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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3.19

[精品]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系列。

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过作品后,我心中感慨万千。在阅读作品后,我们不仅要记住自己的思想感悟,更要通过动笔的方式将它记录下来,你是否了解一些很好的读后感都是怎样写成的呢?以下为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惨,他把一个叫钱老瞎的盲人认作师傅。他的师傅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他只好到一个茶馆拉琴卖艺。半路上捡了一只狗,给他起名叫迪克。后来茶馆安了一个收音机,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机,在茶馆大闹天宫,被认为是疯狗,警察来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离家出走,到昆明一块叫豆腐营的地方去找他的妈妈,历经一番挫折后,终于成功了,但是这中间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动,我非常同情和怜悯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实的伙伴,而迪克两次被认为是疯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流浪,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当你被冤枉的时候,心里是最难受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

故事也让我明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不能只看外表,有的人或动物难看丑陋,但却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有的外表很漂亮,但内心却是狠毒的。迪克长的很丑,但内心是忠诚善良的,它感激小主人在它最孤独可怜时收留了它、对它好,于是拼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阿炯做事。阿炯病倒在桥洞下,迪克替小主人挣看病钱,为了挣钱宁愿挨揍,它让别人打它踢它,挣来一些钱给阿炯看病……我真想养一条这样忠诚可靠的狗,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平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是,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上,发明这句谚语的人类,反而是最重外表而不重内心的。人对待动物,居然也把这种歪曲的观念强加到了它们身上。更令人感到有些奇怪的是,人类在科技不发达、思想相对较愚昧的时代,审美观居然比“思想先进、科技发达”的现代人要正常。是他们不正常,还是我们不正常?人类退化了吗?人类退化了吗?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一颗赤胆忠心,但却因为相貌丑陋而遭主人抛弃。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现实是这样的吗?对人来说这也许有些希望,但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低等动物”来说,前途简直太渺茫了!命运真是太不公了!人类真是太没有鉴别力了!这本书里面的阿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眼睛虽然盲了,但他不以貌取人,眼睛就比谁的眼睛都好使!而宋英学那个伪君子、真小人,道貌岸然的、披着人皮的低等动物,眼睛虽然还亮着,但是简直就是天下头号大瞎子!空生了一双眼睛!

众生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地位为什么要有高低之别?在人类愚昧的世界里,这看似是有利于“世界”发展的,但是事实呢?各种违反最基本道德伦理、最不合假惺惺的“人性”的事情层出不穷,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唉,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对人来说,这句话也许说得通,但是人类对待人以外的什么所谓的“低等动物”呢?封建时代,人们常说:“圣贤言语,神钦鬼服。记得旧文章,便是新举子。”现在这样的言语已经是太过封建的了,没有人能够信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人类却把一些十分不公和霸道的条条框框强加到了什么“低等动物”身上。连人类自己都说了,忘恩负义,禽兽之徒嘛。但人类自己却做了这等禽兽之徒。地球给过人类多少好处,但如今却被人类糟蹋得面目全非。哼,国乱思良将,家贫思贤妻!等到人类再也从地球身上拶榨不出什么油水之时,待到人类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和住房时,当地球上遍地饿殍时,才会痛思悔改。哼哼,已经晚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平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动物小说。小说讲述了一只狗和它主人之间发生的事。

这只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迪克在很小的时候因为长的丑被主人抛弃了。迪克为了重新找主人这件事伤透脑筋。后来新主人阿炯生病了,但没有钱看病,迪克为了替小主人筹医药费主动陪人家练拳,还当别人的活靶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迪克为了找到并忠于小主人,它可真是吃尽了千辛万苦。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感情所感动。我非常喜欢迪克对小主人阿炯的忠诚,喜欢迪克与阿炯之间的信任与爱,喜欢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喜欢他们不怕被困难、危险压倒的坚毅精神。我厌恶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妈妈的软弱,痛恨阿炯后妈的凶狠、恶毒,讨厌阿炯后爸的虚伪、阴险。

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我对生活的美好充满了信心,对家人也充满了信任、关心和爱。当然我也有要取长补短的地方,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有畏难情绪,不说一些抱怨的话,要坚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就像相信黑夜过后一定是黎明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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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书,读好书,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写读后感的过程也是再次感悟原文的过程。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获奖的经典的儿童文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主人公因一场大病瞎眼的阿炯可伶的身世 和一条因为长得丑陋而被遗弃的猎犬 迪克展开,让我身临故事中感慨了一回。本人小时候也喜欢狗 ,而且养过一条狗,它叫啰啰,忠心且聪明。有邻居一拿家里东西 ,都会扑过去,陌生人来家狂叫不止。只有我才能制止。妈妈嫌它淘气,惹事 ,领了买狗的人来,想要卖掉,记得很清楚两个买狗的人把它堵在院子的一角,都不敢去抓它,赶上我放学回家,妈在我面前讲了很多好话,让我帮忙抓它,我嘴里答应却心里打起算盘,我让买狗的人让开,说那狗听我的话,接近狗却摸摸它的毛,跟它说:啰啰快跑!这狗非常的通灵性,就在买狗人让出的那一条夹缝中飞快的窜了出去,逃掉了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回过头想这事,觉得自己也并不可笑,纯净的只有z在那时的孩童世界,现代现实社会充满尔虞我诈,连孩子也污染了 ,人不如狗。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2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3

一个流浪的孩子,一只丑陋的小狗,一个充满温情的故事,展开了一张心灵的画卷

一个孩子,在被后妈与爸爸的暴力下,带着那只小狗去了亲妈所在的地方。他以为他的到来会使阿妈欣慰,不想却使阿妈难堪。然而,一个在他乞讨时帮助过他的阿姨,却成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妈。他思绪万千,带着那只忠诚的狗,永远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传遍了小村的每个角落,传遍了心灵的每个角落。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弹出了世间的无奈与悲哀。未来的路上,狗儿成了他唯一的伴侣。

动物与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为了赚钱,自己宁愿做暴力的奴隶。它不明白人类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类的诡计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帮主人一点忙,正因如此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主人的言语对它来说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几次的死里逃生,更让它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这本书里,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诚地对待主人,为了主人,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真的让人感动。虽然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心灵的坚强与善良足以掩饰一切。

我认为另一个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曾受制于暴力下,又流浪乞讨,又遭遇心灵打击,真的很可怜。

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阿炯去了孤儿所,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为朋友,带着迪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妈和后爸来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长,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与温馨。爱与理解,信任与坚强,善良与感恩,是人类的必修课,也是人生的主题,具备了这些,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终究会被你注定的伯乐发现。同样,动物也是一样。它们也有好习惯,好品德。它们信任我们时,我们也要像阿炯那样对待它们。

书净化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学会去感悟,去体会分享世间的喜怒哀乐,体会人间的亲情,友情。也许流浪是男孩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吧!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4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5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神!文/刘何雨辰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推荐十一篇)


在众多资料中,我精心挑选了一篇非常有用的“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感谢大家的关注和阅读。阅读让人充实,丰富,我对作品中的情节非常感兴趣,也想记录下自己从书中获得的收获,写一篇读后感。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

