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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4.15

老王读后感13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老王读后感13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老王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看完了《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默多多,姚婷婷,查理,虎鲨,扶幽他们去了博物馆,然后他们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大致: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葬,展厅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衣服,非常有气氛,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交给默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然而,让默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放阿努比斯在天秤上称量,心脏比羽毛重的罪人将下地狱!,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亡者的声音时命运的钟声敲响了!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当多多的心脏放上了天平称的时候多多的改到胸部的一阵疼痛。

大体内容就是这样的。我们一定要向多多那样勇敢多被挖出心脏了都用不畏惧。

老王读后感 篇2

初读《老王》只是对文中的老王感到同情,一个孤独的下层劳动个人民,无依无靠,以蹬辆三轮车为生。

可是生活似乎没有眷顾他,他一生孤独,因早期营养不良导致了左眼眼疾,蹬三轮车赚钱,可后来三轮车被取缔了,他只好将车改造成拉货车,他那么消瘦的人,如何能拉得动很重的货物呢?虽然生活情况不好,可老王是个善良的人,对作者杨绛一家人很好,给他们家送水,送作者的丈夫去医院不愿收钱尽管他自己很贫穷,收了钱之后还在担心作者有没有钱给她先生治病。在去世的前几天,他已经瘦得像干尸了艰难赶到作者家,给作者送去鸡蛋和香油这在当时算是很贵重的了。

也许有的人读到这儿就会想:老王是个多么可怜而又善良的人啊!不过时间一去,他们就淡忘了这个人物,可我总觉得惭愧作者的愧疚之心感染了我,她自家的处境也不好,可比老王强多了,老是接受老王的心意,自己却没有过多地去关心他,以至于老王死了几天,作者才知道。

我的愧疚之心是对于我的一个初中同学,我和她是朋友,她家境十分不好有四个孩子都要上学,可只有她父亲一个人工作,,母亲在家带她的小弟弟,她们家到现在还是瓦房没有楼。

可是她很开朗,经常带我去她家玩,她自己家有一块菜园,为此我去,她母亲总是摘了好多菜叫我带回来尝尝,虽然这都不是很贵重,但她们肯定很节俭,很珍视这些蔬菜,又一次她来我家带我去她家玩,她父亲还买了西瓜回来,我当时是真的很感动,但也很愧疚我不但没有款待过她,反而让她家经常为我破费,真是十分内疚,我总想着,某一天,我一定要买好多水果和好吃的带去看望他们,可每次都没时间,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才知道,其实就算再没有时间,只要经常打个电话,过去关心关心他们,他们应该很开心的。

另一个同学,她也很善良,乐于助人,即使是一个苹果,她也要分几份和其他同学分着吃尽管她的家境不是很好,她也经常帮我,可我却没有回报过她。陷于愧疚之中的我,不知不觉脑海中闪烁着老王,我的朋友、同学的身影,他们都是善良的,也许他们从没想过要什么回报。。。

朋友们,也许你们也有过同样的感受,希望我们一起珍惜身边的人,给那些像老王那样的人一些关心,一些帮助。

就算没有条件,一个问候足矣!

老王读后感 篇3

当老王最后快离开人世的时候,他想尽自己最后的全部力量去感谢生活中唯一待他比较平等,对他帮助很大的杨绛,其实我个人的理解,老王还有一个最后的愿望,就是在自己死之前能够真正感到平等,而杨绛是他唯一的希望,这时候钱啊,鸡蛋啊,物质对一个即将离世的人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他想要的是精神的慰藉,他想没有遗憾地离开,而当他把鸡蛋给了杨绛时,杨绛却回头去拿钱,其实这时老王的心已经冷了,但他还存有一丝希望,对杨绛说我不要钱,但当时杨绛却认为这是一句客套话,并没有理解到老王真正的意愿,所以老王才会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精神和生理的双重打击下,老王走了,但我觉得他是带着遗憾走的,而之后杨绛终于明白了老王的用意时老王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才会觉得愧怍。

其实杨绛当时是一个不幸的人,只是老王比她更加不幸,因此她觉得她当时给与老王的关心还不够,这也导致了她之后的愧怍,相濡以沫是指泉水干了,两条鱼吐沫互相润湿,两条鱼的意思就是双方要平等,第二就是要尽全力双方互相依赖生存下去,应该说老王是这样做的,但杨绛对待老王只能说是善良,有同情心,并不能说是相濡以沫,杨绛当时对待老王其实心底里还是有一层隔膜的,也许她自己也没发现,也许因为她是知识分子,我觉得这不是骨子里的原因,如果杨绛当时也和老王一样是车夫,那么就不会有这层隔膜了,还是一个身份高低的原因。

老王读后感 篇4

伛偻的身躯,纤瘦的臂膀,那焦急的神情,滂沱大雨前,谁,还在苦苦奔波?

这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一个勤恳劳作的拉车夫,在那个浮满残酷的夜只身一人离开这个无情的世界。我想任谁在读遍其中滋味之后都会泪流满面吧。可事实上有很多人在为赋新词强说愁,道人不解愁滋味,向他人痛诉着自己的艰辛,他们在说这句话时不知道贫瘠的山区里渴学的孩子们仍旧用着那破旧不堪,被城里人白眼视之的书桌上,却以比他们高百倍千倍的认真在作业上演算了一遍又一遍;不知道煤区的人背着百斤的煤来回的走几百米的路程仅仅只是为了赚取维持家计的生活费用;不知道姐妹抓阄读书那个有书读的妹妹却哭得泪流满面。。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老王是不幸的,得了恶病,身世无人知晓,从不受人重视,受恶意攻击,他的艰辛没人理解,也从不会有人在乎。可是只有这样的人才更懂得感恩。带送冰块,车费减半;载病人不要钱,拿钱后还不大放心;给改装三轮装护栏,为客着想,这个忠厚老实,心地善良,知恩图报的人才值得去敬爱。以自己完整的善良去无视别人的恶意嘲讽,无法做伟大的事,但可以用伟大的爱去做些小事。于斯,老王做了最好的演绎。紫罗兰把它的香气留在那踩扁了它的`脚踝上。这就是宽恕;马兰花任风吹雨打都不怕,这就是善良。那些平平淡淡生活的人孕育着真情,平平凡凡,却折射出人性的真善美。于作者杨绛而言,一个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却丝毫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老王那颗金子般真挚而诚恳的心应当博得我们每个人的喝彩!

在我看来,没有人是失败者,没有人需要被放弃,世上每个人都当是赢家,心中若是盛了满满的爱和宽容,心存善良仁厚之意,胸怀平等博爱之心,这个世界便因你而折射出耀眼的色彩,你便是勇士,便当永垂不朽!

老王最后孤苦伶仃的死去,但正如村上春树所说“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于我,于那些心存感恩的人,老王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敬仰。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想,若是我,只要我付出了,自己问心无愧就好。爱是付出,欲是索取。一个善良的人便是一个发光体,哪怕是暂时没人发掘,你仍旧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伟人!

于我,老王教会我如何去爱,给我宽容,让我明白,这世间的真性情,是我们真正需要弘扬的美德!

老王读后感 篇5

老王,何许人也?一个底层的三轮车夫,一个身弱多病的老年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有些许卑微,些许愚昧。但,正是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什么是人间真情,什么是笑对人生。

老王,是世间的一颗微尘,一颗平凡的微尘。纵观老王的一生,没有春风得意,没有惊人壮举,更没有豪情万丈,有的,只是随波逐流,只有命运留给他无尽的不公。一人,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行走在繁华的首都,像只过街老鼠,努力躲闪尘世中人们刺痛他心灵的目光,为一天的温饱疲于奔波。老王,一个底层的劳动人民,在这个都市里,过着卑微的一生,除了杨绛先生,无人关心,无人注意,至死,也无人陪伴,只有他的灵魂,继续忍受着漫漫的长夜,无尽的孤独深渊。他的一生,轻于鸿毛,像极了一颗尘埃,一颗无人问津的尘埃。

老王,一片叶,一片在狂风中无依无靠的叶。家,心灵的港湾。老王的心灵,却无依无靠,没有亲情的慰籍,老王便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他,是这个城市突兀的闯入者,在这个城市中单打独斗,彻夜品尝着孤独的滋味。叶落归根。他,却无家可归。他这片叶子,注定无法“化作春泥”,只能独飘零。

老王,一束光,一束在漫漫长夜中的黎明之光。

作为一个极不幸的老人,他完全有理由自怨自艾。但他没有,他选择了“忧患来临,一笑置之”。身世的不幸,他人的议论,对于他只是云淡风轻。他没有“以怨报怨”,只是默默忍受着,用他乐观的心态慢慢消化着。这个世界并没有给予他厚爱,他却燃烧自己的生命,为这个黑暗而混乱的世界带来温暖,带来幸福,用尽人生最后一份力量,为作者一家,送上了一份震撼人心的大礼。

或许,某日,在街头看见一位朴实、善良的三轮车夫,那就是他了,那个三轮车夫老王,那个笑对人生、奉献至死的老王。

老王读后感 篇6

老王,乍一听这称呼,只让人感觉又是一个没有文化之人,带着略微的鄙夷,甚至不屑于去翻看。若不是因为它是课文,想必它就不会让我这般难忘了。

《老王》的文字甚为含蓄,有时竟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似在非在的含义,似有非有的情感,让人迷茫。老王,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很难想象,一个眼瞎、贫困、有亲人却没有亲情又是单干户的人,如何在这世间生存?诸多的不幸,取其之一,便会让我崩溃,可是他呢?当我们面对不幸在怨天尤人之时,他又在干什么?

