朋友,它用自己的天赋-唱歌,帮助玛利欧一家脱离了险境。

有一次,柴斯特不小心把玛利欧家报摊上钱箱里的2块钱给吃了,玛利欧妈妈很生气,把柴斯特关了起来,要玛利欧赚2块钱来换柴斯特的自由。亨利猫知道后对塔克老鼠说:“你不是有2元93分吗?你把2块钱放到的报摊上,这样,你不仅救了柴斯特,还可以剩下93分。” 塔克老鼠说:“就这样吧。” 于是,它们成功地解救了柴斯特,和柴斯特的友谊更深了。

读了这本书,我最深的感受是,玛利欧、亨利猫、塔克老鼠、柴斯特蟋蟀的生活条件虽然不好,但都很看重友情,愿为朋友分忧解难,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6

你看过《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吗?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你可能会想,不就是一只蟋蟀吗,又能怎么样呢?其实这本书讲的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猫咪亨利三个小伙伴们之间的友情。

柴斯特、塔克、亨利是三只善良、友爱的小动物,尤其是塔克,他不仅对朋友大方,而且还很滑稽。柴斯特虽然是个音乐天才,但他有点儿贪吃,要不怎么会被压在三明治的下面来到纽约了呢?还有亨利,别看他语言不多,但他乐于助人,是只憨厚的猫。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老鼠塔克了。你瞧,他的身子圆滚滚的,远远望去,就好像一个棕色的大圆球,可爱极了!最漂亮的就是那双大眼睛了,好似黑珍珠一般。不过,最可贵的就是他能与伙伴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了。有一次,柴斯特吃掉两元纸币,那时,是谁帮助他补满了钱?是塔克,他拿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帮助柴斯特离开了笼子,获得了自由。所以,朋友的力量是伟大的。记得我在二年级刚转进实小学习的时候,刚开始我没有新朋友,我总是不开心。后来,老师把我介绍给班上同学认识,很快我就结识了新朋友,下课我也有自己的玩伴了。从此,我又开心起来了。读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之后,让我感受到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也一定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友谊。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它的内容很丰富,读后觉得很有意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和它的好朋友的故事。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自己的家乡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因此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没有人情味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几个忠诚的.朋友---聪明的塔克老鼠和憨厚可爱的亨利猫,它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为了报答朋友们对它的热情帮助和真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美妙的音乐回报了他们;他还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同时自己也成了一名音乐家。然而柴斯特在功成名就后却满怀失落。因为故土难离,它想念自己的家乡了,想起了乡下自由自在的舒适生活。最终,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回到了它深爱的家乡。

这本书充满了友爱和温情。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是高智商的人类。一个人好比一座桥梁,需要友谊的力量来支撑;一个人好比一棵成长的幼苗,需要友谊的雨水来浇灌;一个人好比一只待哺的小鸟,需要友谊的食物来喂哺。简单来说,友谊是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一个人若有了好的朋友,等于多了一面镜子,让自己对此反思,假如这个友谊不是长久的,那这个人一定不行;假如友谊是长久的,那这个人一生肯定都会多一面镜子的。友谊带来了一面镜子,可以让你吾日三省吾身,也可以让你三思而后行。友谊同样可以增强你的团队精神,可以让你更好地跟别人合作。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友情的温暖,她是那么的伟大而值得珍惜!当有人帮助了你,你就要懂得报答对方,在别人遇到困境,需要帮助的时候,必须伸出自己援助的手,让别人也感受到温暖阳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友谊是在忠诚和信任中油然而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让我们一起来像柴斯特一样寻找自己真真正正的好伙伴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8

最近两个星期,我们读了第三本课外阅读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坐上了火车,从乡下到了纽约,最后被丢在一堆垃圾里。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到了它,并把它当成宠物来养。在此过程中,柴斯特还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后来,柴斯特的音乐天分惊动了一位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史麦德利先生让柴斯特在纽约大出风头。从此,柴斯特必须每天按照要求定时表演演奏乐曲,全然没有自己支配的时间,也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最后,向往自由的柴斯特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摆脱了束缚,坐上火车,回到乡下,重新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出名了,即使可以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耀,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往往会身不由己,总会人会把你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的,让你不能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难怪人们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呢,名人也有名人的烦恼啊!其实,古今中外许多著名的人物,都是如此。他们或许名利双收,但是很少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甚至都不能经常跟家人在一起团聚,这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人各有志,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快乐的权利,那要看你最后是选择自由的快乐还是受约束的名利快乐?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9

本学期,我们学校推荐的师生共读数目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但成名了的柴斯特并不快乐,它渴望回到乡下,唱歌给大树,小鸟以及那些星星。最后,柴斯特在朋友的谅解下回到了它故乡,如愿以常的唱歌给大树,小鸟以及那些星星听。

这虽说是个童话,却给人们带来深深地启迪和思考。蟋蟀柴斯特当了大明星,自然无可非议。然而它却是选择回乡下家过起悠然自得的生活来。类似这样的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否有发生呢?

我想起了着名音乐家刀郎,在音乐届如日中天时,他却选择退出歌坛,淡出人们的视野,刀郎为什么会这么做呢?我想,应该是因为成名后,他却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快乐。

我认为:小小的蟋蟀都有自由的欲望,都知道自由的重要,人类为何还陷入金钱的诱惑中呢?人的一生是自己的,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同样也让人感到非常疲惫。如果成名让自己觉得不自由,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0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书,这本故事书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成为充满温情的经典之作。读完这本书,就迫不及待的想跟朋友们分享书中的精彩绝伦的瞬间,乐意的朋友请往下读。正直的蟋蟀音乐家——柴斯特柴斯特是来自乡下的一只蟋蟀,过着快乐无忧的生活,因贪吃被带到纽约的时代广场,从此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一天晚上,柴斯特梦游,一不小心把小主人家的纸币当腊肠吃掉了。虽然它知道后果很严重,很难向主人一家交代,可它没有回避,而是勇敢地的面对这个困难,并克服了它。又一次,柴斯特一不小心把整盒火柴倒在了地上,火柴与地面摩擦燃起火苗,形成一场大火,把玛利欧家的报亭烧成灰烬,朋友们都劝他离开,可它没有避开,是坚强的跨过了这道坎。登上巅峰的柴斯特因格外想念自由,想念家乡,所以决定退休。要离开纽约回去的那几天,柴斯特用自己绝妙的音乐天赋,吸引力许多听众,回报了朋友对它的爱。它的正直、友爱永远的留在了朋友心间,也深深的烙在我的脑海里。重视友情的老鼠——塔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可时代广场的.这只老鼠——塔克,却让人喜爱。你看,朋友柴斯特一不小心吃掉了纸币,被玛利欧父母关着,失去自由,塔克老鼠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是它取出自己长年攒下的钱救柴斯特蟋蟀出“牢”。它曾心疼,它曾犹豫,但最终友情战胜了一切。这样的朋友我当然喜爱,你呢?忠诚憨厚的猫——亨利从小,我就明白猫与老鼠水火不容,势不两立。可书中的亨利猫却与塔克狗冰释前嫌,成为广场上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他总能默默地伸出友谊之手。对新交的朋友柴斯特同样是付出了真心——柴斯特因为想念故乡决定离开时代广场,亨利虽然很舍不得,但他还是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他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她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他总是能够站在朋友的角度思考问题,对朋友绝对的忠诚。善良有爱心的玛利欧柴斯特来到他的报亭后,就一直精心的照顾它。当柴斯特一不小心吃了纸币受到妈妈的7893惩罚,玛利欧就去打工帮它出“牢”。柴斯特的歌声为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可柴斯特却因为失去自由而不快乐,玛利欧担忧,玛利欧难过。“要是它觉得痛苦的话,我倒希望他根本没有来到纽约。”读着这句话,玛利欧对柴斯特的心也就一目了然了。……手捧着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的心暖暖的。正直的蟋蟀、重情的老鼠、忠厚的猫咪、善良的玛利欧之间那真挚友情温暖着我的心,温暖着整个世界。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1

今天,我阅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时代广场上的蟋蟀》,它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的故事。故事里,柴斯特因为抵挡不住腊肉的香味诱惑,悄悄跳到野餐篮里,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里。在那里,它认识了好朋友亨利猫和塔克鼠,它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欢乐的'夜晚。直到有一天,柴斯特想家了,于是三个好朋友来到塔克家里,分享了一个很愉快的惜别宴会……

这本书对人物的心理刻画非常丰富细腻,它结合了所有动物、人的心理,故事里的动物很善良,也很有趣。尤其是第八章,它说了塔克一生的积蓄总共是两美元九十四美分,但它宁可"牺牲"自己两美元也要帮助柴斯特,它们的友谊是不能用语言来形容的。又例如有一次,塔克点燃了报摊,妈妈气急败坏,要扔掉柴斯特,但当柴斯特拉起优美而动听的意大利歌曲时,妈妈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作者用他幽默的文笔和笔下生动美妙的世界以及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多姿多彩、充满阳光以及人世间的各类情感的世界,让我们爱上这个世界,爱上大自然。这本书不仅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知识,也为我们认识人生和社会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同时,我越来越觉得柴斯特与朋友之间的友谊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而且我也越来越喜欢它们。同学们,你们也喜欢它们吗?那就让我们一起来把这本书再好好读几遍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2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我觉得很有意思,希望能够分享这个故事。书中故事的内容是一只叫做柴斯特的蟋蟀偶然被带到纽约,由报摊主的儿子玛利欧发现并带回报摊收养,因此结识了好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在纽约地铁站,柴斯特靠着它美妙的歌声一唱成名,并给贫穷的玛利欧一家带来了很多收入,但成名却让它不快乐;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我最喜欢书里的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它能听懂人的语言,它勇敢承担责任。有一次,柴斯特在梦游时把一张两元钱的纸币给吃了一半,它醒来后才发现自己在吃钱,便去找塔克鼠帮忙。塔克鼠让它逃跑,它不同意;塔克鼠让它陷害别人,它也不同意;塔克鼠让它把钱吃光,它更不同意。它认为自己犯了错就要负责,而不是逃跑,它面对现实,不找“替罪羊”,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最后它选择了接受惩罚。我喜欢它这种高尚的品格,我们都应该向它学习。由于柴斯特承认了错误,主人玛利欧的妈妈要求玛利欧赔钱,否则就不让柴斯特出笼子,失去了自由的柴斯特非常伤心沮丧,塔克鼠和亨利猫看见柴斯特这么伤心,决心帮助它们的朋友,塔克鼠将自己一生积攒的积蓄拿出来给柴斯特做赔偿用,这样柴斯特就自由了,自由比金钱更珍贵。他们三个好朋友的友谊真诚,彼此信任,深深地感动了我。友谊可以让世界更美好,每个人都应该珍惜它。我也会珍惜我与朋友间的`友谊。

我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更喜欢它的主人公——柴斯特蟋蟀,他高尚的品格,与朋友间真诚的友谊,都值得我们学习。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3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这本书虽然内容短了一点,但却很值得我们大家看。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得还不太认真,书被画得一塌糊涂。

这本书讲的是: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它遇到了聪明又略带狡诈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而憨厚的亨利猫。塔克老鼠住在报摊旁边的排水管的入口里,亨利猫则是塔克老鼠的老朋友。后来,幸运的柴斯特被玛利欧收留了。

柴斯特每天都生活在火柴盒里,生活得很快乐,但是玛利欧却想给柴斯特安排一个舒适的家,不顾着自己的家很穷,花了十五分钱买了一个蟋蟀笼子。

第一天晚上住进去的是塔克老鼠。第二天晚上柴斯特做了一场梦,它梦见自己在吃叶子,味道很苦,但它希望叶子的味道会好过来。突然,龙卷风向它袭来,它抓住大树,就被吓醒了。可是它醒来的时候发现,它在梦里吃的树叶其实就是两元钞票,这两元钞票就是白利尼一家的血汗钱,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因为白利尼妈妈已经把柴斯特关在笼子里了。于是塔克老鼠就把他一生的积蓄赔了出去,这些钱就是塔克老鼠的性命钱、养老钱。

玛利欧给柴斯特吃桑叶,所以柴斯特唱的歌很好听。

还有一次,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想给柴斯特举行一次晚宴,因为柴斯特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已经整整两个月了。可是柴斯特演奏的曲子是在演奏的太好了,好到塔克老鼠都跳起舞来了,结果塔克老鼠不小心把火柴盒碰翻了,报摊着火了,于是柴斯特就把闹钟给弄响了,保罗就来救火了,于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就跟着柴斯特逃走了。

后来,柴斯特成了全纽约市的一位演奏家,它一般会在早晨八点开始演奏曲子,每次演奏大概会持续一个半小时。但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思念起家乡来,于是柴斯特便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理解和帮助下乘坐火车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这本书还让我记住了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还让我记住了玛利欧和塔克老鼠那颗善良的心。

这本书虽然结尾是很悲伤的,柴斯特离开了它的好伙伴,乘坐火车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柴斯特虽然离开了,但它和朋友们之间的友谊并没有结束。

书中的柴斯特功成名就之后却选择自由。如果是我,我就选择继续大出风头。因为继续大出风头会有更多的人羡慕;自由的生活就会懒懒散散,没有奋斗目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以我选择继续大出风头。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4

这本书非同一般,你可不要小看它,《时代广场的蟋蟀》1961年获得纽伯瑞奖银奖作品。当然也十分有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故事描述的很完整,展现了这样一段故事:意外从乡下来到《时代广场的蟋蟀》柴斯特,被小男孩玛利欧收养做宠物,遇到了两个好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他们一起在报摊,睡觉,却一不小心弄丢了钱,最后补救回来,使柴斯特能够继续留在报摊。再后来,柴斯特在收音机里听到了好听的歌曲,用翅膀演奏出了更美妙动听的旋律,从而被人们熟知。从此一天要演奏很多曲目,让玛利欧一家赚了不少钱,还登上了报纸。起初柴斯特觉得很高兴,但是渐渐的柴斯特觉得很累,找不到最初快乐的感觉了,于是在一个晚上,它和塔克,亨利开了一个惜别晚会,便坐上了回乡下的火车。故事的结尾,亨利和塔克谋划明年夏天去乡下找柴斯特。

这本书让我知道快乐是很重要的,如果为了金钱和荣誉,失去了最初的自由,快乐,那么即使你的钱很多,也会觉得人生无趣。书中的友情让我很感动,柴斯特弄丢了钱,塔克用自己捡来的钱补上。柴斯特出名后,也不忘记它的朋友,柴斯特感到不快乐,塔克和亨利便给它查回家的火车,看看什么时间能送它回家,多么高尚的友情啊!这让我明白要珍惜身边的朋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15

我觉着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科幻小说,那里的老鼠,蟋蟀,猫都会说话,故事的开头是蟋蟀柴斯特被一群野餐的人带到了时代广场,然后玛利欧找到了柴斯特蟋蟀,柴斯特就有了新的故事……

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想象力,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特别是得有担当,一人做事一人当,原来看书还能学到许多东西,所以我长大了也想当这样有想象力的作家,应该是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的方式当然是阅读,这点我肯定是做到了,这个假期,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的书五花八门,好看极了。

去图书馆,我一般看科幻书,所以我想成为有想象力的作家。《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很好看,看了一遍又一遍。我最喜欢里面的柴斯特蟋蟀,它善良,勇敢,正直,一人做事一人当,他的优点我要向他学习;同样他也有是缺点的,粗心马虎,还差一点把玛利欧家的店给烧了,真是闯祸大王啊,这缺点怎么和我这么像啊,最终他把缺点都改正了,成为了好孩子,我也要向他学习,改正我的缺点,妈妈常说,能改正错误的小孩就是好小孩,我要做好小孩。给自己加油哦!

