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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檀迦利》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6.15

《吉檀迦利》读后感。

或许你当前正在苦恼于作品读后感?当我们透过作者所写的作品体验到各种感受后,相信通过记录读后感的方式能更好地回味作品。接下来,我将和大家分享“《吉檀迦利》读后感”,希望本文能带给您启示!

《吉檀迦利》读后感 篇1

《吉檀迦利》是一本古老的印度教经典,也是佛教的重要典籍之一。它讲述了一位王子的成长经历,以及他最终成为一名修行者的过程。这本书第一次被翻译成英语时,直接将其翻译为“The Light of Asia”,因为它描述的就是一个蒙昧的时代的巨人所散发的光芒。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是人类思考的一个重要主题。《吉檀迦利》这本书很好地阐述了这个问题。作者桑伯恩在书中诠释了吉檀迦利所追求的真正价值,使人们在修行的道路上具有了明确的方向。阅读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修行的过程是不断学习和自我完善的过程。

在书中,吉檀迦利的修行经历为我们指出了寻求诸如正义真理、舍己为人这样的品德和价值所必须经历的成长。他在自我成长的过程中,体验了各种教育和文化,学习了各种知识,并创建了许多事业。特别是当他发现外在世界并无法满足他的物质需求和内心需要时,他开始心灵探索,最终成为了佛教道德和教义的信仰者。

吉檀迦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人生是一次旅程,修行是它的一部分。我们必须学会如何感知自身情况,并不断自我反省,从问题中学习并变得更加成熟。最终,这将导致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生命和人类的根本价值,使我们能够摆脱过去生活中的无益之物,从而重新拥抱生命的真正意义。

此外,《吉檀迦利》还告诉我们,生命的真正意义是为他人服务。我们必须学会舍己为人,学会如何放下自己的私人目标,去追求更大的目标并令他们真正地出现。这是一条不断给予和帮助他人的道路,使我们拥有了更大的目的并超越了自己。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快乐和满足。

最后,《吉檀迦利》唤起了我对生命中精神维度的探索。它展示了信仰和灵性的力量,并支持和鼓励我们发掘它们的真正力量。通过坚定的信仰和灵性探索,我们可以获得内在平静和心灵的力量,让我们更能适应生活中的各种挑战。

《吉檀迦利》是一本非常值得阅读的书籍,并在思想、宗教、生活和个人发展方面都有很多教益。它不仅能引导人们审视自己的人生和对他人的责任,还为人们提供了一种不断自我完善和提高自我意识的道路。从中,我学到了如何尊重自己和他人,如何勇敢地挑战自我和自我成长,以及为他人服务和献身的重要性。我对此深表敬意,并强烈建议所有的读者花时间来体验它所传达的重要启示和心灵的力量。

《吉檀迦利》读后感 篇2

在我多年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经典名著《吉檀迦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佳作,由印度的苏塞纳德拉所著,通过对佛教中时空的探讨,展现了一个复杂多元的世界,由此传达了人生的真谛和精神境界。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巨大的故事,以佛家经典为蓝本,描述了一个惊险的旅途,这个旅途中有许多惊险和灵动的情节,在文字铺陈的同时,也让读者深刻领悟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主人公是僧人婆罗门,他深信佛陀万丈光芒的力量,不断地坚定并践行自己的信仰,也因此获得了救赎和成长。这是一部兼具冒险、成长和宗教哲学的佳作。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让我不禁感慨,原来真正的智慧和力量,并不在于物质的丰富和权势,而在于心灵的饱满和能力的塑造。每个人都需要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不断探寻、成长和追寻自己的内心。也正是这个精神追求,让自己跨越不同的阶段,在不断地升华中,把握自己的人生。

此外,在阅读《吉檀迦利》时,我也发现,它还带有很强的文化特色。佛教文化是印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印度文化中人们的心灵状态,塑造了他们的艺术品味和透彻理解人性的眼光。同时,我们也可以在这个大融合的时代里,将这种跨文化的精神投射到我们当下的生活中,不仅扩展我们的审美视野和知识储备,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在理解和包容不同文化的同时,也提高我们的情商思维和人际交往能力。

总之,《吉檀迦利》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它不仅刻画了印度文化的精髓,更引领着人们探索真理、追求精神与心灵的奇妙旅程。它不仅传达了很深的佛教哲学思想,更能激发读者自己的内在思考,渐渐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心灵不断的成长。我相信在经过这本书的洗礼后,会有更多的读者能够获得属于自己的思考和时间的收获,探索和实现更深层次的自我超越。

《吉檀迦利》读后感 篇3

“今天炎夏来到我的窗前轻嘘微语群蜂在花树的.宫廷中尽情弹唱这正是应该静止的时光和你相对在这静寂和无边的闲暇里唱出生命的献歌”。

“吉檀迦利”是孟加拉文的音译,意思是“奉献”。

这部散文诗集也是泰戈尔本身给神的献诗。献诗,是献给神的诗歌。书里洋溢着丰沛的爱情——对万物之神的爱情。虽然表面看起来,这好像是一部宗教诗集,但其实,这只是一种依托。诗里的“我”日夜歌唱,表白自己的愿望,歌唱自己的心灵,渴望与神相会,渴望和神结合,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人生的理想状态。但其实,这是诗人曲折地表达自己对人生理想的探索和追求。

诗人曾在一本书中说:“诗与艺术所养成的是人的虔诚的信仰,这种信仰使人与万物化为一体,这种信仰的最后真理便是人格的真理。”因此,泰戈尔所信仰的神存在于万物之中,人与万物都是神的表现。因此世间的万物在诗人的笔下都有了情感,都被赋予人格化,而且有了思想。诗人就与人恋爱,与神恋爱,与万物恋爱。

但在书中我最爱的还是那些仿佛如圣经片段般圣洁干净美好的句子,让人读起来不止是心灵方面得到温暖的抚慰,更多的反而是迷途顿返的反思感悟。

不信你看——“呵你这生命中最好的完成死亡我的死亡来对我低语罢我的一切的存在一切的所有一切的希望和一切的爱总在深深的秘密中向你奔流你的眼睛向我最后一盼我的生命就永远是你的”“点起你的信号灯吧父亲为我们这些漂泊得离你远了的人我们的居所是在绝望的重担下下沉当每个荣辱嘲弄我们的人格使我们匍伏在尘世里的时候我们羞辱了你因为这样就亵渎了你所付予我们———你的儿女的庄严因为我们这样我们就吹熄了我们的灯在我们卑鄙的恐惧中就仿佛这孤独的世界是盲目而且没有神明的”

《吉檀迦利》里的很多的句子,在我看来即使是放进《圣经》里也不见的会有丝毫的违和感的。他的诗歌适合反复低声朗读,在心头重复不断的回响,而你就会剎时醒悟过来,为什么有”诗歌”这个词。原来诗也就是歌,润物无声,催人泪下。

泰戈尔的诗,泰戈尔的歌,总有澄澈圣洁的感觉,也许这才是生命本来的样子。

《吉檀迦利》读后感 篇4

有学者说过,要了解一个作家,就要先读他的作品。而我却是先泛泛的了解了泰戈尔的身平,再去拜读他的杰作。泰戈尔多才多艺,文学、音乐、绘画、作曲,他都精通。他活着的漫长的八十年正是世界上的多事之秋。他有着七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为后人留下一千余万字的各类作品。他的作品涵盖诗歌、小说、戏剧和散文,数量惊人。他称得上诗人、作家、艺术家和社会活动家。他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他的为人更是一本读不完的诗书。他的人格魅力带着神圣的光环。他充满着生命力,洋溢着欢乐,点燃着光明,袒露着真、善、美的灵魂。

当我们在自以为追逐流行周星驰无厘头式的《大话西游之大圣娶妻》中那句经典台词时,却不知道我们伟大的泰戈尔早已给出了最高境界版的

丗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泰戈尔

丗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伱面前

伱却不知道我薆伱

丗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伱面前

伱却不知道我薆伱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薆

却不能在辷起

丗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知道明明知道彼此相薆

却不能在辷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把伱放在惢里

丗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把伱放在惢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惢对薆伱的秂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初读《吉檀迦利》是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冬日的晚上,脱了鞋子盘腿坐在椅子上,忘记了时间,听不到外面的风声,只是默默的感动。初读的时候满溢的都是感动,

仿佛正穿过蒙蒙春雨、正经历秋雨淅沥的日子,那种尘埃被雨滴荡涤而去,留下的清新和舒适惬意,真是无法形容。总之,读这本诗集感觉很美,真是一种享受。

在这喧嚣的红尘当中,能读一会儿泰戈尔的诗,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要说读这本诗集的感受,我不想照搬评论家的理论,我想用自己的感觉来说话:如果说当代文坛上我们所能见到一般的诗集是一条小河,那泰戈尔的《吉檀迦利》无疑就是内蕴丰富、波涛汹涌、无边无际的大海;如果说一般的诗集是一座小山的话,那泰戈尔的《吉檀迦利》就是喜马拉雅山,就是世界上最高的珠穆朗玛峰。还有,如果说读一首诗就像吃了一种食品,读那些憋足低劣的诗歌,就像吃了一种倒胃口的食品,或者吃了一包缺乏营养的方便面;读别的比较有成就的诗人的作品,有可能就像吃了一块甜点或者奶油夹心的饼干,虽然有点感觉,但缺乏回味悠长的感觉,缺乏让人陶醉的境界。

泰戈尔的《吉檀迦利》是多汁的水果,它是沁人心脾的饮料,抑或是令人陶醉的高贵的红葡萄酒,它是世界少有的美味佳肴,读一首诗,或者就仅仅品味一句诗,都有一种非常醇美的感觉!那感情饱满、想象丰富、意象独特新颖、充满诗情画意的语言,令我深受感染,感慨万千。“吉檀迦利”是孟加拉文的音译,意思是“奉献”,这部散文诗集其实就是奉献给神的颂歌。表面看起来,这好像是一部宗教诗集,其实,这只是一种依托,一个附丽,全诗的主题表面看来,就是“我”日夜歌唱,表白自己的愿望,歌唱自己的心灵,渴望与神相会,渴望和神结合,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人生的理想状态。但其实,这是诗人曲折地表达自己对人生理想的探索和追求。

“我只在等候着爱,要最终把我交在他手里。云霾堆积,黑暗渐深。呵,爱,你为什么让我独在门外等候?我独自去赴幽会。是谁在暗寂中跟着我呢?我走开躲他,但是我逃不掉。”“我需要你,只需要你——让我的心不停地重述这句话。日夜引诱我的种种欲念,都是毫无意义的诈伪与空虚。”“当我乞丐似的心,蹲闭在屋角的时候,我的国王,请你以王者的威仪破门而入。”

所有这些对人物形象和内心世界的描绘,这些绘声绘色的描写和抒情,将抒情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刻画得惟妙惟肖,使人觉着这首长诗情趣盎然,是那么得引人入胜,令人沉醉。

抒情女主人公对爱人和爱情的追求过程,也就是诗人对美好人生、对理想境界的追求过程。就这样,在抒情女主人公曲折美丽的心曲和一波三折的追寻过程中,完成了诗人想要表达的主题!