啊,迪克!你真是一只不幸的小狗!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很丑,让你高贵的父母很难堪。迪克,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主人扔进了森林,让你自己去想办法。迪克,你以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差一点冻死,好多次饿死!你的人生真苦!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抚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你想找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有多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小瞎子。迪克,当你的主人的钢琴演奏事业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助,但几乎失去了生命!迪克,当你的主人要去豆腐宫找她的祖母时,你带着已经有了自己骨肉的洪娜一起出发了。迪克,当洪娜试图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这样他就可以看到你忠诚的'狗的性格。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遇到一个穿绿衣服的阿姨时,你做了一个乞讨的手势,向他的主人要钱。迪克,你主人生病了,你无视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迪克,当主人找到奶奶,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你忍着极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那时候,你的内心是多么痛苦啊!迪克,你忍受着不公正和折磨,没有人能想象你有多痛苦。遭受肉体、精神和肉体的痛苦会杀死你!但你忍受它只是为了见你的主人。

迪克,我钦佩你,我钦佩你的毅力,我钦佩你的忠诚!你在找你的师父,你在看你的师父,你流了多少血,你受了多少苦!迪克,你总是一只丑陋的狗,但你是一只比其他任何狗都好的狗!想到你为了给我师父治病赚钱被打,我就有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非常好的狗。你不用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丽!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2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3

我喜欢动物,尤其是狗,一直听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那就让我带着你们进入迪克的世界里吧!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血统纯正,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恶鬼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在原始森林里,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一位叫阿炯的盲童收养,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还拜了一位老师傅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炯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下了大祸。老板以为迪克是条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阿炯家,威逼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无法知道前方的危险,所以迪克便给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他们穿过了荒无人烟的死林,还要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而在途中,饥渴难忍的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炯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这真是“大义灭亲”啊。后来他们又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以卖艺为生。有一次阿炯生病了,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阿炯无意间知道了好心的阿姨原来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阿妈,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选择继续去流浪

读完了这本精彩的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深深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猎狗,但是却对主人很忠诚,而阿炯也十分关心它,只有他们互相帮助,才得以生存。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4

读后感一: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就是《导盲犬迪克》。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弹钢琴,但好景不长。骆老板买了一台全新的录音机,可以**流行歌曲。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

迪克对他的主人非常生气,把录音机撞倒了。灾难发生后,他们两人和迪克的搭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寻找母亲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凉的雪山和枯树林,还要走很长的路去昆明。

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帮助昆明地质勘探队捡矿,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到达了豆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

生病后,她被一位好心的宋阿姨和宋经理的家人收留了。

为了给阿洪赚钱,迪克在外面乞讨赚钱。他还在公园里练武术,差点就死了。他治好病后写了一首二胡歌。宋经理发现他因此出名了。宋经理把迪克锁起来,让一只白狮子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就知道好心的阿姨是他的阿姨。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的友谊所感动。迪克是只丑狗,但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很体贴。

这本书教会我在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良好的友谊。

后记2:啊,迪克!你真是一只可怜的小狗!自从你出生以来,你是如此丑陋,一只于你高贵的父母都很尴尬。迪克,当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你的主人扔到森林里,让你生死攸关。

迪克,你靠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你的命真苦!

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找到一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是多么的困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那个小盲人。迪克,当你主人的钢琴生意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忙,但差点丧命!

迪克,当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他的母亲时,你就带着你有血有肉的红娜一起出发了。

迪克,当红娜要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向他展示你忠诚的狗本性。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时,遇到穿绿衣服的阿姨,你就做一张乞讨表,替主人要钱。迪克,主人生病时,你不在乎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

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迪克,你忍受着委屈,又忍受着酷刑,这时的你,没人能想象你有多么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

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为了找到你的主人,为了见到你的主人,你流了多少血,承受了多少痛苦!迪克,你是一只丑狗,但你是一只比任何狗都好的狗!

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很好的狗。你不必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5

我最喜欢的书是《导盲犬迪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到新华书店买的。这本书介绍了瞎子阿炯在师父去世之后带领自己的导盲犬迪克谋生,寻找亲生母亲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靠拉二胡卖艺为生。在豆腐营,他们收到过好心人的帮助和坏人的“帮助”。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

一本书的主要人物是一只猎狗,他叫迪克.它的主人叫作阿炯。阿炯跟课文中的阿炳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他们都非常喜欢拉二胡,生活同样的艰难,同样以卖艺为生,这让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情景.书中的阿炯在来到到昆明市时,昆明是秋天,可几个月后就变成了冬天。那时非常非常的冷,阿炯只能穿着破破的衣裳在街上卖艺,还生了病。同样在上课时老师上我们体会阿炳在冬天时在街上卖艺的情景,真是命苦。还有,书中的阿炯的师傅也是个瞎子,在师傅死后,又被茶馆的骆老板开除,心情十分低落。后来,他为了寻找阿妈来到了昆明的豆腐营。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如,阿炯生病了,迪克却卖艺乞讨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一个描写迪克外貌的段落: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体会到: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这也是我爱这本书的原因。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6

啊,迪克!你是一只多么不幸的小狗!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很丑,让你高贵的父母难堪。

迪克,当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你的主人扔到森林里,让你生死攸关。迪克,你靠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

你的命真苦!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找到一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是多么的困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小盲人。

迪克,当你主人的钢琴生意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忙,但差点丧命!迪克,当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他的母亲时,你就带着你有血有肉的红娜一起出发了。迪克,当红娜要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向他展示你忠诚的狗本性。

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时,遇到穿绿衣服的阿姨,你就做一张乞讨表,替主人要钱。迪克,主人生病时,你不在乎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

迪克,你受了委屈和折磨。在这个时候,没又忍能想象你有多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为了找到你的主人,为了见到他,你流了多少血,遭受了多少痛苦!迪克,你是一只丑狗,但你是一只比任何狗都好的狗!

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很好的狗。你不必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

一年级:浅辉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导盲犬迪克》一书,书中讲到有一条导盲犬名字叫做迪克,它一出生就是一条丑狗,因为这样它的主人把它遗弃了,这让它成为了一条野狗,在一次狩猎中,迪克它遇见了一条黄狗和猎人,他们亲切的样子让迪克也想找个主人。

几天后,它遇到了小瞎子阿炯,并让他成为了它的主人。后来因为迪克弄坏了一个收音机,阿炯爸爸要杀掉迪克,而阿炯不想让迪克死,所以带它逃了出去,开始了流浪生涯,在流浪之中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书中人和动物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使我十分感动,说明人和动物的和谐相处,温馨无处不在,感受到人和动物的的真情存在。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8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

迪克对他的主人非常生气,把录音机撞倒了。老板认为那条狗是疯狗,于是报了警。警察来到阿炯家,强迫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

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瞎子,不知道前方的危险,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他们俩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琼妈妈的旅程。

他们穿过了死森林,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达昆明。在路上,红娜想趁迪克不在的时候杀了阿洪,但迪克发现迪克最后不得不杀了红娜。他们很幸运地见到了他们和昆明地质勘探队。他们帮助他们收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他们来到了豆英。

他们以在街头为生。生病后,她被一位好心的宋阿姨和宋经理的家人收留了。九百八十一灾难发生后,阿炯无意中知道,善良的阿姨是她失散多年的阿姨,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不得不继续流浪。

读完这本好书,我被他们的友谊所感动。迪克是只猎犬,但他忠于主人。阿炯很关心它。他们只有互相帮助才能生存。这本书使我明白朋友之间应该相互信任,这样才能建立一种更深更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9

每一个脚步,每一个艰辛的脚步,都被一只狗所带领,一只丑陋的狗,让我看到丑陋背后的善良,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书吗?