没有崩溃,没有自我放逐,甚至没有一句抱怨。我们用语言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而他却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努力生存。两相对比,我们的心灵竟是如此脆弱,如此的不堪重负。

老王是不幸者中的不幸者,可是,他都尚且没有抱怨上天的不公,我们这些幸运者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连老王都尚能意识到要去感谢生命,要自己开拓自己的命运,而我们呢?当面对“感恩”这个字眼之时,我们只是很狭义的认为父母养育我们,老师教导我们,朋友帮助我们,他们才是我们应该感谢的人。又有多少人,会想到要感谢生命,感谢它给予这个独属于你的灵魂,若没有生命,就不会出现现在你所拥有的一切。

每次,总会不由自主幻想,如果在历史上没有发生或发生了一件事,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如此去想,每个人都是幸运的。不幸者所谓的不幸与无法来到这个时间相比实在是微乎其微。正是因为有生命,才会有不幸与幸运之分。

生命给予了我们诸多,那么在感恩时,我们又怎能漏下如此重要的它。在生命面前,感恩一切的一切都显得虚伪,那么,何时时间之人才能真实的去审视自己的人生以及命运?

老王读后感 篇7

老王是一个蹬三轮车的人,平时总爱说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自己也患上了疾病。一次,他给作者送鸡蛋与香油,却成了他们最后的相见。

老王在文中充当的是一个地位很低的劳动人民,从他瞎了一只眼睛,人们不爱坐他的车,到他的家境贫寒,体现了老王多么需要别人的关怀。这正体现了当时社会的贫富差异是多么大!劳动人民在一天中是最辛苦的,但是依然还受着别人的鄙视。人与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平等的,无论是当今社会的清洁工,还是蹬车的车夫,都生活在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之中。老王,充分体现了旧社会劳动者的艰苦生活。我十分看重处在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大同世界中。这样,便不会出现老王这样的悲剧。有一句话说法律面前人人才平等在我看来在任何时候人们都是平等的。如一位富贵的人擦完皮鞋后对皮匠破口大骂,骂他手不利索,鞋擦的不亮,甚至用脚去踢他,这种极为不雅的行为在我们身边却时常发生。

我只想告诉人们,生活中若缺少贫苦的劳动人们,富贵也离我们远去。

老王读后感 篇8

最近,我看了一套书,是《查理九世》。其中一本叫做《法老王之心》,特别吸引我。书中的主人公名叫墨多多,他是个好奇又贪玩的男孩,对所有神秘的事件都感兴趣,到世界各地去冒险探秘是他最大的梦想。

因为这本书主要讲了多多与小伙伴们在举行古埃及展示的博物馆里,一个身着古埃及服装的少女送给了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一个吻。可让多多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吻,将他带到了地狱盛宴中的拍卖会上,而他的心脏就是最后的拍卖品!在天平之上实验,在这里的富豪们也不顾多多的生命,只想着钱。最后,小伙伴们在警察的帮助下逃脱了。

看这本书就像是在跟着墨多多一起进行大冒险,有些情节十分恐怖,扣人心弦,实在是太刺激了。我最喜欢的内容是:当Boss要枪毙墨多多的时候,也非常紧张,我的心脏都像要跳出来了。

对呀!有些人就是被金钱和利益而迷失了自我,做出偷盗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不一定是金钱和利益,也有可能竞争和权利。在这些东西的压迫下,可能也会使人变得无情和产生贪念,走上不归路。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贪婪了,只要自己觉得满足就行,不要让贪婪侵蚀自己的内心。

老王读后感 篇9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的主角是:墨多多、晓婷婷、虎鲨、扶幽、及一些根据剧情需要而出现的人物。我读的这本“法老王之心”主要讲的是:墨多多,姚婷婷,查理,虎鲨,扶幽他们去了博物馆,然后他们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大致: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葬”,展厅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衣服,非常有气氛,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交给默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然而,让默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放阿努比斯在天秤上称量,心脏比羽毛重的罪人将下地狱!”,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亡者的声音时——命运的钟声敲响了!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他们到了地狱拍卖会,而墨多多的心脏居然就是法老王的心脏,就在墨多多要被挖出心脏时,他们急中生智,通知了国际刑警,盗窃文物的人给抓住了。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故事内容和情节都充满了奇幻!

老王读后感 篇10

老王,乍一听这称呼,只让人感觉又是一个没有文化之人,带着略微的鄙夷,甚至不屑于去翻看。若不是因为它是课文,想必它就不会让我这般难忘了。

《老王》的文字甚为含蓄,有时竟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似在非在的含义,似有非有的情感,让人迷茫。老王,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很难想象,一个眼瞎、贫困、有亲人却没有亲情又是单干户的人,如何在这世间生存?诸多的不幸,取其之一,便会让我崩溃,可是他呢?当我们面对不幸在怨天尤人之时,他又在干什么?

没有崩溃,没有自我放逐,甚至没有一句抱怨。我们用语言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而他却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努力生存。两相对比,我们的心灵竟是如此脆弱,如此的不堪重负。

每次,总会不由自主幻想,如果在历史上没有发生或发生了一件事,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如此去想,每个人都是幸运的。不幸者所谓的不幸与无法来到这个时间相比实在是微乎其微。正是因为有生命,才会有不幸与幸运之分。

生命给予了我们诸多,那么在感恩时,我们又怎能漏下如此重要的它。在生命面前,感恩一切的一切都显得虚伪,那么,何时时间之人才能真实的去审视自己的人生以及命运?

老王读后感 篇11

中国改革开放后发展了几十年,现在已经基本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财富的增加,科技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并没有让社会有多和谐。社会新闻上经常出现的偷窃、诈骗、抢劫、碰瓷,层出不穷,社会越来越冷漠了。但是也经常会出现好人好事的新闻。国家也在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做努力。如今,我读了杨绛的《老王》,了解到一种高贵的品格,我很敬佩作者。

老王是一个可怜的人,看过这篇文章的人一定都会同意。老王一只眼睛瞎了,还患有夜盲症,他没有什么亲人,生活困苦,靠骑三轮载人挣钱。生意也不怎么好,只能勉强糊口。

老王不贪财,讲道义,乐意奉献他人。在文中第六段,老王送钱先生看病,坚决不收钱,后来,收了钱,心里还想着别人可能在骗自己有钱,因而还不大放心。

老王是个老实的人。他给我送冰块从来不偷工减料。

老王是个坚强的人。苦难也从未打击他生活的热情,他积极地工作,与人交往,热情地为他人奉献,哪怕自己省吃俭用,也要送给他人自己的一片真心。文中说老王把大鲜鸡蛋和好香油送给我,自己并不舍得吃。

结局是老王死了。一个悲苦的生命离开了他热爱的世界。

作者对老王十分同情,并且因为我没有帮助老王真正改善他的命运而感觉到惭愧。

对于结尾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让我十分震撼和感动。这个冷漠的社会,对于不幸者并没有多少同情,大家擦身而过,司空见惯。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就像一首歌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愿这个世界更美好。

老王读后感 篇12

老王,贫穷。他仅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为生,住在塌败的小屋里,没有什么亲人,有一只眼睛是田螺眼,另一只还有夜盲症。生病了,花钱不知吃了什么药,总不见好。老王,真是一个不幸者。

老王,善良。老王送的冰比他前任大一倍,冰价相等,他没有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大概压根没有想到这点,他送默存去医院却不肯收钱,他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在弥留之际,把好香油和大鸡蛋慷慨送给了杨绛。这样的人少有了。

每当读到老王给我送鸡蛋和香油这儿,我的心都为之震撼。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两只眼上都借着一层翳,简直像从棺材里倒出来的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岁月的年轮和病魔的缠绕让不幸者的不幸表面化,显得更加不幸,让我感到害怕,感到不安,感到愧怍。生活非常拮据且病重的老王,却能慷慨地送给别人好香油和大鸡蛋,这些应该是他自己没有吃过或是舍不得吃的,即使他现在生病了。老王真是一个好人。

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我为什么会感到愧怍呢?字典里关于愧怍一词的解释为:因为自己的缺点、做错了事或未能尽到责任而感到不安。作者认为幸运者有责任关爱不幸者,关注他们的命运,帮助他们改善处境,我是不是因为觉得自己对老王做的还不够而感到愧怍呢?又或许是老王为我做的太多了?又或许是不幸者地不幸触动了我?