伟人也会犯错误,泰戈尔也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他的诗大多宣扬宗教思想,有些又充满政治性,还有一些神秘意味的诗歌,内容模糊,令人难以猜度。有些诗又像格言,说是富含哲理,但是我还是觉得猜不透诗意(可能是我的阅读水平有限)。

不喜欢他诗意而繁琐的表白,我更喜欢简洁而有力量的字眼。比如契诃夫“我爱这片天空”,这六个字就给人无限遐想和启迪,就抵得上很多虚浮的词藻。泰戈尔那童年般的“大爱”在现实中如此难以寻觅。他用朦胧的词语表述着不清晰的意境,仿佛能看到诗人在岑寂中行走,看到他的遐想留下的串串痕迹。

诗终究是虚幻的,我不是诗人,尽管我也需要诗情,但我更喜欢泰戈尔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和做事的精神。那是我可以学习和模仿的。如果每一个教育者都有他这种做事精神,有所觉悟,从自己力所能及的地方入手,做一点点有益的事,那么现状就会改变的。

《吉檀迦利》读后感 篇5

这是泰戈尔另一部杰出之作,是给神的献祭,所以包涵了圣洁的情。有爱情、亲情、友情,还有宗教的圣情。散文文诗中的婴孩,是神化的,集透明的美好于一身。如水晶,却没有棱角。他睡梦中的甜美微笑,如一罐陈蜜的甜定睡眠,还有娇嫩肌肤上的沁幽乳香。泰戈尔用飞翔的想像,赋予了它们精致的传说。于是,婴儿的可人也就变得合情合理。这是一种解释。阐明了圣洁,说明了纯美。然而,解释,时常让我们着迷,生活中也处处可觉得。一则传说岂不是解释共工怒触不周山,是未开化的远祖尚不知如何解释各种自然现象,于是天马行空,或归结于神的造化。而神,往往也有情感有思想的,那则则传说便生机勃勃。蛮有情趣,读起来那幻妙的情节和爱恨情仇便跃然纸上了。而这仅仅是远古的决荒蛮夷的一种富有情趣的解释;孩提时代的我们,想必都嗜问"为什么"吧。为什么天那么瓦蓝;叶片皆为春水藏成的绿;为什么日月星辰斗转星移,而我们在一天天蜕变,父母脸上却描上几道纹,鬓上染了几缕雪;为什么看到公车上有人在拿他人的包却不能立即道破,只得等到那人得手后下车……这些"为什么",有些出于天赋的好奇,有些出自小小心灵中强烈的不解。而问答,可从父母获取,可从书籍中汲得。更多的,来自社会。白纸般的我们,仅仅只需要一份解释,便足矣。解释,来自社会。而这生活中的大书浩渺如烟,我只希冀在不断进取探寻的道路上它能给我一份完美的解释。我也有幸阅读了旁人的提问及解释:张晓风误把微微被秋熏黄的银杏叶认作为花,金花绿叶,煞是好看;席慕容也有同样的际遇,作家尚且如此,我们渴求解释的欲望也更烈了。只可惜如今提问的机会太少。吉檀迦利是泰戈尔对神的膜拜的解释;古老的传说是对自然妙趣横生的解释;甚至我的生活也是解释,解释我生命的繁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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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读后感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也许"成吉思汗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成吉思汗读后感(篇1)

从小,我就崇拜英雄人物。不久前,我又读了一部详细介绍成吉思汗生平的小说《成吉思汗》,他那勇敢的斗志、高尚的人品,都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难以释怀。

成吉思汗名叫铁木真,13岁时父亲便被仇人毒死,开始了颠簸困苦的幼年生活。但他从未对未来失去信心,在友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充分展示出自己的英雄风采,勇敢、睿智、宽容他对外战争的规模之大,占领地域之广,远征路途之遥远,在人类历史上是空前的。他最终在52岁时完成了统一蒙古的大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成吉思汗。

首先,他很勇敢。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勇敢地面对现实,不退缩,不气馁,永远勇往直前。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我们要像他那样,勇敢的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胜不骄,败不馁,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做一个勇往直前的小勇士。

其次,他有远大的志向,并且为了自己的理想,一生奋斗不息。人生没有理想,生活就会变得迷惘,就会缺乏动力。我们要像他那样,给自己树立一个正确的目标,从现在开始更加努力地好好学习,为将来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努力奋斗。

另外,他心胸宽广,与人为善。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心甘情愿地帮助他,辅佐他。古人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也应学习他这种宽广的胸怀,相互之间团结友爱,不要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即使有人偶尔犯了错误,只要他真心悔改,那么就原谅他。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成吉思汗不仅是蒙古人的骄傲,更是中华民族的传奇人物。他身上许许多多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他将永垂不朽,千秋万代!

成吉思汗读后感(篇2)

成吉思汗读后感(1~2章)

徐若彤

这篇文章说到,蔑儿乞人的首领赤列都在迎娶弘吉刺部的美女诃额伦,被自称也速该的蒙面人斩于马下。诃额伦一直逃啊逃,最后被真正的`也速该救了下来,成为了也速该的妻子。而也速该的做法却遭到了一向对他不满的弟弟塔里忽台的反对,认为这个女人是带给乞颜部落的战争祸害,并和自己的奶奶一同商量消灭也速该的办法。

诃额伦为也速该生了一个手握凝血的孩子,手中的凝血像是草原上最厉害的矛。正巧,也速该抓到了塔塔儿人的首领铁木真兀格,便为自己的孩子取名叫铁木真。

这个孩子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我认为铁木真兀格很阴险。因为他为了让乞颜部落和蔑儿乞部落自相残杀,就把自己伪装成也速该,杀了赤列都,让赤列都的弟弟赤列格儿和所有的蔑儿乞人仇恨乞颜部落,从而形成战争的呼唤声••••••

成吉思汗读后感(篇3)

今年寒假中,我读了许多书,如《射雕英雄传》、《上下五千年》、《朝花夕拾》、《爱的教育》等书籍。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成吉思汗》,它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我往下看。

成吉思汗这个词分两个部分。汗、可汗是我国古时候北方一些游牧民族对王、皇帝之类的称呼;蒙语成吉思是强大的、有力量的的意思。成吉思汗的意思就是强有力的可汗。

成吉思汗名叫铁木真,13岁时父亲被塔塔尔部的人毒死,开始了颠簸的幼年生活。铁木真在友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展示出自己的英雄风采,成为了蒙古大汗。35岁时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路。52岁时完成了统一蒙古的大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并开始了他统一天下的大业。他还未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时,就病逝于甘肃省清水县牛头河畔,享年73岁。

读完了这本书我十分佩服成吉思汗。有很多原因。他很勇敢。他幼年丧父,20岁时为了让亲人不被泰赤乌人杀害,勇敢地引开他们。我要向他学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勇敢的面对现实,遇到挫折决不气馁,而是努力克服,不怕失败;他有很大的志向。我要向他一样给自己一个目标,使自己好好学习,努力完成这个目标;他对待自己的属下十分友善,就像在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我要和同学们团结友善,不欺负弱小。有宽阔的胸怀。别人做错事,只要他承认错误,真心悔改,那么就原谅他。正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成吉思汗身上有许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

成吉思汗读后感(篇4)

在宽大的书架上我看到了《成吉思汗》这本书。翻开书,一股清风吹开了云层,蓝蓝的天,绿绿的草,一位叱咤风云近160年的历史英雄人物,大蒙古国的缔造者――成吉思汗正在指点着江山。

成吉思汗原名铁木真,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他创建了全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版图面积最大的帝国,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

铁木真在年幼时丧父,于是他主动承担了弟弟妹妹们的父亲这个责任。在铁木真长大后,他四处征服邻近的部落乃至整个蒙古草原,最后靠他坚定不拔的意志力和不被失败打倒的坚强,以极少的兵力征服了四十多个国家和七百二十个民族,覆盖了当时的半个世界。

成吉思汗还很重视“忠诚”。不管是自己人,还是敌人,只要是背叛自己亲主,就会被身首异处。成吉思汗在草原上最大的对手是扎木合。扎木合被打败后,四处逃亡,但还是一副高傲、目中无人的样子,他手下仅剩的五个人受够了,于是把扎木合捆绑起来,押到了铁木真的蒙古包里。当铁木真得知这五个人背叛了自己的首领时,就勃然大怒,立即杀了他们。因为他们连自己的亲王都能背叛,还能忠诚于谁呢?

成吉思汗不仅善战,而且还很重视人才。只要见到有才华的人,就会变得像一个虚心学教的孩子一样洗耳恭听。在一次战斗胜利后,有人报告说有一个人前来拜见大汉,于是成吉思汗召见了他。一见这人相貌堂堂,便觉得此人不是个普通人,便问他姓名,原来他叫耶律楚材。当得知他非常有才华时,成吉思汗立即给了他一个非常高的官职,从此,耶律楚材成为了成吉思汗的军师。因为他知道,打仗需要士兵,治理国家需要人才。

合上书,抬头望去,风徐徐,云淡淡,眼前浮现出茫茫的大草原,我的心中感慨万分,草原依旧辽阔,英雄的故事依旧在草原上传颂。

成吉思汗读后感(篇5)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认真阅读了《成吉思汗和鹰》这篇课文。读完后,我不禁为文中那只为了救主人而被主人射死的鹰感到惋惜;为成吉思汗冲动的做法感到遗憾。

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这样一件事:口渴的成吉思汗想喝水,却被他的鹰四次撞翻了杯子,他射死了鹰,却发现鹰是为了救他而这样做的,成吉思汗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

整篇文章语言朴实、耐人寻味,令我深思,使我深有感触,尤其是课文的最后一句话: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是啊,如果成吉思汗不那么冲动,不那么鲁莽,而是先想一想,平时那么听话,那么忠诚的鹰,为什么突然变得不听命令了,然后去看个究竟,他的鹰就不会死,他就不会这么懊悔,他现在可能正骑着马和鹰一起打猎呢!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这句话,既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也体现出了成吉思汗对自己这种做法的后悔,体现出了成吉思汗对这只鹰的感激之情。

在发怒的时候做不应该做的事,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写作文,妹妹跑了过来,她抓起作文,一不小心,作文撕了。我气急败坏,急忙把作文抢回来,手中的笔随着我的动作,把妹妹的手划伤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顿时口子鲜血直流,妹妹哇哇大哭我后悔极了:后悔自己不该这么小题大做,不就是一篇作文嘛,撕了可以再写,可妹妹手上的伤,却再也抹不掉了

读完《成吉思汗和鹰》后,我掩卷沉思: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都会犯错误,何况是我们呢?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能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因为人在发怒时是最不理智的。

成吉思汗读后感(篇6)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成吉思汗和鹰》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成吉思汗是一个冲动的人,他竟很残忍的射死了自己多年宠爱的鹰。

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述一下这篇文章吧!成吉思汗被誉为强者之王, 战神,人类之王,一生打了60多次仗,有一天,成吉思汗在山中打猎,突然和队友走散了,当时天气很热,成吉思汗口渴的厉害,过了一会他终于看见了一个泉眼,于是就从猎袋里拿出小杯子。可是成吉思汗连续接了四次水都被自己宠爱的鹰打翻了。他非常生气,于是就残忍的射死了自己宠爱的鹰,最后发现泉水中有一条剧毒死蛇,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莎士比亚说:“一个人知道了自己的短处,能够改过自新,就是有福的。”还有高尔基说:“最大的羞愧和苦恼,就是当你不能很好地捍卫你所喜爱并为之而生存的一切的时候。”这篇文章打动了我,这只鹰不顾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主人,这种精神让我十分钦佩,可是成吉思汗却杀了它,这太可惜了,这只鹰真可怜,不过我想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去面对一些错误,犯了错误就要勇于担当起责任,只要认真,冷静地去看待他们,我们就会感到快乐!

我们都领略到了成吉思汗的那句话,“人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

成吉思汗读后感(篇7)

记录片能拍成这样算不错了,战争场面很壮观。

马很真实,确实是矮小的蒙古马。

语言听不懂,大概是蒙古话,欢呼的时候像“乌拉”。

扮演成吉思汗的演员像欧洲人。

北京那时候是金朝,中国官员的服装应该不是汉服,而且中国北方也不应该是稻田的景象。

攻金的大将我怎么记得是木华黎,成吉思汗有亲自带军吗?

几乎没有说到他四个儿子之间的关系,因此也没有详细说明向西方进军的故事。其实蒙古人给西方带来的伤害比东方要多的多。

没有说到他成长中的重要人物---王罕,没有说到他的“四只野兽”,也没有说到他后期下面的一些重要辅臣,如耶律楚材。

50分钟不能面面俱到,记录片偏重战争的描述。

要想了解更全面点,应该看看电视剧。

成吉思汗读后感(篇8)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叱咤风云,功盖一世,创建了历史上最大的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他的成就可以说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具震撼力的梦,就连一代战神拿破仑提到成吉思汗时也自叹不如:能够使自己的民族凌驾于世界所有民族之上的,唯有成吉思汗。古今中外,没有一颗星星能比他更耀眼夺目。

成吉思汗名叫铁木真,13岁时父亲被塔塔尔部的人毒死,开始了颠簸的幼年生活。铁木真在友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展示出自己的英雄风采,成为了蒙古大汗。35岁时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路。52岁时完成了统一蒙古的大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并开始了他统一天下的大业。他还未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时,就病逝于六盘山,享年66岁。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对成吉思汗可以说是又爱又恨的。他是一位伟大的征服者,一位高瞻远瞩的统帅。他有着海一样的宽阔胸襟,有着山一样的高远眼光,有着钢铁般坚强的意志,这才是他能够把蒙古骑兵训练成世界上最强大军团的原因。但同时,他又是一位野蛮的屠杀者,他所率领的军队对中亚各族施行的种族灭绝政策,无疑是人类历史上巨大的浩劫。在这本书中,我也读到了铁木真的善良,当背叛了他的昔日兄弟札木合被他的五位仆人捆绑着送到他面前时,他不忍心杀他,还派合撤儿前去劝降,愿与札木合重归于好。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成吉思汗的善于纳谏的一面。蒙古与金的战役中,对于攻破的城池,蒙古兵进行了野蛮的屠城,金国归降的大学者耶律楚材劝谏成吉思汗不应摧毁耕地、屠杀百姓,也不应烧毁城市而是保护这些财富。成吉思汗听从了耶律楚材的劝告,放弃了杀光中原人,使良田尽为牧场的荒谬想法。从而使中原免遭生灵涂炭,神州大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场浩劫。后来,他还听从全真教掌门丘处机的劝告,敬天爱民,体恤百姓疾苦,在后来蒙古灭宋过程中,野蛮行为没有进一步展开。

书一页一页的翻着,成吉思汗生活的点点滴滴渗透在我的心里。岁月和征战终究是把他从一个稚嫩少年变成了今天的一代天骄。从他的人生中,我懂得了坚强,自立;懂得了执着,坚定;也更加懂得:实现梦想往往要经受过比别人更加残酷的挑战。

英雄已逝,风云常在,我愿踏着伟人的足迹前进,去追寻我的梦!