《导盲犬迪克》整本书讲述的是一至母狗生下了一只丑陋的小狗,被母狗所抛弃,成了一条流浪狗。在茶馆拉二胡的盲人小孩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迪克带着小孩出大山去找母亲,谁知竟成了母亲的赚钱工具,两人逃离了这座城,开始了流浪生活。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当属迪克为了救主人,而咬死了自己最喜欢的豺狗。为什么呢?当主人深处危险之中,一个是自己最好的主人,一个是自己最爱的狗,他在艰难的抉择之中,最后选择了忠诚主人。让我看到了那颗懂得感恩的心,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自私。

这一颗炙热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毛主席报答老乡章士钊,每年春节初二那天毛主席让秘书给章士钊送去两千块钱,当还满两万块钱时,就说还要还五十年利息。这些钱都是毛主席自己的稿费。当年借的那笔钱,是为了革命事业而急需的。还有一件一直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在军训时,同学呕吐,吐在我的床上,老师帮我清理打扫,而当时,老师发着高烧。每当到平安夜的第二天,我都会送给老师一个她最爱吃的苹果。

我想只要内心懂得感恩,即使外表丑陋,也会有人欣赏他。我要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去报答那个帮助过我的人。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0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习过了,不学习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补充了许多精神粮食,不过,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导盲犬迪克》莫属。

迪克是一条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好心的盲少年阿炯收留了它。阿炯带着迪克来到昆明找阿妈,不久之后,阿炯病了。迪克万般无奈,学着主人的样子去乞讨。没有主人的胡琴伴奏,只有迪克哑谜似的动作,根本无法引起路人的注意。迪克很焦急,它叼起白罐子,跑到路人身边不停地摇尾巴,可是那个年轻人厌恶地用脚踢开它。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身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小主人?

终于,迪克有了赚钱的方法,就是到公园里给人当练拳的“活靶子”。坚硬的拳头如雨点般向它飞来,迪克被揍得遍体鳞伤。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坚毅,为了给小主人治病,它愿意忍受一切痛苦,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

一条丑狗震撼了我的心灵。迪克,是你让我懂得了有一种爱叫“忠诚”,正是这样,你才会穷尽智慧去乞讨;你才会忍受一切折磨舍身去救主人。我不禁万分庆幸,我差点错过了与你的相识。因为小时候,我曾被小狗咬伤,所以我非常讨厌狗。记得那次选书,我一看书名就准备把它“枪毙”了,后来我看到作者是沈石溪,想到我看的沈石溪动物小说《保姆蟒》《兔王复仇记》都很有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下这本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了惊人的收获。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这“忠诚”二字包含的是狗对主人深深的爱。

世界上的爱有千种万种,“忠诚”无疑是最高贵的一种,而这样的“高贵”,也是许多人所拥有的:老师告诉我们,小英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和八路军,把敌人带进了埋伏圈,最后被敌人残忍地挑在枪尖,这是一个孩子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新闻镜头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解放军叔叔在地震过后,不顾余震危险,日夜不停从废墟中抢救生命,这是每一位战士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大家都知道,刚刚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中,走在第一方阵的是“抗战老兵”方阵,他们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步履蹒跚,但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无比自豪。为什么他们能成为骄傲的“第一方阵”,因为他们为祖国解放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特殊的“第一方阵”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革命老前辈对祖国和人民的无比忠诚!

一本书,带给我的启示难以言尽,但我记住了,有一种爱叫“忠诚”——小时候,是对爱我们的人忠诚,对我们的学业忠诚;长大了,是对自己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通用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傻狗温迪克读后感通用”,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1)

《傻狗温迪克》,这是一本美国作者凯特。迪卡米洛的书是一个叫傅蓓蒂的人翻译的。《傻狗温迪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古怪的名字,他们分别是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傻狗温迪克、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和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

书中的故事是关于欧宝,一个在南方小镇长大的小女孩,和她的父亲,一个不怎么笑的牧师,搬到寒冷的北方生活。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

虽然流浪狗又丑又脏,但它有一种神奇的咧嘴笑的能力。欧宝带回家的小女孩被狗的神奇能力所吸引,微笑着。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认识了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还有吸引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

书中的主人公欧宝,没有母亲和爱,可以过上坚强幸福的生活。虽然我没有欧宝的生活经验,但我想从中学习乐观的生活态度。名师点评:

这篇读后感符合一般的格式。

能先勾勒出书中的内容,还要着重描写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东西,从而引发自己的感情。你的全文结构是合理的。当你描述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时,你可以抓住书中人物的特点。“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搬到寒冷的北方”的小女孩欧宝,“不多言笑的牧师爸爸”、“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又丑又脏,但是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咧嘴笑”,这样的几句话就把书里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全描述出来了。

接下来,我自然地介绍书中的其他人物。最后你的感想也很准确。要学***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还有坚强和友善说的不够充分。“主人公都是……”这样说是不准确的,应该说书里的人物……。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2)

今天,晴空万里,骄阳似火,太阳把大地烤的直冒烟。因此,我在家打开电风扇并感兴趣地阅读。

这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作者名叫:凯特迪卡米洛。主要讲了:

欧宝,一个年轻的女孩,和他的父亲,一个牧师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里带走一只流浪狗,给它取名为温迪克。虽然狗又脏又臭,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

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在那里,她们的第一个朋友是老范妮小姐,她自己有一个图书馆。接着欧宝为了帮温迪克买狗链子便在一家宠物店打工。

打工的同时,她们又认识了宠物店老板:奥蒂斯,还认识了经常到宠物店玩的“小不点”。在回家的路途中,她们还认识了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和经常捣乱的被欧宝称为“光头宝宝”俩兄弟等。

在他们身上,接二连三的事情。

读后我明白了要微笑面对生活,欧宝就是一个例子读《傻狗温迪克》有感相关作文:《你是我的宝贝》读后感《浪漫鼠德佩罗》读后感师恩无以回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读《夏洛的网》有感与母校告别仙人掌剪窗花小学一年级作文

2019年04月25日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3)

假期里,我读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对文章中的温迪克感受很多,温迪克是一条很脏的小狗,但温迪克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它会对任何人咧嘴微笑。 这篇文章的主要故事情节是:

从小生长在南方的女孩儿欧宝和她的父亲一起搬到了北方,一个特殊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里领回了一只总是闯祸的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从那时起,欧宝和温迪克每天都去不同的地方,遇到了许多好朋友,其中包括:范妮(fanny),想把图书馆当礼物的老太太;非常害羞却又能用美妙的旋律去让动物们听话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别人称为“巫婆”的格格丽亚;还有高傲的阿曼达;“光头宝宝”和想要一只像温迪克一样的小狗,而且常常吮手指的“小不点”等等,都是她的好朋友。

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温迪克,因为它对主人真诚、善良,欧宝也和它一样没有妈妈,没有人理解她,她很孤独,就因为有这样的一个“狗朋友”才让她走出困境,微笑着去面对生活。如果你仔细品味这里的故事,你会感受到它的可爱,它的真诚感动着每一个人。让人都了这本书就会觉得温迪克是一只好狗,一只懂人的狗!