读了《老王》,读到了他的不幸,更读到了他的善良与朴实,再贫困也阻碍不了他的热心肠,现在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当读到了老王,又给心上增添了一丝暖意,一丝感动,让我们也多为不幸者多做些什么吧。

老王读后感 篇13

初读《老王》,已是初中的事了,老师说:初中、高中、大学都有这篇课文,不同的年龄读这篇文章会有不同的领悟,现在我就作为一名高中生,谈谈我读了这篇文章后的小小感悟。

老王,贫穷。他仅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为生,住在塌败的小屋里,没有什么亲人,有一只眼睛是“田螺眼”,另一只还有夜盲症。生病了,花钱不知吃了什么药,总不见好。老王,真是一个不幸者。

老王,善良。老王送的冰比他前任大一倍,冰价相等,“他没有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大概压根没有想到这点”,他送默存去医院却不肯收钱,他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在弥留之际,把好香油和大鸡蛋慷慨送给了杨绛。这样的人少有了……

每当读到老王给“我”送鸡蛋和香油这儿,我的心都为之震撼。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两只眼上都借着一层翳”,“简直像从棺材里倒出来的”“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岁月的年轮和病魔的缠绕让不幸者的不幸表面化,显得更加不幸,让“我”感到害怕,感到“不安”,感到“愧怍”。生活非常拮据且病重的老王,却能慷慨地送给别人好香油和大鸡蛋,这些应该是他自己没有吃过或是舍不得吃的,即使他现在生病了。老王真是一个好人。

“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我”为什么会感到愧怍呢?字典里关于“愧怍”一词的解释为:因为自己的缺点、做错了事或未能尽到责任而感到不安。作者认为幸运者有责任关爱不幸者,关注他们的命运,帮助他们改善处境,“我”是不是因为觉得自己对老王做的还不够而感到愧怍呢?又或许是老王为“我”做的太多了?又或许是不幸者地不幸触动了“我”?

读了《老王》,读到了他的不幸,更读到了他的善良与朴实,再贫困也阻碍不了他的热心肠,现在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当读到了老王,又给心上增添了一丝暖意,一丝感动,让我们也多为不幸者多做些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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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范本13篇


假如你正在学习“狼王梦读后感”,那么这篇文章肯定能给你些许帮助,翻完作者的著作后,相信不少人的心情都是五味杂陈的。文字是心灵所释放的声音,它在孤独中陪伴着我们自己。一篇出色的作品读后感有哪些要素呢?盼望这些书籍能供你参考和使用,帮助你在学习和成长上取得助益!

狼王梦读后感 篇1

自古以来,狼就是反面的代表,许多与狼有关的词语都带有贬义,如狼的心、狗的肺、勾结、名声、野心等等。无论是在《东郭先生和狼》这样的寓言故事里,还是在《小红帽》这样的外国童话里,狼都是奸诈**的象征。可是,最近我读了“中国动物**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后,对狼却有了新的认识。

《狼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推翻旧狼王的心愿,一心想培育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一次次失败。她寄予厚望的黑仔,年幼时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

精心喂养的蓝色灵魂已成为狼中的佼佼者,但它落入了猎人的陷阱。拒绝放弃梦想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小儿子双毛身上。然而,双毛内心的自卑让他在与狼王的较量中失利,最终死于狼口。三只小狼相继死去,紫罗岚自己也步入了老年。她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女儿娇惯的有狼身上,希望有一天,狼王会在这些有狼中诞生。

最后为了保护这些狼崽,紫岚与吃掉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不再寻找新的伴侣,全身心地投入,最后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如此伟大的母爱,与人类同在。它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当我犯错时她会提醒我,当我没有改变时她会责骂我。但我知道,不管她用哪种方式,她都爱我,就是要培养我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

所以,我以后会做得很好,别让妈妈担心累了。

《狼王梦》写得十分精彩,环环紧扣的情节非常引人入胜,建议大家有空都能读一读。

狼王梦读后感 篇2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残忍.茹毛饮血的动物,但读了这本书以后让我对狼有了一个新的 认识。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紫岚和它的小狼崽们的故事。原本紫岚有五个孩子,但是有一只小狼崽被一场暴雨无情的夺走了生命,剩下的三公一母四只小狼崽与妈妈相依为命。紫岚给它的孩子们分别起了好听的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希望它们健康成长,将来有谁能当上狼王来保护自己的家族。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年幼的黑仔被一只凶猛的秃鹰给吃掉了,蓝魂儿和双毛也纷纷死去,只剩下了女儿媚媚。紫岚伤心欲绝之下,守护着媚媚长大。当长大后的媚媚有了孩子后,紫岚就和媚媚一起精心地照料着这个小生命。可是那只曾经把黑仔吃掉的秃鹰又准备吃掉媚媚的孩子,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它勇敢地和秃鹰搏斗,最后和秃鹰一起掉入了深崖摔死了······

紫岚舍己救仔的故事深深的震撼着我,让我对其中的一段话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溅出了一江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当我读到这里,我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悲伤,紫岚宁愿让孩子死在自己的手里,也不愿让孩子饱受猎人和猎狗的欺凌和欺侮下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一天妈妈买回来一件新衣服,不是我的,而是妈妈给自己买的,于是我就不高兴了,生起妈妈的气来。后来我才知道,妈妈因为比以前胖了,很多衣服都不能穿了,所以才给自己买了一件衣服,而我有那么多的漂亮衣服穿,还生妈妈的气真是不应该,我这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吗?

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它如同月亮一样,无论你走到哪都会永远挂在你心灵的天空中······

狼王梦读后感 篇3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了:适者生存,学会竞争方可立足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于挑战,用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之朵。

紫岚是一只母狼,为了爱与梦想,为了完成他的爱人黑桑的遗愿想让自己的孩子们当上狼王。紫岚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不惜付出了一切。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培养小狼成一代狼王的过程中,她痛失四只小狼,错过了自己的幸福,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们,与老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死得多么惨烈啊!为了培养黑仔“超狼”的高贵品质和野性,她忽略了对其它孩子的爱,最后黑仔被金雕捉去了。失去了黑仔,紫岚又把成为狼王的希望寄托在了蓝魂儿身上,但最后蓝魂儿却被捕兽夹夹住身体死去了。紫岚在最后时刻也不愿意放弃能救蓝魂儿的希望,她疯狂地用牙齿去咬铁夹,甚至咬掉了自己的牙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被狩猎人虐待——剥去狼皮,她咬断了蓝魂儿的身体,然后埋了起来,母爱是多么的伟大!紫岚又培养起了双毛,她用最残酷的特训折磨双毛。双毛终于成为了一只优秀的公狼,在双毛挑战狼王快胜利时,它那种从小被紫岚压制所造成的胆小怕事的个性,突然显现出来,最终被狼群吃了,紫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双毛被吃。

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但她那种为了梦想而奋斗,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竞争意识,深深地触动了我。紫岚体现了母爱的伟大,她也有像人类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虽然紫岚表现出的母爱有些残酷,但是这样才可以真正培养孩子勇敢、独立的个性。

动物世界的竞争就是这么残酷,何况我们人类呢?我们更应该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大脑,在成长路上不被残酷的现实淘汰。

狼王梦读后感 篇4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狼王梦》所讲述的是一只狼的故事:紫岚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它的公狼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有能力取代洛戛的狼王宝座,可是被野猪的獠牙顶破了头颅。今天,紫岚埋伏在一个极其隐蔽的一个地方,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等了好几个小时,希望能捕获到一只猎物来充饥。它已经怀孕了,而且很快就要分娩了。