堂吉诃德读后感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堂吉诃德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

在追梦途中跌了一跤

——**桑丘

080411沈月梅

追梦,骑上属于他的心爱的小毛驴,胸中却是一心想要当一座岛屿的总督。在整个《堂吉诃德》的故事中,除了堂吉诃德,桑丘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为一个小小的农民,也许没有他的主人堂吉诃德的出现,他将不会意识到自己的梦想,他也许就是呆在家里,陪着自己的老婆孩子,守着他的农田,就这样默默的将一辈子过完。

然而,有一天,堂吉诃德突然出现在他的生活,并答应他坐在岛上。于是这个思想简单,头脑少根筋的桑丘就这样跟着堂吉诃德了。在他的内心,渐渐的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他要当时总督,然后把老婆孩子接过来一起生活。

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头脑如此简单,甚至有点愚蠢的农民会如此热爱这个岛。在和堂吉诃德一起经历的两次冒险中,他们遇到了怎样的困难,遭到很多人的故意作弄,可是桑丘就是不放弃心中的那点想法,反而还越来越坚定了。

在第一次的冒险经历中,桑丘在一个旅馆里被伙计当成麻袋来来去去丢着玩,弄得浑身是伤。这个可怜的农民第一次在冒险的路上经历了如此糟糕的经历。但即便如此,这并没有动摇桑乔的决心,他将在岛上获得一个席位,并成为那里的总督。

事实上,桑丘也并不是愚蠢的无可救药,他其实一个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他也具有管理整个“岛屿”的能力。当公爵夫妇给与他一坐“岛屿”,虽然这只是他们恶作剧的其中一部分,但是当桑丘到达那座“岛屿”,能够非常机警的处理岛屿内部的事务,他聪明的处理了两个男子的金钱纠纷,让在场的人都深感意外,认为新总督还很有智慧的。紧接着,桑又审判了几起案件,都凭着感觉判定了是非曲直,使得人们更为惊讶,觉得他和传说中的愚笨的形象大为不同。

同时,桑乔是一位非常负责任的州长。他会到处巡逻,为人们解决纠纷。他每天都精疲力尽。可见,桑丘其实也算得上是一个人才,只不过他的才气在他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中被埋没了。

可能平常跟着堂吉诃德一起冒险,一起“伸张正义”,遇到一些不平常的事情,而所谓的不平常的是就是一些令人不可思议或者是一些令人发笑的事情。这样,。

与他的主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堂吉诃德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幻想,他陷入了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但是桑丘就不是,他虽然跟着主人一起演出了一场又一场的闹剧,但是桑丘还表现出了注重实际这样一种品质,他不会跟着主人一起去刺风车,不会把羊群当做是敌人,他的头脑并没有陷入完全的想象中,他看得清现实。

桑丘一开始也许身上围绕着的还多是愚蠢的行为,但是到**的最后,桑丘逐渐由愚笨渐渐的发展为狡黠,聪明。并且还在公爵夫妇的恶作剧下还过了一回总督瘾。

由于被捉弄,桑丘最后不得不“弃官”,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陪着自己的老婆孩子。但是桑丘总归是有个有过梦的人,他也曾为自己的梦想努力过,虽然最后**在读者的笑意中结束,但是桑丘的这一路,做梦,追梦,梦醒,却也给读者留下了点点。

在寻梦途中,跌了一跤,最后,还是不得不回到现实中,这个就是桑丘。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

一个“骑士”,一匹瘦马,一个“侍从”,一头灰驴。他们立在黄昏里的山冈上,准备穿越荒凉的梦境。

面对世界的残酷和荒谬,面对世界的黑暗,堂吉诃德不得不选择另一种疯狂的放纵。

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笔下的这位“骑士”,疯癫莽撞,看似简单的人物实则具有复杂矛盾的人格。堂吉诃德和桑乔的一系列漂泊经历是荒诞而不羁的,这暗示了堂吉诃德精神世界和性格的双重性。他可笑又可悲,可亲又可敬,在他身上体现着人生的大喜与大悲,体现着塞万提斯想要通过这一形象来表达的人文主义理想和这种人文主义理想与西班牙社会现实冲突的无奈,这也使得他成为古往今来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伟大艺术形象。

堂吉诃德给人的第一印象必是一个脱离实际、莽打莽撞的搞怪人物。他假装自己是骑士,但餐馆老板替他把它封了。因为骑士都要有一个忠诚的情人,于是他也找了一个,并自认为她是美丽的公主,他为之倾倒,甚至于让随从桑丘来见证自己为她而产生的癫狂。

侠义路上的趣闻轶事增加了堂吉诃德的喜剧性。他总是凭借主观臆断去行事,与人决斗或是救困扶危,不是帮了倒忙,就是把自己也搭进去了。理想主义的堂吉诃德真的把自己当成使者,为世界除暴安良,锄强扶弱,清除世间的不平等,他是执着甚至痴迷地去做这些事情。

他被打后说,我们生意上的灾难是无法避免的。身体上的疼痛不能使他回头是岸。人们觉得他实在是滑稽可笑,他那痴痴颠颠的精神世界,实在是无人能走进。

深层发掘,堂吉诃德是可悲的。悲剧就是撕碎世界上美丽的东西,然后把它们摆在世界面前展示出来。于是,塞万提斯让堂吉诃德疯癫,让他不被任何人理解,即便是那个一直跟随他、渐渐走入他世界的小随从桑丘。

虽然桑丘愚钝,比如轻易听信了堂吉诃德会封他做海岛总督一事。但大多数时候,他不理解堂吉诃德的想法,无法与他产生共鸣。堂吉诃德渐渐感到孤独,他的思想和行动无法突破传统观念和封建伦理的束缚。

他的悲剧也有其独特的个人和社会因素。他过度的崇拜精神自我从而精神恍惚,一直以来他活在自己崇高的精神世界里,安然自得。最后,白月骑士决斗的失败导致了他的内心世界的崩溃,这是对理想主义者堂吉诃德的最大打击。

严酷的社会现实是粉碎他美丽梦想的真正魔鬼。堂吉诃德失去了精神支柱,成为封建宗法社会与新人文主义交替的牺牲品。在社会现实的强烈冲击下,堂吉诃德的人生似乎只是一场华丽的表演。

好笑的堂吉诃德,终于留给了人们,而他那悲伤的一面,却充满了沉思。

堂吉诃德所追求的骑士风范是一种骑士精神、正义精神和权力精神。他可以保护弱者,维护正义,这样他也可以获得一些威望,钦佩和光明的感觉。在这种行侠过程中,哪怕牺牲自己,流血受伤也丝毫不会畏惧。

他对这个社会人情冷漠感到失望,坚持自己拯救世界的信念。“我是个骑士,只要上帝容许,我到死也是骑士。各人志趣不同:

有的雄心豪气,有的奴颜婢膝,有的弄虚作假,有的敬天信教;我呢,随着命运的指引,走的是游侠的险路。我干这个事业不为钱财,重的是名誉。 ”他铿锵有力地说出这番话,在愚昧可笑的另一面,是执着的坚守与眺望未来。

自由而孤独地行走在一片自我的天地之下,化去不懂也不须去懂的人间。无论外界如何变化,无论消极颓废如何占据主流,他总是在通往梦想的路上。

也许走得很慢,但绝不回头,绝不后退。

这就是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3

葡酒*** 周李乐廷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要细细品味,觉得书中有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

在实现的过程中,瘦得像一根高杆子的侠义骑士和有奇思妙想的绅士,总是表现出他的正直和善良。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简单了,很多笑话都是开的。书中的主人公原名吉哈娜。他五十多岁了。他是个绅士。虽然他地位显赫,但他的家庭并不富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

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房子里找到一套生锈的祖传盔甲,用硬纸做了一顶头盔。

可惜不太结实,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然后美其名曰驽马难得,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无比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非常有趣。他视风车为巨人,视美丽的农妇为公主,视普通的客栈为神奇的堡垒。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在他自己身上的存在是一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生前的意识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台曼拉的唐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

吉哈纳。我希望我的忏悔和真诚能换来你对我的尊重。……”唐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

当唐吉诃德的最后一刻终于到来时,他的遗嘱公证人正好在场。他说,他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任何一位骑士都能像唐吉诃德一样,安祥地死在沙发上。然而,事实上,他是一对矛盾中的大受难者,不义之魂。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这些都是人类的共同情感,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有现实感。

我个人觉得堂吉诃德很搞笑,上面提到的追求梦想的精神确是包涵在他的心里。对唐吉诃德这个看法,在嘲笑之外却也带着一种淡淡的敬佩。毕竟再经受了重重挫折之后还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懈奋斗的人的确是百里挑一的。

这种精神,唐吉诃德如果运用得体,不去追寻什么骑士道,而去专注于其他的事业,我们也很难否定他不是一个成功人士。为此,笑过之后,却也为他深深的惋惜。

这本书中一些所谓的配角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浪子回头的费兰多。费兰多的故事本可以讲出来,但为了节省这里的空间,就不再提了。

还有善良聪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参孙学士。以及同样傻但对主人忠诚的骑士侍从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怜人了,被堂吉诃德的“花言巧语”骗得了桑丘的信任。

使得桑丘答应做了唐吉诃德的侍从。从那以来我们的桑丘就没少受苦,在客店里被人用毯子包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把他当作一个笑料,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堂吉诃德口中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就凭这份坚毅,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小丑角色投去钦佩的一瞥。

桑丘直到最后也被公众设计的陷阱所掩盖。尽管他如愿成为了岛上(实际上是一个小镇)的总督,但由于唐吉诃德对他开的骑士玩笑,他不得不一直做各种荒唐的事情。

《堂吉诃德》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则,堂吉诃德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深刻的读者,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战斗了。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譬如,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网上,我以为就很难看到堂吉诃德“公正”的品质。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4

再来说说现在我眼中的桑丘,因为本书与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在某些方面有些相似,我会在读书时就不知不觉地将他们做了一些对比。堂吉诃德很自然就和唐三藏联系在一起,他们身上的共同点并不多,唯一比较明显的应该是彼此都很有正义感且意志坚定。在读桑丘这个人物的时候,我在想他的角色和《西游记》中跟随唐僧的三个徒弟谁更相似。

终于在他身上同时发现了大哥、二哥和三弟的影子。首先,毫无疑问,他是懒惰和懒惰的,这是八戒的真实写照。但桑丘比八戒要忠心得多。

虽然他经常抱怨路太难走,但他对老堂大师非常忠诚。他决不会背弃老堂,也不会惹上麻烦。这一点就非常像沙师弟。桑丘最初显得愚蠢,后来逐渐愚中带黠。

在下卷中,他的性格有进一步发展:在他被公爵夫人捉弄而做了“总督”时,断案公平合理且机智。就机智这一点,可以与大师兄沾些边了。

同时,我也非常强烈地意识到,读书必须有两个坐标,一个是当前的时代,另一个是当时的时代。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岀版的反骑士**。从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王国处于衰落之中。**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堂吉柯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世界文学中的著名典型人物,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也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谴责了贵族阶级的荒淫腐朽,展现了人民的痛苦和斗争,触及了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和风俗等诸方面的问题。

我想:正因为如此,这部作品被来自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位作家评选为最佳经典文学名著。

有人说,名著是一本书,每个人在每个阶段都能读到不同的感受。我想几年后我拿起这本书,那是另一种心情。我与《堂吉诃德》的故事未完待续。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5

说到堂吉诃德,他在每个人心目中的印象大概是这样的:一个著名的喜剧人物。确实如此,在电影中,堂吉诃德面带愁苦,长得又高又瘦,骑着一匹瘦弱的老马,握着一柄生了锈的长矛,带着破了洞的头盔,而他的那个名叫桑丘潘沙的侍从则是又胖又矮,骑着驴儿跟在老马后面,两人这这幅形象一出场便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更不用说之后在旅途中发生的一系列笑话,在这里堂吉诃德的骑士行为就像一个小丑取乐一样,除了引人发笑完全没有意义,更不用说什么骑士精神了!