其实假期里我读了一大些书,今天就先写《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吧。我喜欢阅读,喜欢科幻,喜欢创造,我要更努力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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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无比感动。阅读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启示和体悟。小编为您收集了一些与“《长征》读书笔记”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这个话题的信息,请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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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炉白族乡马家希望小学雷堂波

这几天我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读了《长征》,这本书以50多万字的篇幅描述了两万五千里长征中艰难卓绝的各个细节,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最令人敬佩的是各路红军以过人的机智和勇敢无畏的英雄气概,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突破了敌人的重重围追堵截,战胜无数的吉安娜险阻,纵横十余省份,长驱二万五千里,最终胜利到达陕北。红军一共艰难的爬过14个省份,占领过62座大小城市,突破十余个地方军阀军队的围追堵截,还打败了敌人派来的追击围堵部队。他们进入并经过六个不同的少数民族地区,走到许多角落。

在旅途中,我们克服了各种困难和危险。没有食物,我们用野菜、草根甚至牛皮做成的皮带和皮鞋来充饥。他们生死相依,患难与共,同心同德,终于克服了普通人无法克服的困难,这是当今世界的奇迹。他们的**及其简陋,没有敌人先进的**装备,却用于面对,以大无畏的气概用“小米加步枪”硬生生的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战争奇迹!

当前时代,我们因该学习红军他们不断挑战自我,勇于面对困难挑战极限,挑战命运的精神,现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不能忘记革命先辈的浴血奋战,还要学习他们艰苦奋斗的精神、无怨无悔、甘愿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为理想而奋斗不惧各种艰难险阻,只有经历生活和困境锻炼才能经受生活的锤炼。

九一八事变被称为抗日战争中规模最大的局部战争。日本侵略者杀害了许多中国人。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出兵占领中国东北三省等地。1935年,它在华北发动了一场新的战争。大好河山渐渐沦陷,到了这样危机的时刻,蒋介石不但不抗剂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反而采取**求安政策。在这样危机的时刻,也之后我们的革命先辈还坚持抵抗日寇,坚持抗击侵略者!

还有诸多的历史事件值得永远铭记,南京大**死难中国同胞30万人,整个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数高达2000余万,落后必将挨打,落后必将沉沦,每每读到这些历史,心中总充满不忿!只有以史为鉴,才能更好地进步;只有牢记历史,才能走的更远、发展的更快,才能使我们的国家今天更加强大。

或许是身处太平盛世,我们越来越不懂得抗战时期老前辈的感受,我们不能忘记那些为了后来者幸福而牺牲自身、抛洒热血的革命先辈大无畏的精神。作为代表之一,许多长征先辈用自己的生命创造了奇迹,经历了客户服务难以想象的各种困难和困难。我们没有理由和资格抱怨我们周围的一切?

当时间过去一会儿,我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双手虔诚的捧着《长征》这卷帙浩繁的经典名著时,我恍然悟出了人生的哲理,生命是一条美丽曲折的路径。路旁有丛生的荆棘,也有各种美好景色,要想人生辉煌,就应该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一路虔诚的走过,一路播撒希望的种子,不迷茫、不彷徨,人生的道路九曲十八弯,布满艰难坎坷,但我们只要满怀希望,一路向前,用坚强的韧性和毅力去开辟通向辉煌的康庄大道。

《长征》读书笔记【篇2】

邓奕晨

《长征》,分为上下两本厚厚的大书,仅仅是拿在手中掂量几下都能感受到其内容之厚重。

封面上蜿蜒曲折的路线如同长江黄河般曲折,似乎犹疑不定地奔向北方,几次掉头就又向前,又仿佛一条匍匐在红色大地上的巨龙。两枚小小的党徽坚定而显眼的在两头闪耀着,丝毫不被周围的红色所吞噬。

“长征”。两个大字似乎与小小的光芒呼应着,光芒更加顽强耀目。

长征,中国革命史上一次伟大壮观而又牺牲惨烈的大型军事转移行动,被作者浓缩为两本书,每一个散发着墨香的方块字背后都有匿名的牺牲,每个标点背后都隐藏着领导人无数个日夜的运筹帷幄。我与战士们一同欢笑,一同悲伤,一同走过万水千山,我为他们的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精神而肃然起敬,为领导人的准确判断与正确决策而折服。在阅读过程中,我仿佛也走了一次长征路。

合上书,心中仍有一个疑问:是什么支撑着他们走过长征二万五千里?他们明明可以安逸的在家里生活,何必去遭那样的罪呢?

暑假去北京旅游,看完升旗后,漫步在拥挤的人民广场上。忽然喧嚣消失,抬头看见矗立在面前的是——人民英雄纪念碑。

简单的四方体,单调的石灰色,看上去矮墩墩的。这令我有些惊讶,我本以为纪念碑会刻满烈士姓名。然而这样的单调却带给我更沁入心怀的震撼,我忽然间明白了。

这支“穷人的军队”能让他们脱离饥饿,更重要的是,他们挣脱了心灵的镣铐,摆脱了思想的枷锁。生活不再是单调的石灰色,疲惫麻木的躯体又找到了热血的灵魂,燃烧着,直到最后一刻。他们在队伍中相互搀扶着,一起跳出那漆黑的深井,仰望广阔的蓝天,看见希望的光芒。

也许前几天有人在碑前献上一束白菊花,几片纯白无瑕的花瓣,飞舞着,飘向那在平坦的人民广场上,在滚滚历史洪流中,唯一坚定的隆起,几个金字在灰色中熠熠生辉——人民英雄。

这时我才明白,那光芒,是不朽的。

现在时代已将接力棒传到下一代年轻人手上,而我们也将全力奔向那不朽的光芒。即使深陷泥潭又如何?有了希望,冰山也能被炽热的心融化。

我们不会一直停留在用刀片肉搏的长征的时代,但我们永远需要长征战士们无私奉献,英勇无畏的革命精神。

曾经走过了多少转眼间已成历史,重要的是,新生的力量在崛起,带着过去传承下来的精神,奔向心中不朽的光芒。

《长征》读书笔记【篇3】

还记得毛主席写的那首气势磅礴的诗:“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是啊,整整二万五千里的长征,我们的红军战士经历了非同一般的苦难,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用自己的血和泪谱写了这二万五千里的动人篇章。

面对山高邻秃,朔风凛冽,冰雪覆盖高山,战士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探索出一条前进的道路。遇到开阔美丽的草原,本以为有了希望,谁又能想到里面蕴藏着意想不到的困难。很多战士就这样倒下了,没有一句怨言。当他们把自己交给党的时候,就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也许,我们只能从书中或电视上了解这些感人的事迹,但完全可以想象的到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的阶级友爱。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不得不被红军的顽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打动。然而我们能做更多的就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困难面前决不低头。用科技强国,以人才壮国,自强、自立,创造二十一世纪的伟业。

《长征》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关于革命的书--《红军长征》。

《红军长征》进述了红军与雪山和草地的艰难历险。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位叫小董的女孩子。年仅十三岁的她就参加了红军,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她是那么得勇敢无畏。可是,老天爷却偏偏将她推上了死亡的道路,在一次战争中,小董为了救一名老战士,不幸被皇军捉去,但无畏的她没有透露出半点消息,皇军们也为此而苦恼,最后,只能用绞刑将她处死。读到这里,我不禁泪流直下,虽然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她已经光荣了,但她的精神却感动了无数炎黄子孙。

直到今天,当年的战争虽然已经散去,但和平发展的天空并非晴空万里。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路上,我们也要像红军那样勇敢无畏、无私奉献,即使站在困难的前方,也要勇敢拼搏,这样才能使整个祖国更加繁荣昌盛起来。

在这里,我要向红军们致礼!

《长征》读书笔记【篇5】

王树增《长征》读后感

这些天,在组织的号召下,重新拿起了王树增先生的《长征》,翻开书本,重新阅读那些用强大的意志和坚定的毅力刻成的文字,心里不禁生起涟漪,平静的心灵重新被震撼。

知名报告文学作家王树增历时六年,收集大量长征资料,采访上百位亲历长征的老红军,并数度行走长征路线而创作的60万字长篇纪实文学《长征》,近日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以全面的视角,理性地反映“长征”的作品。

王树增的《长征》从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重新认识了长征的重要意义,是红军长征70年以来,第一部用纪实的方式最全面的反映长征的文学作品;王树增查阅了大量的史料,实地采访了许多老红军战士,书中的许多重大事件和资料都是首次披露;在书中,作者弘扬了长征体现出来的国家统一精神和不朽的信念力量;此外,作者还讲述了在这一伟大壮举许多感人小事,让我们通过丰富的细节更加亲近地去接触长征的历史。

《长征》在很多方面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在大量描写长征的作品中显得特色鲜明,可以说是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里最有阅读价值的一本书。

“长征跨越了中国15个省份,转战地域面积总和比许多欧洲国家的国土面积都大。长征覆盖了20多座大山,其中5座位于世界屋脊,终年积雪。长征跨越30多条河流,其中包括世界上最湍急的峡谷河。

长征穿越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广阔湿地。无法进入的湿地面积几乎等于法国的陆地面积。而更重要的是,在总里程远远超过25000里长征途中,中国工农红军始终在数10倍于己的敌人的追击、堵截与合围中,遭遇的战斗在400场以上,平均3天就发生1次激烈大战。除了在少数地区短暂停留之外,在饥饿、寒冷、伤病和死亡的威胁下,中国工农红军在长征中不但要与重兵“围剿”的敌人作战,还需要平均每天急行军50公里以上……世界上不曾有过象中国工农红军这样的军队,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年龄平均不足20岁,14至18岁的战斗员至少占40%。

在长征途上,武器简陋的红军所面对的往往是装备了飞机大炮且数倍于己的敌人。年轻的红军官兵能在数天未见1粒粮食的情况下,不分昼夜地翻山越岭,然后投入激烈而残酷的战斗,其英勇顽强和不畏牺牲举世无双。在25000里的征途上,平均每300米就有一名红军牺牲……”这段话写在王树增先生撰写的《长征》序言里,读完已是泪流满面,哽咽在喉。

在提笔写读后感时,我觉得自己必须先摘录这段文字,用最直接的文字和确实的数据,感受“长”和“征”的真实含义,那不是我们少时读的“万水千山只等闲”的闲情逸致,那是一场场殊死的战斗,一次次生死的考验,时刻都有生离死别,每天都有饥寒交迫……那是一次对人类心灵、肉体地狱般的锻造过程,“千军过后尽开颜”是凤凰涅槃后的重生和坚韧。“长征”催生和煅造了中华民族坚强无畏、勇敢抗争的精神,创造了人类战胜自然、意志战胜物质的奇迹。

1934年10月,从井冈山出发的红一方面军拉开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序幕,接着,中央苏区三十万红军九死一生的战略转移开始了(九死一生,形容词,用于描述事情的艰难,可是在长征中,这是个准确的量词,因为最终只有三万人活着到达了陕北)。起初,长征不是一次有计划的远征。起初,长征中的一切,都源于一个辉煌的梦,一个发生在江西瑞金中央苏区的梦。这个梦想的名字是苏维埃共和国。在这个梦幻国度里,共产党人让人们得到了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土地,有史以来第一次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也终于懂得人是可以自己主宰命运的,梦想与激情同时被点燃,为无产者而战斗的信念无比坚强的支撑着他们。

直到被敌人重重围困,危在旦夕,最后,才由“举家搬迁”式的战略转移逐步演变成边打边走、寻寻觅觅的“万里长征”。

长征队是由农牧民、工人和知识分子组成的队伍。这是一支由少数政治精英和大量普通士兵组成的队伍。他们没有土地,没有财产,没有地位,几乎什么都没有。但他们信念坚定,理想远大,意志顽强,似乎无所不在。他们面临着围困、饥寒交迫、弹药短缺、疾病、衣服和药品匮乏。

他们与湘江、乌江、赤水河、金沙江、夹金雪山、松藩草原搏斗,正在死亡的路上。用一年的时间,用他们那神奇的“量天尺”丈量了祖国最险的山和最恶的水,他们倒下的身躯组成了祖国绵延的山脉,他们的血肉之躯铸就了中华民族坚强的灵魂。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这些都是站在祭坛上的名字,还有一些革命战士在这漫长而艰辛的征程中完成了自己生命的煅造,完成了共产党为广大无产阶级奋斗的革命理想的传播,实现了共产党改变世界的理想。

王树增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过:回顾历史,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对历史事件作出不同的解读。《长征》一书并不是刻意为历史事件的纪念日而写,因为该书的写作准备早在六年前就开始了。

那一年,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入选了一百件影响了人类千年历史的重要事件——来自世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一致认为,在公元1000年至公元2000年间,中国有三件事对人类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之一就是长征。这几乎成为我写作《长征》的动因。如果《长征》有特别之处的话,那就是审视与记述这一历史事件的视角是崭新的,我力求让这本书相对客观、真实地还原发生于一九三四年至一九三六年的长征的全貌,而这一全貌中能够彰显历史事件本质的内容无不令人震撼。

长征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血色旗帜,是我们取之不尽的精神食粮。长征,是突破了国度、阶级和政治界线的人类精神的丰碑。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人民,无论他们持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都给了人类精神财富,这是理想所必需的永恒信念。

它的意义绝不只是一部无可匹敌的英雄主义史诗,它体现出来的国家统一精神和不朽的信念力量,能翻越地球上所有的高峰,涉过人间所有的急流险滩。

我反复三遍阅读了《长征》一书,王树增先生用写实的手法,把长征历史上一场场战斗,一次次灵魂与肉体的挣扎,真真切切的告诉读者。我从长征中读出了精神的力量、信仰的力量,没有这种力量,长征就是一场人类不可能超越的苦难,无法跨越的一道山梁。就在人类物质与精神文明高速发展的今天,仍然不断的有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年龄的人,甘愿忍受疲惫、劳顿之苦,重走这条蜿蜒于崇山峻岭和急流险滩的长征之途,也就是为了能够重获这种力量,填补心灵的荒芜。

一个没有精神的人,是心灵荒凉的人;一个没有精神的民族,是前程黯淡的民族。作为一个中国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更有理由理解长征的意义。我希望可以跟大家一起上路,让我们的心灵泅过乌江,渡过赤水河,爬上大雪山,进入死亡草地……走进长征的山山水水,沟沟壑壑……将自己的心灵放逐在这条路上,让心灵的殿堂被长征勇士的勇气和精神填满,使我们的人生依然如当年峥嵘岁月般,时刻有着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以及无与伦比的勇敢。

文艺部熊畅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长征》读书笔记【篇6】

长征是人类战争史上的奇迹。它独特的魅力使它成为最完美的神话,突破了时代和国界,在世界上广泛传播。红军长征是一部史无前丽的壮丽史诗。“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长征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尽管,红军长征已经过去了七十年,但它的丰功伟绩,惊天地,泣鬼神,彪炳史册,万古流芳,长征精神万岁!