到了晚上,都没有捕到一只猎物。最后,竟然跑到养鹿厂去偷小鹿崽吃,被大白狗发现了行踪,狗穷追不舍。结果,就在这个骨节眼上,居然分娩了。紫岚只好装模作样的恐吓大白狗,没想到竟然被大白狗看出了破绽,愤怒的扑上前去撕咬紫岚,竟撕下了一块肉来。但是,在紧要的时刻,五个狼崽顺利产出。大白狗被赶走后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一只小狼崽被活活的被冻死在草原上,其余的四只也冻的直哆嗦。狼妈妈实在找不到食物,一狠心将第一个狼崽分成四份给活下来的狼崽吃下肚。到后来,四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但是,黑仔。蓝魂儿。双毛都相继死了。媚媚也把紫岚赶出家门。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与尽。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更是无微不至的,所以我们要珍惜它,要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狼王梦读后感 篇5

这是一部具有持久魅力的动物小说——《狼王梦》,作者用最简朴的,不雕饰的笔写下一个动人的母狼紫岚的传奇故事。

小说讲述了母狼紫岚绝境分娩,艰难产下五只狼崽,在之后的岁月中,它费劲心思,一心只为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威风凛凛的狼王。只可惜命运多舛,历尽心血教导的一只只小狼,都因各种原因惨死。黑仔的意外,蓝魂儿的遭遇,双毛在离狼王梦只一步之遥时的命运大逆转……紫岚屡战屡败,遭受着一次次的丧子之痛。但“狼王梦“依然在它心中熊熊燃烧。

直到最后,它的狼王梦依然还只是空中楼阁,并未实现。但紫岚还是心怀希望,寄望于狼孙,最终与金雕玉石俱焚的无私举动让我肃然起敬。这是梦想的力量,是不朽的传奇,它是生命的强者,说命运不公?那就和它斗到底!母狼紫岚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勇气让我深深地震撼。她不怕失败不怕挫折,跌倒了勇敢地爬起来,从未言败,从未服输,命运不给自己机会,那她就自己创造机会!

紫岚是个不朽的传奇,更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它呕心沥血,为了培养一代狼王,从一只风华绝伦的年轻母狼沦落为又老又丑的瘸腿母狼,它牺牲了美好的青春,牺牲了健康的身体,牺牲了美丽的容颜,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在为狼孙消除隐患,用生命为它们搭上第一级台阶。“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它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紫岚是个伟大的母亲,她那种崇高的爱已脱离了故事本身,到达了人性的顶峰!她是世间所有母亲的化身,她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子女无私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 篇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正如杜甫所说,我亦爱书,在这漫长的暑假里,书自然成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一个暑假,我沉浸其中,书中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

最让我牵挂的要数紫岚这个人物形象,它是《狼王梦》中的人物,它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它是一位平凡的母亲,但它又是那样的不平凡,它那伟大的母爱深深地触动我的内心。书中它为了养育儿女时偷人类的羊;为了让儿女平安生下任由狗咬;为了救回儿女冒雨前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了也不放过一丝机会;为了保护狼孙自己与金雕做斗争......那一幕幕令我至今难忘,常常使我潸然泪下。

合上书,我的眼角泛红,我为紫岚的命运感叹,同时我也为生活中像紫岚一样的母亲而感到骄傲。生活中,这样的母亲哪里都有:电梯往下掉,母亲用自己的臂力为年幼的孩子换来了生的希望;地震中的妈妈,身处于一堆石板之中,抱着一个孩子。一直等到救出来时,孩子还活着,但母亲已经去世了,而她嘴角还留着慈祥的微笑。看到这,我不禁联想出这样一个画面:地震来了,妈妈并没有自己一个人跑了,而是带着孩子一起跑。在跑的路途中,她们不幸被石板困住了。妈妈用身体支撑住那摇摇欲坠的石板,并安慰着孩子。我情不自禁地感慨:是什么能让一位母亲撑起比她重十几倍的石板呢——那便是浓浓的母爱。

而我们的母亲那就没有伟大的母爱吗?不,只是她们表达的方式不一样。它们有的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有的是一些大事。只是你从未认真地去观察,去发现,甚至还会误解,不理解她的良苦用心。而其中最容易忽略的便是那点点滴滴的小事了。

说起来,我又不禁想起了那次发烧:那是一个暑假的夜晚,我正如往常一样吹着风扇睡着觉。突然,我感到了一阵难受。我以为只是风扇吹多了,便把风扇关了,躺着休息一会儿,心里想着:等会儿就好了。可是,躺了好一会儿,那难受丝毫没有减弱,反而还更加厉害了。我开始怕了,立刻爬起来就跟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知道了,连忙用手摸我的头,发现发烧了,直接从抽屉里拿出退烧贴来给我贴上,又拿出体温计来量。5分钟过去了,体温计抽出来一看,都烧到了三十九度多,就让我在这边睡了。一觉睡醒后,我发现爸爸已经去上班了,而妈妈比平时憔悴了好多,眼角泛红,脸色灰暗,她看到我醒了,急忙拿出了体温计,让我夹好,又去盛了一碗粥来让我吃,还细腻的帮我弄了一个靠枕。拿出体温计来看了后,发现温度变低了,她松了一口气。看着妈妈的身影,我的眼角不仅泛红......

《狼王梦》这本书随着我的暑期生活,也慢慢淡出我的视线,但紫岚对孩子的爱一直萦绕我心,也时刻提醒着我,我也有这样一位母亲,我也要好好的回应她对我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 篇7

早听说《狼王梦》是一部好书,趁这个寒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完了这部小说,读罢,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狼王梦》讲的中母狼——紫岚,它的丈夫一直想当狼王,但愿望未成却死在猎人的枪下,怀有狼种的母狼——紫岚,生了一窝小狼,为了培养孩子能成为未来的狼王,母狼——紫岚不爱情,舍弃美貌,放弃了尊严和生命。但天意弄狼,它与丈夫的愿望都没有实现,精心培养的三个儿子先后死于非命,最后它唯一的女儿都有不理解它,甚至把它赶出了家门,但母狼对女儿却一点也不记恨,临终前也要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来保护女儿的孩子。多么伟大的母亲呀!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何尝不是为了我的成长而倾其所有呢?但我却不为所动!

记得那一次,我去酒楼吃饭,由于我们所坐的桌子距洗手间并不远,我想独自一个人去,但我发现,妈妈总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而我却责怪妈妈老跟着我。

又一次,我骑着一辆小自行车在广场上玩,妈妈总是走在我的车后,只要我一骑得快了,妈妈马上就使劲拉住我的自行车,提醒我不要骑得太快,而我却总是在埋怨妈妈老拉住我。

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雨时,妈妈又提醒我说:“嘉嘉,上学带把伞,穿多一件衣服。”而我却总是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我不怕冷!”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想到这,我又想起了《狼王梦》里的母狼妈妈,它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孩子吗?但它的孩子却不理解,甚至连它的女儿也要把它赶走,总终母狼葬身野外,悲惨地死去。此时,我突然发现,我的妈妈不就像《狼王梦》里的母狼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吗?而我却是故事里面那不懂事的女儿。

故事读完,我心里暗下决心,从现在起,我应读懂得妈妈对我的爱,好好地孝敬妈妈。

狼王梦读后感 篇8

每个人都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母亲。分娩是母亲最感到痛苦的时候,同时也是最开心的时候。在那一刻,痛苦是难以忘怀的,伴随着宝宝的一声啼哭,长远的憧憬在这一刻实现,宝宝的到来,是妈妈最幸福的时刻。

我今年九岁,每每妈妈与别人聊起生我的那一刻,她都是很激动,仿佛就是发生在昨天的事一样。我看得出来,虽然妈妈的嘴又苦又痛,但仍然充满了幸福。当时,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直到读了《狼王梦》才明白,那是母爱的力量。

紫岚怀着小狼,饥寒交迫的紫岚为保住肚子里的幼狼,只能冒险到鹿场偷鹿吃,可惜被狼狗追尾了。一般来说,狗打不过狼,但此时,紫岚怀上了狼,一切都显得困难重重。看来,只能将计就计,她只好装着很自信很威风的样子。

那只狼狗见状,只好躲远了。紫岚乘机偷偷躲在比较隐蔽的树丛中生下小狼,狼狗终于发现了一切。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刚生完小狼的紫岚为保护小狼的安全,马上与狼狗展开厮杀,最后狼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改变了对狼的厌恶。是狼的情感感动了我!它们喜欢打架,但这是生活的准则。它们别无选择。是什么力量让紫岚如此聪明和勇敢?

这就是母亲的责任感和与生俱来的母爱的力量!