堂吉诃德的可笑在一定程度上又显得那么可悲,在他的眼里所有的人都是品德高尚的人,他爱他们,他真诚善良又富有正义,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身上的确有着骑士的美好品质(现代的人们称之为“汤姆苏”,如果不理解“汤姆苏”是什么意思,那应该知道“玛丽苏”,这是一个意思),他尽心尽力的帮助他遇到的他认为需要帮助的每一个人,与他眼中的妖魔鬼怪战斗,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都永不退缩。但是,他的这些美好品质又是那样的不合时宜,他的行为不但没有获得他人的感恩,反而遭受戏弄。

在我对于堂吉诃德的印象开始有些转变时,是在堂吉诃德第一次病重回家休养时,他的侍从桑丘说了一句令人深思的话:“我们怕的人不是那些巨人、妖怪,而是那些普通的人。”在堂吉诃德面见公爵时,他再一次被戏弄后,公爵说了一段摧毁他信仰的话,“你是一个真正的喜剧大师,你以莫大的说服力给我们证明了这种慈悲为怀的行为是滑稽,忠实是可笑的,而爱情是一种狂热的、幻想的结晶”。

在现在我们看来公爵的话是多么的可笑,慈悲为怀和忠实怎么可能是滑稽可笑的?作为人类最美的品质之一,我们怎么能被这样对待呢?直是黑白的。可是在那个时代,公爵的想法却代表着当时的人们的看法,而作为唯一“正常”的堂吉诃德却被称为“疯子先生”。

堂吉诃德最痛苦的是情是,在回家的路上,他被蓝月亮骑士击败,他遇到了安德烈,小男孩谁曾经帮助羊。不管堂吉诃德的为人是多么令人可笑,但他却是真的救过安德烈,可是安德烈不但不感谢他反而诅咒他,“但愿上帝惩罚你这个好心人”。多么令人可悲的话,一个“好心人”居然会被上帝惩罚!

堂吉诃德的信仰被摧毁了。他的侠义行为谁也认不出来。它不仅可以解决问题,而且会给人们带来伤害!这与他的骑士精神完全相悖。

堂吉诃德在回家不久后,就病重逝世了。在他去世前,他的家人劝他放下愁苦,可是他只是说:“我不善于生活在这个世界!

”在他最后一次宣读骑士精神后,堂吉诃德就永久的离开人世了。这个可笑又可悲的骑士在他死时也没有放弃他的骑士精神,这样的他,唯有令人长叹生不逢时!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6

读《堂吉诃德》有感

距第一次读《堂吉诃德》已有五年了,那时因同学们介绍便看了这本书,最近又重新再看这本书。以前看时,觉得堂吉诃德是个滑稽的疯子,现在看时,觉得他仍然是个滑稽的疯子,但疯得让人肃然起敬。

单纯从人物形象看,不考虑作者的讽刺意味,堂吉诃德真得算是个“奇葩”。通常当有人称某人为一朵奇葩时,除了表面上的讽刺,还有他不愿承认的深深的钦佩和感叹。

因为他们做不到,别人就去做,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他们夸张地把别人赞美为奇葩。对堂吉诃德来说,我就是这种心理,他的思想是我无法达到的高度。他如此疯狂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仅仅是因为看骑士**而走火入魔吗?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他对正义的追求。他所信仰并努力实践的骑士精神是为了保护国家、保护少女、保护孤儿和世界正义。

他不仅是思想的巨人,也是行动的巨人。如果他想维护正义,他真的做到了。虽然一切维护正义的行动都是幻想,他把风车当成了凶恶的巨人,把穷客店看成了豪华的城堡,把两队羊群当做军队,把苦役犯当成受害的骑士,他不顾一切地冲杀,虽然结果都不尽人意。但这样的结果是不可避免的。幻想终究不是现实。

人们把他的事迹当成笑话一样议论,但就是这种可笑,与他的狂热的正义精神形成呼应,喜剧中蕴藏着他对时间凄凉的悲剧,往往使得人们笑完后感受到生命之重,令人肃然起敬。

除了堂吉诃德狂热的正义感,我也欣赏他渊博的知识。深刻的见解。当他向神甫和理发师描绘各种各样骑士时,他能生动形象地说出骑士的名字,身材外貌以及英勇事迹,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他真正见过一样(虽然这样的骑士只是书中或文中的人物),比如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有点罗圈腿,褐色的脸庞,红胡子等等。

此外堂吉诃德还是个严谨,思维缜密的研究者,当理发师问他:“您估计巨人摩尔甘特到底有多大呢?”堂吉诃德不急不忙,娓娓道来,他先解释世上有没有巨人,然后根据《圣经》中说非利士人歌利亚就有七腕尺半高。

此外,他还列出了再西西里岛发现的巨人四肢和背部的遗骸,并通过几何学证明了他一定和塔一样高。然后他说他不能确切地说出摩干有多高,但他不这么认为,因为他发现,在专门记录摩干事迹的故事里,他经常睡在房间里。既然屋里能容得下他,他就不会很高大。

他的严谨的,缜密的思维让我瞠目结舌。只要不提骑士道,堂吉诃德是非常睿智,清醒的,他的谈吐十分地高明,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他的见解高于周围其他周围的人,对一些事情,社会现象的看法具有远见卓识,例如对安杰丽嘉夫的品性,他有自己的看法,而且比那些目光短浅的人更有见识和深刻的见解。

此外,堂吉诃德的美德和宽广的胸怀也是我无法企及的高度。他关心穷人,除恶扬善。正是因为他的博爱和美德,桑乔潘沙全心全意地跟着他。其实,很难想象,当堂吉诃德说答应给桑丘·潘沙一个岛屿时,桑丘·潘沙竟然相信这个永远无法实现的诺言,甘心追随着他浪迹天涯,我想,没有谁能比桑丘·潘沙更懂堂吉诃德,他越来越爱堂吉诃德,“爱得比爱自己的眼球还要厉害,不管他荒唐到什么程度,还是不能把他抛下”。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主仆关系,而更像那种“今生唯你懂我的寄托”。因为堂吉诃德,桑丘·潘沙不再自卑,认识了在我价值,懂得自己“有一个灵魂跟别人一样大”,是堂吉诃德的伟大人格力量感染病了他,他不再是目光短浅,愚昧,亲信,狭隘和自私的穷长工,跟随堂吉诃德的游侠过程便是他的成长净化过程。因此,我希望世俗的我能在追随堂吉诃德的过程中慢慢成长,摒弃世俗的恶习,把自己净化成一个纯洁的人。

很多时候,人的灵魂和肉体是分开的。灵魂的我和肉体的我哪个才是真正的我?我不认为堂吉诃德有这样的麻烦。他是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就是他!

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很长的距离。我们所能做得就是缩短距离,就像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7

高一(17)班蔡俊文

《堂吉诃德》是我读的第一篇外国**,读得有些迷茫,可能是因为以前阅读这些书少的缘故吧,所以有些内疚。

外国作品不同于中国作品。这可能是当地风俗习惯的原因。由于我对外国作品的不了解,我只能凭着自己的感觉去写了。

我觉得《堂吉诃德》融合了许多写作特色,我看过很多外国童话,从一开始到结尾,我总觉得《堂吉诃德》具有浓厚的童话故事的特色,作者更倾向于抽象的思维撰写,凭着自己的幻想,自己想怎样就怎样,但没有超过艺术的限度,就是所谓的胡言乱语。这样把“可能的”写成“不可能的”,或把“不可能的”写成“可能的”,这一活动在思维中的作品,可能就是“创意”或“自由”,就像凭着狂想曲去任意画出来著名的油画。实际的描写也固然有,只是很少而已,如果要谈实际,那么它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写作的原由和反映了当时的背景,《堂吉诃德》被给予更多的是幻想和幽默。

幽默元素贯穿了整个故事,又使《堂吉诃德》成了喜剧,但喜剧只是过程,到最后峰回路转,让人觉得其实那不是喜剧,而是悲剧,从喜到悲,由喜衬悲,最后的悲喜交集,更衬悲,喜的是堂吉诃德最终豁然开朗,明白清楚了,他不是堂吉诃德·台·拉·曼却,而仍然是为人善良的阿隆素·吉哈诺。从头到尾只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那些骑士**,把他害惨了,让他成天神魂颠倒,忧郁的他病情恶化,含悔与世长辞。

如果要说《堂吉诃德》这部**给我的最大收获应该是又一途径的写作。像艺个艺术大师,用你自己的创造力去演奏。尽可能的利用广阔的思维空间,去大胆地创作,用独特的手法去勾壑。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8

西班牙古典名著《堂吉诃德》讲的是一个乡村绅士的离奇故事。他读了太多的侠义书,羡慕侠义的经历,最后产生了当侠义骑士、支持正义、游历世界的梦想。为此,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具有骑士精神特征的名字:堂吉诃德。

他模仿骑士**中的骑士们,找了个仆人桑丘.潘沙,编造了一个自己的梦中情人杜尔西娜娅,找了一匹老马驽马难得,从仓库里翻出了老古董,一身破铠甲,和一把生锈了的长矛,和仆人一起悄悄走上“骑士”的征途。他们前后旅行了三次,到处碰壁,终于从荒诞的骑士梦中醒来,堂吉诃德就快死了。

我最喜欢的片段是他与风车的搏斗,以及他抢理发师的洗脸盆,也就是说,一个著名骑士被理发师抢走的独特的金头盔。这些看似荒唐的做法,在堂吉诃德那里,却无比的严肃认真。正是这样,这部浪漫主义的杰作充满了喜剧色彩。

原先看过一遍,觉得只是讲了一个疯子的故事,后来又读了一遍,才理解到作者塞万提斯更深一层的意思。拜伦说:“《堂吉诃徳》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感到难过。

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的惟一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堂吉诃德是个有梦想的人,只是他的梦想已经过时了。

如果有人多读金庸的武功**的话,他就梦想成为侠客,行走江湖。我们一定认为他很可笑。

我们应该有梦想,但在追求梦想之前,我们应该考虑它们是否现实。

堂吉诃德有很好的品质。他诚实善良。他有勇往直前的战斗精神。他有一个梦想,并为此努力工作。如果我们能在实现理想的实践中学习到这种精神,我们就永远不是开玩笑的主角,而是站在生命洪流中的勇士。

莫言檀香刑读后感1500字系列5篇


本文为工作总结之家推荐专题“莫言檀香刑读后感”相关内容。

书籍是我们人生逆境中最大的慰藉。优秀的书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慰藉,其实妨以文字的形式让我们的感悟被记录下。那这读后感怎么写才能给后人启迪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莫言檀香刑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莫言檀香刑读后感(篇1)

说实话,对于莫言的作品大众褒贬不一,尤其是《檀香刑》。在这里我不想谈及所谓的道德标准、精神境界,毕竟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若仅仅着眼于《檀香刑》的文字以及人物也是可以说上许久的。

故事梗概:

1900年前后,赵甲是京城甚至是全国最“专业”的刽子手,行刑人数近千人,执行过“戊戌六君子”的斩首和凌迟刺杀袁世凯未遂的钱雄飞,因此而受到皇上和慈禧的嘉奖。他在进京前曾在东北乡高密县生育一男,是一个半傻子,名赵小甲,职业屠夫,后娶了猫腔曲艺的掌门人孙丙的女儿孙媚娘,此女是东北乡第一美女,因丈夫职业缘故开了狗肉店,因而也被称为“狗肉西施”。后来县城来了新的县长钱丁(前面钱雄飞的兄弟),此人长相俊朗,一表人才,其夫人是曾国藩的外孙女,但却相貌丑陋,无法生育。后来钱丁与孙媚娘一见钟情,遂在一起私通,钱夫人后也默许。孙丙在与知县钱丁的胡须比试中落败,后被暗算拔除胡须,无法继续唱猫腔,在钱丁的资助下改开茶馆,并娶妻得来一子一女。不久要在东北乡通铁路的德国人当街调戏孙丙的妻小,被孙丙当街打死,气急败坏的德国人将包括孙丙妻小在内的当地二十七人杀害。孙丙出逃,投靠义和团,归来后,组织乡民对德国铁路进行破坏,惊动了朝野,德国人与袁世凯合力将孙丙抓获,要求赵甲对孙丙实施“檀香刑”,并维持五天不死直到铁路正式建成庆祝那日。最终良心发现钱丁在庆祝前夜结束了孙丙的生命并自杀。

小说全部内容如戏文般区划为三块:凤头,猪肚,豹尾。凤头和豹尾部分由4(5)个主角的主观视角,结合个人的性格语言特点来完成,就像戏文上的单腔。猪肚部分则基本由“记录者”的客观视角来完成,负责群戏部分的描画。整部小说的形式就像一出戏文,由单腔开场,再到群戏铺成,最后回到独白点睛结束。主要讲述了孙眉娘和她三个爹爹和一个丈夫之间的故事,从生活最底层的乡野趣文讲起,折射出了时代的大背景。三位爹爹:一个亲爹,猫腔戏子转行开了酒馆;一个公爹,太后老佛爷钦点的大清刽子手状元;一个干爹,两榜进士外放的知县,典型的士大夫,又是眉娘的情夫。这三个爹爹各自的身世反映了末代王朝各个阶层的生活状态和立场,这三个爹爹之间的精彩碰撞更是让故事的可读性骤然提升,让高密县东北乡这个王朝的一角立体感十足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高密知县钱丁,孙眉娘的干爹,是王朝的普通官宦和道德标杆的代表。他,知书达理,报答乡里:上任伊始,就一改县衙的颓唐局面,开始了一个知书达理的士大夫治理一方的事业,同乡绅把酒,与戏子斗须,都体现了他是一个心系乡里道德品行过硬的好官。他赤胆忠心,爱民如子:为民请命的骑行何其窝囊,得到的结果却是知府的冷遇;为了东北乡的民众放下架子,与民同乐,在坊间传为佳话。他忠于朝廷,忠于皇上,看到清王朝在洋人的欺侮下生灵涂炭,尊严扫地,痛心疾首;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只能选择顾全大局,多次出入生死劝降义和拳;当言而无信的洋人使得求和的理想幻灭,苦于报国无门的官宦阶层则只能选择以死殉国……这些都反映了作为典型封建士大夫的钱丁品行与风骨,以忠孝仁义为道德目标,心怀人民,力图报国。同时莫言笔下的钱丁也并不是一个高大全的悲情正义形象,他在含辛茹苦励精图治的同时,也为了一己情欲同孙眉娘这个有夫之妇行苟且,虽然说是两情相悦但是也有因此而徇私枉法的情节,也是其不算光彩的一面。另外,因为担心其仕途前程,不免懦弱求全与无可奈何。总体上来讲瑕不掩瑜,他可能不是一个清官但一定是个好官。

大清刽子手赵甲,孙眉娘的公爹,大清朝王法和皇权的代表。赵甲是一个出身贫寒,由于入了刽子手一行并最后做到了姥姥(一朝刽子手的状元)这个位置而身份地位陡然崇高起来的角色,可以说他代表了皇家的尊严和骨气。这个角色揭示了刽子手这个鲜为人知的职业定位。出身微寒,而身份下贱,同时又可以代表皇权藐视一切臣子。这样的矛盾定位造就了这个特殊的职业:赵姥姥出身微寒,所以有着那个时代人民的淳朴秉性,任劳任怨,对工作兢兢业业,当学生时跟着师傅余姥姥好好学习、当师傅的时候好好传授侄子本事;以贱民自居,对于达官显贵卑躬屈膝;却有恩必报。赵姥姥是钦点的刽子手状元,这就是他代表了王朝的司法权和皇权,正是在这样的位置上练就了他的冷酷无情,他杀人近千,为了维护皇权的尊严劳碌终身,获得了无上的荣耀。赵甲同钱丁的斗争更是体现了皇权同文臣、臣子同贱民之间的纠结斗争的关系。对于赵甲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做好了他的本质工作,人品和道德上亦无可厚非。而他背后代表的皇权则应该为赵甲刀下的条条忠烈冤魂负责。虽然制度的陈腐造成了时代的悲剧,但皇权的威严和王法的骨气却在这个铿锵铁血硬汉上表现的淋漓尽致,有血有肉。

猫腔(茂腔)戏子孙丙,孙眉娘的亲爹,大清朝广大热血底层民众的代表。孙丙是一个对艺术有热情有能力的猫腔弘扬艺人。相比于仕途出身的钱丁、刽子手赵甲,他品质上的缺陷似乎最多:嫉妒钱丁的胡子、酒后乱性、寻花问柳、对妻子没有责任心等。但是他身上体现出来的传统劳动人民的骨气,最后迸发出了善良的光芒。在妻子受到欺负时,当乡里受到涂炭的时候,依然揭竿而起,上演了一出轰轰烈烈的东北乡义和拳运动。但是农民起义的天生局限性却将这一出激烈的运动演绎成了一出闹剧。孙丙,代表了农民的淳朴天然、无知愚昧、坊间陋习,是一个生动立体的农民形象。孙丙更是猫腔戏的代表,是民间传统艺术的浓缩,这就更加加深了这个角色在整部文本中的地位。可以说猫腔戏,是一方艺术的代表,是一方民众的骨气,那凄切的悲鸣,仿佛道尽了这个社会阶层的可悲可叹之处。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在做一场浪漫的梦。赵甲尊秉着大清,做的梦是自己和家族和侩子手这一行业能够跟随大清千秋万代的流传下去。孙眉娘的梦是自由的爱情。六君子的梦是革新社会重振中华,袁世凯等人的梦是利用乱世达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孙丙的梦则是被逼上梁山后的反抗,到了精神痴妄的地步。而这小说中最大的梦,就是人们对于自由对于抵抗后恢复自己应有的生活的痴心妄想的梦。然而,这仅仅是梦,因为历史的滚轮已经来了,新一场世界格局的改变正在铺开,英雄和枭雄辈出,不知道天下鹿死谁手,而不管谁得手,这鹿,这高密县,这滚滚红尘中隐藏着猫叫声沉默起来了的大多数,都是必须要死的。

莫言在该书的后记中这样写道:“就像猫腔不可能进入辉煌的殿堂与意大利歌剧、俄罗斯芭蕾同台演出一样,我的这部小说也不大可能被钟爱西方文艺、特别阳春白雪的读者欣赏。就像猫腔只能在广场上为劳苦大众演出一样,我的这部小说也只能被对民间文化持比较亲和态度的读者阅读。也许,这部小说更适合在广场上由一个嗓音嘶哑的人来高声朗诵,在他的周围围绕着听众,这是一种用耳朵的阅读,是一种全身心的参与。为了适合广场化的、用耳朵的阅读,我有意地大量使用了韵文,有意地使用了戏剧化的叙事手段,制造出了流畅、浅显、夸张、华丽的叙事效果。民间说唱艺术,曾经是小说的基础。在小说这种原本是民间的俗艺渐渐地成为庙堂里的雅言的今天,在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了对民间文学的继承的今天,《檀香刑》大概是一本不合时尚的书。《檀香刑》是我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可惜我撤退的还不够到位。”

最后以他人写的《檀香刑》的一段书评结尾:

莫言写活了以山东高密为表象的华夏众生,

虽不若鲁迅之笔针砭入骨见血入髓,

场景之宏大社会感之强却尤有过之。

朴质文字散发着浓浓的土壤气息,

绝不标新立异,

却滋生出荒唐辛酸的百态万物,

氤氲起古今如一的末世之相。

莫言檀香刑读后感(篇2)

如果莫言没有获诺贝尔文学奖,我是不会去读他的作品的,因为他的作品不是我喜欢的那种风格。不过,我现在已经读完《檀香刑》好几天了,谈不上喜欢,但印象深刻,所以还是写几句读后感,略表附庸风雅的感受。

《檀香刑》一开读,就是莫言那种泥沙俱下的语言味道,经常大片用排比句,用赋体,用押韵,我第一个感受就是,以前不喜欢他是正确的,哪有用这样的语言写小说的,说得不好听是装腔作势、装神弄鬼,炫技吧,用围棋术语来说是力战派,非最高境界。不过随着故事的发展,还是被小说吸引了,被小说里营造的炫丽世界所吸引。这部小说营造的世界一看就是虚构的、编造的、愚弄人的,名字就假得可以,赵甲、钱丁、孙丙、孙媚娘,赵钱孙李地胡编的姓嘛,甲乙丙丁的胡编的名嘛,媚娘——没这个女人也,里面的情节也硬伤不少,假得可以,但是,作者编故事以及塑造人物的水平是非常高的,就是说一些细节非常典型和真实,这样,就像中国的喜剧,明知道现实生活中人物是不会那样唱的,但喜欢看,这也是莫言的高明之处。

《檀香刑》对于酷刑的迷恋是非常令人作呕的,几乎达到赞美和歌颂的地步,让人怀疑作者对于法家的推崇,这是不是跟莫言从军的经历有关。小说对于德国军队的仰视也是很明显的,虽然有批判的意识,但对西方文明的向往溢于言表,是不是向诺奖献媚呢?

《檀香刑》对魔幻现实主义和中国戏曲表现手法的借鉴也是非常明显的。这也是诺奖给莫言的赞美地方之一,或许莫言当年的向魔幻转向就是一种潜意识的诺奖情结,这种非中国本土化的写作方式让他的小说以前在普通中国百姓中读者并不算很多,但却深得西方人的钟爱。

因为《檀香刑》是比较早的作品,为了了解莫言小说更多的东西,搞清楚他为什么会获奖,我于是继续读他的《生死疲劳》,这部小说也获过很多奖,读了开头几十页,感觉语言没有那么装模作样的恶心了,平实很多,写作手法上却开始更露骨地模仿魔幻现实主义了,并融入中国古代的转世轮回民俗传说。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读后感》

莫言檀香刑读后感(篇3)

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被国人所周知,引起了一股”莫言潮”,而我也是这其中的一员。他的《檀香刑》给我带来深深的震撼。

这本书,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仓皇出逃为历史背景,活灵活现地讲述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可歌可泣的兵荒马乱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尽心动魄的爱情。

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确实这书中描绘的两种清代的刑罚,凌迟和檀香刑。这两种刑罚在如今看来是多么的残忍,令人不寒而栗。但是刽子手却更让人感到恐惧和蔑视。他们在每一次行刑之前,他们的脸上便涂满鸡血,以热热的鸡血涂在脸上,而蒙蔽自己的肮脏罪恶的内心。如此,残忍令人发指的行为,并且屠杀自己的同类,怎么肯尼个毫无恐惧,他们就以这样的一种仪式来祭奠自己的内心超度自己的灵魂,这真是可笑之极。

这样的仪式就能弥补自己的最爱,祈求上天的宽恕吗?不,也许,他们连一点的羞耻、恕罪的心都没有,这样的做法只是一种仪式罢了。这样的人丧事了做人最基本的良心,令人痛恨,蔑视。然而我们更应该看清那时的黑暗社会,腐朽的清朝政府内对外勾结,甘愿做帝国主义的走狗,对内却镇压人民,竟然还想出了这么残忍的刑罚,如此地对待自己的同胞让人失望至极。

再看看那时的社会环境,趋炎附势,人与人之间相互攀附,相互勾结却不段提防着,人人自危,那是怎样的清净。我不想去想象,也不敢去想象,更不愿去想象,不去回味那段不堪的历史。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华民族出现了一批批热血男儿反抗这儿不公不平的世道,为了这样的理想,他们一次次地拼搏,滴血、流汗,但绝不流泪。成功的道路上,倒下了一个又一个热血男儿,但在不久后又再次出现了向成功终点跑向的革命青年,这也是令人欣慰的。

如此安定、和平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感到庆幸。过去的那段危难时刻,我们并没有经历,然而我们更应该秉承“安不忘危,盛必虑哀”的思像,以今朝的汗水,换取明日的强盛。让我们迈着稳健的步伐向未来走去。

