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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5.11

抵押合同优选15篇。

在当今社会,法律已经得到广泛的宣传,因此合同对于合作双方的约束力是不容忽视的。签订合同必须遵循规定的方式,常见的合同形式是什么呢?通过本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抵押合同 篇1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大写:____)。

借款用途:用于家庭生活理财。

借款利率:按每年__%计算,如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__倍的,则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__倍计算。

2、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__分之__。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____。

房屋地址:____。

房屋面积:____;房产价格:____;

房屋所有权人:____。

2、借款人于本借款协议签订后__个工作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3、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4、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5、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诉讼费、律师费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7、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9、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中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约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乙方: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年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____,贷款期限自____至__。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贷款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__________天内,甲方将借款以__________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支票)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_____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第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贷款方):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方):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担保方):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的依据乙方与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支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就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的借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意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风险提示:

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部分财产不得设立抵押,以此做抵押的,抵押权未设立,权利人无法实现抵押权。

具体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以乙方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用于经营的部份库存____________(包括双方协商指定的经营门店部份库存____________等)、按设定的____________库存重量和市场参考价格__________________,折合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金额(乙方设定____________库存量按市场参考价格折算后不得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为甲方提供浮动抵押担保。

甲、乙双方协商后设定的____________库存数量为:____________(kg)公斤;市场目前参考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元/kg;

第二条 担保物的状况乙方是从事经营____________加工型公司。

风险提示:

担保的范围不得超过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超出部分无效。

同时,双方还需要约定,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第三条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担保范围之内。

包括:1)甲方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证人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2)上述代偿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抵押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

4)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风险提示:

双方当事人应就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登记费用、办理期限等明确约定,约定不清或者没有约定的,后续纠纷,抵押人不配合办理,或将给抵押权人带来不利法律后果。

不动产抵押未经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未设立;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由乙方交纳登记费用;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负责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乙方向甲方设定反担保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甲方为乙方担保的银行贷款期限届满,乙方未予归还;

2)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乙方将贷款挪作他用;

4)乙方经营库存量不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处分已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乙方的承诺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

3)乙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乙方的下列事件:

A、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已设定抵押等情形;

B、存在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及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或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人;

F、抵押财产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确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G、其他业已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4)乙方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5)乙方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行使权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款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贷款的情况及经营状况和设定的____________库存数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并上报____________库存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担保总金额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情形出现,甲方可以与乙方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不足清偿债务,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合同独立性本合同所设立的抵押反担保具有独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效而无效,亦不因乙方发生分立、合并而免除。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交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负责人:

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负责人:

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5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年 月 日乙方与甲方即借款人陆尧芳(下称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 元。为保障乙方向甲方发放的全部借款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 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该房产即常熟市明日星城什锦园21幢301室,该房产产权人为甲方。

第三条 甲方承诺:

(一)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三)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依法向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四条 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第五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 ):

(1)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2)甲方同意提前归还借款。

第六条 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 ):

(1)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2)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七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二)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三)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第八条 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延长抵押期间。

第十一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交登记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抵押合同 篇6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开始。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贷款的支付和偿还

1.贷款支付:在贷款和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划入甲方账户。

2.贷款还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按揭项目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归自己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抵押前资产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担保事项

1.汽车类型和品牌:_______________。

2.帧数: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抵押期间,乙方应免费使用车辆,确保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因车辆本身、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灭失的,乙方免除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将与抵押车辆有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货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移交给乙方或中介机构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如甲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乙方可在逾期天数后出售抵押财产以弥补损失,同时甲方应签署《逾期出售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其财产托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无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涉及或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付能力的;

6.借款人变更住所。邮寄地址。电话号码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

第3项的其他规定

第9条费用负担

1.如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经乙方同意,可展期..

2.抵押和贷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均交相关部门备案。

乙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7

【案情简介】

20xx年2月6日,杨乙出具借条向杨甲借款80000元,借条上载明:“今借到杨甲现金80000。00元正,大写捌万元正。利息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计算给付。借款人用杨丙的四列三间一楼一底砖混结构平房(房权地字200900002号)作抵押。担保人:杨丙 借款人:杨乙20xx年2月6日”。借款后,未到有关机关或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杨甲后因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向杨乙催收未果,故酿成诉讼。