是的,每个母亲都是我们的伞。当你输了,她会鼓励你。当你伤心时,她会安慰你。当你害怕的时候,她会保护你。这让我想起一件亲身经历的事。

我刚进民乐队的时候,人人都在上小课,而我却没能参加小课学习。本来就没有什么**天赋的我显然落后了。同学们弹奏的**非常美妙,而我却总是很艰难才能达到老师的要求,他们开始在背后数落我,说我拖他们的后腿,那些不被肯定的目光总是冷冷地投射过来,我开始失去了自信,甚至一度想过要放弃。

我委屈,我委屈啊!放学后,我耷拉着脑袋,嘟着小嘴,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忙问我怎么了。我告诉妈妈,因为我感到委屈,因为我有一个妈妈,我哭得很大声。

妈妈并没有搂抱我,也没有安慰我。我不会马上哭。我知道妈妈不会因为我哭而爱我。我知道母亲希望我在遇到困难时冷静下来,找到解决办法。

过了半刻,我停止了哭泣。妈妈才语重心长地说:“成功总会有的,能从失败的时候迎难而上,那才叫真英雄。

阳光就像母亲的爱。母爱就像温暖的阳光。

狼王梦读后感 篇9

在生活中,在学习里,每一个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里,在狼群中也是这样,每一匹狼都有想成为狼群中的统治者的梦想——狼王。

狼王梦讲了黑桑在正准备要成为狼王的那一天却意外身亡。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狼王梦艰难地生下四只小狼仔。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依次把成为狼王的梦寄托给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最终没有成功,当紫岚伤心的时候,媚媚因为和卡鲁鲁在一起,所以,媚媚怀下了幼崽。紫岚便把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幼崽身上,却被媚媚赶了出去。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顺利生下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在最后为了让双毛当上王位和媚媚一起喝积水,不让双毛喝,想培养他的毅力。但原本乖巧的双毛突然爆发,把紫岚的腿弄伤了。从这能体会到母爱是强大的。为自己的孩子牺牲自己。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它告诉我,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也告诉我,有梦想,就应该努力去完成。紫岚为了四只狼崽的美好,用尽一切办法给予他们好的生活。她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曾经也有这样两个人也为梦想奋斗。一百多年前,一位穷苦的牧羊人带着两个幼小的儿子替别人放羊为生。有一天,他们赶着羊来到一个山坡上,一群大雁鸣叫着从他们头顶飞过,并很快消失在远方。小儿子说:“我要是能做一只大雁飞起来该多好。”牧羊人沉默了一会说:“只要你们想飞,也能飞起来。”两个儿子试了试,都没能飞起来,他们用怀疑的眼神看着父亲,牧羊人说“让我飞给你们看。”于是他张开双臂,但也没能飞起来。可是,牧羊人肯定的说:“我是因为年纪大了才飞不起来,你们还小,只要不断努力,将来就一定能飞起来,去想去的地方。”他们通过不懈努力,最终飞起来了,因为他们发明了飞机,他们就是莱特兄弟。

读完狼王梦,我知道了母爱是无私的,我们应该好好孝敬母亲。还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狼王梦读后感 篇10

书里书外,关于母爱的赞颂有很多。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在你受伤时给予的安慰;母爱,是在你渴望时给予的满足。

母爱如春雨,润物细无声,她甘将心血化时雨,换做桃花一片红。

《狼王梦》也是一个跟母爱有关的故事,但讲述的却是另一种更加坚韧、更加深沉的母爱。故事的主角是一只母狼,名叫紫岚。它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寄托了和全天下母亲一样的期望,希望孩子能完成丈夫黑桑未尽的梦想。在狼的世界里,那便是成为狼王。为此,紫岚无私地奉献着自己。当紫岚受到皮肉之苦时,它咬咬牙坚持着,因为它要让它的孩子看到做为狼王勇敢的一面;当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土不受到威胁时被打得面目全非时,它不理会伤痛,因为它要它的孩子能有所担当……当紫岚身上流淌着鲜血,遭受了那一次次的伤身之痛,却没有换来它想要的,它渴望的狼王。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看见它的几个孩子死在它的怀里。但它还是不放弃,它还是坚持着它的梦想——成为狼王,因为,它要给它的孩子最好的保护。

狼族的故事是令人悲伤的,也是令人敬佩的.。母爱,有许许多多种,既有紫岚那样充满血性的,也有我的妈妈那样满是温柔的。

记得有一次,放学的时候,外面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借了老师的雨伞走出了校门,却看见妈妈站在树下,焦急地望着大门口。一看到我出来,她就马上冲了过来,为我撑上伞,一只手搂着我,生怕我着凉了。走到一半,我透过眼角的余光看到妈妈肩膀上已经被雨淋湿了一大块,而我的身上却干干的。伞外,是突如其来的瓢泼大雨,伞内,却是我和妈妈紧紧地依偎着。回到家,我看到妈妈半个身子都在滴水了。可她却不着急擦干,反而是先问我有没有被淋湿。

妈妈,我有您温暖的怀抱做雨衣,怎么会淋湿呢?

母爱,也可以是这么平常的一件小事。

母爱,有千万种表达方式,不管是哪一种,都蕴含着她对孩子深深的爱。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的道理,也明白了爱原来可以如此坚强。在以后的日子里,作为妈妈心头肉的我,作为妈妈殷切希望的我,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轻言放弃,一定要绽放出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光芒,来回报那一份深深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 篇11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着名的动物界小说作家沈石溪。主要写的是,为了实现丈夫的愿望,紫岚想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为了实现这个梦想,齐兰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又一次变成失望,紫岚没有放弃,梦想是梦想,紫岚没有成功。

黑仔死在了金雕的抓下,蓝魂儿在一次捕猎的时候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在和洛戛争夺王位的时候也死了紫兰无奈之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紫兰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狼的神态、动作、语言……描写得淋漓尽致,第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紫岚的爱是伟大的,特别是我读到“砰”一声巨响,紫岚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这一段话时,我潸然泪下,紫岚虽然没有培育出狼王,但它至死都有一种使命感。第二遍读的时候,我认为紫岚是残忍的,特别是我读到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竟亲口咬死了蓝魂儿。

仔细想想。世界上有一位母亲愿意让她的孩子死去。我觉得紫岚还是很自私的,因为为了实现她丈夫海桑的遗愿,紫岚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崽培养成超级狼,不仅狼崽还没有成为狼王,而且还相继死去。但狼不是人。狼不会感激的。当狼成为狼王时,他会把他捕获的猎物给她吗?

当然不是。双毛打断了她的一条腿。媚媚把她赶出家门,这是不是也很自私?我的心越来越矛盾。

再说,生活中也没有这种教育。更是溺爱。溺爱使孩子越来越依赖父母,不再自己动手。长大后又埋怨父母没有好好管教,使现在一事无成,这样比紫岚那种爱更危险!

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母爱。我知道母爱是多方面的。在母爱面前,没有对与错。这主要取决于儿童的接受过程,以及他们是否能辨别是非。

古代有多少伟人赞美他们的母亲?那是因为母爱是无私和伟大的。

狼王的梦,一个梦,我无数次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孩子,留下了属于自己母亲的两行眼泪。

六年级:单翼的心

狼王梦读后感 篇12

以前,我总认为人是最伟大的。可今天,读完这本《激情狼王梦》,我不再坚信这点了。

在第一章中,伟大的父爱打动了我:一只名叫黑宝的大公狼,为了哺育自己已推动母亲的幼仔“黑球”,不顾一切捉回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崖羊,而且为了不让猎人发现黑球,牺牲自己引开猎人,保证了黑球的安全。之后黑球认羊为母,还帮“母亲”赶跑了一只恶豺……黑宝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

虽说大多数人都为后代而不顾一切,可人类中还是有极少数的为了自己的生活抛弃后代,实人令人憎恶。黑球的孝顺也二分难得,虽说它还未长大成熟,可为了母亲,与恶豺拼个你死我活,值得我们好好的学习。

第二章的《斑羚横渡》也同样感人,振奋人心:一群斑羚被猎人们赶到了伤心崖一侧,情急之下,它们分成年老、年青两部分,彩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一只年青斑羚和一只老斑羚一先一后起跳,到了空中,年青斑羚的四蹄精准地踩在老斑羚的身上,再度起跳,成功跃过悬崖,而老斑羚则像完成任务后的运载火箭一样坠落深谷。这让猎人们目瞪口呆,深感羞愧,所以他们没有开枪,让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跳过去。

对!现在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壮举?当危险来临时,有多少人会为了别人的生存而牺牲自己?

在死亡的边缘,那些想要生存、出卖朋友、抛弃家人的人在这些动物面前是如此丑陋。斑羚的这样的舍已为人的精神深深的打动着我。同进,我也像猎人们一样感到惭愧不已,今后我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为他人着想的勇敢者。

“看看吧!你不能再坚信人是最伟大的动物了,有些动物也是你的榜样,要看得广一点!”我对自己说,勉励自己向优秀的人与动物学习。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爷爷来我们学校的时候排队抢购的,我爱不释手。它讲的是狼与狼之间的故事,却让人生出无限的惋惜与感叹!