人民是革命的母亲

人民是革命的母亲。红军一切为了群众,又很好地依靠了群众。在长征中,红军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人民群众的财产秋毫无犯。

红军在经过少数民族地区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会见和交友方面坦诚相待。刘伯承同志和彝族领袖小叶丹面对青山绿水宣誓兄弟的故事,成为红军长征的故事。由于红军所到之处,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打土豪分田地,帮助穷苦人翻身解放,因而,广大群众把红军视为自己的子弟兵,是穷人的队伍,把红军称为“菩萨兵”。

红九军经过东川地区。在当地干部的帮助下,他们成功地征服了东川县。红军打开粮仓,把粮食发放给穷苦群众,并且根据群众的要求,公审处决了反动县长和一个大土豪,城内外群众对此拍手称快。在东川县,红军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筹集到6万余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红军。在不到一天半的时间里,红军扩大了800多人。

红军在长征中遇到的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都是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解决的。红军横渡大渡河时,不仅要冒着敌人对岸火力的危险,还要战胜大渡河急流险滩。要强渡过河,必须找到熟练的船工。

经过做工作,十几名船工来了。战斗开始时,村民们冒着枪林弹雨,拼命划桨。船到河中向下滑出几十米,撞在大礁石上,在面临船毁人亡的危急关头,四名船工跳进滚滚的急流里,用背顶着船,船上的船工尽力用竹篙撑着,经过惊心动魄的搏斗,终于脱离了险境,把红军勇士们送到对岸。

红军面对辽阔的草原,一位六十多岁的藏族总经理不畏艰险,带领红军在水草中行进了四天四夜,终于为红军开辟了一条生命线。

长征中,军民书写了感人的篇章。1935年11月19日,红

二、六军团攻占***x锡矿山。工人和群众都兴高采烈。他们不仅在街上欢迎士兵,还放鞭炮,在门口点上小油灯,向部队指路。初冬,红军衣服单薄,群众把好房子让给红军,把厚厚的被子让给红军,主动给红军做饭烧水。

我们的红军战士也在努力为群众办事。多大的家庭啊!一天晚上,一连一排30多名红军战士夜里睡觉煤气中毒,周围群众闻讯后,很快弄来了新鲜萝卜和淘米水,把鲜萝卜磨碎后和淘米水一起煮沸,然后一口一口地喂给中毒的战士们吃,由于抢救及时,中毒的战士全部苏醒过来了。红17师在一次作战后,有47名伤员打算寄放到六寨。

在经过新寨时,苗族首领扬以沙老人带领全寨男女老少,赶到路边,硬是把伤员们“抢”到他们寨子里去**休养。伤员们到新寨后,全寨三十几户人家争着让出自己的床铺安置伤员。妇女们为伤员端屎端尿,男人们扛上火枪站岗放哨。

民兵搜查时,苗族群众把伤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后来,有几位伤员因伤势恶化,光荣牺牲,苗寨用最隆重的仪式进行安葬,并特意为烈士们修建了“红军坟”,成为长征中军民鱼水情的历史见证。

《长征》读书笔记【篇7】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大无畏精神;体会那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艰难困苦;倾听‘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的枪林弹雨。毛主席把红军精神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在革命历史上,谁又能忘怀这位伟大的诗人领袖毛泽东呢?毛泽东-----一个被中国人民永久爱戴的领袖!一个位了革命牺牲自己亲人的主席!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主席!为什么这样描述这位主席呢?位了人民的正常生活,他帮群众里碾米;为了祖国的安定,他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工作-----为战士们出谋策划;甚至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为了革命,他不忍心地把自己的儿子送上战场,不久,他的爱子光荣殉职…

在祖国美好的今天,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在中国大步走向前的今天,让我们一起勉励着位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吧!他为我们的今天和未来做了不少的牺牲;难道不该勉励他吗?‘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这首诗虽是毛泽东写给红军战士,赞美红军战士的精神,但我觉得毛泽东身上更具有这种大无畏、爱国的精神。今年为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新中国成立61周年。

这位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带领我们走过了千山万水,当他在天安门广场上,大声呼喊着‘新中国成立了’这6个清晰而洪亮的字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长征》读书笔记【篇8】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铁炉白族乡马家希望小学许晖

在语文复习期间,我再次沉迷于毛主席的七律《长征》之中,收益匪浅,灵魂再一次得到提高。说到长征,我会默默地给长征中那些勇敢的革命先辈们以衷心的掌声。电视中,书籍里,课本上都时常出现革命先辈们的身影。

长征途中可歌可泣的故事,以及飘扬在陕北井冈山鲜红的五星红旗。

长征是在国民党全面围剿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一次被迫迁徙。长征从延安延伸到陕北井冈山,全长2.5万里。这就是震惊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

正是这一战略转变震惊中外,导致了今天的新中国。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这次长征,红军战士经过福建、江西、广东、湖南等十一个省份,这样的路程全是活在现代化幸福生活的我们难以想象,更不敢想象的,对我们来说,十公里已经十分遥远,何况万里长征。

自“九一八”事变后,旧中国陷入了灭亡的危险境地。日本如蝼蚁般啃食着东方雄狮,正是红军战士们的自告奋勇,挑起了拯救中国的重担。让东方雄狮从噩梦中醒来。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红军肩负着十分重大的历史责任。在这种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国民党反对派蒋介石却采取“不抵抗”的政策,导致日军大举进犯我国。并且,蒋介石还积极推广“攘外必先安内”的**行为,对国内抗日力量进行围剿。

国民党聚集大量兵力围剿北上的红军。在这样的外敌入侵和内部镇压的形势下,红军战士不得不进行战略转移,开始了2.5万里的艰苦长征。在长征中,许多红军战士因饥饿、疾病、寒冷和敌人的血腥战斗而牺牲。

战士们翻越雪山草原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野草、植被是红军战士们长征途中的食粮,他们风餐露宿,在饥寒交迫的环境中,很多战士为了节约一口口粮,为了保存革命的火种而牺牲。相反,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浪费现在的点点滴滴?

“飞夺泸定桥”、“巧度金沙江”……这都是长征途中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也是革命先辈用激昂的鲜血谱写的革命壮举。说道“飞夺泸定桥”,人们心中就感到一阵酸楚,眼看将要逃出国民党反动派的层层围剿,只差一座看来并不长的铁索桥,但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顽固围剿,使其像天堑一样横亘在革命先辈面前。但是,红军战士没有撤退。红军排长带领自己的战士用鲜血和骨头铺就了这座桥,只拆了18根铁索,后续部队就可以顺利地过泸定桥了。

在抢夺泸定桥的过程中,先锋战士们用前面同志的尸体作为后盾,一点一点完成这一项看起来不可能的艰难任务,创造了奇迹,铸就了史诗般的英勇事迹,鼓励后人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奋不顾身!

虽然我们已经进入21世纪,世界大战早已结束,但我们不能总是沉湎于先驱者为我们创造的美好时光和和平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深刻体会长征精神和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不怕苦,不怕累,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挫折面前不退缩,在痛苦面前咬紧牙关,在苦难面前挺身而出,为中国的繁荣而奋斗!

今天,我们将接力历史与未来的接力棒。我们应该用我们这一代人的力量,用我们的速度,把指挥棒完全传下去。要把长征精神发扬光大!我相信,长征精神将永远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们将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未来由我们这一代来继续开创!

《长征》读书笔记【篇9】

《长征故事》读后感作文300字

今天,我在爸爸帮助下,上网查找有关红军长征的资料,阅读了一个个动人的长征途中故事:

《雪山上的小太阳》:一个女红军把毛衣让给受伤的战士,自己冻僵在雪山上;

《草地夜行》:一个红军战士为了救同伴,自己掉进了沼泽里;

《倔强的小红军》:一个小红军不肯骑老同志的马,不肯要老同志的粮食,最后倒在草地上;

……

这些红军战士们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在那么艰苦的环境里,他(她)们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关心帮助身边的战友,把求生的希望让给战友,真正体现了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

想想自己,平时在与家人、同学、朋友相处时,想到最多的总是自己,总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满足自己提出的每一个要求,很少想到别人,把自己当成了小公主。和红军战士对比,我真是惭愧极了。今后,我一定要向红军战士学习,改变处处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更多地主动关心帮助别人,成为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少年。

《长征故事》读后感作文300字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认真读了“长征的故事”。对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

从1934年10月到1936年10月的整整两年中,中国工农红军离开了原来的根据地,开始了震惊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长征中,红军破关夺卡,抢险飞渡,杀退了千万追兵阻敌,翻越了高耸入云的雪山,跋涉了渺无人烟的草原,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两年间,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查轰炸,底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路上遇着了数不尽的艰难险阻,而我们的红军战士靠两只腿,长驱二万余里,纵横中国十一个省。最后,胜利冲出了敌人的重重包围,保存了红军的有生力量,取得了战略性的伟大胜利。

在长征中,红军所表现出来的英勇艰苦的精神和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无比顽强的生命力,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无坚不摧的强大战斗力量。

《长征故事》读后感作文300字

今晚,我一口气读完了《红军长征故事》,里面一个个坚强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里面主要讲了红军长征中爬雪山,过草地等种种磨难中发生的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读完之后,不禁令人感慨。

小兰十一、二岁就参加红军,翻过一座座雪山,越过一片片草地,成年人都快顶不住,可她为什么能随红军这样走过两万五千里长征?原因就是她身上有一种不怕吃苦、坚持不懈的精神。

共产党为什么取胜?国民党军为什么战败?这不是因为国民党军不会打仗,而是因为他们每到一处就抓壮丁,抢粮食,到处闹得鸡飞狗跳。结果最后有伤员没人抬,被围剿没有引路。在我们生活与学习中,也要向革命前辈学习,譬如在学习,偷懒是不可取的,必须持之以恒,成绩才能提高;生活中,不怕吃苦,不气馁,才能做好每一件事,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在我的学习生活中,当我想偷懒时,耳边都会响起这样一句话:“苦不苦,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这时,我又会放弃偷懒的念头,继续投身于学习之中。

是的,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困难,只要牢记“长征精神”,就没有什么困难就过不去了。我要沿着“长征精神”前进,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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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读书笔记【篇10】

《长征》这一本书读完后,我不禁合上书感慨,能将一个历史事件写得这么全面,内容客观事实,且又不乏生动的纪实文学实在是难得啊,我于是好奇地去查了查这位性王名树增的作者,结果着实让我感到惭愧,他竟用了六年时间去完成这部作品,而像我写文章却老是抱怨要写好久,常常压缩篇幅了事,这次经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精品文章是慢慢写出来的。

更让我惊奇的在后面,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作者的年代的时候,我发现他根本没参加过长征,甚至连抗日战争也没参加过,他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出生的,那么抗美援朝之类的就不可能了,不过他是一位军人,这使他有认真务实的态度,他写作前曾收集大量史料,连电报都不放过,并且他还采访了许多当年的老兵,使文章真实性强,十分的全面。可见这位作者写文章的负责。作为学生的我们也要好好学习他这种认真的态度。要我说写长征写最好的,就是这本书了。

再谈谈这本书的内容。在作者客观而又真实的讲述下,一大批革命人士仿若再一次出现在了我们的身边,向我们讲述那一段峥嵘岁月,上到决定全军生死存亡的领导人物,下到一位普通的红军战士,都在历史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他们中有的是毛泽东,周恩来,有的是毛振华,周仁杰,他们虽身份,地位都不一样,但他们都有一个相同的理想,那就是建立一新的中国。我原本认为红军胜利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红军热爱民众,对老百姓一视同仁,所以不愁兵力补给和当地向导。其次红军有着经验十足的指挥员的指挥。现在还要加上第三点,那就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建立起一个不再受外敌欺负,百姓能安居乐业的新中国。在这种信念的驱使下,红军战士们不惧艰险,英勇奋战,官兵一同奋勇杀敌,让我也不禁热血沸腾起来:泸定桥上只剩下几条铁索,红军冒着枪林弹雨竟然成功渡过;雪山大雪纷飞,气候异常暴躁,红军战士们仅有一件薄薄的军服却跨过了雪山。一个信念,一个理想,就是红军跨越大半个中国的力量,真可谓是近代史上罕有的奇迹。

所谓成功必然有牺牲,红军是惨胜。在长征中损失了十六万,将近百分之八十的兵力。他们并没有见到新中国的诞生,但他们愿意,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今天的生活就是由这些先辈们用鲜血筑成的,正是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读完此书,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得启发,在日后的学习事业中像先辈一样砥砺前行。让我们致敬先烈,继承他们崇高的理想,积极准备成为新时代的接班人吧!

《长征》读书笔记【篇11】

今天,在父亲的帮助下,我上网查找红军长征的资料,在长征途中读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雪山上的小太阳》:一个女红军把毛衣让给受伤的战士,自己冻僵在雪山上;

《草地夜行》:一个红军战士为了救同伴,自己掉进了沼泽里;

《倔强的小红军》:一个小红军不肯骑老同志的马,不肯要老同志的粮食,最后倒在草地上;

…… 这些红军战士们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在那么艰苦的环境里,他(她)们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关心帮助身边的战友,把求生的希望让给战友,真正体现了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

想想你自己。当我和我的家人,同学和朋友相处的时候,我总是认为我自己是最棒的。我一直希望每个人都能满足我提出的每一个要求。我很少想到别人,把自己当成小公主。和红军战士对比,我真是惭愧极了。今后,我要向红军战士学习,改变处处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更加主动地关心和帮助别人,成为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好青年。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认真读了“长征的故事”。我们对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有一些感性的认识。

在长征中,红军所表现出来的英勇艰苦的精神和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无比顽强的生命力,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无坚不摧的强大战斗力量。

今晚,我一口气读完了《红军长征故事》,里面一个个坚强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里面主要讲了红军长征中爬雪山,过草地等种种磨难中发生的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读完之后,不禁令人感慨。

小兰十一、二岁就参加红军,翻过一座座雪山,越过一片片草地,成年人都快顶不住,可她为什么能随红军这样走过两万五千里长征?原因是她有不畏艰难困苦、坚忍不拔的精神。

共产党为什么取胜?国民党军为什么战败?这不是因为国民党军队不打,而是因为他们每次去那里,都抓年轻人,抢食物,到处吵闹。

结果最后有伤员没人抬,被围剿没有引路。在我们生活与学习中,也要向革命前辈学习,譬如在学习,偷懒是不可取的,必须持之以恒,成绩才能提高;生活中,不怕吃苦,不气馁,才能做好每一件事,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在我的学习中,当我想懒惰的时候,我总是听到下面这句话:

“苦不苦,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此时,我将放弃懒惰的念头,继续致力于学习。

是的,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困难,只要牢记“长征精神”,就没有什么困难就过不去了。我要沿着“长征精神”前进,永不言败!

