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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600字精选

发布时间: 2022.12.23

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看了这本作品后,让我的心仿佛在因啜泣而颤抖。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不知从何落笔?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收集的“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1】

暑假期间,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猪仔头温暖之旅》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

和书中的主人公一样,我们都是在城市中长大的孩子,过着吃穿不愁的生活,安逸而温暖。偶尔我们也会和书中的朱子同一样,跟爸爸妈妈提一些合理的和不合理的要求,爸爸妈妈权衡以后也会尽力的满足我们。书中的朱子同想要一台价格不菲的iphone4手机,他的爸爸妈妈答应了他的要求,但却要他去参加电台到农村的互换体验活动之后买给他,最后他从活动中学到的东西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一台iphone4。

在一些偏远的山区,有很多孩子没学上,甚至有的孩子连温饱都成问题,辍学更是家常便饭。这本书通过描写朱子同到山区农村的互换体验活动,体现现实生活中城市和农村的差距,相对山区的孩子来说,城市中我们的生活是何等的幸福。

遥远而颠簸的上学路程,让朱子同吃惊,但这不是最辛苦的,他们还要帮家里分担家务。我们偶尔在家里也帮助妈妈做做家务,还总是跟妈妈叫苦叫累。挑水,劈柴,这些对我们来说更是闻所未闻的事情,连见都没有见过,跟他们比起来,我们做的那些事根本不算什么。

城市里的小朋友们很多都用上了手机,甚至已经淘汰了好几代的手机了。而山里的小朋友他们很多人的家里连电话都没有,电脑更是少之又少,这让我不禁感叹,我们生活是如此的便利和快捷。

朱子同有些乌龙的生活体现了城市和山区的小朋友的差距,想到山里小朋友的生活让我觉得很羞愧,我们每天都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还总是叫苦连连,而山区的小朋友上学路途虽然辛苦,可他们却因为能有机会读书而开心不语。

同龄的我们,经历却截然不同,我是幸运的。我要学习古人说的“知足者常乐”,虽然生活中有不如意的小事情,但这都是生活的小点缀,而真正的艰苦我还没有经历过。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教会我要感恩和珍惜现在的生活,让我学会如何面对困难。也让我懂得了,帮助别人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2】

放暑假了,老师为了让我们的暑假生活过的更有趣、更丰富,特别布置“暑假读一本好书”我最喜欢的一项作业,我被老师手中那本朱红色封面的书给吸引住了。温暖的封面,引人注目的标题,让我毫不犹豫的将这本书带回我的“书家族”。

我沉醉在这本书中,很快就如饥似渴地读完了这本书。《猪仔头温暖之旅》讲的是:爱玩的时尚少年——朱子同,玩厌了游戏之后,又玩起了表演和视频。特别是在《变身大体验》节目中,他和农村孩子黄志达互换角色体验生活,到农村的第一天,朱子同由于方言的缘故,大家都亲切地叫他猪仔头。在农村的第二天,朱子同还在熟睡中,阿杰把他推醒说:“起床了,要上学了。”朱子同看看自己的手表才五点半。朱子同飞快地洗漱穿戴完毕跟着阿杰、小红一起上学去了。朱子同东跑西跑,东看看,西瞧瞧,还不时做些滑稽的动作,过了一会儿,朱子同问阿杰还有多远,阿杰说再翻过两座山就到他们学校了。在翻第一座山的时候,朱子同早已累得气喘吁吁。阿杰见了,不要朱子同背箩筐了,自己背,还帮朱子同背了书包……阿杰身上这种坚持不懈,耐吃苦的精神正是我们这些从小生活在温暖中的人所没有的,所要学习的。

三天就这样晃过去了。最后一天,也就是第四天的早上,朱子同发现自己喜爱的匡威鞋脏了,不想要了,准备送给阿杰。下午朱子同从农村回到自己的家里,这时他才发现行李箱里,那双匡威鞋干净地躺在那里……朱子同此时已懂得友谊与真情,同时我也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不要抱怨你的不如意,因为这是让你长大所要经受的困难。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爱上了这本书,因为是一次温暖之旅,更是一次能让心灵受到触动和洗涤的难忘经历啊!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伍美珍的作品《猪仔头温暖之旅》让我深有感悟,思绪万千。《猪仔头温暖之旅》让我明白了“乡村有着城市所体验不到的欢乐”。

朱子同是个爱玩的时尚少年。他玩厌了游戏之后,有玩表演和视屏。为了得到一台Iphone4手机,他参与了电视台一档社会栏目,到乡村度过了几天难忘的生活。出乎他意料的是,原来乡村有城里所体验不到的欢乐,同时也给他带一些沉重和酸楚的感受。在充满喜剧性的情节中,不乏明媚的忧伤,这是一次温暖之旅,更是一次让人心灵受到触动和洗涤的难忘经历。

第一次读《猪仔头温暖之旅》,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断了线的珠子,不停的往下滚,滚在我的脸上,滚在我可爱懵懂的心灵上··········

我从朱子同身上学到了他的坚持不懈,勇于尝试,更重要的是他敢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俗话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们不仅要学习他的品质,又要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加油!你一定成功。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白衣天使,也就是一名可以就死抚伤的护士。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我要好好上学,为未来打下好的基础,我要努力考上大学,实现自己的梦想,加油!