故事中的主人公齐兰是一只快要分娩的母狼。她大肚子去打猎可不容易。为了让新生的狼有奶吃,她冒着生命危险,从牧羊人那里拖了一只小马鹿。但事情并不顺利,因为与大白狗激烈搏斗,紫岚在路上生下了孩子,就在暴风雨来临之前!

紫岚急切地把刚出生的狼崽叼回洞去,可还是不免夭折了一只。由于宝宝们的饥饿,紫岚不得不忍痛将亲身骨肉的尸体吃掉了,我看着看着也感受到了她作为母亲是多么的心痛、无奈!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于是便给孩子实行“特训”。

这可能是因为她的野心,但最主要的是源于亡夫的遗愿:成为狼王!可老天爷一次又一次地让她心碎;一个个亲爱的孩子倒下了,最后只剩下一匹唯一的小母狼“媚媚”。

本想着她会给紫岚一丝安慰,没想到的是,媚媚抢了紫岚的“意中狼”,占了紫岚的洞穴:可紫岚仍为自己的子孙们着想,壮烈地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看完了这本长篇**,我的眼眶湿润了,不仅为紫岚亦狠亦慈的母爱感动,可那一定是对的吗?联系生活中,我妈妈的爱与紫岚很相似,她严格要求我学这学那,苛刻极了!可我有些学得很出色,有些却焉了,往往造成事半功倍的现象。

怎么了?虽然我知道妈妈的辛苦,但我不是超人,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就像狼宝宝不是真正的超级狼一样。原来,成龙的梦想很好,但不要太努力,否则你会踏入紫岚的来世而导致悲剧!

虽然齐岚教育儿子的方法不对,但母亲对孩子的爱却让人感动。仔细想想。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有一群人为了孩子的成功而受苦,而是为了孩子的安全,把一生都献给了母爱吗?

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动物**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狼的知识,不仅被伟大的母爱深深感动,还引起我对学习、竞争等问题的思考。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母狼齐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生下了五只小狗,四只公小狗和一只母小狗,但有一只公小狗由于齐岚的疏忽在风雨交加中死亡。它一直梦想着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这也是紫兰已故配偶海桑的心愿。

但面对残酷的现实,它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三只公狼也相继死去,他们也步入了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的狼孙子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狼王梦》,我心潮起伏。一般情况下,我们都认为狼是冷酷无情、**狡诈的动物,但文中描述的母狼紫岚有母爱、有智慧、也有梦想,为了培养孩子她不惜一切代价,竭尽全力,在她的身上展现出来的是种真正的母爱,不是对孩子千依百顺,那样的话孩子会碌碌无为,爱有的时候会显得严厉,但这是希望孩子能够在成长中逐渐坚强。我不禁想到,父母都希望子女成龙成凤,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这是人之常情。

为了子女他们节衣缩食,辛苦工作,使子女能够得到最良好的教育,最好的营养食品,有的可能已经到了溺爱的程度,可做为子女的我们呢?可能因为一点点的不如意乱发脾气,对父母的批评还十分反感,我们真应该反思自己了,我们回报父母的又有什么呢?

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在我们的学习中,谁想成为强者。我想我们应该切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古诗,从小努力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有知识,有本领,不让爸爸妈妈为了我们太操心,才能离实现自己的梦想更近一步。

狼王梦读后感 篇13

有一位作家,被人称为“另类”作家,他笔下的主角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有肉的动物,他的名字叫沈石溪,今天我要推荐的是《狼王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这位单亲母亲有一个超级梦想——让自己的孩子称为“狼王”,为了这个梦想,她和她的孩子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她的五只狼崽,一只一只的在天灾、意外、伤害中相继死去。最后,紫岚也与她的杀子仇人,金雕,同归于尽。

狼的凶残,冷酷,在作者的描绘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然而我在慢慢地品读中,我的脑海中逐渐地浮现出一位母亲的现象,与猎狗四杀周旋,艰难产子;黑崽被金雕叼走,撕心裂肺的呐喊;为了避免蓝魂儿被猎狗侮辱,疾如风快如电地结束他的生命,使他死在母亲温馨怀抱中;以及最后的希望双毛死去时的绝望,那都是失去孩子的一位母亲,一位伤心欲绝的母亲。

紫岚,用她的行动,她的呐喊,她的冷酷,诠释是一位别样母亲的形象。最后,失去一切希望的母亲,为了防止自己的女儿被金雕伤害,与他进行了一场生死交关的搏斗,献出生命,完成最后一次爱的奉献。

狼如人,谱写母爱的篇章。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或许"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感谢您的参阅。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2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老哈克的日子屈指可数了,但当他的火快灭的时候,他会为鹿做点什么,给鹿带来光明和幸福。改变世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战斗,与老狼战斗到底。这是任何一只普通的鹿都无法想出的理想。作为一头鹿,作为一个食草动物,有一种对食肉动物的恐惧,但老哈克最终克服了这种恐惧,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市场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这天,狼来了,作为夕阳行军狼血来了。对于恐狼提示您投的腿拼命地跑,我想走就走狼。然而,当狼捉一对鹿的母亲,你的狼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哦,不,不!我哈克从来没有让悲剧重演几天前安娜的母亲!突然间,你的身体成分是充满了勇气,你去投长腿迎接了狼,狼是殊死搏杀,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打败狼。可以很快达到当你赢到最后,你狼做一个绊脚石,跳闸你哦!你有你的智慧,狡猾的狼狼有,你终于死了,这是一个鹿可以做最大的努力。

你之所以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学生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企业目标,一个没有志向,一个民族伟大的志向。为了解决这个社会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需要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专业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目标,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可以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国家还是会放弃工作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这些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人人都应该读书。的确我也很爱读书。我读过许多书,比如:《森林报》、《斑羚飞渡》等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斑羚飞渡》这本书中的《老鹿王哈克》。

哈克是一个鹿王,它聪明勇敢,拥有整个鹿群的爱戴,可是,它不停地看见狼杀害了许多自己的同胞,并且每隔10天来一次,完全把这里当成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所欲为提取和处置的鹿肉仓库!于是,它做出了一个令任何人包括动物都无法相信的决定和凶残的老狼搏斗!但是,它并没有告诉任何的同伴!

哈克每天都坚持磨那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但是老狼突然出现的时候,你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要逃跑。没过几天,杰米就要和你你决战,你知道自己老了,唯一的精力是要和老狼搏斗的!所以你依依不舍地走到鹿群的末尾。

可是,事实比哈克想得差多了!你每天吃的是草根,喝的是已被鹿群踩踏浑浊的泥水,就连哈克最心爱的妻子艾莉也投入杰米的怀抱之中,你痛恨自己当时没有把杰米的双眼刺瞎,为何要为整个鹿群着想,你正想和杰米对战时,你的眼前忽然出现自己的同伴被老狼残杀的景象,你不想让自己的种族灭亡,就必须要和老狼战斗,并将其置于死地!

过了几天,老狼又来了,哈克站在老狼面前,和它拼搏,虽然一个是狼,一个是鹿,但哈克毕竟当了8年的鹿王,它俩实力相当,又都很聪明,所以双方同归于尽!

这篇《老鹿王哈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大局为重,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会敬佩老鹿王哈克,从而更加喜爱这本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5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6

故事的简介是这样的:老鹿王哈克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到了晚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生龙活虎,行走的动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伸缩自如,而哈克却又不想放弃如此风光的称号——“鹿王”,不久,鹿群出现了骚动,一只凶猛的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盘中餐,哈克与鹿群在逃亡过程中鹿群起了内讧,为了自己的同伴,哈克用石头将自己的角磨得锋利无比时刻做好与老狼搏斗的准备。因为哈克有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完全可以打败那只年轻力壮的鹿,可为了顾全大局,哈克经过了一番心里挣扎果断放弃,把鹿王的名誉置之度外,放弃对战,想着凭自己的实力能够保护好鹿群打败老狼,可是在做后一刻,老狼做了最后的挣扎,反而打上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中有千万感慨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比如老鹿王哈克即使牺牲自己也要换鹿群生命的光芒,不禁想让人问一句真的值得么?