《长征》读书笔记【篇12】

小时候我看过也听说过许许多多关于红军长征的故事,每一次都被感动着也被激励着。而今天我再一次读完这些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长征故事心里被深深的震撼了。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为摆脱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我们党领导的红军主力被迫进行了重大的战略转移。从1934年初到1936年底,伟大的红军突破了数十万敌军的围剿,谱写了现代人类战争史上的英雄史诗。

从四次横渡赤水到一次横渡金沙江,再到另一次横渡大渡河,我仿佛看到了眼前的战争时代。我们的红军战士正在同敌人战斗到死。“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毛主席这首诗生动的体现了伟大的红军不畏艰险,英勇顽强的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

正因为无数的英雄用鲜血和生命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但是烈士不畏艰险英勇顽强的精神我们一定要继承下来,在我们的学***活中发扬光大。我们是祖国的小主人。祖国的未来建设有赖于我们。让我们学习坚强、自信、聪明、勇敢、顽强、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

根鸟读书笔记(热门7篇)


编辑特地提供了关于“根鸟读书笔记”的丰富知识,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些收获。读书不仅是为了成名,更重要的是提升自我品位和修养。虽然修德并不一定会有回报,但它能让人心境安稳。网络上,很多人都在讨论作者的作品,读了之后让人眼前一亮。因此,写一篇读后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记录自己的感悟和内心想法。

根鸟读书笔记 篇1

读了《根鸟》这本书,我才明白了这个深刻道理。从中,我看到了一个充满幻想、执着、勇敢主人公跟鸟,发生在他身上曲折故事,还有那些降临于他身上种种考验,他面对了,他坚持了,他战胜了!

在根鸟收到紫烟姑娘迷一般求救信后,便在梦里梦到紫烟就在西边长满百合花大峡谷里。于是,他便不顾众人劝阻,去寻找大峡谷。一路上,他被许多人嘲笑,但是,这并没有阻挡根鸟寻找大峡谷决心,根鸟仍坚持着往西边走。

一路上,根鸟也同样遭遇艰难险阻。根鸟在青塔辛苦工作挣来钱,本想去买一匹马,好快点赶路,不料遭到黄毛嫉妒,钱全被黄毛施计抢走,但黄毛死不承认他抢走了钱,还打了根鸟。我觉得十分愤怒。在鬼谷,根鸟被长脚骗去背矿石,整天忍受皮肉之苦。在逃跑时手脚又被磨破了皮,浑身上下全是血,然后被人抓住吊在树上用鞭抽打。但即使是这样,根鸟决心也丝毫没有动摇。

根鸟在路上也认识了不少朋友:板金先生、大叔、老僧人、独眼老人、秋蔓、湾子、金枝等。他们总是无助时候帮助他。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高尚行为之后,他子那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暖流富有快感流过,从而使自己灵魂得到了净化。

根鸟读书笔记 篇2

曹文轩的小说总能让我印象深刻,其中有一本,我抓起就不愿意放下,它就是——《根鸟》。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叫做紫烟的女孩,掉入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于是在根鸟的梦中呼唤他,让他去救她。根鸟出发了,他一飞冲天,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找到了那个峡谷。

读完此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时不慌不忙,冷静应对,才是最有效的。

举一个最平常的例子吧,总有些同学怕面对期末考试,怕题目太难,怕考不好。这个时候,想想书中的根鸟,他克服了比我们难百倍甚至千倍的难题,始终没有退缩。所以,我们应该在期末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去迎接它,去克服它。

再想想那些亿万富翁,难道钱是他们捡来的吗?当然不是。他们一路上也经历许许多多的波折,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永不放弃。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根鸟学习,让永不放弃成为你的代名词!

根鸟读书笔记 篇3

我的太阳啊,无力穿透这层层雾霭,我看不见方向。当我失足跌落。白色的鹰,没有为我求救。我惶惶的蹲坐在荆棘丛中。不哭不闹,不求救。等待他人的救赎是一种可悲,可我却救不了自己。心之所向,苦与没有道路通向远方。我的远方,不是罗马,那只是我——只有我一个人想要朝圣的地方。我将孑然前行,我要去到远方。像那个十八岁的少年,在白马上孤傲的眺望,徘徊在生疏的地方。那里,有熟悉而真正的自我。

“人间毕竟不总是充满了温暖的,你前进的道路上也并不总是铺满了玫瑰花。”对过去有多不舍,对未来就有多恐惧。于是,我抖落一身黑,把旧时光的伤口整理打包。爬起来,踏上朝圣者之路。

“遥远的旷野就在眼前,请屏住呼吸向天空倾听,天上突然下起一场暴雨,那是景仰已久的神灵的声音。”

终有一天。我会看到阳光潮水般倾泻到山谷中。

勇往直前。以梦为马。

如朝圣者一般虔诚地追寻。

根鸟读书笔记 篇4

《根鸟》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完了曹文轩写的《根鸟》,深笔记触。

根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天,根鸟为了贫穷的家庭,外出打猎。整整一个上午都没有收获。突然,一只白色的鹰映入他的眼帘,他急忙用猎枪瞄准,这可是唯一的猎物呀。鹰落在一块石头上,根鸟开枪了,那只白色的鹰挣扎了几下,便死了,根鸟走过去,发现鹰腿上竟然有一根布条,打开一看,是一封信:

我叫紫烟。我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也许只有这只白色的鹰,能够把这个消息带给人们。它一直在我身边呆着。现在我让它飞上天空。我十三岁,我要回家。救救我。救救我。救救紫烟。

晚上,根鸟奇迹般的梦到了紫烟,还梦到了紫烟在的大峡谷。根鸟早晨醒来,就有一个念头:去找大峡谷,去找紫烟。根鸟从此踏上了寻紫烟之路。一路上,根鸟不知被多少人嘲笑过,讽刺过,甚至还被人抓到一个陌生的矿山去开矿,但都没有动摇他的念头,没有动摇他前进的步伐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根鸟那坚强的意志,每个人都需要这种坚强的意志,靠着这种坚强的意志,去克服种种困难,去开辟自己前进的道路。

《根鸟》读书笔记

根鸟是一本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书了。它讲的是一个名为根鸟的少年梦到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他为了追寻这个大峡谷,放弃了家人,又历经磨难重重终于找到了那个大峡谷。

根鸟去找那个大峡谷,去找白色的鹰,一切都是天意。根鸟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孩子:他闯沙漠,体现了他的勇敢;他过鬼谷,表现了他的机智。他为了快一点到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攒钱买马,还学着那些人扛松木。钱袋被黄毛偷了以后,拼死去找回自己钱袋,这一路上,他还结交了许多好朋友,板金就是其中最好的一个,板金也是去追寻自己的梦,找回自己的梦。到了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以后,根鸟简直无法相信自己认识这个大峡谷。但是,他的眼前不停的闪现梦中的大峡谷,这种感觉根本没有方法抗拒。鹰,高处传来了几声鹰叫,根鸟往高处望去几个白点在空中飘动着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的念头,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读了《根鸟》笔记400字

有一种力量能使人不断地进步,有一种力量能让人不断地完善自我,这便是梦想的力量。许多人,开始时都有自己似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为了早日能实现这个梦想,而不断地努力着、努力着

我曾经看过一本叫《根鸟》的书,里面的情节十分动人。

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少女到悬崖边上采花,一不小心掉进了大峡谷中,之后她便常常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数都数不完的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下定决心以梦为现实,度日如年的穿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恍惚和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最终找到了悬崖边上采花的那个少女。

虽然,这不是现实失活中的故事,但也能激发了我的理想。于是,我下定决心: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我对能当上一名老师是多么迷恋啊。看着老师站在讲台上,为我们分析题目;帮我们能更快地理解题目,我心里是又羡慕又妒忌。虽然我知道要当一名老师不容易,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更不容易。老师就如同一只点燃点蜡烛,在墙角默默地流泪,但当看着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考上名牌大学时,心里又是多么骄傲,多么自豪。

成为一名作家是我的梦想,但我要不断地努力,使梦想早日不再是梦想。

《根鸟》读书笔记

撷一株思想的蒹葭,让淡若烟罗的墨香氤氲指尖。

题记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孩童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越挫越勇,终于看到另一片春暖花开。

小说共分五个章节,每一个章节的生动刻画,使我仿佛置身其中。我似乎采到了那片菊坡地,秋风吹过,山野显得一派枯瘦与苍茫。我看到根鸟背着猎枪,拖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的架势,转悠着、寻觅着、脸上充满这稚气。我仿佛置身青塔镇,看见根鸟正帮着老奶奶将一箩米从水磨坊往家里抬,看见他在伐木场挥汗如雨的身影。我又去了莺店,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一群白莺从峡谷深处升腾起来,身上洒满阳光,纯洁的羽毛闪闪发亮,在长空下优美地盘旋。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根鸟让整个身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

根鸟在成长,他不再稚气,渐渐多了一份成熟与担当、冷静和执着。正如书中所讲的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的确,根鸟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奋进,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人生的洗礼。

读完《根鸟》我想起了撑起一个家的11岁的男孩陈财东,他柔弱的肩膀,承担着家的重任,悉心地照料、呵护着爸爸健康的希望。总是把家放在第一位,无论自己有多么的孤独,他都无怨无悔。陈财东的担当和责任意识难道不像成熟后乐于援助他人的根鸟吗

是的,我们也应把担当与责任放在心中的重要位置,这应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种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乃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乃第二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乃第三境界。读书让人明理,精神得到充实。

读完《根鸟》,我闭眼,嘴角微微上扬、、、、、、

《根鸟》读书笔记

人生为一件大事而来陶行知先生的这句话用在根鸟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

一个懵懂的孩子从什么时候长成了大人从他知道自己一生要做什么事那天起。一生只做一件事,把这一件事做到极致。年轻的朋友啊,这就是人生真正的意义和最大的乐趣,舍此以外,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都不可能让你感到幸福。

根鸟在梦中得到了女孩紫烟被困百合花山谷的讯息,萌生了要去找到这个山谷,并救出紫烟的善良的想法。为了这个想法他走上了寻觅之路。路途的坎坷,独行的孤寂,骗子的阻拦,米溪和莺店的诱惑,一切都,没能抹去他内心的念头。一往无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其实,根鸟的这件人生大事,在常人看来是多么的荒唐而可笑啊,但关键是根鸟不觉得可笑,这是他由心底里生长出来的善良的愿望,他不能怀疑。

根鸟当真没有怀疑过吗不是的,历经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后,他曾深深地怀疑过自己此行的意义。他骂自己是个傻瓜,他恨大峡谷,恨紫烟是独眼老人、板金这些好人在关键时候帮助了他,使他重返征途,最终实现理想。

人生的这件大事啊。它总是那么遥远地召唤着你,让你魂牵梦绕,让你殚精竭虑,让衣带渐宽终不悔,让你碧海青天夜夜心。而当你心中注满了这件事的时候,一切困难又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寂寥的沙漠之夜,超负荷的抗大木,背米袋,奴隶般戴着脚镣的运矿石,这些一般少年绝难忍受的体力活,他都一一拿下。但信念一旦动摇,其后果是可怕的,米溪让根鸟悠然而沉醉,忘记了行程;莺店让根鸟绝望而挹注,自断了行程。人生,要的就是信念。不管他人怎么说,不管现实如何险恶,认定的路要走下去。坚持铸就了崇高。

我喜欢看一个人历经艰辛,矢志不渝,把信念的旗帜插在理想的高峰;我不喜欢看一个人丧失了自我,过着行尸走肉般的日子。

此刻,我又想起了自己初中日记本扉页上抄录的一首诗,且录于下,与诸君共勉:

假如你甘心做行尸走肉,你就沉沦。

没有灵魂的躯壳还不如一缕烟尘。

既然世界还是那么美好,去寻找吧。

让我求索的足音化作动人的歌声。

根鸟读书笔记

寒假刚刚开始,我就拜读了曹文轩老师所著的《根鸟》,这是一本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看完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描述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慎掉进了峡谷里。她出此刻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我的梦在菊坡,他不顾父亲的阻拦要去救人;在鬼谷,他机智勇敢逃了出来;在米溪,他没有因为完美的生活而放下救人这虽然只是一个梦,而根鸟却因为这个梦,依靠自我顽强的毅力,最终找到了那个少女

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我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必须会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地流过,从而使自我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根鸟》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许多。平时,我要学会勤俭节约,珍惜每一份来之不易、渗透着血汗的钱;当同学遇到困难时,自我不就应连嘲带讽地挖苦他,而就应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让他感受同学之间的温暖和真情。

我的成长,我的进步,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全都渗透着爱。此刻我清楚地明白,人活在世上,最少不了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都是爱的结晶。让我们敞开胸怀,把爱的种子播撒人间,让世界洋溢欢笑,成为爱的天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要学会分担他人的烦恼,做一个像根鸟一样意志坚强的人。

根鸟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根鸟》。我一看见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呢我怀着不解而迫不急待的情绪,翻开了书。

呀。我找到了第一个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根鸟就是因为这句话,就日夜想着这个女孩,所以最终踏上了离乡之路。在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但最终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我的感言:人学会要坚强、勇敢,不要被各种困难吓倒,要像根鸟一样,尽管的钱丢了,但他还是勇往直前;虽然他被人雇佣了,但他还是努力想出各种办法;尽管生病发高烧,但他仍不会停歇下来,执着地住前走。

如果,我们都拥有像根鸟一样的精神,那在学习上就没有难倒我们的事了。同学们,你们也能够去看《根鸟》哦。

根鸟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根鸟》,它主要是讲善良的根鸟梦见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掉进了大峡谷出不来,根鸟为救她而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其间经过了许多地方,在秋天时根鸟从自家的村落菊坡出发,他独自一人走进了荒无人烟的沙漠;穿过热闹的小镇;经过一眼望不到边的大草原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以梦为马,一往无前,他在青塔时,从愤怒中品尝快乐;在鬼谷时,从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米溪时,从劳动中品尝快乐根鸟坚持不懈,寻找了很长时间,最后找到了那个大峡谷。

我觉得文中的根鸟坚持不懈,不半途而废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回想我以前学钢琴的画面:上幼儿园时,看见老师钢琴弹奏得那么好,心里痒痒的,十分想学。当我开始学习的时候,兴趣十足,可到之后才慢慢觉得练琴十分辛苦,开始有不想学的念头了,但是又没有好的理由,等到上了小学,作业多了起来,我也就逐渐放下了,此刻想想,与书中的主人公相比,真的很惭愧。我认为根鸟还是个善良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人看见街上的一些乞丐,老远就绕道而行,仿佛看见的不是乞丐,而是得了非典的病人。如果人人都像根鸟一样那么善良,这个世界就会更加完美。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在帮忙他人的同时自我也会感到快乐。

《根鸟》读书笔记 张丁丁

我是一个小书迷,书橱里自然有很多书,《西游记》啦,寓言集啦等等,其中我最喜欢《根鸟》,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叫根鸟的孩子在森林里打猎,发现一只白色的鹰,由于这只鹰几次赶跑他的猎物,他恼羞成怒,便开枪杀了它。忽然他发现鹰爪上有一个白布条,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掉进一个大峡谷里,他还做了几场关于大峡谷的梦。于是他开始了寻找大峡谷的旅程,他曾被人骗过,也曾被人拐卖过,他都逃了出来。他也曾沉迷于和谐懒散的生活,但他也从这种生活中醒过来了,终于他找到了那个大峡谷