【意见分歧】

本案在处理中,对借款人用第三人的房屋作抵押,借款人与担保人均在借条上签字,其将房屋作抵押写入借款合同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和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的规定,系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中的抵押合同。但对抵押权是否设立以及抵押合同的效力等问题存在以下四种不同意见: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从合同已成就,因未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合同无效。杨丙在借条后担保人处的签名行为,视作连带责任保证人来处理。其理由是:1、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借款合同合法并生效,根据合同法合同订立理论,该抵押合同在三方当事人签字之日即已成立。2、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后,未到法律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的规定,其从合同(即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杨丙在借条上的签名担保行为,当然不能视其不存在,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杨丙在借条后担保人处的签名行为,视作连带责任保证人来处理。即判令杨乙、杨丙对杨甲的借款本、息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约定系从合同,该抵押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生效。但该抵押行为(即抵押权)并未成立。其理由是:1、根据物权法原理,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原因行为在设立抵押权的情形中,应该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即抵押权自合法成立之时生效。本案当事人订立的抵押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未进行登记,其对房屋的抵押权不成立,更谈不上抵押权的效力问题。2、抵押权是否成立生效,与抵押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是两码事,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本案当事人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已签订了抵押合同,只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已,但该抵押合同应属有效成立的合同。

第四种意见认为,该案件中用农村房屋抵押的约定系从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成立,因其约定用农村房屋抵押的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依照《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无效担保合同赔偿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其理由是:1、本案中,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借款合同(主合同)合法并生效,根据合同法合同订立理论,从合同订立形式要件上看,该抵押合同已成立。2、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即杨丙的农村房屋,其土地系集体所有,未经批准,属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当事人之间因此签订的抵押合同,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定,该抵押合同无效。3、该抵押合同签订后,未按法律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手续,案件当事人杨甲、杨乙、杨丙均存在过错,按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第九条“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的规定来处理。

【评析】

笔者赞同第四种意见,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我国对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物权设定抵押采用法定公示的方式是登记主义。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至第三项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物权法理论,物权的公示方式主要分为占有和登记两种,动产采用的是占有方式,由于抵押权的设立并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则不动产只能采用登记形式。

第二、我国对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物权抵押登记采取的是登记成立主义原则。

我国根据各国通例和不动产所具有的特征,对不动产及不动产物权抵押登记采取的是登记成立主义,并非登记对抗主义。依照登记成立主义原则,不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即抵押权不生效。

第三、对抵押物进行登记,并非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而只是作为不动产及不动产物权抵押权成立的必要要件。

对不动产及不动产物权设定抵押进行登记,能够发生物权变动效果。而抵押合同的生效则只能发生债权上的效果,两者截然不同,不能理解为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就必然生效。总之,只有进行抵押登记,才能使抵押权成立并生效。

第四、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标的,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若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第五、抵押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第九条“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的规定来处理。

抵押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地址:手机号码:

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地址:手机号码:

双方经协商,就机动车抵押贷款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诺在贷款期间自行转让抵押车辆的品牌、型号、数量、车牌号码和车牌号、发动机号抵押给乙方,抵押车辆评估值为人民币1万元。小写____(元)

二、贷款金额:____万元。小写____(元)

三、贷款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收回贷款本金、综合费用、违约金(占贷款总额的30%)和驱动抵押。车辆逾期后五日内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甲方同意出售车辆,乙方代为办理。

五、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综合服务: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六、双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依法享有抵押机动车的所有权。抵押前,该材料未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和法律保全等。也没有经济纠纷。如有争议,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此外,对所有贷款承担30%的违约金。

2、抵押车辆的保险,甲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3、抵押车辆在乙方盖章。

4、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因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免除赔偿责任。

5、抵押期间机动车价值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重新估价机动车,甲方必须配合。重新估算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保证其债权的,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6、机上程序:由乙方保管。

7、贷款期满或展期后,抵押人未能偿还贷款的,抵押权人应按逾期金额的2%每日支付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中,乙方应在甲方还清贷款本金和综合费用后,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明退还给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

十、提示条款

乙方已经阅读了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对合同条款做出相应解释。甲方已完全知晓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已完全准确理解。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9

牡丹贷记卡抵押合同牡丹贷记卡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甲方陈述与保证(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章程》、《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十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十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十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牡丹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十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十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抵押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评估价值所有权权属使用权权属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牡丹贷记卡抵押合同牡丹贷记卡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 篇10

抵押权人(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电 话: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电 话:

为确保抵押人(乙方)与抵押权人(甲方)于xx年4月11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与甲方依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财产

一、乙方以本合同附件上所列“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甲方设定抵押;

二、因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权利证书,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或登记机关的登记薄相关记载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三、如果抵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 抵押财产登记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 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乙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乙方不因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减免担保责任;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及该第三人办理法律要求的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乙方仍按照本合同对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

一、乙方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甲方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并可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的正本交甲方保管;

二、乙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当告知该第三方甲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甲方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乙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抵押财产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因此遭到索赔而承担了责任,或为乙方垫付赔偿金,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第三方妨碍