让我情不自禁想起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作贡献,舍小家为大家,当我们正在家中坐享清闲的时候,有多少人在烈日炎炎下,面对人们的轻视,为优化环境默默无闻的作贡献……

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精神,还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扩展了我们的知识面,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要推荐给大家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就是一个从前的鹿王,被赶下了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鹿群生气勃勃,可是当遇见了一只老狼后,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老鹿王最终以自己生命的代价,结束了老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竟然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多有团队精神呀!但老鹿王哈克如在最后一刻警惕一也就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了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了,有可能自暴自弃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8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这就是一只鹿王的使命。

——题记

每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只年迈却骁勇善战的老鹿王,你昂首东望,眼中闪烁着智慧与警惕,你时刻与狼群周旋,哪怕身边只有一只小鹿。你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才刚刚进入青春年华。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命的尽头。

书中讲述了老鹿王哈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殚精竭虑,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老鹿王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战胜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故事悲壮、慷慨、苍凉,悲剧就是这样,让美的东西毁灭!天道不公,人何以堪?

扼腕浩叹,掩卷沉思。早在两年前,我就深深地爱上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家里关于他的藏书已有二十几本,但这本《老鹿王哈克》却被我看了不下三遍。我经常思考,动物的世界到底有什么魅力值得人类大肆笔墨去构思,去渲染,去感伤?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感受到了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这些豺狼虎豹,这些牛马猪羊,这些狐熊象鹿,在作者笔下哪里还是曾经我们眼中简单的动物,这分明是一个个具有灵魂,饱含情谊的人,在你的面前倾吐他们各自内心柔软的情感,这都可以让你触摸到他们的心跳,读懂他们微妙的眼神,在书中,我们和这些似乎粗野的动物同呼吸,共命运。沈石溪哪里是在描写动物世界,分明是在描摹我们自己的内心世界,分明是在揭开我们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

美丽的语言文字在书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展示,我仿佛身临其境,又好似来到了这些不平凡的动物身边,感受他的呼吸,感受他的痛苦,体会他内心的煎熬,“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你听到自己的颈窝处传来了狼牙咬断的脆响,热血飞溅出来,你再也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屈,卧倒在地。你和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变冷却了。暮色沉深,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四一般的寂静”我的心随着老鹿王沉寂在曾经辉煌的山谷间,虽然你走了,但你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成就了鹿群,让生命的光彩在这一刻得到最华丽的绽放,虽然我还是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但我内心为动物间的这种力量而深深折服,更为沈石溪唯美的语言表述深深地致敬。

读一本好书是一种生活中的乐趣,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愿意在这样的阅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9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1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精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3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4

今天早晨,我看了《斑羚飞渡》中的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还记的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我老远就看见了绳网,那是一个有十米高的大网,看着就让人害怕,结果,爸爸让我去试试,我不敢去,爸爸吓唬我说:你要是再不爬,我就走了,我一听,赶紧往上爬,爬到一半时再一往下看,哇!吓死我了这么高,我要是摔下去咋办?爸爸一看我不爬了,就三步并做两步,爬了上来,爸爸说:跟着我,向上爬爸爸在前面爬,我在后面追,看爸爸屁股一扭一扭的,我笑出声来,心里也不害怕了,跟着往上爬;再一个,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读完一后我陷入了深思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5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汇集13篇


很荣幸能够为您介绍与“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相关的内容,并且希望能够对您提供帮助。这篇作品作者的文字深深地触动了我。我相信,只有在读书的过程中保持真实的感受,我们才能够写出真实的读后感。一篇优秀的作品的读后感结构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我会从作品的主题和情节入手,探讨其中的亮点和引人入胜之处。然后,我会关注作者的写作风格以及语言运用,思考作者借助何种手法成功地传达了他的思想和情感。接下来,我会对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角色关系进行分析,看看他们对整个故事的发展和情节的推动起到了什么作用。最后,我会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总结经历阅读这篇作品后对我自己产生的思考和感受。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本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

几天前,妈妈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主要是写中华五千年发生的重要事件,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第一个皇帝,秦始皇;了解了项羽“破釜沉舟”的决心,看到了李广“妙计脱身”的机智……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它是整本书里字数最少的一个故事,但它给我留的印象是最深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他十分恨秦王,一心要报仇,荆轲被太子丹的决心所打动,和秦舞阳一起去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荆轲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表达了他对太子丹的忠诚和自己的决心。看到这我不禁被荆轲的勇气所打动,并为他捏了一把汗。

到了秦国的王宫,还没上殿,秦舞阳就吓得脸色大变,浑身发抖,秦王起了疑心,让荆轲一人上前。荆轲沉着地走到秦王旁边,将地图打开,露出了匕首,刺杀秦王,但是没有成功,反儿被乱剑砍死!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重情义的人,他能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他又是一个勇敢的人,面对强大的秦始皇不害怕不屈服,他的精神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2

《荆轲刺秦》讲述的是某片导演与副导为吸引观众,创作了与历史极为不符的剧本。阴阳差错下,副导竟让送盒饭的父亲去演。在演戏的过程中,他发现剧本与历史不符,最后,他正义凌然地、用高八度的声音说:“如果我说(历史)错了,顶多坑害几个人;而你演的不对,则会坑害几代人!”这句话真是掷地有声啊!字字敲打着人们的心田。

是啊,现在许多商家为了吸引人气,动起了歪脑筋,私自篡改原著的精华、歪曲历史的原貌:《西游记后传》中,唐僧竟会法术!这不明摆着误导人吗?最近播放的一部动画片,叫《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竟有一只白色狗狗,这可让人哭笑不得了。还有人把《水浒传》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那一段改成了一段感人的恋情,他们俩也成了痴恋二人组。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这些说明了现在有些人缺少道德意识,随意篡改历史、名著,不顾其负面影响,只为吸引观众、提高票房、提高收视率……因此我认为应建立健全的影视作品筛选系统,向一些不合格的影视作品下禁令!作为我们小学生,应该多读原著,多了解历史,提高自身的“分辨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3

秦王赢政为统一天下,派兵扫荡各国诸侯。及至攻燕,燕太子丹命荆轲刺杀秦王,但事不成,荆轲遂死。

易水江边,杂草丛生,风仍是呼呼地吹着,天还是阴沉沉的。太子丹站立在江边,脸向着易水那边,呆呆地望着。昔日易水饯别那个悲壮的场面已经过去,那么他自然不是来送别荆轲的,那他站在这儿想着什么呢?只见他身后有一座高大的坟墓,墓碑上刻着“燕国勇士荆轲之墓“,墓前的土地上插着香烛,摆着祭品。这便是太子丹为荆轲立的“衣冠墓“。

忽然江边响起一阵乐声,这才发现墓旁边还坐着一各人。只见这个人披头散发,衣着却端整。他正扶着膝上琴,奏出一支悲愤而豪迈的乐曲。是人听了这曲子心中的热血都会狂涌,太子丹也不例外。只听太子丹缓缓说道:“荆轲是为燕国死的,他是为百姓死的。“那人轻轻地说道:“是的,他死了。“太子丹说:“我记得,那天他就是从这条路离开的。你看,地上的车轮印还在。可是,人已经不在了。“那人说:“这条路的确有太多的回忆。“太子丹道:“这到底是条什么样的路呢?这么一条直通秦国的不起眼的路。可是荆轲去了就再没回来。“那人道:“这是一条壮士之路。“太子丹奇道:“壮士之路?“那人点点头道:“这条路有着不同的意义,不只是因为荆轲是壮士,他是走这条路去的。这更是每个壮士心中的一条路。“太子丹道:“什么路?“那人道:“一条意志坚定,去了就不容回头的不归路。“太子丹惨然道:“好一条壮士不归路。“

那人一支曲子奏完了。太子丹看着他说道:“你是荆轲的朋友?“那人道:“我叫高渐离。“太子丹说:“我知道,那天送别荆轲时见过你。“

太子丹接着说:“往后你准备怎么办?“高溅离道:“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太子丹愕道:“什么,你也要刺杀秦王?你要知道,连荆轲都无法成功,你去只有送死。“高渐离淡淡道:“但我不能让荆轲白死。无论是为他报仇还是为燕国百姓的安全,我都非去不可。“

太子丹道:“秦王自从处死荆轲后,大怒之下,已经发动大军再度攻燕,你有把握成功?“高渐离道:“自有办法。“说罢站起身来,沿着这条壮士之路走去。太子丹知道劝他不住,只有默默地看他离去。

秦王统一天下后,高渐离投靠秦朝,做始皇身边的乐师。一日,渐离为其奏乐之时,忽然举琴砸始皇,不中事遂不成,亦死。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经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可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之后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自我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可是我们不能所以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能够看见许多十分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我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仅有一次,可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我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可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明白自我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我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当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当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能够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日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5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权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权,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权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6

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刺客,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很勇敢,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他受到外国的侵略。