如果有可能,我也想拥有一只“温迪克”。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4)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一)

看了这本书的题目——《傻狗温迪克》,你可能会有一些奇怪,为什么这只狗叫它“傻狗”呢?其实,这只狗有一个绝招——笑。

事实上,这只狗是一只名叫温迪克的流浪狗,是一个名叫欧宝的小女孩从超市带回来的。没想到,这只狗让原本内向的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利亚、有一座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妮、“光头宝宝”和“小不点儿”都成了她的好朋友。

刚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很有意思,但仔细想想,温迪克为什么能把欧宝、范妮、格洛利亚和其他人一起穿呢?是温迪克的真诚和可爱,感染和感动了每一个人。

现在有这种性格的人越来越少了。我们应该学习温迪克的精神。虽然他看起来很傻,但正是因为他很傻,才把人联系起来。现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在撒谎,但是如果我们想不被人知道,除非我们去做,否则我们做不到,因为事实永远不会改变,真相迟早会被发现的。

与其一昧地隐瞒事实,不如诚实的说出真相。这样,也会让别人尊重你。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就让我们向温迪克学习,向他学习,坦诚相待。让我们都做诚实的人!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二)

7月26日,我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一段记忆。

书中的主角是个9岁的小女孩,叫做欧宝。温迪克是欧宝从超市里捡来的一只流浪狗。记得那时,温迪克把超市老板“**”在地后,还用它那大大的舌头舔了几下超市老板的脸。

这时,欧宝看到了那只面带微笑、满脸皱纹、脏兮兮的小狗,她突然忘了把它带回家!从此这只小狗有了它的归属和一个名字:

温迪克。

温迪克,是一只有着长长的耳朵、弯弯的大黄牙、一块地方有毛一块地方没毛、经常“笑”的狗。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怕雷。只要稍微一有雷声,它就象过街老鼠一样——“抱头”鼠窜,其速度十分惊人,一眨眼的功夫,就没有了,好像突然消失了一般。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宠物点的员工奥的斯!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5)

今天我看了《傻狗温迪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在商场里面买东西,突然有一个小狗跑到小女孩前面,小狗看见小女孩就微笑。

回到家后小女孩就给爸爸说;“你不是说我们要帮助比我们不幸的人吗?”爸爸说“对呀”从此,温迪克就成了小女孩的朋友了。温迪克经常往外跑每次往外跑,每次往外跑呢每次有交到不同的朋友。其中有奥的斯、格洛丽亚等等朋友,奥的斯弹吉他太动听了,小动物们都听得太入迷了,都一动不动了。格洛丽亚呢,又有很长很长的故事,根本讲不完。

有一次,大家聚会时,小女孩忘记了温迪克,聚会没过一会,大大的`雷雨就来了,小女孩这才发现温迪克不见了,小女孩迅速地跑到门前急急忙忙穿好鞋跑出去找温迪克,小女孩在外面吧地方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温迪克,回到家后,大家都说:“你肯定找不到他的,因为小狗的温迪克就在你的家里。”

我看了这本书学到了,我们要帮助比我们不幸的人,我们帮助他们我们就会变得更加的快乐。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6)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的内容让我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内容是:欧宝,一个在南方笑真长大的女孩,和她不屈的父亲一起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带走了一只名叫温迪克的流浪狗。

虽然狗又脏又丑,但它有神奇的能力对人咧嘴一笑。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等成为了她们的朋友。

我觉得欧宝这个小小主人当得非常好。因为她把温迪克照顾得很好,首先当温迪克闯祸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温迪克,并且尽心尽力地去说服爸爸,让爸爸心服口服,然后,欧宝不嫌温迪克又臭又脏,还为它梳理毛发,最后,欧宝还带温迪克出去玩,还交到了许多好朋友。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一件事: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个大哥拿着打火机烧蚂蚁。脆弱的蚂蚁到处燃烧。而那个大哥,为了让自己开心,随便伤害了小动物的生命。

虽然这本书的内容很简单,但字里行间却有感叹。我们想要一个和谐美丽的世界。我们需要行动,热爱每一个生命,珍惜每一个生命。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系列9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或许"我们的小镇读后感系列9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1

5月6日晚上7点30分,厦门大学中文系“中文有戏”演出季之经典剧目再现《我们的小镇》在建南大会堂倾情上演。演出持续了130分钟左右,高潮不断,掌声、喝彩声频频。剧组全体演职人员以严谨而生动的创作态度为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戏剧爱好者带来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话剧之夜,更是将厦大“中文有戏”演出季推向一个新高潮。

《我们的小镇》是桑顿·怀尔德(1897~1957)的代表剧作,曾获1938年普利策戏剧奖。本剧以歌洛威尔小镇上两个家庭为主线,通过描写镇上居民的平凡生活,探讨了成长、婚姻、死亡以及生活的意义。本场演出的演员们来自各大院系各个年,级,皆是非专业演员,却以隽永真挚的表演使现场观众身临其境般经历着20世纪初的美国小镇的日常生活,感受着它们的所经历的悲喜哀乐。

当晚,话剧在第二幕和第三幕皆出现高潮。第二幕的婚礼,扮演新人的一对演员伴着进行曲、花童的祝福和众宾客的簇拥步入观众席,观众们感叹新娘的惊艳,感慨新人的甜蜜,沉浸于婚礼的喜悦中,使得现场气氛雀跃不已。值得一提的是,女主角穿的是她母亲当年结婚的婚纱,更是让人艳羡不已,也为话剧演出增添了一丝传奇色彩。而到了第三幕,葬礼的肃穆又使得现场陷入淡淡的感伤气氛中,观众的情绪随着剧情起伏不定。当因难产离世的女主角艾米丽的灵魂回到曾经记录着她的生活足迹的地方时,她才猛然发现,那些平凡和琐碎,那些平淡和简单,是那样的美好和珍贵。剧情到了这一处,观众深为动容,席间不断有人轻轻抽泣。而本出话剧的宗旨亦在此处展露无遗,活着的人们只有真正认识到平淡生活的意义,才能珍惜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刻。

话剧结束后,演出季总策划、《我们的小镇》制作人李晓红教授,导演09级硕士生江丽陈携各分幕导演和全体演职人员上台谢幕,整个大会堂再次掌声雷动。大家在回味《我们的小镇》所带来的精彩之余,亦对“中文有戏”演出季寄予了更多的期盼。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2

如果说布莱希特的“间离”戏剧方法直接受梅兰芳京剧演出的启发的话,那桑顿·怀尔德的戏剧观念之中国因素就要复合得多了。因父亲曾任美国驻华总领事,怀尔德少年时在上海、山东烟台生活过若干年且接受教育(其时恰逢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结束,共和兴起的时代风云变幻中),中国文化不可避免地对其有所影响,及至成年,在其戏剧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京剧的独特形式亦予他不少启悟。《我们的小镇》这个剧本,在二十世纪三〇年代的美国剧坛算是个“异类”,从形式到内容,均有出人意表之处(如舞台上“没有帷幕,没有布景”,舞台经理既是无所不知的叙事者,也是身处其中的演员),而作者对生死的思虑与体悟,对我们而言,或许有着某种东方式暗接款曲的熟悉感,因为那些凡俗的平淡,及平淡中隐藏的诗意与深刻。