莫言檀香刑读后感(篇4)

xx年元旦过后,我读了莫言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对他的想象力有了一定了解。

檀香刑——是将一根长5尺,宽半寸的檀香原木加工成顶尖呈圆刃型,截面呈椭圆形,柄呈方形,经过油浸,同时油炸面食、牛肉,使之成为具有光滑、营养功能的特制刑具。施刑时,让犯人趴躺在木板上,用牛皮绳固定,将檀木楔子从犯人尾骨上方用木槌楔入,从脊椎和脏器间隙通过,从嘴巴或者脖子后边出来,然后将犯人连同檀木橛子直立绑在木质十字架上,在高台上示众,并给犯人灌服参汤,使之几天不死。是一种震慑力极强的野蛮刑罚。

孙媚娘是一个二十四岁的狗肉西施,以卖狗肉和黄酒为营生,她长得十分漂亮和有风韵,并且十分聪明,她的丈夫赵小甲是一个傻的可爱的年轻屠夫,她疯狂的爱上县官钱丁,经常带着狗肉和黄酒到县衙签押房与钱丁幽会,这件事高密东北乡县城的人们都知道,除了不解风情的傻小甲。

赵小甲是孙媚娘的丈夫,以杀狗屠猪为职业,智力较低,但为人善良,别人经常拿他的媳妇取笑他,他也经常把这些话告诉妻子,他经常在妻子面前撒娇,孙媚娘拿他毫无办法。

赵甲是赵小甲的亲爹。是在大清朝刑部大堂供职四十多年有名的一号刽子手,砍下过数千人头,见识过高官豪杰,施过多种刑杀,把为皇家杀人看得十分神圣。曾参与为光绪皇上3357刀刮了盗卖沙俄进贡鸟枪的英俊太监。为慈禧太后斩了戊戌六君子。为重臣袁世凯操刀500刀刮了刺杀袁世凯未遂的骑兵卫队卫队长钱雄飞。得到过慈禧太后和咸丰帝的召见,被赐檀香佛珠和御用太师椅,赐七品顶戴,告老还乡。并在最后对孙丙施行檀香刑。他熟悉官场,具有官场的做人智慧。

孙丙是地方戏种猫腔的传人,戏班的班主,孙媚娘的父亲,挑头造反的首领,慷慨赴死的英雄。

钱丁是一个仪表堂堂,威武全才的两榜进士出身的知县。是钱雄飞的一母同胞兄弟。其妻是曾国藩外孙女。他收留刘光第的儿子刘朴为捕快头领。在洋人面前被袁世凯当猴耍。

故事发生在1900年,德国在我国山东修胶济铁路,即将通车之际,由于德国技师侮辱中国妇女,引发当地抗德骚乱。这年爆发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打入北京,慈禧太后和咸丰帝逃往山西。德国技师在东北乡县城大街之上,公然调戏孙丙的妻子,孙丙是当地戏剧猫腔戏班的发扬光大者,由于同知县比胡须落败,被人拔去一部美髯,退出戏班,以开茶馆为生,孙丙出于一时义愤,打死了德国技师。德国兵报复杀死了孙丙的妻女,孙丙联络义和团挑头造反,杀了三个德国兵人质,袁世凯派兵配合德军首领克洛德进攻孙丙盘踞的堡镇,知县钱丁派五十名县兵打头阵。起义乡民英勇抵抗,十几名德军掉入布满竹签的陷坑。知县钱丁只身深入虎穴擒出贼王孙丙,但德军还是向这个繁华的人口众多的集镇开炮了。山东巡抚袁世凯少年时在刑部玩耍,冒充刽子手斩下人头,与赵甲相熟,后来赵甲为袁世凯刮过钱雄飞,被袁荐举,得到慈禧太后和咸丰帝的召见和奖赏。这一次,袁世凯与克洛德亲自监刑,知县钱丁准备一应物品,赵家父子充当杀把子,要对要犯孙丙施行檀香刑。在行刑前夜,丐帮舍命从死牢救出孙丙,用另一乞丐顶替,然而,在就要成功的时刻,孙丙大喊大叫,不愿离开,丐帮人头被悬挂墙上,孙丙的女儿孙媚娘,关键时刻被知县的妻子相救。孙丙不愧是一条硬汉,被刑时英勇不屈,如同神人,民众仰视为天人,猫腔戏班专程为之表演,台上台下一片猫叫,情势难控,德军赶来枪杀了戏班的演员们。钱丁夫人上吊身死,钱丁杀死了赵小甲和孙丙,孙媚娘在搏斗中为了救钱丁,打死了赵甲。刘朴一心要刺杀袁世凯,为父亲刘光第报仇。德酋克洛德和山东巡抚袁世凯想在火车路通车的当日让孙丙死的计划落空了,大火山就要爆发了。

本书的写作手法,是让几个主要人物从各自的视角出发,阐述自己的所见所想,让戏剧般的语言贯穿全文,成功的塑造了敬业的刽子手赵甲、痴情的孙媚娘、戏剧般的悲情英雄孙丙、大奸大雄的袁世凯、不更人事的可爱傻小子赵小甲、英烈钱雄飞、爱民如子的知县钱丁等一组人物形象。

本书使人印象深刻的是几种杀人酷刑,作者展开想象的翅膀,任意翱翔,描写细致入微,扣人心弦。这部作品骨子里反映的是中国人民不可辱和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是一部反帝反封建的力作。

莫言檀香刑读后感(篇5)

刚读完莫言的《檀香刑》。趁着一腔热血还没冷却,记录下我最直观的感受。

很久没有读到过这么有血性的作品了,最近充斥着我的阅读空间的不是飘渺的理论典籍,就是主人公形象高大全的革命历史经典。回顾之前自己最欣赏的文学作品,也都是些个人化的写作、心灵上的宣泄。而这部带着血腥气的《檀香刑》,让我真正体会了一场“民间的狂欢”。

故事是和重大的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的:德国人强修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太后仓皇出逃……而故事的主人公却是实在的小人物:民女孙媚娘,丈夫是傻子,亲爹闹义和团,公爹是刽子手,情夫又是知县。情节围绕刽子手公爹奉命以传说中的极刑“檀香刑”来处决亲爹而展开的,各个主人公以自己的口吻将这个故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层层剥开,同时将历那些真实的风云人物以独特的视角展示出来,袁世凯、刘光第、慈禧、光绪,如活生生般重现。

然而莫言描绘的最出色的还是这些小人物们。在他的笔下,冷酷的刽子手也有了性情,傻子也能道出真理,女子怀着的是最最真诚的爱情。而在我看来,最值得品鉴的还是知县一角,他高大潇洒,胸怀壮志,却又龌龊至极。我觉得他是自恋的,总给自己的行为找出一大堆热血充怀而冠冕堂皇的理由,把自己感动得热泪盈眶。看到百姓哭号叫嚷就要为民出头,袁世凯一句不经意的允诺就能送他一个黄粱梦,请愿过,上吊过,纠结过,还是把自己逼到了一个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帮凶的位置上,而最终他觉醒了,结束了众人的性命,自己的性命等着被终结,可最终化身为一具铮铮铁骨。

不自觉地会喜欢上莫言的语言,尽管之前看《红高粱》时没多大感触。那是一种热气腾腾,充斥着腥味的语言,戏文般朗朗上口,读完了却又感觉像他描绘的大肥猪一样到处泛着油腻。完全是一种民众狂欢似的热闹不已,但浸透着别样的深沉和悲壮。

至于书中破费笔墨的那些刑法,确实很让人受不了,再此不一一列举。虽说没有到了晚上睡不着觉的地步,但是读过以后,还是会起一些生理反应,不太舒服。

记得去年莫言来我们学校讲座,还提到过这部书。他个人似乎很欣赏自己的这部作品,尽管他看上去是个慢吞吞脾气温和的人,但写出来的东西看上去是那么的血性十足,可谓人不可貌相啊。

书后记里提到多年前贾平凹举着题写“莫言”二字的牌子在西安火车站接他,周遭为之惊奇的事情,很是好笑。两个癫狂之人,都喜欢拿人的身体开刀做文章,现在都领教过了,而本人更倾向莫言,觉得他笔下的身体更沉重更真实,更能让我面对现在面临的行尸走肉的境地。当代人真的需要多一些血性和深度的说。

《檀香刑》是莫言潜心五年完成的一部长篇力作。在这部神品妙构的小说中,莫言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仓皇出逃为历史背景,用摇曳多姿的笔触,大悲大喜的激情,高瞻深睿的思想,活龙活现的讲述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可歌可泣的兵荒马乱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

名利场读后感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名利场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名利场读后感 篇1

花了短学期加军训两个多星期才看完萨克雷的名作《名利场》(VanityFair),一直想写写感受。过了半个月,这种想写点什么的冲动才重新燃起,希望没有因为时间而隔阂了我的理解和感受。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主要人物是利蓓加·夏普和爱米里亚·赛特笠。利蓓加是个精明狡猾的穷苦画师的女儿,从小艰难的生活练就了她的圆滑处事。怀着追求上流社会的名利的野心,她搭上爱米里亚这辆顺风车,结识了爱米里亚富有的哥哥乔斯。爱米里亚是个温柔、善良但又懦弱的没有个性的富家女,听着利蓓加对她的奉承,立刻便觉得对方是天底下最可靠的朋友。尽管利蓓加辛苦地奉承赛特笠一家所有人,尤其对乔斯更是暗送秋波。无奈,胖子乔斯对食物的兴趣甚于一切,骨子里对婚姻和女人的恐惧,使蓓基铩羽而归。

还好,蓓基天生是个乐天派,她的下个目标是克劳莱的从男爵,老头子上了年纪,脾气暴躁,满口脏话。但蓓基瞅着从男爵的巨大资产,一心梦想着做从男爵夫人,而现任男爵夫人眼看就要咽下最后一口气了。她把老头子、克劳莱先生(从男爵长子)、克劳莱小姐(从男爵姐姐)和克劳莱牧师一家(从男爵弟弟)哄得团团转,这姑娘也确实很有手段。忽然,意外发生了,从男爵的二儿子罗登上尉爱上了蓓基。在罗登殷勤的攻势下,蓓基偷偷与罗登结婚。没想到不久,从男爵夫人就病逝,老头子准备向蓓基求婚。看着快到手的财富在眼前流走,蓓基想必怨恨不已。但再世故的蓓基也受到年龄的限制缺乏经验,天真地以为把自己当心腹的克劳莱小姐会同意她与罗登的婚事,但有点浪漫性格的老小姐在罗登的婚事上竟绝不让步。她大骂蓓基低贱,形同两人,并剥夺了罗登的继承权。没有一个子儿的罗登夫妇开始了招摇撞骗的生活,他们靠赌博、从男爵的名声到处赊账,日子照样过得舒舒服服。

另一方面,富家女爱米里亚一家突然败落。后果是曾经和爱米有过婚约的奥斯本一家马上拒绝承认婚约。奥斯本老头靠赛特笠发家,现在发达了,马上想摆脱这门不体面且没利益的婚姻。他梦想着乔治娶个贵族小姐,这样奥斯本一家的社会地位将再上台阶。可怜的爱米固执相信乔治对自己的爱,实际上乔治·奥斯本只是个浅薄、自私和追逐名利的富二代。倒是一直爱慕爱米的都宾,不忍看爱米伤心,硬是撮合了这门婚事,可悲的爱慕愚蠢地认为乔治撇不下她。不到一星期,乔治便厌倦了妻子,开始与蓓基调情。蓓基收下了乔治的殷勤,也收下了他输给罗登的钱。

滑铁卢战役爆发,乔治死在了战场,爱米抱着终身不嫁的信念,决定独自抚养小乔治。可怜她每天盯着乔治的画像看上几小时,却不知后者是个何等货色的脓包,她更是对屡次帮忙的都宾的爱慕视而不见。最后,都宾绝望地去了殖民地。

另一方面,利蓓加则平步青云,顺利进入上流社会并如鱼得水。然而对于家庭,蓓基则越发冷漠。她假意奉承罗登,实际上把他当作自己的免费保镖,并越发看不起自己的丈夫;对于儿子,她只尽了把他生下来的义务,不像爱米里亚将儿子当作神明一样的抚养。