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嬴政,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后来嬴政灭六国时,首先就灭了燕国,把他打了个底翻天。明明是要救燕国,却害了燕国,你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把燕国灭了。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7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北宋著名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写的《资治通鉴》。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叫做“荆轲刺秦王”。

这个小故事主要讲了秦始皇一心想要统一中原,不断向其他国家发动进攻,燕国也因此丢了好几座城池。燕太子丹看到秦国要吞并六国,又要夺去燕国的土地,十分恨秦王。他决定派荆轲刺杀秦王。荆轲出发前带了三件东西:一把锋利并沾有剧毒的匕首,一张燕国督亢地区的地图和秦国叛将樊於期的人头。来到秦国后,秦始皇听说燕国使者带来了他想要的东西,非常开心。他让荆轲打开地图看看,当地图展开的一刹那,荆轲抓住匕首刺向秦王,但没有刺伤秦王,反而被秦王给杀了。

荆轲的这次行动失败了,燕太子丹想利用荆轲一人之力灭杀秦国的愿望最终没有成功。英雄荆轲明知道自己去了可能会不来了,但在国家有危险的时候,依然不怕牺牲,冒死刺杀秦王。他这种行为还是令人称赞的。就如陶渊明所说的那样:“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

看到这里,我真佩服荆轲的勇敢,面对秦王这样一个暴君,居然一点也不害怕。想想我自己呢?连晚上一个人睡觉都不敢,总要奶奶陪着,真是太惭愧了!荆轲连死都不怕,难道我还要害怕黑暗?今年过了生日,我就要满十周岁了,可不能再胆小了。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在这之前变得勇敢起来,做个真正的男子汉。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9

虽说文题中引以“读《荆轲刺秦王》”,但就标题而言,却是读《荆轲刺秦王》和《烛之武退秦师》的感触罢了。这样说来,标题中“行刺”与“言退”便不难理解。

读《荆》很容易让我联想到刚学到的《烛之武退秦师》,也就自然而然的把荆轲和烛之武拿来进行比较分析,尽管张某并不明白这样做合理与否。但既然拿了出来也就索性谈谈吧。

两位主人翁在故事中的境域不谋而合,而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是进攻的都是秦师。那么荆轲失败而烛之武成功的原因在何呢?张某归纳了以下几点,供诸君参考。

首先,方式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同样是期望保全“国家”完整,人民安全,荆轲同烛之武一样,职责重大。可是荆轲选择了行刺。这是一种在武侠片中比较常见的方式。荆轲认为:诚能的襄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要想接近秦王,必要得襄将军首!那么这样做代价是否太大了呢?荆轲显然没有研究到这一点,并且背着燕太子取了襄将军首级!就这样,将自我和国家推上了一个

不归路。而烛之武呢?比荆轲冷静和理智的多。他决定以言辞劝阻秦师得进攻。那么又有什么理由呢?这便是次要的。所以,在理性得分析下,烛之武做出了正确的确定。

其次是两个人的性格特点。其实从更深层次的分析能够得出,正是两个人的性格差异导致了两个人方式选择上的差异。荆轲是一个相对冲动和固执的人,从“微太子言,臣愿的额之”就能够看出。荆轲骨子里透出的是武力取胜的思想。在今日看来就是有暴力倾向!而烛之武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由于他年老才得以重用以及职责重大使得他选择了言退。

最终是因为形势有别。相对于燕国,秦国是一个前来挑战的主角,大有非拿下燕国不可的意思。而相对于郑国,秦国是联合晋国攻郑,并且攻郑的结果对于秦国而言是弊大于利。再加上烛之武带有挑拨意味的话,秦师的撤退便成了必然!

其实,归根结底都是一个“理”字。想必以理服人才是君之所为也。现实中同样上演着一幕又一幕的荆轲刺秦王和烛之武退秦师。有些人遇到问题,习惯义气用事,冲动行事,以武力解决问题,而结果却总是惨痛!细想来,他们又何曾真正看清了问题的核心原因呢?而另一类人则显得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们抓住了问题本质原因,那么所有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说到那里,想到那里,写到那里……张某的确感触颇深,不知诸君听完张某的愚论后是否认同。可是对于历史的看法和讨论又何时停止过呢?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遇事都能像烛之武一样,做到胸有成竹,从容不迫,进而不断完善自我!这便是“行刺”和“言退”的哲学。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0

在战国时候,秦国攻打燕国,燕国国王惧怕秦王,就拿燕国太子丹做人质。太子丹想找一个人,用来刺杀秦王。之后,丹找到了一位壮气吞牛的刺客,名叫荆坷。他让荆坷交给两件会使秦王政高兴的礼物:一是秦王政一向在缉拿的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二是燕国督亢的地图,假称要把着块地送给他。另外,太子丹把浸泡毒药已久的匕首夹进地图里,让荆轲去刺杀秦王。

到了秦国,荆轲先给秦王政樊於期的人头,秦王政看后,欣喜若狂。地图一掀开,一把匕首竟然露了出来!荆轲拉住秦王政的衣袖,拿起匕首秦王刺去。秦王政使劲抵抗,最终把衣袖给扯断了,绕着大殿跑,他正要拔剑,可是越急越拔不出来。旁边的太监御医个个急得呆若木鸡,身后的荆轲穷追不舍。有一个御医急中生智,拿起药囊向荆轲咂去。秦王政把剑拔出来后,砍掉了荆轲的左腿,再对荆轲连砍八下,荆轲还叫骂不绝。最终侍卫把荆轲砍成了肉泥。

荆轲虽然失败了,可是他气壮山河的精神永远记在了我心中。

再看看我们,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和荆轲坚韧不拔的精神,差别真是比天与地还大。先在连日本人每周都有“忆苦饭”吃,可我们天天都有吃荤菜,从来都没有想过穷苦人的生活,我想,荆轲小时候肯定比我们穷很多!

我必须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国家.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1

几天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的书,我对它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要数‘荆轲刺秦王’了。

它主要讲的是战国时期秦国最强。一次,秦王准备攻打燕国,太子丹听了非常害怕,连忙找刺客刺杀秦王。当时有一个叫荆轲的人愿意帮太子丹刺杀秦王,并用‘割地求和’的方法靠近秦王。太子丹让工匠做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而且带有剧毒,然后,荆轲带着地图、匕首和秦舞阳去了秦国……可最后刺杀失败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被两个人所感动,第一个是樊於期,樊於期本是秦国大将,后来投靠燕国,秦王一直在通缉他。荆轲为了取得秦王的信任,想‘用’一下樊於期的头。樊於期知道这关系到燕国的存亡,爽快的答应了。让我感动的是樊於期选择了舍小保大;第二个是荆轲,因为不管刺杀秦王成功或者失败,他都要被杀死。

可他明知道去那儿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死,但他为了自己的国家还是去了。而秦始皇看起来很坏,可他统一六国也为了百姓好。因为其它六国不在战争,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樊於期是英雄,因为他为了“国家”;荆轲是英雄,因为他有不怕死的精神;秦始皇也是英雄,因为他为了百姓,统一了六国。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2

读完此文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荆轲临死前的大声疾呼:"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掩卷沉思仿佛易水之别还历历在目然而眼前的事实却是荆轲身首异处。

我想每个读过此文的人都会由衷地为荆轲的英勇行为发出一声慨叹;同时也为他的悲惨结局而叹息。难道真的是天妒英才吗非也。以当时秦国的实力即使行刺成功也不可能挽救燕国的亡国命运。那么为什么荆轲深知不能为而为之呢我想这便是一颗炽烈的爱国心所驱使的吧!的确他无法左右历史车轮的前进。然而作为燕国人他有义务更有责任去为自己的国家奉献一切。甚至生命。这才是我为荆轲喝彩的主因。

但反观近现代中国为了个人的苟活宁可卖国求荣的汉奸却比比皆是。难道人们的爱国情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留在过去了吗

同样的在当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国人成为了"哈韩哈日哈美"一族整天沉湎于向西方模仿却不想着祖国的未来发展。这不是民族的悲哀吗

在国危时敢于献身是无畏;在国安时热爱祖国更是你我的必要义务。所以让我们用荆轲的精神来激励我们:为国家人民而奉献一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3

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请刺客荆轲去刺杀秦王嬴政。为了能近距离的接近秦王,荆轲假借献地图为名去见秦王,把匕首藏在地图中。地图展开后,匕首露了出来,荆轲便拿匕首刺杀秦王,没有成功,荆轲也丧命于此。

我特别欣赏荆轲这个人,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他毫不畏惧的进入号称狼虎之国,与秦王斗争,一句“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表现了他的勇敢。易水畔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诀别,这句话更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虽然他刺杀秦王并未成功,但是他的勇士精神被世人永远颂扬!

"老王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