这本书特别注意细节描写,他讲的是一个人都会有人生途中遇到的挫折和人性的弱点,作者用夸张的手法描写出来,让人感觉既不可思议又觉得理所当然。根鸟在途中遇到的困难是无法想像的,更不是现在的人所能面对的,而那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应该表示的是胜利和成功。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当我读到根鸟遇到长脚时,我就一阵兴奋,心想根鸟总算有一个伴儿了。但我看到根鸟被骗长脚时,我对长脚的钦佩之情马上变成了愤怒之情,没想到他居然是个伪君子。当我读到根鸟到米溪时,他面对这么好的生活却执意要向那个大峡谷去时,我对他的执着感到敬佩。可到莺店时,他就像走进一个大泥潭上,越陷越深,我又非常担心,难道根鸟真的没有救了他已经放弃去那个大峡谷了吗幸亏他的好友板金先生把他从这个 大泥潭 内拉出来,我们人生中也会遇到挫折和困难,除了自己有毅力外,还需要自己的朋友帮助,最终走向胜利和成功。

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你如果有兴趣,也可以找来读一读。

《根鸟》读书笔记

这些天,一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根鸟》。

这本书的主要意思是:根鸟是菊破的人,在十三岁那年,他自己一个人去森林里打猎,可在这一天里,他一无所获,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就在这时,一只白色的鹰出现在他眼前,可根鸟对这只鹰不感兴趣,在这时,根鸟看见了一只兔子,可这只鹰吓跑了这只兔子,死在了根鸟抢下,根鸟看到他身上的字条,上面写: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找人求救。根鸟询问父亲,还去了城里,什么都没问着。就在那天晚上,紫烟出现在了根鸟的梦里,所以根鸟决定去寻找紫烟,去寻找自己的梦。他走过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 这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在他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根鸟虽然是一个农村人,但是他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努力,虽然自己知道路上可能被骗走,也可能被别人耍弄,也可能会被吓的回来,但坚持了总会能成功的。每个人都必须要有自己梦想,有了自己的梦想这样才会得到快乐,找到了梦想,就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从根鸟这里,我总结出一句话: 当一个人对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这就是《根鸟》这本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一本是,大家也可以买一本看看,相信大家看了这本书,一定会有更大的收获。

读了《根鸟》笔记650字

无论过程的好与坏,都是人生的一种经历,不要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

题记

根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山村男孩,虽然他只是曹文轩笔下虚构的小说人物,可对于我来说,他就像是一个真实的朋友,让我懂得了梦想的意义。

起初根鸟只是捡到一片普通的布条,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当他和父亲找遍了附近的山谷却一无所获时,根鸟决定一路向西,寻找大峡谷,救出这个叫紫烟的女孩。一路上,根鸟结识了很多伙伴,他们都各自背负着不同的使命,但对于梦想的坚定信念是相同的。即使被迫在鬼谷干一些艰苦的工作,依然没有磨灭根鸟追寻梦想的心。途中,根鸟面对了数不清的遭遇,经历了数不清的劫难,最终找到了大峡谷,也完成了自己的成长。

小说中,根鸟是一个很执着的男孩,对一件事物看法的执着,对自己目标的执着。正是这种执着支撑着他一步步走在寻梦的路上。尽管他的梦想在别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可他从没想过要放弃,不管是在身无分文之际还是前路迷茫之时。与根鸟的梦想相比,我们的梦想更加接近现实,可是与根鸟对梦想的坚定相比,我们就会稍逊三分。很多人当初都会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会实现梦想,可是一遇到挫折就开始打退堂鼓,宁愿找一百个理由去迁就自己面对困难的懦弱,也不愿意找一个理由坚持自己的梦想。

根鸟为了找到大峡谷,耗费了自己四年的青春。四年来,他结识了不少朋友,也知道不少其他可走的路,可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依然走着原来那条不被人重视的道路。尽管最终的结果没有给根鸟带来多大好处,但他从未后悔过。他告诉我们,在追梦的路上,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为梦想而奋斗的过程。

读完《根鸟》这本书,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根鸟的精神,学习他对梦想的坚持,以及面对挫折的坚毅和克服困难的勇气。

根鸟读书笔记 篇5

曹文轩叔叔是个大作家,他写的这本《根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根鸟》是一篇长篇小说,主要是写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跌入了一个大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坚信不疑地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而根鸟,就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根鸟凭借他那坚定不移的决心,到达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但其中也有插曲:他因坚持不住回到菊坡,但在父亲的劝说与启示下,一把火烧了生他养他的茅屋,坚持不懈地西行;来到草原上,根鸟受不了生活的艰苦,又回到米溪,但很快。他又上路了......

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坚持总有一天会胜利的。但是,也不会缺少生活的考验与磨炼。当你还在抱怨自己的生活时,是否想过她的美好结局?

曹文轩在封地写道: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时,能让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

我喜欢根鸟,喜欢他的坚强、执着、有爱心......

根鸟读书笔记 篇6

《根鸟》是曹文轩写过的长篇小说之一,曹文轩叔叔写过的长篇小说还有 《细米》、《野风车》、《草房子》、《红瓦》等等。

《根鸟》一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生活在菊坡的十四岁少年根鸟在树林打猎时射中了一只白色的鹰,而这只鹰正是峡谷中紫烟带来的求救信号。根鸟的父亲与许多的人们都认为这个不存在,但根鸟却坚持认为这不是幻想,不是恶作剧,终于踏上了寻找紫烟、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找白鹰的旅程。根鸟不怕艰险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有荒漠、青塔、鬼谷、大山、村落、草原、小镇、米溪、莺店……根鸟在寻找之中一时恍惚、一时迷乱、一时清醒、一时执着……一往无前的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现实与梦幻中度过一切成长。最终,根鸟不怕困难、挫折,不怕艰险,来到了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也看到了白色的鹰在峡谷的空中盘旋。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行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这个是曹文轩叔叔写这本是的真正意义。而我也希望大家像曹文轩叔叔写的那样通过自己的帮助和努力去扶持、援助处于逆境中的人。

根鸟读书笔记 篇7

王斐怡寒假期间,我读了,《根鸟》感受颇多,这种为梦坚持不懈的品质深深的震撼了我。

主人公根尼奥外出打猎时,看到一只罕见的白鹰。一块布系在白鹰的腿上。布料的内容是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她因为在悬崖上采花而掉进山谷,并向人们求助。这一幕出现在根鸟的梦中。根鸟决定开始寻找梦想。

在途中相识了和根鸟一样的寻梦人--板金先生,他们一直向西走。但板金先生在莺店的郊外离开了人世。板金先生死后,无论他多么痛苦,根鸟始终坚持追寻梦想的理念。

最终成功来到自己梦中的峡谷。

根鸟一直前进的念头全靠的是他那坚韧不拔的恒心与毅力。板金先生虽然在寻梦的旅途上最终合上了眼,但是他为了自己的那个梦,为了自己的孩子。他大胆地走上了追寻梦想的道路,即使是一个不再存在的梦想,他也不会放弃。

当只剩根鸟一人时,他带着板金先生的寄托仍然在寻找那个梦。根鸟终于用顽强的毅力到达了峡谷,正如狄更斯所说: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山峰。

根鸟寻梦。即使梦想是假的,根鸟也不会半途而废。

如果我有这样一个梦想,我一定会想:只是一个梦想,它怎么能代表任何东西!梦都是假的,不可能会发生的。

更不会因为一个梦,去踏遍千里证明事实。而且我根本做不到坚持不懈这个词,就连平常练字帖,我也不能保证每天都做到。但看完这篇文章,我想我应该向根鸟学习。

俗话说得好:没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

最后的成功都是因为自己!只要你为成功而努力,你就会有所收获。

麦克白读书笔记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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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白读书笔记(篇1)

在《莎士比亚悲剧集》中有一篇文章叫《麦克白》,麦克白是一位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两位苏格兰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人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用谜语般的话对班柯宣布说,他将比麦克白低微,可是又比麦克白伟大!没有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又比麦克白有福气得多,并且预言说:他虽做不成国王,可是他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说完这话,她们不顾麦克白一连声的追问,化作一溜烟消失了。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就是女巫。麦克白是一个贪婪的人,他的心底始终有着一股蠢蠢欲动的欲望,这种欲望被女巫的预言一触即发。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不成气候。他的妻子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与自己的丈夫日日夜夜永远掌握君临万民的无上权威。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当国王与陪同的爵士及随从们走进来的时候,麦克白夫人假惺惺地对国王说着甜言蜜语:“我们的犬马微劳,即使加倍报效,比起陛下赐给我们的深恩广泽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我们只有燃起一瓣心香,为陛下祷祝上苍,报答陛下过去和新近加于我们的荣宠。”这一番话说得国王心花怒放。

为了麻痹国王,麦克白夫人故意装出一副极其热情、贤惠的样子,安排了丰盛的美酒佳肴来款待国王及随行的人们。

这时,做贼心虚的麦克白从大厅里溜出来,躲在一边,心里翻江倒海般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良心开始占上风了,他不想背叛国王的信任,而且国王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对贵族,尤其是对他自己,又是那样爱惜……于是,他对麦克白夫人提出要罢手,但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定下好计就不肯轻易罢手的女人,她不断地劝说着麦克白。麦克白终于下定了决心,去干这件惊人的事。

夜深人静时分,麦克白夫人悄悄来布置谋害国王的事了。她怀疑丈夫的同情心和犹豫不决会妨碍事情,她就拿了一把尖刀,走到国王床前,国王寝室里的两个侍从早已被她用酒灌得烂醉,但她仔细望了望国王,觉得他睡在那里,脸长得有些像她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来,她动手的勇气就没有了。

后来,麦克白夫人也死了。麦克白所犯的罪孽已经不容许他继续活下去了。最后麦克德夫杀死了他。麦克白落了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场。马尔康吧篡位者用阴谋诡计夺去许久的政权接过来,在贵族和民众的欢呼中,登上了应当属于他的王位。女巫的预言全部都实现了。

读完了《麦克白》,心中的各种感触都涌上了心头。使麦克白的道路不同的,引向罪恶深渊的,大部分是因为麦克白夫人的怂恿。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应该是因为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

最初,麦克白是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然而巫师的预言、麦克白夫人的怂恿、麦克白的野心,使他不择手段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开始了他的暴政生涯。莎士比亚用他手中的笔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的悲哀。麦克白只是一个代表人物而已。

“黑夜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到来的。”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2)

麦克白曾经是个勇敢的人。在通往胜利的路上,他因为巫师的预言而改变了。他从忠诚的臣民变成了杀害国王的叛徒。他不择手段地登上了王位。当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的**,为不留后患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的疯狂和自杀对他也是一个巨大的刺激。

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名利对人的腐蚀,往往使人失去原来的目标和地位。

有一个故事,一个男人要求部落首领给他一块土地。领队告诉他,他要在日落前走到位,这段时间他经过的所有地方都属于他。结果因为那个人的贪心而累死在路上。那人不会回来了。名利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我们不可避免地受到名利的洗礼。名利是否会选择一种不归路,取决与你的心态。

众观中国历史,视名利如鸿毛的伟人不计其数。

性本爱丘山的陶渊明,在那个年代也曾涉足仕途,但却不为五斗米而折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名利如粪土,在田园过着令人魂牵梦绕的生活,不做名利的木偶任由它摆布。

还有中国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他曾获得中国国家科学奖的等奖500万奖金,他这些名利并为阻断他的前进之路,他的新成果不断涌现。

可见名利并不是人生的全部。在名利面前,不要崇拜,摆脱名利的桎梏,你仍然可以拥有自然而幸福的生活。

非淡薄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一个千千万万的世界里,如果你看不起名利,生活就会轻松快乐。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3)

我已经活得够长久了;我的生命已经日就枯萎,像一片雕谢的黄叶;凡是老年人所应该享有的尊荣、敬爱、服从和一大群的朋友,我是没有希望再得到的了;代替这一切的,只有低声而深刻的诅咒,口头上的恭维和一些违心的假话。

(第五幕第三场)

这段独白,道出了麦克白的寂寞、无助和绝望。他是以杀戮的罪行剥夺了自己生命的意义。荒谬的人生目的使他失去了一切,却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价值。

麦克白对自己结局的最终理解加深了他处境的悲剧。

甚至在听到麦克白夫人的死讯之后,麦克白也是那样无动于衷,因为人生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一场虚无: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

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第五幕第五场)

毫无疑问,这是极端个人主义者在绝望中对精神的毁灭和对生命的彻底否定。莎士比亚深刻地揭示了麦克白对生命意义的信仰已经崩溃,他的精神在他生命结束之前就已经死亡。

但是,人们在痛定思痛之余,还是要为他惋惜,因为,麦克白天性善良,野心并非他生性中的主要东西,只是由于种种际遇,才使野心逐渐膨胀起来。麦克白事前事后都经受着天理与人欲、良心与野心的激烈交战,始终感到内疚悔恨,巴望有一天会终止这种痛苦。正是因为麦克白的悲剧是一个英雄的悲剧,他的作品才具有更深刻的价值。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4)

只要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忍受和制造苦难,我们就不可能幸福。只要人类事物的进程取决于暴力、欺诈和非正义,我们就不可能高尚。只要全人类没有展开智慧的竞赛,以最明智的方式引导个人生活和求知,我们就不可能聪明。——尼采《悲剧的诞生》

这是一部受诅咒的剧,无论表演者还是观众都不能说出M*CBETH(麦克白)。这是一部既阴郁而又充满光明的戏剧,因为以不义开始的事情,必须用罪恶来使它巩固,而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不管这到来的方式究竟充满多少血泪。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麦克白一步一步除掉了路上的障碍,为自己的行为制造了越来越欲盖弥彰的弥天大谎。然而覆水难收,人死不能复生,"What's done cannot be undone."纵使凭栏望断天涯路,也回不到当初那个原点,圆了一辈子自己的错误,只能是把这个圆越扯越大。杀人者人恒杀之,只不过在《麦克白》里没有忧郁王子哈姆雷特。复仇者与杀人者,不过皆是站在戏台的两端,不由自己罢了。宿命论者,也该觉醒属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了。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5)

得到王位,欲望得逞,却从此陷入深深地恐惧,以暴虐的方式清除障碍,然后和古今所有的暴君一样,走向覆灭。但抛开是非对错,我还是很欣赏麦克白斯那种英雄气概,他始终是为了自己而奋斗着的。就算在众叛亲离面临决斗之际,他还是喊出:

“我决不投降,绝不匍伏在小小马尔孔脚下,像狗咬狗熊般,为暴民所咒骂……谁先喊‘住手,够了’,谁就遭天罚!”那股霸气,像极了鏖战乌江的项羽。

这出戏的开头是战争。当时,麦克白是一位反抗叛乱的英雄。这出戏的结尾也是战争。那时,麦克白是个四面八方的叛徒。转换如此之快,究竟是天意弄人,还是欲望害人?回过头来看这部悲剧,或许我们眼中就只剩下残破的城墙以及满纸的烟尘,如果还有,那应该就是插在战场上那茕茕孑立的王旗吧。

当我再次品尝到麦克白这个角色的时候,我想大多数读者都会希望他只是一个在战场上驰骋的将军,远离皇室恩怨,没有那么野心勃勃。只是,可怜红颜总薄命,最是无情帝王家。他就是麦克白,他注定要死于复仇。

但如果没有预言,没有巫婆的话,没有妻子的鼓励,没有幻觉的迷惑,麦克白的命运会怎样呢。古希腊的俄狄浦斯,因为有预言说他将“杀父娶母”,所以被遗弃出国界,他一辈子都在逃避这一预言,或者说逃避命运,只因为他相信预言、相信命运,可是最后又难逃命运,被命运戏弄。这是个逻辑怪圈。

麦克白斯对预言死心塌地,也相信命运,可是最后命运玩了他一把,临死之前才醒悟过来:“切莫再相信这些戏弄人的魔鬼,他们话说得模糊闪烁,太欺人,对我们的耳朵守信,对我们的希望却失约。”预言的力量,就是让你怦然心动,让你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勾起你的欲望之后,让你更加心悦诚服地接受预言的安排。

一个知道自己未来的人总是认为自己能够把握未来,甚至改变未来。可是结果呢?走1步错1步,乃至万劫不复!