一、如果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甲方债权的抵押担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七条 对乙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与、转让、出资、重复担保等。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处分抵押财产而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二、本合同《抵押物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薄,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三、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处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优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

六、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甲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八、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因过错遗失乙方交付的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者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甲方不及时返还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不依法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甲方承担抵押财产权利证书的补办费用;

2、要求甲方限期返还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或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财产登记。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处分抵押财产;

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或充分实现抵押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费用的承担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登记、评估、公证、维护、保养、拍卖、过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即使甲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

三、乙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债务人债务履行完毕后,签订《抵押登记注销协议书》,注销抵押物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 两 份。

第十五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二、乙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乙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乙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资产、债务、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署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四、乙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五、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抵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六、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甲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七、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与抵押财产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乙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且自愿签署本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11

抵 押 人:(义务人,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权利人,下称乙方):

甲方为了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省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乙方,作为还款的保证,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宗地座落于**县**,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用地,使用年限**年另**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土地使用证编号:*国用(* )字第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

经评估,并由**县国土资源局确认土地使用权总价值为(人民币)** 元,大写**;许可抵押限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宗地曾于**年**月**日抵押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方根据《土地使用权抵押许可证》许可抵押的限额,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全部(部分)抵押给乙方,抵押土地范围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次担保价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设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及有关税费。

第五条 抵押期限:**年另**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占管。甲方应保证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权属处分,乙方对抵押物有检查监督权。

第七条 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抵押物和附着物毁损时,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企业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时,应通知对方并由新的企业或继承人、遗产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承担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并于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内共同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第九条 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得到对方书面认可后,应签订本合同补充文本。否则为违约。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条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债务或未按抵押合同规定履行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处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 乙方申请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和其它当事人。

第十二条 乙方可采取转让方式处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国土管理部门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 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支付划拨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四)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罚息及违约金;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乙双方应向县国土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甲方向县国土管理部门交押《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领取《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县国土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甲方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甲、乙双方应于履行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抵押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续期,并报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县国土管理部门登记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部门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县国土资源局

登记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1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元债务的担保,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情况

甲方所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贷款情况

经评估,并由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备案)使用权总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许可抵押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该土地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抵押予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土地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

抵押土地使用权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土地,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土地;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_国土管理部门登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13

登记号:( )抵押第( )号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以下表所列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履行债务的担保。

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房地产状况

座落______ 区(市)县_____镇_____路(街、巷)____号附____号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抵押期限________ 抵押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幢号 房号 建筑结构 建筑层次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房屋所有权

证号 土地使用权

面积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抵押物现值 大写: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整

备 注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

1.贷款金额( )币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元整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期限:___________ 贷款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权利义务

1.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

2.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拆除、改建。

抵押物发生遗赠的,受遗赠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抵押物发生毁损(自然耗损除外),甲方应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尽可能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抵押物因甲方过失而贬值以致明显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4.债务人未依合同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申请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五、抵押物的拆迁

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甲方能提供其他抵押物的,双方应依法解除原抵押关系,并重新签订抵押合同;若甲方不能提供其他抵押物,债务又不能提前清偿的,在房屋拆迁时甲方只能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获得补偿,维持原有的抵押关系。双方持原抵押合同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到合同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六、违约责任

1.抵押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应当赔偿。

2、若甲方隐瞒事实真相,采取欺骗手段蒙混登记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抵押物全部或部分灭失、价值毁损,甲方应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免除抵押人向抵押人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的责任,但不能免除向乙方履行债务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则

1.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房地产登记机关存壹份。

3.附件

① 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② 借款合同 ③__________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登记机关意见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签章)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件 栏

注意事项

一、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二、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当事人必须于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抵押登记。

四、抵押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五、抵押关系终止,当事人应在终止之日起1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六、本合同附件张贴在附件栏内。

抵押合同 篇14

抵押权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____________山庄2万平方米土地返还给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愿意赔偿____________有限公司500万元。乙方杭州______大厦愿意为______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赔偿金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为房地产抵押担保提供的主债权为人民币1万元,根据甲方与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就____________签订的协议,由大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

第二条:抵押品

乙方愿意提供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大厦的房产作为______实业有限公司履行其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屋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属于框架结构,属于乙方所有,产权证号为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财产。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财产,重新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财产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甲方负责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并办理抵押财产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登记费由双方承担。

第六条:因履行本抵押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________楼

代表: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15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则继续计息的同时,乙方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抵押权人必须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坐落在的房屋登记在抵押人的名下,现抵押人同意以该房屋的全部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抵押担保。

第九条: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该抵押房屋首先全额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等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和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人、抵押人各执壹份;公证机关壹份。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电话

乙方(借款人)(签章):电话

丙方(抵押人)(签章):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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