可惜蓓基将要功成名就时,被罗登发现她与丑陋的斯坦利勋爵有染,最终被丈夫抛弃。失势的蓓基周游欧洲,以克劳莱上校夫人的名义继续骗吃骗喝。她甚至去巴结获得继承权的儿子。可惜她对儿子投入不够,儿子甚至不认这个母亲。爱米里亚不忍见儿子“受苦”,将儿子送到奥斯本家抚养。小伙子在母亲的溺爱下养成了与乔治一样的性格,甚至有过之无不及。都宾十年后回家,再也不能忍受爱米里亚的自私,放弃了对她的追求。就在这时,蓓基做了她这一生的唯一一件好事,她揭露了乔治的本性,成全了都宾与爱米里亚。

这本书围绕利蓓加与爱米里亚的身世浮沉,生动刻画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各色人物。在萨克雷的书中,似乎没有一个值得激赏的人,作者总是很不留情地将他们的阴暗面展示出来,所以小说的副标题是“没有英雄的小说”(a、story、without、a、hero)。利蓓加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乔治·奥斯本是个自私自利的人,爱米里亚是个懦弱愚蠢的人,都宾是个傻子。但尽管如此,萨克雷还是将人物身上的闪光点表现出来并寄予同情。利蓓加曾说:“如果给我5000英镑,我也是个好女人。”罗登虽是个没头脑的骑兵,但他对利蓓加是真心而忠实的。在奔赴战场前,他最撇不下的是妻子和未出生的儿子,因此他仔细给妻子清点了一下财产,以防自己不幸阵亡妻子无人照顾。他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父爱。尽管知道自己与妻子愈发隔阂,他仍然努力尽丈夫的职责。至于都宾,虽然对乔治盲目忠诚,对爱米里亚念念不忘,但他算是书中最光风霁月的人物了。

整本书恰好应了中国的古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往往,皆为利往。还是那首《好了歌》唱得好: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本书的笔调幽默嘲讽,但看完后心情却是沉重的。它让我想起野心勃勃但最后毁于自己野心的于连·索来尔,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害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外省闭塞环境中的葛朗台一家以及另两家对吝啬鬼财产的觊觎……

当然,善良的孩子会以纯洁的眼光相信世界是美好的,那么还是让我们努力使他们看到更多世界真善美的一面,同时也要让他们看到那些丑恶的一面。丑恶的一面本有存在的理由和合理的因素。套用马克思老人家的话就是要让他们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我觉得自己有点在说教,但想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被虐待的媳妇做了婆婆照样压迫自己的媳妇(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现在压迫子女的可能是以前的家庭革命者,不禁有些悲哀。可能不久那双双纯洁的眼睛也会经岁月磨练和环境“濡染”,变得利益薰心,就像那个贾雨村经过那个小吏的教育逐渐变成一个腐化的读书人一样。但尽管“我们都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诚如王尔德所说。作文

名利场读后感 篇2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至于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平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平,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平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

名利场读后感 篇3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充满了灰尘。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固定在灵魂的顶端,永不散去。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

《名利场》读后感_

《名利场》读后感_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充满了灰尘。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固定在灵魂的顶端,永不散去。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

人们只是不断地用各种力量推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忘记了真情和友情。金钱和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这是读了萨克雷《名利场》所感受到的。《名利场》叙述一个失去了自己穷困潦倒的父亲和法国舞蹈演员母亲的女主人公蓓基,向往自己某一天能够拥有那些19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奢华生活,而由于自己低微的出身,在当时的壁垒森严等级制度的英国,这样的想法只能是一种奢望,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天生丽质的他,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充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规则范围内,成功运用一些常规与非常规手段征服了整个英国上流社会,在名利场中沉沦起伏,最终完成她自己的无所谓成功与失败的人生体验。作为陪衬的是她的同学女友,一个富商的女儿。

她懦弱而温柔,顺从地玩弄命运。从贫穷到富裕的道路并不平坦!富家女的运途亦多坎坷,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构成一个引人关怀又动人情感的故事。

穿插的人物形形色色,都神情毕肖。萨克雷富讥智,善讽刺,《名利场》是逗趣而又启人深思的**。

同时,我们必须承认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名利场的人看不清,外面的人也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有了其中一个,其他人会对你另眼相看。

萨克雷曾说过:“**的艺术是表现本质,即尽可能强烈地表达真实的情感。《名利场》通过情节说明“一切都是浮名浮利”,标题本身出自《天路历程》。

他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繁荣多姿多彩的面貌,让人们看到了它的本质。萨克雷自己说过,他在《名利场》里要写“一群极端愚蠢自私的人,不顾一切地为非作歹而又热烈追求浮名浮利”,同时,他又说,书中所描写的“全是死亡、争吵、金钱和病痛”。《名利场》并没有严密的故事结构,故事的内容基本上是由两个女主人公利蓓加与爱米丽亚的生活道路串联起来的。

爱米丽亚是一位资产阶级小姐,而利蓓加则是个一无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浑水摸鱼的女人,通过这两个主人公的命运,萨克雷描绘出了当时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众生相。

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更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今天,人们仍然在名利场挣扎。他们心中的尘埃何时才能尘埃落定?

蓓基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例子。原来,她也是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孩,但名利已经把她带走了。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也许在她美丽而真诚的微笑下,她有一把致命的刺刀。

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表面的热情掩盖不了内心的仇恨。再华丽的外衣,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人们认出她后,谁不吐唾沫恨她?

她的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的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呢?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

“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特别是写议**,初中水平以上的学生都知道议**的“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的基本结构: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是很难真正开始写作。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

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的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的名言警句,抄人家的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的通病。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的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的“米”。:

《名利场》读后感_《名利场》读后感_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充满了灰尘。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固定在灵魂的顶端,永不散去。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

名利场读后感 篇4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利场》,小说的主要情节可以分两条线索。一个线索是死者的穷画家的女儿贝基离开后pingkedun女子寄宿学校,会暂时在富裕家庭爱米丽亚家,但她试图勾引她的哥哥进入上流社会。经过这件事失败了,贝基来到毕脱—克劳莱家的家庭教师,同时她扮演一些讨人喜欢的方法如油腻,和合伙与好使。但当皮特提出贝基失去配偶,她已经嫁给了knight的儿子罗。另一个线索写纯洁的女生阿米莉亚深在警官georgeosborne的爱,超越所有障碍,最后嫁给他。可是她的老公立刻就抛弃了她。阿米莉亚是痴情的乔治,即便她老公死后,她仍不愿再嫁他人。最后,贝基告诉事实乔治约见自私奔生前,她赞同结婚。贝基被遗弃是由于老公之后找到了人际关系。她的晚年从另一个情人手里继承了一笔遗产,慈善事业开始变得热情起来。

不能否认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名利场里面的人看不了解,名利场的外面人一样看不清。某人都渴望资金,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一种,别的人都异常看重你。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所爱的人,他把自我的青春和时间在名利场中的可怜人。可是,最后是好的。我想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里进去了又走了出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毫无顾忌的人得到了应有些报应。看着最后几次,有点高兴,有点难过。这不止是小说,这是一个缩影社会。它不只在英国当时,它也在今日。哪个不名利其他是基于这个。物质生活问题不解决,哪个去追求一种神话般的纯梦想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已成为一项工作,工作就是有一部分能被人以一种特殊的精神看待生活。当然,这并不可以替代,大家都是运势的棋子,命中目的个人。研究自己的社会地位,研究怎么样提升自我的社会地位。人只能去崇拜其他人,讲那些显赫的人物,你就去不去作曲,会有人去作曲。

名利场,大家如何能进去和走出这个地方,如何应付这个地方,大伙都在小说里无知的自私,渴望名利,到头来无所努力。

作者萨克雷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画面的名利场inrealityin小说,日常是背叛欺骗和敲诈他们,欺骗,势利虚荣等丑陋的行动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最后写道:“哦!虚荣虚荣!大家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会是幸福的呢大家需要根据自我的意愿来完成每一件事但即便所谓的,有哪个有认可的布“

名利场读后感 篇5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同。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通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会毁了自己,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现在,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一定是这样的想法。Www.u522.coM

终于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小说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悲剧,可是急功近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小说里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的讽刺,对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人们,何时才能摆脱茫茫无期的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 篇6

《名利场》是英国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

故事的主角,利蓓加小姐,是一个尝够了贫穷滋味,一门心思要掌握自己命运,摆脱贫困的有野心的漂亮姑娘,她的坎坷悲惨的一生正如我为她所加上的定于一般复杂。利蓓加不择手段,凭借谄媚奉承,走歪道,钻后门攀高枝变成了凤凰。她的一生中,有过富足短暂的快乐,却也有过负债累累的惨况;有过真挚不灭的爱情,却也为了名利而舍弃名誉选择背叛。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利蓓加一个惨痛的教训丈夫弃她而走,儿子与她断绝关系。对于一个从小就失去双亲的她来说,丈夫、儿子就是全部的感情寄托,然而这一切也被她的贪欲所吞噬了。

在这名与利的战场上,在这没有硝烟与血腥的战场上,人性善恶的拼杀,似乎显得更加惨烈,更加悲凉,而主角利蓓加在这里输掉了一切除了一副躯体,她已然一无所有名利场读后感600字名利场读后感600字。

艾米利亚,作为陪衬的主角的同窗女友,一个富商家的千金。在她看似不幸的前半生中,屡屡出现波折,却总能有希望的星火指引她前进。她一个懦弱温顺的女子,却总被驯顺的命运命拨弄。从富裕中陷落贫困,从上流社会中坠入卑贱的深渊。又是于此,这乃是她重新振作,重新用纯净善良的心获得幸福。是上天为她的忠贞所感化了吗?那就是所谓的因果吧。(祖国在我心中作文)

在那个工业发达,战争频频的年代,在那个名利心、贪婪欲横行四起的社会里,艾米利亚信的多么可贵!正是她的仁爱,战胜了无情的名利场种种罪恶,赢得了上帝的怜爱,和珍贵的爱情。

利蓓加与艾米利亚不同的处事态度,导致了截然相反的结局。

也许这正是萨克雷的客观主义在作怪,他不喜欢将人物绝对看待,人情善恶他面面俱到,不遮掩善良人的缺失,也不遗漏狡猾者的一节可取之处,所以他让利蓓加在结局作了一件弥补良心的事成全了艾米利亚与都宾

名利场读后感 篇7

《名利场》讲述的是一个机灵乖巧、尝过贫穷的滋味的漂亮姑娘,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的故事。所以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甚至走后门,飞上高枝。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她的同窗同学、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在《名利场》中,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其中又穿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作萨克雷富于讥智,善于从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历史阶段,用生动典型的细节多方面刻画主要人物性格。《名利场》着力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作者最后写道:“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反问。

蓓基是萨克雷塑造的19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她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来达到自己为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在人们认清她之后,她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而忽视了真情与友爱。

名利场读后感 篇8

《名利场》是一本揭露社会丑陋的小说,很多人都因为这本书而产生了阅读的兴趣,这本书让人们在知识的积累之外,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缺陷,从中告诉我们社会上存在着太多的假象,要懂得保护自己,人要自爱,不要轻易容易的沉沦。

书中的人物形象生动鲜明,有的人物十分良善善良,有的则形容绝对的邪恶,让人们深刻感受到了这些人物的人性弱点。作家们写出的这些文学形象都在现实生活中有影射,这让我们看到了真相,知道了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什么样的人物,并随着主人公阅历的增加逐渐认清了人性的真相。

开篇就让人们感到十分“冷酷”,书中以年轻的女子小辫子为主线,讲述的是她如何从一无所有的女孩逐渐获得了名声和地位。而在途中,我们可以看到小辫子之所以能够一步一步逼近成功,是因为她不断地改变着自己,扭曲了自己的人性,使自己变得更加可怕和狡猾,为了利益,甚至可以不择手段,这让人们在看到这样的人时,更加可以关注到啊一个人的人性是否ただ对了走,在这些当中我们也看到了压迫和被压迫者之间的确实关系。

还有很多书中人物的人性缺点,比如说浮华却不真实的名利、虚荣、贪欲等等,它们在一定意义上让人们得到了启示,在看到这些人之后,我们一定要理性,不能盲目去追求名利,要追求真实的快乐,要懂得保护自己的人性,不要为了名利丧失掉自己。

此外,书中很多道理都十分值得我们去思考,而不是一些知识、科学性的学习就可以完全代替的。比如:“人身陋短,任何一种美德都难以完全表达出来,没有人能够完全坚守不渝地为美德而追寻。”或者:“金钱不会给予你最美好的礼物,它会让你变得自负。”这都是一些颇有思想深度的话,因此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卓越的小说,更是人们睿智的智慧之书。