因此,没有预言,每个人都会活的很好。那些巫婆和算命的都是怕天下不乱的人。所谓的预言,永远不应该成为命运的筹码!

“人生只是个阴影,走着路,一介可怜的伶人上台来,雄视阔步和气急败坏地演一番,转眼便声息杳然:它是个白痴,嘴里的故事,讲时激昂慷慨,说来却意义毫无。”麦克白斯的独白,渗透着对于人生命运的感慨称,也渗透着对戏剧演绎的感悟。

台上的伶人演绎着一幕幕悲剧,或许就是莎士比亚手中的棋子、眼中的烟云。舞台上幕起幕落,每个角色走完了过场;舞台外岁月流年,每个观戏者何悲何欢?

《麦克白》的悲剧往往借取历史题材,从封建时代错综复杂的斗争中,寻找对于当代具有政治意义的历史教训,表达自己的政治愿望。

由于权欲熏心而堕落的麦克白就是一个概括性强又具独特个性的典型人物,他代表的是英国封建贵族阶级,同时还具有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冒险家的特征,实际上正是英国14——16世纪几代国王、女王血腥统治的写照。通过这个人物,莎士比亚严厉地批判了封建主义和暴君,揭示了野心的为害,表达了他对集权和国家统一的看法

1、 君主的英明政治思想体现了当时英国新资产阶级的要求。

麦克白的问世,使悲剧的内涵更为丰富了。从希腊、罗马时代起,悲剧总是以正面人物、英雄人为主人公,以他们的失败、被摧残来激发人们“恐惧与怜悯”,进而产生崇高感、渴望感,从而净化精神世界。在这一点上,麦克白似乎违背了悲剧的传统,但实际上,莎士比亚从他的人文立场出发,充分利用了悲剧的效果。

人的心是一个完整而复杂的世界。麦克白形象的意义在于揭示社会生活的丑恶一面。

麦克白并非天生的恶人,他有过从善的愿望,权力斗争与权力欲促使他第一次杀人时,他有过犹豫,犯罪后更有过追悔、自责,良心时时敦促他罢手,但权力斗争又使他欲罢不能,他在一次次的矛盾痛苦中一次又一次的杀人,在罪恶的深渊中越陷越深。

因此人们在**这一悲剧时,固然痛恨麦克白的**,为他的罪行所震惊、恐惧,同时也会感到他的可怜与可悲。这样剧本就促使人们去思考“人何以会变成野兽”?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立场,正是从这一点出发,而指向了社会政治。

社会由人心这面镜子得到了曲折的反映,也由于善恶在人心这一方寸土地的剧烈搏斗,由于毁灭了自己的尖锐矛盾,而显得更为惊心动魄,耐人寻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学史家称《麦克白》是悲剧中心理描写的杰作。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6)

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示了命运、抱负、抱负、人性和迷信对人生的影响。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

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了之后,却没有悲伤的感觉。也许很多人会认为麦克白的死是罪有应得的,但这种罪有应得的表现出一种命运、人性和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

一个战士的野心没有错。历史上所有伟大的国王都雄心勃勃。然而,麦克白的雄心壮志并没有使他真正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而是使他失败的因素之一。麦克白的雄心壮志破灭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

巫师预言道他将会成为thane of cawdor,然后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为巫师的预言成真了,麦克白认为他会成为苏格兰国王。因此,他会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杀死邓肯并夺取王位。

巫师的预言在这里起到了催化作用,使麦克白心中最黑暗的野心燃烧起来。正是因为他雄心壮志的燃烧,其他人的性取向消失了。麦克白一开始不想杀邓肯,因为他知道邓肯是个好国王。

然而,在妻子的鼓动和鼓动下,麦克白终于做出了这一**的举动。因此,对麦克白妻子的挑衅也是至关重要的。

说到麦克白遇刺,我们不得不提到麦克白夫人的重要性。麦克白起初还是有良知的,但是他妻子却激将他,说:“难道你把自己沉浸在里面的那种希望,只是醉后的妄想吗?

它现在是不是从梦中醒来,因为后悔孟浪而面色苍白?从现在起,我会把你的爱当作同样不可靠的东西。难道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符合你的愿望吗?

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些话对于麦克白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因为没有哪个男人能够忍受被别人说成是懦夫的耻辱。麦克白的良知和他的妻子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必须想到这句话:

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是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了班柯,因为他觉得班柯在威胁他,所以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死麦克达夫的家人也是因为他感到受到威胁,但幸运的是,麦克达夫逃脱了。

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很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妻子应该得到最后的结果,但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

尽管麦克白是一个暴君,马尔科姆的继任者可能比麦克白更糟。莎士比亚向我们展示的不仅是人性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7)

(一)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

不幸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证实,因为国王确实给了他女巫所说的头衔。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成为国王。一旦他相信了,他和他的妻子就开始计划如何登基。有必要暗杀国王。他们虽受良心之苦,仍毒死国王。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受到别人的意见或看法的影响,而不是坚持自己内心的呼唤。这也是一种愚蠢吗?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能真正相信自己,而不仅仅是谈论它。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是否能稳坐王位并继承王位。

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在皇宫附近有一片遥远的森林,否则没有人能打败他,除非一个男人不是女人生的。树林怎会移动?谁能不是妇人所生?

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有人能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一个被麦克白杀死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而不是所谓的女人自己。

好吧,死亡还剩下什么?麦克白和他的妻子都结束了他们的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因此,不要以任何不可能为条件来推断真理似乎是际上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天堂的安排绝对可以超越人类的想象。

(二)读完这本《麦克白》,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来表白。

麦克白是一位老皇帝得弟弟,他出兵参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摘下敌人的头,向公众展示,因此得到了奖励。回来的路上,他听了三个女巫的话,刺上了哥哥,自己当了皇帝。但他有一个下属,他当时也被其中一个巫婆说到,因为那巫婆说他儿子能当上皇帝,便以吃饭为幌子,杀死了他,但他儿子却逃了。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8)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了之后,却没有悲伤的感觉。也许很多人会认为麦克白的死是罪有应得的,但这种罪有应得的表现出一种命运、人性和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

一个战士的野心没有错。历史上所有伟大的国王都雄心勃勃。然而,麦克白的雄心壮志并没有使他真正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而是使他失败的因素之一。麦克白的野心之所以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

巫师预言道他将会成为thane of cawdor,然后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为巫师的预言成真了,麦克白认为他会成为苏格兰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

巫师的预言在这里起到了催化作用,使麦克白心中最黑暗的野心燃烧起来。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一开始不想杀邓肯,因为他知道邓肯是个好国王。

然而,在妻子的鼓动和鼓动下,麦克白终于做出了这一邪恶的举动。所以,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说到麦克白遇刺,我们不得不提到麦克白夫人的重要性。麦克白起初还是有良知的,但是他妻子却激将他,说:“难道你把自己沉浸在里面的那种希望,只是醉后的妄想吗?

它现在是不是从梦中醒来,因为后悔孟浪而面色苍白?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的爱情看作同样靠不住的东西。你不敢让你在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

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些话对于麦克白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因为没有哪个男人能够忍受被别人说成是懦夫的耻辱。麦克白的良知和他的妻子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必须想到这句话:

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确是是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力将丈夫推上了王位,同时也将丈夫推上了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暗杀了班柯,因为他觉得班柯威胁着他,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死麦克达夫的家人也是因为他感到受到威胁,但幸运的是,麦克达夫逃脱了。

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

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仍然是由于他的迷信。他太相信巫师,认为他们是对的,这导致他走到了死胡同。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很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妻子应该得到最后的结果,但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

尽管麦克白是一个暴君,马尔科姆的继任者可能比麦克白更糟。莎士比亚向我们展示的不仅是人性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9)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棍——杀戮、篡夺、凶残、暴虐、杀人几乎没有。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作为一个皇室贵族,麦克白自然有觊觎王位的念头。但这只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点野心,也许连麦克白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一想法的是他在荒野中遇到了另一个将军班柯和三个女巫。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

“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

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

“祝福!祝福!祝福!

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

”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一转身,就看见一个牧师骑马飞驰,告诉他库尔特爵士被邓肯国王杀死了。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

麦克白非常高兴。同时,他也觉得女巫的预言似乎并非空穴来风,他可以成为未来的国王。一个隐藏的野心浮出水面,麦克白迈出了从忠诚的牧师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

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睡着的时候暗杀他,这样麦克白就能很快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

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个懦夫,这是勇敢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妻子的唆使下,麦克白半夜进入邓肯的卧室,刺杀邓肯,并责怪国王的两名警卫。第二天,麦克白杀死了两名无辜的警卫,并销毁了所有阴谋的证据。

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逃亡国外,并涉嫌杀害他们的父亲;而麦克白,一位高级皇家贵族,被大臣们选为新国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

“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

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

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当麦克白登上王位时,他想到了女巫们对班柯说的话。他非常害怕,于是派刺客去刺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虽然班柯死了,但弗里恩斯逃走了,这成了麦克白的心脏病。

为了确保统治的稳定,麦克白拜访了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他的绝对安全,他派刺客袭击了麦克达夫的城堡,彻底杀害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但麦克达夫已经逃到英国。

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所有的骑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去了英国,加入了邓肯的长子马尔科姆,他躲在那里。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同时,充满罪恶感的麦克白夫人也因为太过内疚而梦游,晚上自杀。

马尔科姆的军队来到勃南森林附近。马尔科姆命令士兵们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新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

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打仗,又一次重现了当忠臣扫军的威望。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

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看不起麦克达夫,说女巫预言没有一个女人能打败他。

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含混。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还得和麦克达夫战斗。最终,麦克白被麦克达夫杀死,一代暴君最终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惨的。他是一个忠诚的牧师,被巫婆迷住了,受到妻子的蛊励,这激发了他的野心,使他变得邪恶,最后篡位。为了巩固他的王位,他成了成千上万人的暴君。麦克白一步步堕落,变得越来越邪恶,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攻击。

莎士比亚的悲剧揭示了人类内心的邪恶:一个看似没有邪恶思想的人,可能会由于各种外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他像麦克白一样自毁、自毁。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10)

不同于莎士比亚时代的视角看

——莎翁创作《麦克白》

总听到不同的人说,中国的作品中没有真正的悲剧,中国人的思想中“大团圆”三个字影响深远,中国式悲剧如《窦娥冤》,当窦娥受冤死去后,最后的结局并不是戛然而止,而是延续到窦娥的父亲衣锦回来为自己的女儿平反。当我看到莎翁的四大悲剧时,我觉得悲剧不是那种浅显的受冤或者生离死别,悲剧是那种让人看后从心里都为其感到悲哀、无奈。《麦克白》就是这样一部经典悲剧。

《麦克白》这部经典著作与莎翁其他的悲剧有所不同,当你读完后不会为了它悲伤,尤其是作品主角麦克白,甚至很多都觉得麦克白是罪有应得。但当你慢慢冷静下来思考时,这种罪行值得表现的是一种命运、人性和这个国家的悲哀。

莎翁作品仔细读起来会被他塑造的人物巧妙所赞叹,他所塑造的人物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是作品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影响或是促成着情节的发展。《麦克白》中最引我注意的是两个女性角色,或许我自己是女生的缘故吧,我总是很在意作家在作品中对女性角色的塑造。下面,我就分析分析我眼中莎翁创作的《麦克白》两大女性角色——麦克白夫人和三个女巫。

罂粟开的比玫瑰更艳

单纯从《麦克白》中说麦克白夫人,我觉得对麦克白夫人是不太公平的,所以我把麦克白夫人与莎翁创作的另一大悲剧《奥赛罗》中的苔丝狄蒙娜对比来说。《麦克白夫人》和《苔丝狄蒙娜》都是莎士比亚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女性人物,但不同的是,她们都是邪恶和善良的代表。麦克白夫人在人们的眼里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在听说自己丈夫在路上的奇遇后,便怂恿自己的丈夫去杀了国王,谋夺皇位。

所以对于麦克白夫人的死,大多数人认为这是罪有应得的。恰恰相反,苔丝狄蒙娜是人们同情的对象。她是如此的善良和美丽。她有追求爱情的勇气,并且对爱情忠贞不渝。这样一个女子最后却死在丈夫的怀疑和嫉妒中,这是多么的让人可惜啊!