《我们的小镇》中,那个不起眼的小镇名为格洛佛角,镇上有几百户人家,共2642人,而剧中的三幕戏主要围绕吉布斯家和韦伯家展开,一切波澜不惊,出生、成长、上学、结婚、生育、死去,一代人、两代人,周而复始,每个人都是如此生活着。这让我想起美国另一位戏剧大师尤金·奥尼尔的名作《天边外》,探讨生活在别处这个话题,“海的那一边是什么?”“是天边。”“那天边外呢?”剧中的主人公一生渴望着“天边外”的生活,可终其一生也未走出小镇,徒然留下无限的怅惘和悔恨。而《我们的小镇》中的人物似不太存有生活在别处的想法,但并非他们全无困惑与梦想,此处生活的意义是他们,亦是这部剧作念兹在兹的莫大问题。

与许多剧作将笔力灌注在第一幕相异,《我们的小镇》初始一直平静铺叙,第一幕“日常生活”、第二幕“爱情与婚姻”,淡淡而过,或有让人饮白开水般的不耐。但第三幕,不避“怪力乱神”,有了幽灵,有了穿越,有了哀伤,有了犹犹豫豫的放下,前面两幕的意义不再模糊,垫场不再是垫场,一切贯穿起来,获得了一种飞升。日常生活、爱情与婚姻,平凡得令许多人习焉不察,忘却此中的真意,而死亡及虚拟的穿越,让本来隐形的一切蓦然显影,重新曝于我们的眼前。韦伯家的艾米丽因难产而死,得知还有一次返回人间稍作停留的机会,她选择了自己十二岁生日的那天,虽然同时得到警告这样的重返是痛苦的,她仍然如此选择、不改初衷。因之,有了返回时限已到,艾米丽再次离别时如下的告白:

“再见,再见,世界。再见,格洛佛角……妈妈,爸爸。再见,我的闹钟……妈妈的太阳花。食物和咖啡。新熨好的'衣服,还有热水澡……睡觉与起床。哦,地球,你太美妙了,以至于无人能认识你的好。”

这种锥心的痛楚,是因为艾米丽意识到自己以前对这些美好事物的忽视,于是在被带回坟墓的刹那,她仍要努力再回看一眼。“有没有人在活着的时候,意识到生命的意义——每一分,每一秒?”这是她面对舞台的诘问,痛入心扉,或许亦问入每一个人的心里。

日常生活的缓慢流程有着极大的销蚀作用,一切的耐心,一切的尊严,在时光的消磨中损耗殆尽,似乎没有了重心与质感。但桑顿·怀尔德的戏剧叙述方式却使那难言的真相忽然拉至我们的面前,所有的不再影影绰绰,而是清晰可辨,纤毫毕现。艾米丽如是,而送报纸的男孩乔·克罗威尔更有着在剧作家艺术处理下微缩的一生,他刚在舞台上出现时,在派送小镇报纸《哨兵报》,边和吉布斯医生拉着家常,谈论谈论膝盖隐隐作痛什么的;而随后从舞台经理貌似随意的旁白中,我们得知乔非常聪明,高中毕业将获得麻省理工的奖学金,“本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工程师,但战争爆发了,他死在了法国。——所有那些教育都白费了。”死亡兀然扑至眼前,原本凡俗的日常生活顿时暗潮汹涌。我们若事先得知这一切,还会一任生活的漠然吗?

桑顿·怀尔德对小镇日常生活的铺陈是异常散漫的,没有太多的戏剧性,没有特立独行的人物,没有抓人眼球的事件,一切的平常凡庸如剧本名字:“我们的小镇”,放之美国任何一个州皆可,或许放之四海亦皆可。甚至,舞台经理还请来了一位州立大学的农业学教授,给大家介绍格洛佛角的地理概况,诸如生成年代、气象学知识、人类学资料等等,与故事本身并无直接的关系,近似繁冗的旁逸斜出的枝节。这是对写实剧的一种近于“笨拙”的陷溺与戏仿,当进入的程度达至极限时,反讽的效果也就油然而生,刻画凡俗生活的戏剧泛出了隐喻的色彩,源于怀尔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为最微小的事件找到最珍贵的价值”。大家对如此的一个小镇的感受是陌生与熟悉的混合,故事未必逐个经历,但人情与世态的相通却是不言而喻的。

桑顿·怀尔德曾说,“我不是大家所期待的新型戏剧家。我曾希望自己是。我希望能贡献一份力量,为他们的到来铺平道路”。事实证明,怀尔德确是一个不显山露水的创新者,他从无戏剧性中寻出戏剧性,从凡庸中提炼出诗意之花来,于他自己是抒怀之作,其间的隐喻亦为我们每一个人所见证。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3

每个人的基因都是一种独特的基因组合,所以,生命是具体的、独特的,而不是抽象的。鲁迅先生曾指出,生命应是“以及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也。”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独特的天都、性格、爱好等,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 在生命与幸福课程指导老师费老师的推荐下,我们于本周星期二晚,观看了有我校话剧团同学自导自演美国剧作家桑顿·怀尔德的作品《我们的小镇》中的几幕,虽然时间很短,但是演员们的用心表演将剧本中的每一位角色的情感淋漓尽致表现出来!

《我们的小镇》初始一直平静铺叙,第一幕“日常生活”、第二幕“爱情与婚姻”,淡淡而过,或有让人饮白开水般的不耐。但第三幕,不避“怪力乱神”,有了幽灵,有了穿越,有了哀伤,有了犹犹豫豫的放下,前面两幕的意义不再模糊,垫场不再是垫场,一切贯穿起来,获得了一种飞升。日常生活、爱情与婚姻,平凡得令许多人习焉不察,忘却此中的真意,而死亡及虚拟的穿越,让本来隐形的一切蓦然显影,重新曝于我们的眼前。韦伯家的艾米丽因难产而死,得知还有一次返回人间稍作停留的机会,她选择了自己十二岁生日的那天,虽然同时得到警告这样的重返是痛苦的,她仍然如此选择、不改初衷。

日本思想家池田大作说过:“最崇高、最宝贵的财宝,除生命外断无它物。”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尊重生命,因为只有生命的存在,才会有价值的创造 ,才能为国家、社会、人民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才能度过更加有意义的人生。

在正确认识和对待生命的同时,我们还要树立正确的死亡意识。理性的死亡意识能带来积极的生命意识和人生态度,在死亡未来到时要好好的活,在死亡即将到来时也应好好地死:要习惯于相信死亡是一件和我们毫不相干的事,因为一切善恶吉凶都在感觉中,而死亡不过是感觉的丧失。一个人如果正确地了解到终止生存并没有什么可怕,对于他而言,活着就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生命是宝贵的,生命是有限的,生命是人类创造和实现一切价值的前提和先觉条件。生活在社会的大家庭中,人与人应当互爱互尊,团结协助,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理性看待生命中遇到的苦痛,科学对待苦痛,勇敢战胜苦痛,从而领悟生命中那美好的一面,体验丰富而多彩的一生。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4

1月8日,台湾果陀剧场带来建团25周年的经典话剧作品《淡水小镇》。

作为导演梁志民心中的“台北人感情的出海口”,《淡水小镇》笼罩着一种淡淡的乡愁,弥漫着温暖的力量。

话剧《淡水小镇》改编自剧作家怀尔德的《小镇》,是果陀剧场极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该剧由果陀剧场创始人、著名导演梁志民进行剧本改编并亲自执导。剧中故事发生在上世纪50年代的台湾小镇“淡水”,全剧讲述了陈少威和艾茉莉,一对青年男女成长、恋爱、成长至别离的感人故事。两个小时二十分钟演出了三十年的时光,真实呈现出那一代台湾人都曾有过的成长经验。据悉,台湾著名艺人张雨生、蔡琴、陶大伟等都曾参与不同版本的演出。此次在大剧院上演的是第七版,也是果陀剧场创团25年的特别纪念版。本轮演出中,台湾著名主持人曹启泰全新加盟,与蔡灿德、李沛旭联袂演绎。