总之,看完《名利场》这本书,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当下社会存在的问题,看到当下不少人轻浮的心态,所以说我们要看到自己或身边人存在的问题,要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去努力改善自己,不断的进步完善,争取自己能够成为更好的人,为社会的美好作出自己的贡献。

名利场读后感 篇9

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她们荣辱沉浮的不同际遇构成两条平行交叉的情节线索,串起一幅幅五光十色的英国社会生活画面。夏泼是一个资产阶级冒险家和投机家的典型,她的性格特征是两面三刀,口蜜腹剑,阴险狠毒而又泼辣能干。她的极端利己主义人生观,她的顽强狠毒和魄力才干,她的冒险精神和厚颜无耻,追逐名利的勃勃野心,都体现了自由竞争时期资产阶级的时代特征。她本是一个穷画师的女儿,从小就深受学校和社会的岐视,屈辱的社会地位和世态炎凉扭曲了她的灵魂,爬进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欲望使她变得自私冷酷。这样在仰慕虚荣和追逐金钱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她迅速堕落成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她决心靠美貌和阴谋,挤进上流社会,猎取财富和权势。初登名利场,她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资产阶级阔少爷乔斯,她卖弄风骚,略施心计,很快使头脑简单的乔斯如醉如痴。就在两人打得火热的当儿,她又发现花花公子罗登有可能继承一笔大遗产,于是她见风使舵,勾引罗登私奔,造成婚姻的既成亊实。紧接着,她又凭自己浓抹艳妆的姿色,引出一连串风流韵事,把达官贵人德夫托将军和司丹恩勋爵一古脑儿拉进自己的怀抱。此时此刻,她有金钱,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高高在上,睥睨一切,成了红极一时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甚至还有幸觐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作者充满讽刺意味地写道:“经过这次大典,她就算声名清白,好象御前大臣给了她一张德行完美的证书。”作者深刻地揭露了英国资产阶级社会的金钱关系和极端的利己主义是如何象瘟疫一样腐蚀毒害着人们的灵魂的,那里,公开的荒淫无耻受到人们的赞许,普遍的道德沦丧得到社会的鼓励。副标题说明整个资产阶级都不可避免

名利场读后感 篇10

《名利场》的故事以两条线索展开,从同一个起点出发,相互交织,最后到达同一个终点。

其中一条线索是阿米莉亚·塞德利,一个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善良笨拙的女人;另一条线索是丽贝卡·夏普,一个聪明、自私、放肆、贫穷的孤儿。

1813年,他们乘坐同一辆马车离开平克顿女子学校。两人都在遭到家庭反对的情况下,于1815年结婚,分别嫁给即将参加滑铁卢战役的两名英**官。

新婚不久,那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战役打响了。阿米莉亚的丈夫死于战争;丽贝卡的丈夫在战争中幸存下来。接下来的十年中,而贝卡生活一帆风顺,在社会的阶梯上不断攀升,直至有幸觐见国王,而阿米莉亚却因父亲破产承受着极大的不幸。

1827年,丽贝卡的生活陷入了毁灭的深渊,这实是至名归的;阿米莉亚变得富有和幸福,这可以归因于善良和善良。但是,作者以灵活的讽刺手法,使两位女主角最后的命运归于平衡,仿佛在一个大的轮回之后,回到故事开始时两人命运的起点。

在故事中,滑铁卢战役是他们命运的重要分水岭。战役之前,故事的焦点是两位女主角的婚事。他们的婚姻遭到了丈夫家庭的反对,他们得不到家庭的支持。他们的继承权被取消了。

滑铁卢战役后,故事聚焦于两位女主角的贞节。两个三角关系分别展开。丽贝卡对丈夫不忠,与放荡淫荡的贵族史黛西侯爵勾结;阿米莉亚对死去的丈夫忠心耿耿,拒绝嫁给对她忠心耿耿十多年的多宾。

主要人物关系:

贝姬·夏普和阿米利亚·塞德利是同学和朋友

贝姬·夏普与罗顿·考利(考利家族最有可能的继承人结了婚)是夫妻

艾米利亚·塞德利与迷人的军官乔治是夫妻

乔治在战争中去世时,阿米丽亚嫁给了另一位曾爱过她的军官

贝姬和斯坦恩勋爵有外遇,她被丈夫抛弃,但最后和爱米的哥哥在一起

两人的婚姻都是不受家里人祝福的

主要人物情节:

主要情节可分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描述了已故穷画家贝姬的女儿,她离开平克顿女子寄宿学校,留在富有的爱米丽亚小姐家里,企图引诱爱米丽亚的哥哥进入上层社会。此事失败后,贝姬去毕脱·克劳雷爵士家当家庭教师,同时施展逢迎、拍马和勾搭等乖巧手段。

当披头士死后向蓓基求婚时,她已经秘密地嫁给了勋爵的儿子罗登。

另一个线索是,纯洁的女孩爱米丽亚爱上了轻浮空虚的警官乔治·奥斯本,冲破重重障碍,最终嫁给了他。但丈夫很快就厌弃她,另寻新欢。爱米丽亚一味痴情,即使在丈夫死后仍不肯改嫁。

最后,贝姬说出了乔治生前要求自己私奔的真相,爱米丽亚嫁给了都宾。贝姬后来和又老又丑的斯坦勋爵有染,被丈夫**而被遗弃。

而斯滕误以为罗登和妻子设局行骗,还和贝姬一起砍了一刀两块,于是贝姬就一落千丈。

但是贝姬本性是纯善的就像她所说“如果有5000英镑我也是个好女人”没有5000她也是个好女人艾米丽亚的哥哥回来后认识到自己当年的错误最终和贝姬走到了一起

[edit] becky sharp

the heroine, or more correctly the anti-heroine, is an intelligent young woman with a gift for satire. she is described as a petite sandy haired girl who has green eyes and a great deal of wit. fluent in both french and english, becky has a beautiful singing voice, plays the piano, and shows great talent as an actress.

she is also ***pletely amoral and without conscience. she does not seem to have the ability to get attached to other people, and lies easily and intelligently to get her way. she is extremely manipulative and, after the first few chapters and her failure to attract jos sedley, is not shown as being particularly sincere.

never having known financial or social security even as a child, becky desires it above all things. nearly everything she does is with the intention of securing a stable position for herself, or herself and her husband after she and rawdon are married. she advances rawdon's interests tirelessly, flirting with men such as general tufto and the marquess of steyne in order to get him promoted.

she also uses her feminine wiles to distract men at card parties while rawdon cheats them blind.

marrying rawdon crawley in secret was a mistake, as was running off instead of begging miss crawley's f***iveness. she also fails to manipulate miss crawley through rawdon so as to obtain an inheritance. although becky manipulates men very easily, she does not even try to cultivate the friendship of most women.

lady jane, the dobbin sisters, and lady steyne see right through her. amelia and (initially) miss crawley are exceptions to the rule.

[edit] amelia sedley

amelia is becky's opposite: pale, passive, and emotionally devoted to her husband and son. she marries ge***e osborne against the wishes of ge***e's father, and when ge***e dies at the battle of waterloo she brings up little ge***e alone while living with her parents.

she is ***pletely dominated by her spendthrift father (who steals and sells the annuity ge***e's friends put together to try to support her) and her mother.

after ge***e osborne's death, amelia is obsessed with her son and with the memory of her husband. she ignores william dobbin, who courts her for years, and treats him shabbily until eventually he leaves. it is only after becky shows her ge***e's letter to her that amelia realizes what a good man dobbin is, although she has already written to him to ask him to ***e back.

she eventually marries dobbin.

[edit] rawdon crawley

rawdon, the younger of the two crawley sons, is an empty-headed cavalry officer who is his wealthy aunt's favorite until he marries becky sharp, who is of a far lower class. he permanently alienates his aunt, who leaves her estate to sir pitt instead. sir pitt has by this time inherited their father's estate, leaving rawdon quite poor.

the well-meaning rawdon has a few talents in life, most of which have to do with gambling and dueling. he is very good at cards and pool, and although he does not always win he is able to earn cash by betting against less talented gamblers. he is heavily indebted throughout most of the book, not so much for his own expenses as for becky's.

not particularly talented as a military officer, he is content to let becky manage his career.

although rawdon knows becky is attractive to men, he believes her reputation is spotless even though she is widely suspected of romantic intrigue with general tufto and other powerful men. nobody dares to suggest otherwise to rawdon because of his temper and his reputation for dueling. yet other people, particularly the marquess of steyne, find it impossible to believe that crawley is unaware of becky's tricks.

steyne in particular believes rawdon is fully aware becky is prostituting herself, and believes rawdon is going along with the charade in the hope of financial gain.

名利场读后感 篇11

是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代表作。 > is the representative work of the 19th century british critical realism bywrited thackeray.主题是批判资产阶级金钱关系,揭露资产阶级庸俗势利的市侩主义,指出整个英国社会就是一个出卖名利虚荣的市场,正直善良一无用处,金钱是唯一主宰。

theme is the criticism of the bourgeois money relationship, revealing the bourgeois vulgar snobbish bourgeois socialism, pointed out the whole british society is a betray and vanity markets, honest good is useless, money is the only master.作者对资产阶级普遍的道德沦丧是痛心疾首的,然而这种批判却带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色彩。\the author thinks the bourgeoisie universal moral decay is saddened, but this criticism is a deep pessimism

\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

\the main character of the work has two, becky. which and emily.

倍基·夏普,在我看来,是一个诡计多端、势利的女人,渴望进入上层社会。她原本是一个穷画家的女儿,从小就深受学校和社会的岐视。她的灵魂被屈辱的社会地位和冷酷的世界扭曲了。她想爬上资产阶级上层社会的愿望使她变得自私和冷酷。就这样,在崇尚虚荣、追逐金钱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她很快堕落为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决心凭借美貌和阴谋挤进上层社会,追求财富和权力。

times which, in my opinion, is a shrewd, eager to enter upper-class snobbish woman. she is the daughter of a poor painter, from an early age by the school and the discrimination of the society, the humiliation of social status and social naked distorted her soul and climbed into the bourgeois society desire makes her selfish ruthless. so admire vanity and social atmospher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chasing money, she quickly degenerated into a aspirant and schemer, determined by her beauty and conspiracy, squeeze into high society, hunting for wealth and power.

她靠讨好那些有钱有势的贵族而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倍基成为了有金钱,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高高在上,睥睨一切,成了红极一时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甚至还有幸觐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she by cosying up to the rich and powerful nobles and climb step by step,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end, the times became the money, power, status, fame, on high, above all, of the upper-class lady, even lucky enough to see the king of supreme.

另一个主要人物爱米丽亚,她是同夏泼对照的形象。她是一个富商的女儿,被认为是她父亲眼中的明珠。她爱看小说、幻想、善良柔美的性格,渴望真诚美丽的爱情。。她把自己的全部爱情都献给了外表英俊热情的乔治.

奥斯本和乔治是一个粗俗而浮夸的花花公子。蜜月结束前,他到处追女人。而心地淳朴的都宾真心真意地爱她,她却不愿意用真诚的爱情报答,始终对都宾保持着若接即离的态度,隐隐流露出高傲和自私,她这种充满幻想和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不但毁掉了她自己,也毁掉了都宾的幸福。another main character emily, and she is the same which contrast image.

she is the daughter of a wealthy businessman, by his father as an eye, she love novels, love fantasy, good personality vulnerability, eager to sincere love.. she had devoted all his love to the handsome enthusiasm of george osborne, and george is a vulgar grandiose playboy, wedding honeymoon is not over, it involved incense hooking up everywhere, chasing women. and has a simple bean sincerely to love her, but she is not willing to use the sincere love in return, is always available to all guest if maintained by the attitude, faint show pride and selfishness, she this is full of fantasy and romantic love, not only destroyed her, also destroyed all of happiness.

不过,在电影的最后,倍基和艾米利亚都明白了:名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是虚无的,艾利米娅接受了善良的都宾而且倍基放弃名利归于平淡。看完电影,我对结局十分满意,追逐名利或许可以使人上进,但是不可以迷失自己,人生在世,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at the end of the film, however, times and leah see amy: teachers only, is worthless, eli mia received a kind of all guest and times to give up fame and wealth to insipid. after the movie, i is very satisfied with the outcome, the pursuit of fame and wealth may make people progress, but can't lost myself, in life, to cherish their own, plain is the true!\

名利场读后感 篇12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吉檀迦利》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