因此,多年来苔丝狄蒙娜作为性与美的代表受到许多女性的追捧。

可是,我们将这两位女性带到现代来看,事实并不是全是这样。

苔丝狄蒙娜是很善良,很美,但是在具有古典少女美德的同时,她的身上也体现出了传统女性依附于男性生存的软弱性,这一点,在我们国家鲁迅先生的《伤逝》中也有体现,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与苔丝狄蒙娜和奥赛罗的情况有异曲同工之妙。麦克白夫人身上是可以看见很多人性堕落阴暗的一面,但是,若带着现代人的欣赏眼光来看待麦克白夫人,我们会发现,在她身上更能体现现代新女性的意识,可以把她作为一个斗争女性的代表,甚至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恶的化身。说起“巾帼不让须眉”,我们不得不提麦克白夫人在麦克白登上皇位的不可缺少的“功劳”。

当麦克白因为软弱而不能前进时,麦克白太太总是催促他,唤起他的决心。在成为国王的阴谋中,麦克白夫人总是比他的丈夫更坚定。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一句话:

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是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确是是一个能干的女人,但是她的能力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同时也把她推到了深渊。

当我们从现代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两个人物时,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女性的缩影:旧社会的善良单纯的女性和新时代的活跃女性。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苔丝狄蒙娜是一朵美丽的玫瑰,在凄凉的雾气中哭泣,而麦克白夫人则像鲜红的罂粟花,虽然它显示了死亡的信息,却掩饰不住绽放的光彩。

如果单纯从一种欣赏的角度来剖析,把麦克白夫人身上的“新”与苔丝狄蒙娜的“旧”作对比,我们会发现,这朵罂粟花开的比玫瑰更加艳丽。

有意为之还是命运使然

接下来,我们就说说这在作品中用的笔墨并不多,却不能忽视的三巫女。说是笔墨不多,这到是真的,女巫的出场集中在三场中,语言加在一起也不过204行,但在剧中却推动全剧情节的发展。麦克白隐藏的叛逆之心浮出水面的原因是三个女巫的预言。

麦克白将成为格莱美勋爵、考得勋爵和苏格兰国王的预言,似乎为实现这些预言创造了无可挑剔的条件。如果说没有女巫的出现,麦克白还会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么?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女巫的话只是导火索,点燃了麦克白对王位的渴望。麦克白心中一直都有那野心的小火苗,他只是缺少那一阵风可以让那星星之火成为燎原之势。所以,就算没有这三个女巫,还是会有别人出现,只是改变的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那既然这样,莎翁为什么选择女巫来做这个导火索呢?女巫是最好的选择。女巫通常与神秘、邪恶、混乱和丑陋联系在一起。她们和她们的妖精,灰猫和蟾蜍一起,为整出戏定下了阴暗的基调。后来,剧情的发展几乎处于黑暗之中。女巫的出现总是在工作的最关键时刻,在工作的开始和中间,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因为女巫的话,麦克白雄心勃勃地寻求王位,也因为女巫的话,麦克白失去了王位。不知道这可不可以用“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呢?这三个女巫在《麦克白》中所起的作用用三个词概括就是“诱惑”、“欲望”、“毁灭”。

但我们不能简单地说,麦克白的悲剧都是女巫预言造成的,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夫人的鼓励和麦克白内心的渴望都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女巫是否打算这么做。只能说,麦克白的悲剧是命运造成的,是不可避免的。

最后,我想说一句,莎翁塑造的女性人物形象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那时候所推崇的女性所应该具有的美德在现在看来很多方面已经不符合了,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应该着眼于当前,对过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11)

小编希望 《麦克白斯》的读后感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如果有一天,你走在大街上,突然有个算命先生走过来抓住你的手掌细细端详,然后睁大了眼睛对你说:我看你眉清目秀命格不凡,将来必能做大官!

你是该赏他几块钱然后高高兴兴做一下白日梦,还是给他个耳光叫他有多远滚多远呢?哈姆雷特说:是,还是不是:

that is the questio!而我说:信还是不信,这是个问题。

所有的预言都只给我们一个快乐或悲伤的结果,却没有告诉我们这个过程,这是一个悲剧。对于一个所谓的预言来说,有些人会盛开,然后走上一条不间段的道路来达到目的,麦克白就是这样。他本是一个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如果好好干下去,等他老了自然有人跳出来歌颂他精忠报国,然后青史留名万古流芳也未必不可能。

当然这种位高权重的人难免会有称王称帝的小小愿望。皇帝轮流做这件事。明年他来我家时,你为什么生下来就是老板,我只能为你工作?那种有野心也有能力的人,只要稍加蛊惑,他就会蠢蠢欲动。

麦克白不是一个普通人。他充满矛盾。莎士比亚用四个女人(三个女巫和一个妻子)和三个幻觉一步一步地蛊惑他,可谓煞费苦心。

不过,我觉得蛊惑得最给力的应该是他的老婆麦克白斯夫人。倘若没有夫人的枕边风,麦克白斯可能永远不会成为君王,也不会有那身首异处的下场,可谓成也此风,败也此风。这吹枕边风的功夫,可与我国商朝的妲己相比肩,至少也可以和貂蝉一个水平。

因为知夫莫如妻,抓住了丈夫性格弱点的她,更不用怕丈夫不对他言听计从了我为你的性情担忧;那过于温存柔软,不知抄近路,通权变;你也想显赫,不是没野心,但缺少应有的泼辣;你愿意升腾,却想得来圣洁又清纯;你不想行不义,却又想不从正道而苟得在第一幕第五场里面,麦克白斯夫人如是说。把麦克白斯的心理剖析得如此透彻露骨,天底下就只有她了。在麦克白斯犹豫不决的时候,她说:

你可是宁愿过这一辈子你自承是懦夫的生涯,让我不敢去追随待候我想要?当麦克白斯杀了国王邓更之后,她说:我的手跟你一般颜色,可是我羞于和你一般胆怯?

这一出杀害邓更、嫁祸他人的好戏,完全出自于大导演麦克白斯夫人的手笔,麦克白斯自己充其量是一个蹩脚的演员。那种精明的手段,淡定的风度,一个不做两个没完美了的语调,完美诠释了女人是老虎和最毒女人的古老格言。麦克白斯能得此佳偶,可谓三生有幸。

不过,多行不义必自毙,麦克白斯夫人最后患上梦游症,被攒聚的幻想所困扰,不得善终,那也是死有余辜。妻子的去世也使麦克白斯受到打击,不久后也战死沙场,倒有几分双宿双飞的感觉。

麦克白读书笔记(篇12)

《麦克白》创作1606年,是莎士比亚创作后期的一部悲剧,取材于贺林谢德的《编年史》。原著中的麦克白是11世纪苏格兰国王相对高贵而著名的将军。在野心的驱使下,在女巫的预言的煽动下,他杀死了邓肯。篡位之后,麦克白受到内心极度恐惧和疑虑的折磨,但为保住王位他实行**,滥杀无辜,成为疯狂残忍的暴君,最后被邓肯之子马尔康率领的讨伐之军消灭。

莎士比亚在创作《麦克白》的过程中,对《编年史》中的记载作了较大的改动:把年轻的邓肯改为年老仁慈的君主,让国王在毫无提防的睡梦中被杀害,把班柯描写为天性善良、诚实的大将,以突出麦克白的阴险狡诈和残忍,而原书中的班柯是同谋犯。以下是本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麦克白读后感优秀范文,欢迎浏览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在《莎士比亚悲剧集》中有一篇文章叫《麦克白》,麦克白是一位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两位苏格兰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人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

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用谜语般的话对班柯宣布说,他将比麦克白低微,可是又比麦克白伟大!没有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又比麦克白有福气得多,并且预言说:

虽然他不能当国王,但他的孙子孙女将成为苏格兰国王。说完这些话,她们无视麦克白不断的质问,消失了。

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就是女巫。麦克白是一个贪婪的人,他总是有行动的欲望。这个欲望是由女巫的预言触发的。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不成气候。

他的妻子是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和丈夫日夜掌握国王和人民的最高权力。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当国王与陪同的爵士及随从们走进来的时候,麦克白夫人假惺惺地对国王说着甜言蜜语:“我们的犬马微劳,即使加倍报效,比起陛下赐给我们的深恩广泽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我们只有燃起一瓣心香,为陛下祷祝上苍,报答陛下过去和新近加于我们的荣宠。”这一番话说得国王心花怒放。

为了麻痹国王,麦克白夫人故意装出一副极其温良的样子,安排了丰盛的酒和佳肴款待国王极其随行人员。

这时,做贼心虚的麦克白从大厅里溜出来,躲在一边,心里翻江倒海般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良心开始占上风了,他不想背叛国王的信任,而且国王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对贵族,尤其是对他自己,又是那样爱惜……于是,他对麦克白夫人提出要罢手,但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定下好计就不肯轻易罢手的女人,她不断地劝说着麦克白。麦克白终于下定决心要做这件了不起的事。

夜深人静,麦克白夫人悄悄地来安排**国王的事。她怀疑丈夫的同情心和犹豫不决会妨碍事情,她就拿了一把尖刀,走到国王床前,国王寝室里的两个侍从早已被她用酒灌得烂醉,但她仔细望了望国王,觉得他睡在那里,脸长得有些像她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来,她动手的勇气就没有了。

这是麦克白,拿着一把锋利的刀,溜进了国王睡觉的房间。最终一刀把国王干掉了。

后来,他们设计了国王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作为替罪羊。王位应该由国王的儿子继承。现在他们都逃走了,麦克白被加冕为国王,成为最近的继承人。

但是麦克白仍不满足自己当上了国王,他还想让自己的子子孙孙都当上国王,女巫曾经预言:班柯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于是,他又策划了一场新的**。

麦克白杀人犯的鬼魂一直缠着他。为了巩固他的王位,他杀死了费辅爵士的所有麦克达夫家族。只有麦克达夫逃脱了。

后来,麦克白夫人也死了。麦克白的罪恶使他不能再活下去了。最后麦克德夫杀死了他。

麦克白落了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场。马尔康吧篡位者用阴谋诡计夺去许久的政权接过来,在贵族和民众的欢呼中,登上了应当属于他的王位。女巫的预言全部都实现了。

读完了《麦克白》,心中的各种感触都涌上了心头。是什么使麦克白的道路与众不同,并将他引向罪恶的深渊,主要是由于麦克白夫人的教唆。

整篇文章都不是很悲伤,说这是一场悲剧。这应该是这个国家因人性消失而引起的悲哀。

最初,麦克白是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然而,巫师的预言、麦克白夫人的教唆和麦克白的雄心壮志使他无论如何成为苏格兰国王并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莎士比亚用他的笔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只是一个代表人物而已。

“黑夜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到来的。”

莎士比亚的戏剧一直是耳闻不曾见面。

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

不幸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证实,因为国王确实给了他女巫所说的头衔。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成为国王。一旦他相信了,他和他的妻子就开始计划如何登基。有必要暗杀国王。他们虽受良心之苦,仍毒死国王。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受到别人的意见或看法的影响,而不是坚持自己内心的呼唤。这也是一种愚蠢吗?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能真正相信自己,而不仅仅是谈论它。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是否能稳坐王位并继承王位。

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在皇宫附近有一片遥远的森林,否则没有人能打败他,除非一个男人不是女人生的。树林怎会移动?谁能不是妇人所生?

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有人能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一个被麦克白杀死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而不是所谓的女人自己。

好吧,死亡还剩下什么?麦克白和他的妻子都结束了他们的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因此,不要以任何不可能为条件来推断真理似乎是际上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天堂的安排绝对可以超越人类的想象。

这些天,我读了《麦克白》这本书,她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该剧借一个弑君篡权的宫廷故事,揭露了英国腐朽的封建制度,同时也从深层次剖析了贪婪的人性。

苏格兰的邓肯国王治理国家井井有条,葛莱密斯爵士麦克白是他最欣赏的一个大臣,在一次平定叛乱回朝的途中,碰到了三个女巫,她们分别向他祝福,而也就是这些祝福使得他的人生发生了转变,一个说:“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一个说:

“祝福你,考特爵士!”还有一个说:“祝福你,未来的君王!

”她们预言他将当上考特爵士,以及君王,班柯的后代也将当上苏格兰的国王,没想到,第一个预言成功了,他当上了考特爵士,这件事后使他想入非非,回家后,将预言告诉了妻子,妻子也是野心很大的人,她簇拥麦克白杀害国王,可麦克白很矛盾,但在妻子百般唆使下杀害了国王,自己当上了国王,他还杀害了班柯父子,没想到,班柯的儿子逃到英国去了,之后,女巫为惩罚麦克白,布置了一些幻影,给了三个警告,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得夫所杀,这就是野心造成的性格悲剧。

野心和欲望真的错了吗?事实上,只要我们正确对待野心和欲望,我们就不会那么痛苦。即使麦克白没有杀死国王,也许国王会退位,让他成为国王!

强大的野心和强烈的欲望可以使人施展全部的力量;尽力而为即是自我超越,那比做的好还重要。当你有足够强烈的欲望去改变自己命运的时候,所有的困难,挫折,阻挠都会为你让路,欲望有多大,就能克服多大的困难,就能战胜多大的阻挠。你可以挖掘生活中的巨大能量,激发对成功的渴望,因为渴望有时是力量。

巴拉昂正是因为野心和欲望从一个穷人变为富人的;富勒的母亲说的一句话,激起了他的野心和欲望,那就是“我们很穷,但不能怨天尤人,那是因为爸爸从未有过改变贫穷的欲望,家中每一个人都胸无大志”,此后,富勒收购了7家公司。

野心和欲望(指的是一种积极的状态下的野心和欲望)可以使一个人的力量发挥到极至,可以逼得一个人献出一切去排除所有障碍,它们能使人全速前进而无后顾之忧。所以,我们应该保持着一种野心和欲望,不要把它们丢掉。

水浒传读书笔记热门


一寸光阴一寸金,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已经完成了,一看又到了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了,工作总结面上的材料全面、概括,可以反映全貌;点上材料具体、生动,可以反映个性。有没有值得我们参考的工作总结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水浒传读书笔记热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1)

作者在第一回便以神话的形式为后文埋下伏笔,先从神聚伏魔殿到梁山好汉聚义最后到神聚蓼儿洼,这是一大亮点。当然作者所构造的一百零八好汉,为写作提高了很多难度。(因为人物太多,剧情复杂)。但作者并没有因为这点而露出败像,反而抓住有利的剧情对本书添上了完美的一笔。哪一笔?且听我慢慢道来。

这一百零八好汉中,为何安排史进第一个进场?因为史进的进场能引起后续情节的发展。流程如下:

作者真是用心良苦。

这仅仅是全书的布局谋篇,真正的人物刻画,剧情发展还在后头呢!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2)

这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文章回体小说,它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它就是施耐庵笔下的著作--《水浒传》。《水浒传》主要讲的是北宋末年的农民起义,作者在故事中塑造了众多的形象,着重的描写了梁山泊的108个大力有贤、有忠有义的好汉,而在这108个好汉中又突出了天魁星呼保义宋江、天雄星豹子头林冲、天伤星行者武松、天杀星黑旋风李逵等二十多位英雄人物的形象。《水浒传》全文共有一百二十回,其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景阳冈武松打虎等故事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这些故事中的鲁智深性情急躁、为人豪爽;林冲逆来顺受、安于现状;武松性格刚烈、不拘一格他们处在不同的环境中,也有着不同的性格,但是他们却都被当时黑暗的社会、腐败的统治者给逼上了梁山。施耐庵的《水浒传》语言通俗易懂、人物个性鲜明、故事情节波澜曲折,是我国历史上的不朽的文学杰作,而它也丰富了我们的知识,揭露了封建时期统治者的腐败。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3)

好句:

失群的孤雁,趁月明独自贴天飞;漏网的活鱼,乘水势翻身冲浪跃。不分远近,岂顾高低。心忙撞倒路行人,脚快有如临阵马。

禅杖打开危险路,戒刀杀尽不平人。

笑挥禅杖,战天下英雄好汉,怒掣戒刀,砍世上逆子谗臣。

八方共域,异姓一家。

天地显罡煞之精,人境合杰灵之美。

千里面朝夕相见,一寸心死生可同。

相貌语言,南北东西虽各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

其人则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刽子,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且又有同胞手足,捉对夫妻,与叔侄郎舅,以及跟随主仆,争冤仇,皆一样的酒筵欢乐,无问亲疏。

或精灵,或粗卤,或村朴,或风流,何尝相碍,果然识性同居;或笔舌,或刀枪,或奔驰,或偷骗,各有偏长,真是随才器使。可恨的是假文墨,没奈何著一个“圣手书生”,聊存风雅;最恼的是大头巾,幸喜得先杀却“白衣秀士”,洗尽酸悭。