如同“淡水人”从容的生活方式,话剧《淡水小镇》没有强烈的戏剧冲突,舞台上呈现的场面也平淡无奇,如吃饭、上学、聊天、唱圣歌、谈恋爱。将这些生活的常态搬到舞台之上,在看似最普通的生活中最终形成一股巨大的暖流,让人们在结尾处找到情感的出口。对于这样一部带着浓郁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的作品,其现实意义和怀旧风格大大拉近了与观众的距离。但剧情太过于纠缠生活的细节使得整剧的结构显得有些松散,尤其第一幕的演出让人看起来有些沉闷。剧情仍然有修改的空间。

此次在话剧《淡水小镇》中,台湾著名主持人曹启泰首次尝试话剧演出。曹启泰在《淡水小镇》中饰演该剧的核心角色——舞台监督。在这样的身份中,他可以任意穿梭时空之间,忽而化身20世纪50年代的杂货店老板,忽而转换成90年代的说书人,忽而变身为上帝派来的使者,又忽而成为见证幸福的证婚人,带领观众看尽人间百态。

作为一个既在故事中又跳出故事之外的人物,曹启泰此番表演也极大地发挥了他作为主持人的特长。尽管受到剧本和台词的限制,曹启泰的即兴发挥并不太多,但是多年的主持人经验使他在舞台上的表演十分自然并且具有亲和力。

曹启泰常常作为串场人出现在舞台之上,与在场观众评论着舞台上的人物和生活,此时的他虽然是剧中的.一分子,但更像是观众中的一员,在讲述自己内心的同时也为观众梳理着自己的情感。与此同时,曹启泰在剧中扮演的杂货店老板以及证婚人的角色,虽然戏份不多,但是舞台节奏却把握得十分准确,喜感十足。作为一个业余的话剧演员,当天曹启泰的表演十分出风头。

全剧共3幕的《淡水小镇》,第一幕“淡水风光”讲淡水这个小镇人们一天的生活。第二幕“小镇姻缘”讲述了男主角陈少威和女主角艾茉莉的相恋和厮守。前两幕的剧情都在平淡真实中积聚着情感,然而在第三幕“再见淡水”中,该剧将笔锋突转,让观众在阴阳两隔中体会情感的释放与爆发。该剧的最后一幕讲述了艾茉莉婚后9年因为难产而死,她的灵魂对尘世仍有依恋,祈求上天再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回到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天。然而回到尘世的艾茉莉并不快乐,在规定的时间还没有结束时,她就选择重新回到了墓地。

剧中艾茉莉在天使的带领下回到了自己生日的一天,她见到了自己的父母,重新发现了许多她活着的时候所忽略的生活细节,然而无论她如何大声喊叫,父母也无法再看到她,而生活依然在继续。艾茉莉发现自己失去的永远失去了,也明白了所谓最重要的一天就是自己活着时候的每一天,而一旦失去,则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也回不到从前。这样的结尾让不少观众动容,成为整场演出的亮点。(杨杨)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5

你是否记得第一次青春的萌动?你是否安然享受父母为你的付出?你是否在婚礼前慌张无措?你是否面对死亡充满恐惧?你是否总是终日忙碌而依然迷茫?

或者,你是否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我们的小镇》是美国剧作家桑顿怀尔德的作品,该剧曾获1938年美国普利策奖。

这部话剧的情节在现在这个喧嚣的年代看来确实是太平淡了,没有高潮起伏;没有幽默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背景。作者用低入泥土的视角,以两个家庭为主线,叙述了一群普通而快乐的人,生活在一个恬静而普通的小镇。如同你我一样,他们平平凡凡地经历着出生,成长、婚育和死亡。但当因难产离世的女主角艾米莉的灵魂回到曾经记录着她的笑声的地方,她才猛然发现,那些平凡和琐碎,那些平淡和简单,是那样的美好和珍贵。原来活着的人们从来没有认识到生活的真正意义。。。

作者桑顿怀尔德坚信,“在活着的时候真正地认识到此时此刻生活的价值,生活才会是有意义的” 。这样一部话剧,放在清明档期,很是应景。它让我们在怀念逝者的时候,也认真想想活着的我们的意义。它传递给我们一种优雅、清新的气息,让我们在喧嚣繁忙的的都市生活中寻得片刻的宁静、平和与愉悦。

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几乎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感觉。但大多数人感慨过后又恢复原态,生活还是按照原来的轨迹。真正把感悟付诸行动的人少之又少。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还有时间,于是很多事想做却一直没有做,很多朋友想见却一直没有见,很多地方想去却一直没有去。而等到哪天要做了要见了要去了,却再也没有机会了。。。

所以,

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伤一样;

歌唱吧,像没有人聆听一样;

跳舞吧,像没有人欣赏一样;

工作吧,像不需要金钱一样;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6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800字:

“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临终之时,生前曾叱咤风云的李斯回想起来的,是与儿子一起去打猎这样一件平常的事,就像“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我们的小镇》这部桑顿?怀尔德1938年创作的经典话剧,即便在80年后的今天看,形式上也比较“不传统”,舞台上没有帷幕,没有布景,拥有上帝视角的舞台监督既是类似于方方的小说《风景》中“我”那样的叙事者,又是演员,还时不时地在“第四堵墙”两侧来来回回,引发观众对生活更多的思考。

《我们的小镇》讲述的故事,平凡而琐碎,舞台背景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镇歌洛威尔,围绕着季布斯、威博两个普通的家庭和其他一些人物,作者在三幕中分别选取了1901年、1904年和1913年三处“切片”,平铺直叙地描绘出一群凡夫俗子的平淡生活。语言上,这部话剧可以说“毫无文采”,除了舞台监督,其他所有人物好像都在拉家常。“战争爆发了,小久牺牲在法国的战场上,所有受过的教育都没用了。”就连死亡这种最强烈的意象,在这部话剧里都带着淡淡的、漠然的感觉。和许多拥有激烈冲突和鲜明人设的话剧相比,作者似乎也不想让观众好好看戏,总是让舞台监督时不时地站出来讲解、发问、感慨。这部话剧无疑是会让一些观众第一幕都没看完就想打瞌睡的。

但随着散漫的剧情铺陈开来,最平常的细枝末节的事情背后仿佛有了一些让人“欲辨已忘言”的“真意”,第三幕快要结尾时,已死的艾米丽大声地问着舞台监督和观众们:“我从来都没有意识到,所有的这一切仍然在继续,可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注意,这平平常常的生活有多么重要,多么美!带我回去——回到山上——回到我的墓地!但是,等等!最后看一眼……再见,再见了,世界!再见,歌洛威尔小镇……妈妈、爸爸!再见了,时钟……再见了,妈妈的向日葵、食物和咖啡、新熨好的衣服、暖和的热水浴……睡觉和起床……噢,大地,认识到你的人才会发现你的美丽!当人们活着的时候,他们是否意识到生活的意义?每一分钟,每一分钟生活的意义?”