昔时常说江湖上闻名,似古楼钟声声传播;今日始知星辰中列姓,如念珠子个个连牵。

在晁盖恐托胆称王,归天及早;惟宋江肯呼群保义,把寨为头。休言啸聚山林,早愿瞻依廊庙。

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

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4)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108个人物,不仅是好汉,更是英雄,他们的音容笑貌时刻浮现在我们的眼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水浒传的读书笔记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1这几天我终于阅读完了《水浒传》,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书。它栩栩如生的描写了一百零八名英雄好汉。忠、义、孝、是他们的品德。虽然梁山好汉与朝廷作对,被称为草寇,但他们也是迫不得已才被逼上梁山,他们上梁山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们已经看出朝廷的腐败,不可能一直在朝廷做官,而且一定会有贼寇反对朝廷。第二:他们都被客观形势所迫,逼上梁山。比如豹子头林冲本来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后来被陆虞侯、高俅、高衙内等人陷害,要不是鲁智深救他,林冲就被害死了,所以被逼上梁山。武松本来在阳谷县当都头,由于哥哥被西门庆、潘金莲、王婆等人害死,去官府报案,结果知县不领案,武松只好亲手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后来醉打蒋门神,又被张都监陷害,也被逼上梁山。呼延灼、关胜、董平、张清等大将也被打败逼上梁山……但是我认为宋江不应该接受招安,因为本来朝廷就腐败,好汉们应该与朝廷战到底,让朝廷明白不是土匪坏,而是自己的国家管理的不好,如果朝廷不腐败,重用人才,安抚老百姓,每个做官的都做清官,不陷害别人,就不会有土匪了。如果朝廷在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就和朝廷拼到底,彻底打败大宋朝。可如果接受了招安,就是自投罗网,被朝廷利用,既不能让朝廷意识到错误,还要被方腊那群真正的贼寇打得生存无几。梁山好汉的忠、义、孝等优点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宋江之所以称为及时雨孝义黑三郎呼保义是因为他宽宏大度,乐于助人,是个大孝子。还有鲁智深野猪林救林冲,武松替哥哥报仇,武松血溅鸳鸯楼并写上“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宋江接父,李逵下山接母并孤身杀四虎等故事充分表达了梁山好汉孝顺、忠心耿耿、为兄弟两肋插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做事敢作敢当等英雄品质。我喜欢鲁智深的讲义气,喜欢武松的敢作敢当,喜欢李逵的粗中有细,更喜欢梁山好汉的忠、义、孝。《水浒传》真是一本必读的名著。水浒传读书笔记篇2《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水浒传》的一百零八好汉的都能够做到一个"义"字。水浒传读书笔记篇3在暑假里,我读了许多的书,感觉收获满满。但是让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也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的作者是施耐淹,创作于元末明初。这本书记述了宋江为首的108个好汉,天罡星共三十六人。地煞星共七十二人,故事中最吸引我的是书中的血溅鸳鸯楼的武松,因为张督监对武松爱敬有加,并许将来把丫环玉兰配给武松。武松受此待遇,誓愿报效张都监。后来,有一天晚上,武松听到张督监家里有人喊:“捉贼”,武松一心只想报恩,结果被张督监家奴拿下,张都监及时出现从武松房里搜出一些金银,把武松绑缚官府。武松途经飞云浦,问出原因,武松一怒之下杀死了张督监一家男女老少。逃出城外投奔了张青和孙二娘。故事中的一百零八个好汉就像夜幕中高高挂起的璀璨之星。从他们身上我明白很多道理,比如宋江仗义疏财,为人讲义气。吴用足智多谋,招揽了众多英雄。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粗中有细。林冲武艺高强,勇而有谋。武松拳头打死老虎英勇无比。还有许多的英雄人物都让我敬佩不已,这让我懂得了做人要有正义感讲义气。作者如此神来之笔,更是让人叹服,读《水浒传》不仅能被这些英雄的气概所折服,还能了解到更多的英雄人物。有人说,《水浒传》是中国生活伟大的社会文献,有人说《水浒传》的情节有历史般的广阔,与西班牙17世纪的流浪汉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水浒传读书笔记篇4《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内容围绕在梁山泊称霸的土匪展开。这本书是我最爱看的书之一,书中的情节有时让我泪流满面,有时让我拍案叫绝,我常常看得废寝忘食。书中记述了宋朝统治者的腐朽凶残。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污蔑林冲带刀进入军机重地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珠宝,送往京城送贺,派杨志保护。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全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因为西门庆勾结大嫂潘金莲害死大哥武大郎,因而将他们杀死,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的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竿起义。他们举起令牌,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水浒传》里面有许多的经典人物,他们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比如说吴用,他辅佐宋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联想到现在,国家和民族的振兴和强大就需要这样的人才,国家要加强这方面的人才培养。《水浒传》也描述了许多战争的场面,然而战争无非是百姓遭殃,战争参与的人员来自百姓,战争中死伤最多的也是百姓,战争导致了百姓流离失所。总之,战争的最终受害者是百姓。只有远离了战争,百姓才能够安居乐业,世界才能够变得更好、更和谐。希望《水浒传》的战争在中国,不,在世界不再重演!水浒传读书笔记篇5《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作者施耐庵花了多年的时间呕心沥血完成的一部著作,书中精彩的内容像磁石一样把我牢牢地吸引住。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梁山泊好汉行侠仗义,后来全体招安,归顺国家,帮国家打败了国虎、方腊等农民起义军,定平战乱。在攻打方腊起义军时,许多好汉战死,宋江被高俅、童贯、杨戬、蔡京这四个贼臣毒害,吴用与花荣也自杀身亡。故事悲壮感人,催人泪下。故事人物众多,情节复杂,背景恢宏,社会形态扭曲,作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这样的故事写得有声有色,妇孺皆知,将一百单八将鲜活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真是一个奇迹!这一本书中的好汉都可以用“忠义”两个字来形容。忠,梁山泊好汉们都忠心耿耿地和头领宋江杀富济贫、抗拒官府、打抱不平,这从梁山好汉第一次招安可以看出。天使道:“除宋江和卢俊义其他好汉都可赦免。”花荣大怒:“不赦免宋江,决不投降。”一箭射死天使。这点足已看出好汉们对宋江忠心。义,梁山泊好汉都打抱不平,行侠仗义,从鲁智深打镇关西可看出。鲁智深原名鲁达,有一决鲁达与李忠喝酒,见一妇儿和一老头啼哭,问了得知镇西关要这个妇人做妾,后以将其打走,虽然他与这一妇人非亲非故,却义气十足,他找到了镇关西,并三拳把给打死了,这怎么不能看出梁山泊好汉是多么有义气?《水浒传》也写出了宋朝黑暗的制度,是一个贼臣当道的社会,地主收刮百姓,百姓没有一点民主。让我明白了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主义生活是多么幸福,文明、民主、富强,是一片光明的社会,我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存忠义,好好学习,以后为我们国家多做贡献。已经读完了这本文学著作,但书中的精彩片段仍在我脑海中浮现,让我慢慢品尝回味……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读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元末明初施耐庵编写,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这本书的故事有由发生在北宋末期的宋江起义为原型,生动的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结束。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的英雄。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名大众对统治者的反抗斗争

本书刻画了英勇无畏的一百零八为梁山好汉,三十六天罡和七二地煞。本书共有一百二十四回。讲述了无数的精彩内容。同时,也揭示了当年官员的黑暗,奸臣的狡诈,阴险。是天下百姓陷入了水生火热之中。也让我看见了当时朝庭的腐败,皇上的昏庸无能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喜爱的是宋江,宋江是梁上好汉之首,是一百零八将之中的天罡星之首的天魁星。人称及时雨,不过一开始宋江并不是什么大角色,而是一位押司,是一刀笔小史。但一场奇遇,拉开了他人生的转折点,拉开了一场起义。智取生辰纲的事情被官府缉拿,当时宋江事先告知,晁盖就派刘康送金子与书信,但被宋江老婆发现,因此驻成了一场杀人案,原因是因为宋江憎恨阎婆惜这种趁机要挟,便一怒之下斩杀,被迫逼上了梁上。

水浒传中有许多有血有肉的任务,比如吴用、武松、林冲等等人物,也有许多内容丰富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在家中懒懒散散的扫着地,没有实质的扫。突然,看到了身旁的水浒传偏向到了许多故事中别人帮人干活都认认真真的,我自己为自己干活为何不能认认真真了??

水浒传这本书是每个人必读的一本书,因为它是一本好书,一本史诗。(读后感)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6)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塑造了许多被逼上梁山的英雄好汉形象,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许多人都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7)

(一)

仁宗嘉右三年,瘟疫盛行,洪太尉奉皇帝命前往江西信州龙虎山,宣请嗣汉天师张真人来朝禳疫。

洪太尉上山求见天师不成。回至方丈,出于好奇,利用自己的权势,不顾众道士劝阻,打开“伏魔之殿”,放出妖魔,遂致大祸。他吩咐从人,隐瞒走妖魔一节,假报天师除尽瘟疫,得到仁宗赏赐。

这个开头具有明显的讽刺意义,让我们深感封建统治阶层的那种欺上瞒下的腐败。同时在结构上开启了下文,引出了整个故事。

(二)

《水浒传》的第一回,也就是水浒传的开头。《水浒传》讲的是宋朝年间的起义故事。

第一回讲的是:当时,瘟疫流行,皇上派洪太尉去祈福。他拜见真人后,就跑上山找天师了。在上山的路上,先后碰见了大蛇和老虎,但都不去吃他。又爬了一段路,看见一个牧童骑着黄牛。太尉一看,有一个小孩,便向他问路。牧童却说,这山上有很多的野兽!劝他别去了。太尉一想也是,便下山了。之后也吃素五天。快走时,发现了一个房间,贴满了封条。太尉要开,真人劝他别开,太尉不听,强行要开。里面黑黑的,用火把发现有四个字“遇洪而开”,便要挖开。真人又进行劝住,太尉不听。挖开了一个大洞,突然发出了一声巨响!一团黑气化作金光四散开来,大家纷纷逃走。

从这个故事看出,当时的太尉胆小怕死,不听劝。由此可见,当时的宋朝是多么昏暗,竟用这样的人当太尉!

(三)

《水浒传》第一回目录是“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

这一回还没有切入正文,主要说了两个人,一个是张天师,另一个是太尉洪信。

这一回是引首与正文之间的桥梁。(.)

这一段真有《西游记》的味道。

北宋末年天下大乱,原来是洪信惹来的,方腊又是谁惹来的呢?可能有另一个洪信。起码梁山这一百零八人是洪信引出来的.。这件事对北宋是祸是福就《水浒传》而言,是帮了北宋,因为这一百零八人招安后征辽,征方腊,保了大宋,而历史的真实是天下大乱,才有了宋江造反的故事。无论祸福,责任都在洪信,不在皇帝。要不然,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信条,就不能立足了。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8)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

读完《水浒传》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并不是每个人天生就有本领。他人的成功靠努力得来的,他们心中有对梦想成真的渴望,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必然成功了。人,应该对自己负责,因为只有自己才明白自己真实的梦想。而这种梦想,绝非空穴来风,需要我们用奋斗去充实它、实现它,这样才能使梦想得以实现,才能让人生更精彩、充实。每个人都有梦想,但如果不行动,梦想只会成为泡影。所以,从此时起,我要用辛勤的努力换来梦想的实现。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

《水浒传》写的是北宋末年宋江等一百零八位英雄的传奇故事。他们的勇与力、智与真,主持正义,追求理想,以及朋友的`合力相助、患难与共,都使我们无限景仰,热血沸腾。《水浒》英雄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具有超人的勇、惊人的力,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禁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的确,这样的英雄在现实生活中或许并不存在,但人们需要他们,人们在向自然要生存,要发展的拼搏中,在与社会种种恶势力的斗争中,需要与期待着这种压倒一切的力量,不可阻遏的气势,无往不胜的精神。人们在这些英雄身上体会到了一种刚,壮烈、伟大的美,感悟到了人作为世界的主人的本质力量。它能使人精神振奋,斗志昂扬地迎接人生道路上的种种挑战。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给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作为祖国的教育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的后代培养成为新一代人才,以把我们祖国建设成为更富强昌盛的国家.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9)

在人生长河中,我读过许多中国古典小说,有《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由施耐庵撰写的《水浒传》了。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北宋徽宗时期皇帝昏庸、奸臣当道,贪官污吏陷害忠良,导致民不聊生,人民揭竿而起,反对暴政的故事。

高俅,一个只是踢了一脚好球的小人,通过阿谀奉承竟然被提拔为殿帅府的太尉。他为报私仇,陷害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和教头王进,最后他们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后来,以宋江为首领的一百零八条好汉聚义梁山泊,举起义旗,反对腐朽的宋朝统治阶级。他们替天行道,除暴安良,沉重地打击了统治阶级的嚣张气焰,弘扬了人民群众的英勇斗志。

《水浒传》生动地描写了梁山好汉们惩恶扬善,替天行道的种种事迹。读之真让人热血沸腾,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看到梁山好汉的英雄故事,让我又不禁联想到虎门销烟的民族英雄——林则徐。1839年6月3日,林则徐冲破种种阻挠,在虎门销毁了两百余万斤的鸦片。这一壮举有力的打击了英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它向全世界表明,中国人是不可欺辱的!林则徐和梁山好汉们一样,他们替天行道,惩恶扬善,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做斗争,敢于亮剑的品质,正是我们中国人民不朽的象征!

这本书是一部体现忠义两全的书,聚义梁山的英雄好汉们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英雄壮举,使他们成为我们心目当中的英雄人物。在这些好汉身上所体现的那种善良,仗义,机智,倔强,忠诚,勇敢的品质,尤其是对朋友的肝胆相照,正是我们在生活中所要追寻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篇10)

【编者按】为了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为同学们搜集整理了读后感作文:《水浒传》读书笔记之武松,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水浒传》读书笔记之武松

在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出现的一百零八个好汉里,我最喜欢武松,他是徒手打猛虎的英雄。

那天,武松来到阳谷县景阳冈下,见山下酒馆的酒幌写着:三碗不过冈,武松一口气就喝了三碗,还要,店主无奈了,只好筛酒,武松又一口气喝了十八碗。武松手提棒子,正要去景阳冈,被店主拦住了说:如今景阳冈有一只斑斓猛虎,已伤了二三十条好汉的性命了,官府只许巳,午,未三个时辰叫客人成群结队过冈,你不如在店里歇一晚,明日再走。可武松,以为店主是想在夜里谋财害命。

武松走了一阵,看见布告,才知道真的有虎,本想回酒馆,可又怕店主人笑话,他又踉踉跄跄的向前走,在一块光滑的大青石上面休息,突然从树后跳出一只又急又饿的老虎,老虎三扑,这武松也三闪,挣扎了半天,老虎的力气早已用尽,武松趁机把老虎死死地按住,用尽平身力气,把老虎打得嘴里,鼻子里,耳朵里都流出了鲜血,武松松了手,早已没了力气。

武松与老虎斗智斗勇,真是勇猛的好汉,除了武松,其实我也喜欢:关胜,林冲,吴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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