人生路上步履不停,全世界有数不清的城镇、乡村,每个人降临于世,在时间的流逝中向死而生。李斯和奥雷良诺·布恩迪亚是幸运的,他们在人生的最后一刻终于发现了生活的美好;艾米丽是幸运的,她获得了一次重返人间一天的机会,终于在被带回坟墓前的最后一眼中,找到了生活的意义。而我等忙忙碌碌的人们,在“我们的小镇”上,又将继续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7

感谢冬冬邀请我去现场观看了话剧《我们的小镇》。亲临现场,真的感觉很棒。终于理解文艺生活的真正内涵。该话剧反映每个人出生、成长、恋爱、婚育和死亡以及生活意义的话剧作品。在活着的时候真正认识到此时此刻生活的价值,生活才会是有意义的。

教导我们珍惜生命,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等到失去时才懂得珍惜。从一个死者的角度从阐述生命的价值。假如给死者一天的时间,让他们回到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他们感受到的全都是美好。为什么我们活着的人不能试着转变一下思维去思考呢?无语横生的社会,我们无法改变,能改变的只是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和思考方式。真正放下是否观,放下得失心,我们才会真正的快乐。如果不能完全放下,那么偶尔的休憩总是可以的。

远离城市嘈杂的喧嚣,在那儿,你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宁静,一片净化心灵的土壤,一份闲适的心情。

我想我渐渐喜欢上了有主题的话剧及适当的文艺生活。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8

我们的小镇观后感汇总「最新」

《我们的小镇》这个话剧提供了一个视角——死后的视角。

我们每个人在生命中都要经历无数的离合悲欢,抱怨和痛苦、快乐和幸福,与我们相伴。但它们究竟有什么意义?

如果我们能够从“死后的视角”来看待这一切,就是假设我们死了,并且有机会重新看一遍曾经的或此时的生活,看我们曾经或此时是怎样生活的,也许,一切不自知就会被唤醒,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为何。用死后的视角看待生长的命运,恬淡而不悲观,澄净而不伤感。

第一篇:看《我们的小镇》有感

如果说布莱希特的“间离”戏剧方法直接受梅兰芳京剧演出的启发的话,那桑顿·怀尔德的戏剧观念之中国因素就要复合得多了。因父亲曾任美国驻华总领事,怀尔德少年时在上海、山东烟台生活过若干年且接受教育(其时恰逢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结束,共和兴起的时代风云变幻中),中国文化不可避免地对其有所影响,及至成年,在其戏剧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京剧的独特形式亦予他不少启悟。《我们的小镇》这个剧本,在二十世纪三〇年代的美国剧坛算是个“异类”,从形式到内容,均有出人意表之处(如舞台上“没有帷幕,没有布景”,舞台经理既是无所不知的叙事者,也是身处其中的演员),而作者对生死的思虑与体悟,对我们而言,或许有着某种东方式暗接款曲的熟悉感,因为那些凡俗的平淡,及平淡中隐藏的诗意与深刻。

《我们的小镇》中,那个不起眼的小镇名为格洛佛角,镇上有几百户人家,共2642人,而剧中的三幕戏主要围绕吉布斯家和韦伯家展开,一切波澜不惊,出生、成长、上学、结婚、生育、死去,一代人、两代人,周而复始,每个人都是如此生活着。这让我想起美国另一位戏剧大师尤金·奥尼尔的名作《天边外》,探讨生活在别处这个话题,“海的那一边是什么?”“是天边。”“那天边外呢?”剧中的主人公一生渴望着“天边外”的生活,可终其一生也未走出小镇,徒然留下无限的怅惘和悔恨。而《我们的小镇》中的人物似不太存有生活在别处的想法,但并非他们全无困惑与梦想,此处生活的意义是他们,亦是这部剧作念兹在兹的莫大问题。

与许多剧作将笔力灌注在第一幕相异,《我们的小镇》初始一直平静铺叙,第一幕“日常生活”、第二幕“爱情与婚姻”,淡淡而过,或有让人饮白开水般的不耐。但第三幕,不避“怪力乱神”,有了幽灵,有了穿越,有了哀伤,有了犹犹豫豫的放下,前面两幕的意义不再模糊,垫场不再是垫场,一切贯穿起来,获得了一种飞升。日常生活、爱情与婚姻,平凡得令许多人习焉不察,忘却此中的真意,而死亡及虚拟的穿越,让本来隐形的一切蓦然显影,重新曝于我们的眼前。韦伯家的艾米丽因难产而死,得知还有一次返回人间稍作停留的机会,她选择了自己十二岁生日的那天,虽然同时得到警告这样的重返是痛苦的,她仍然如此选择、不改初衷。因之,有了返回时限已到,艾米丽再次离别时如下的告白:

“再见,再见,世界。再见,格洛佛角……妈妈,爸爸。再见,我的闹钟……妈妈的太阳花。食物和咖啡。新熨好的衣服,还有热水澡……睡觉与起床。哦,地球,你太美妙了,以至于无人能认识你的好。”

这种锥心的痛楚,是因为艾米丽意识到自己以前对这些美好事物的忽视,于是在被带回坟墓的刹那,她仍要努力再回看一眼。“有没有人在活着的时候,意识到生命的意义——每一分,每一秒?”这是她面对舞台的诘问,痛入心扉,或许亦问入每一个人的心里。

日常生活的缓慢流程有着极大的销蚀作用,一切的耐心,一切的尊严,在时光的消磨中损耗殆尽,似乎没有了重心与质感。但桑顿·怀尔德的戏剧叙述方式却使那难言的真相忽然拉至我们的面前,所有的不再影影绰绰,而是清晰可辨,纤毫毕现。艾米丽如是,而送报纸的男孩乔·克罗威尔更有着在剧作家艺术处理下微缩的一生,他刚在舞台上出现时,在派送小镇报纸《哨兵报》,边和吉布斯医生拉着家常,谈论谈论膝盖隐隐作痛什么的;而随后从舞台经理貌似随意的旁白中,我们得知乔非常聪明,高中毕业将获得麻省理工的奖学金,“本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工程师,但战争爆发了,他死在了法国。——所有那些教育都白费了。”死亡兀然扑至眼前,原本凡俗的日常生活顿时暗潮汹涌。我们若事先得知这一切,还会一任生活的漠然吗?

桑顿·怀尔德对小镇日常生活的铺陈是异常散漫的,没有太多的戏剧性,没有特立独行的人物,没有抓人眼球的事件,一切的平常凡庸如剧本名字:“我们的小镇”,放之美国任何一个州皆可,或许放之四海亦皆可。甚至,舞台经理还请来了一位州立大学的农业学教授,给大家介绍格洛佛角的地理概况,诸如生成年代、气象学知识、人类学资料等等,与故事本身并无直接的关系,近似繁冗的旁逸斜出的枝节。这是对写实剧的一种近于“笨拙”的陷溺与戏仿,当进入的程度达至极限时,反讽的效果也就油然而生,刻画凡俗生活的戏剧泛出了隐喻的色彩,源于怀尔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为最微小的事件找到最珍贵的价值”。大家对如此的一个小镇的感受是陌生与熟悉的混合,故事未必逐个经历,但人情与世态的相通却是不言而喻的。

桑顿·怀尔德曾说,“我不是大家所期待的新型戏剧家。我曾希望自己是。我希望能贡献一份力量,为他们的到来铺平道路”。事实证明,怀尔德确是一个不显山露水的创新者,他从无戏剧性中寻出戏剧性,从凡庸中提炼出诗意之花来,于他自己是抒怀之作,其间的隐喻亦为我们每一个人所见证。

第二篇:《我们的小镇》观后感

在本周周四,我们在活动中心观看了《我们的小镇》 ,整部戏演员们都在很用心的演,观 众也比较积极的配合着。我在看完这演出之后,感触也很深。

第一幕,演的是小镇的一天,那是那时候是主角们小的时候,表现出他们的天真,两小无 猜。第二幕是演主角们成年后,情窦初开,两情相悦的美好画面。第三幕是女主死后的追悼 会以及亡灵返乡之后发生的事情。

在看完整部戏之后, 我感觉这部戏就是为了表达人活着才是最美好的, 只有在活着的时候 真正认识到此时此刻生活的价值,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但是人活着的时候,总是不会发现自 己到底有多幸福,相反,他们总是抱怨生活,抱怨麻烦,抱怨一切令他们不爽的事。我觉得 我们不应该吧生活过的这么盲目,更多的,我们要多一双眼,一双能发现生活幸福的眼睛。 只要你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其实生活真的很美好,别等到失去了就才后悔。尽管生活中 有着总总的不如意,但是我们要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就如一句戏中的台词“没什么可以认 真的” ,没错,这种心态我们可以面对烦恼,面对痛苦,面对人生。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 桥头自然直” ,面对困难挫折和痛苦时,这种心态往往能让我们更冷静,更能度过这艰难的 时期,没错,没什么可以认真的。

第三篇:观《我们的小镇》有感

阅读《我们的小镇》,我会将这些字一个个置换成舞台演员的台词,会想到舞台上奔走不停的演员们将我读到的这些字,一句句地说出来。这和阅读普通小说的经验不同。普通小说,我对词语的体味更多地停在安静里,而《我们的小镇》是有声音的,阅读这样一个剧本,我常常会被里面念台词的人的语气吸引,甚至打断。

是的,我被某个人的一句话带到自己的童年,或者我的故乡里。

尽管是美国一百年前的作品,但是,作为一个小镇,它在世界上仍然有着时间的公约性。也就是说,当我们看到这个被怀尔德无数次重复表述的小镇,仍然可以想到自己的故乡,甚至将自己故乡里的人和故事代入在这个剧本里。

第一幕里的医生,他熟悉小镇上所有人的身体情况。他不由得让我想起我们村里的医生。而恰好,我的小学同学里也有一对双胞胎,这让我阅读时无端生出亲近感。当然,我乡村生活的记忆,并没有如此文明的秩序,比如牛奶工以及报社总编,可是,哪个村镇没有一个广播站呢?还有,虽然没有送牛奶的工人,可是我童年印象最深的,是摇着拨浪鼓在街巷里卖吃食的老人,他总能定期地将世界上丰富的味道传递给我们,即使我们没有钱买,但也总能凑在他的箱子边上,狠命地闻一下他出售的零食的味道。

这种种的代入式的阅读体验,让我一边阅读同时也一边梳理自己的乡村记忆。这些记忆有的脱离这个剧本,向着遥远的故事情节走了,让我忘记了阅读。所以,这册薄薄的小书,我读得很慢,却也因为这缓慢的节奏,而更加喜欢这本书。

怀尔德的简介里有一段文字,非常吸引我———他竟然在中国居住过。他的父亲曾经担任过美国驻华总领事,为此,他在烟台居住过,还在那里念过书。

烟台的生活经历会不会对他造成影响,不好论述。但是,《我们的小镇》里所描述的熟人社会的亲情和友谊,的确有和我们的传统文化相近的地方。怀尔德笔下有合唱团,我不由得想起乡村喜宴或丧宴上的响器班,他们吹唢呐、唱悲伤的地方戏剧,都是对我童年生活的文化补充。

如果说《我们的小镇》第一幕是春天,是孩子童年或者少年的记忆,是一张青涩而泛黄的照片,那么,第二幕是堆满糖果的一场婚宴底片,仿佛,只要在暗室里冲洗一下,便可以将整个场景复活。声音和色彩随之而来。医生的儿子乔治要娶报社总编的女儿艾米丽,竟然和中国的传统文化一样,在结婚前的一天,新郎和新娘子不能见面。而结婚所展示的,不仅仅是青春和欲望,更展示了美国底层小镇的风情和民俗。噢,对了,还有音乐。我记下了那音乐的名字,是手风琴拉出来的《广板》。

第三幕是伤感的油画,需要有光线直射过来,远远地看,才能分得清这底片上悲伤的层次。这一幕描述小镇上的死亡。自然,我在阅读的时候,又一次想到了我的乡村的死亡事件。和怀尔德笔下的死亡不同的是,中国乡村的非正常死亡,并未引起人的重视。这和中国的历史逻辑有密切关系,中国历史的逻辑从来是个体依附在集体甚至家国命运上,个体是不值得记录的,除非是英雄。而在怀尔德的笔下,每一个人的死亡都是小镇历史的一次重写。他们对个体的尊重在这张底片上被放大,个体因而显得饱满而生动。

剧本和小说的区别在于,除了故事叙述的结构更为复杂以外,剧本有声音和人物活动的画外内容。比如在第三幕,除了舞台经理的画外解说,还有像回忆短片式的插曲。这种闪回一般的黑白镜头,插在正在进行的剧情里,让大家知道,故事是怎么开始或者结束的。

已经死去的艾米丽,在小说的叙述中很难再度回到故事里,可是,在《我们的小镇》这个剧本里,她又回来了。不仅如此,她甚至还可以隔着死亡与现实的空间,和没有死去的人进行对话。这种“穿越”是超现实主义的尝试,是完全将时间打断,将故事正在进行的纵深打破。作者将情感放在了第一位。这个时间,剧情需要的不是逻辑,也不是时间的顺序,而是情感的满足。我想到什么呢,我想到我幼年时看到一出关于巫婆的戏剧———未成年死去的人,始终不肯离开家庭,每每在深夜的院子里哭泣,于是,巫婆便让死去的人的鬼魂上了她的身,和逝者家人对话。一问一答,俨然是活着时的样子。直到家人满足了死者的愿望,鬼魂方离开巫婆的身体。我每一次看到这样的巫婆演出,都兴奋不已。而怀尔德在《我们的小镇》里实现了这些。

我们的小镇读后感 篇9

《我们的小镇》是美国作家桑顿怀尔德的作品,据称是张爱玲最推崇的剧作之一。没想到的是:此剧竟是采用实验戏剧的风格,它完全不同于大家熟悉的演员台上表演,观众台下观看的传统演绎方式。而是有一个全知的人物作为视角,不断提醒你站在舞台之外,拷问剧中人的生活,剧中情节的进行由全知视角带领观众不断提出问题,所以会有让现场观众参与其中的环节,然后通过一段情节试图解答。频繁的让局外人打断显然不符一般观众的审美习惯,结果130分钟的话剧只有一半的人坚持看完。但我反而有点喜欢,原因大致如下:

1、全知视角的出现不断提醒我们正在进行的是戏剧演出,是审美鉴赏,注意到剧中的对话、人物表情、性格等。

2、话剧或其他舞台艺术同样是一种思想的表达,不仅仅是娱乐之用。他提出问题引导观众对生活、生命思索,完成了艺术的形而上功能,虽过于直白但强于“神马都是浮云”。

3、话剧的情节根据全知视角的提示,抢先于观众的思考,攫取生活片段集中展示对问题的解答。生活的平凡琐碎顿时有了意义的承托,与自己生活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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