抓住机遇,奋斗、尝试、体验,这些都将使你的生活变得更加生机勃勃,丰富多彩。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猪仔头温暖之旅》。

朱子同是个爱玩的时尚少年,他玩厌了游戏之后,又玩起了表演和视频。为了得到一台iphone手机,他到农村度过了几天难忘的生活。他原本以为乡村有多么枯燥,多么乏味。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原来乡村也有许多城市里体验不到的快乐。在农村里可以看见城市里见不到的牲畜,还可以每天尽情跟它们玩。在上学的山路上,可以捡起落叶扮老人,拔根小草吹哨子......

乡村的孩子比城里的孩子苦多了。乡村的孩子可能只有一支笔,但可以用几年,而城里的孩子的文具盒中,有着各式各样的笔,稍微坏一点就要摔了。乡村的孩子每天上学都要跋山涉水,而我们每天坐车上学。乡村的孩子1日2餐粗茶淡饭,我们1日三餐山珍海味......

但即便是这样,乡村孩子仍然努力学习,考上大学。相反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努力学习,真应该学学乡村孩子。

这本书很好玩哦!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5】

暑假里的一天,我在书店里看见了一本名叫《猪仔头温暖之旅》的书,觉得好看,就让妈妈买,她同意了。回家后,我翻了几页,觉得太好看了,我一口气就看完了,看过后回味无穷。书中主要讲的是:朱子同很爱玩电脑,他厌倦了游戏后,又玩起了表演与上传视频,为了得到“爱疯4”手机,他参与了一档社会节目,到山村度过了四天难忘的生活。他感到农村也有城市里体验不到的快乐。

这本书的主题是乐于助人。其中,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朱子同在山村的四天生活。山村人普通话说不好,把朱子同叫成了“猪仔头”,他还很爱听。山村人生活艰苦,连电视都没有。朱子同不但没有发牢骚,还热心的帮助他们,给小朋友们讲故事,尤其是电视节目,小朋友们特别爱听。朱子同和小朋友一起上学时,发现学校的条件很不好,中午别的小朋友只吃地瓜和萝卜,老师却给他炒了好吃的蘑菇。他见了,还给每位同学都吃了一点。和朱子同住一起的阿杰、小红晚上饿了,他还把舍不得吃的“大白兔”和“喜之郎”给他们吃。这一切充分都反映了朱子同有一颗温暖的心。

我真想变成“猪仔头”啊!我也想去体验山村的生活,去帮助山村的人,伸出爱心之手。可是我一时去不了山村,但我想我可以在城里帮助有困难的人呀!我们小朋友从小就要学习乐于助人的精神。让我们做个城市的“猪仔头”吧!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6】

一开始看到“猪仔头”这三个字,我还以为是一头猪在温暖的旅行,看了才知道这个“猪仔头”是一个叫朱子同的男孩,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在《没有秘密长不大》里还知道他曾经是个游戏迷,还在医院闭着眼睛躺三天,还差点用网络游戏《赛尔号》把好学生张小伟拖下水。

他在班级成立了一个“忐忑乐队”,里面的娱乐性使许多人接近为此笑破肚皮,还把“星光梦工厂”的两位大明星——木杨哥哥和轮子姐姐吸引住,还亲自登门拜访,成了小明星。

读了这本书,感觉特接近生活,接近人意,还非常感慨,书中朱子同去农村,弟弟妹妹们和村长住的房间是一件比朱子同客厅差不多的小房子,铺着占一半地方的床,很多人睡在上面,早上五点半就起来,然后就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一天要走多少路?朱子同都感觉腿都细了,可见对农村生活的不适应,农村的条件太差,这也让我明白,我们应该珍惜自己过得这么美好,不计较要什么东西,也要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7】

这天,我读了一本极其搞笑、幽默的书,它就是出自于阳光姐姐手里的《猪仔头温暖之旅》。这本书的内容是讲,一个叫朱子同的`城市公子哥和农村孩子黄志达互换体验生活的故事。

《猪仔头温暖之旅》主人公朱子同是个爱玩的时尚少年。他玩厌了游戏之后,又起了玩表演。为了得到一台手机,他参与了电视台一档社会栏目,到乡村度过了几天难忘的生活。出乎他意料的是,原来乡村有着城里所体验不到的欢乐,同时也给他带来一些沉重和酸楚的感受。在充满喜剧性的情节中,不乏明媚的忧伤。这是一次温暖之旅,更是一次能让心灵受到触动和洗涤的难忘的经历。这本书非常有趣、幽默,令人爆笑不止,十分有意思。你不要以为这本书除了看完笑笑就没有其它好处了,其实它还有很多好处哦!里面的成语、好词好句都很多,很值得我们学习,有利于学习语文,加强写作能力。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要勇于实践,长期住在城市里的孩子可以去农庄感受做农民是什么滋味,在农村做做事,比如说去牵牛、去耕田。相反,长期住在农村里的孩子有机会一定得去大城市里看看,在大城市里做做事,比如说卖东西、打扫街道。总而言之,实践是很重要的。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8】

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在她的笔下,我们看到顽皮的孩子朱子同因为自己演唱网络红歌《忐忑》出名,电视台的主持人邀请他做节目以后,他红了。之后他和电台主持人关系很好。

电台最近在搞一个一个节目,叫《变身大体验》,就是把一个城市孩子和一个乡村孩子进行调换,乡村孩子过城市生活,城市孩子过乡村生活。这时,朱子同发现,电台的想法和自己的妈妈想法完全一致,而电台正愁着找不到乡下的孩子,正好有了朱子同妈妈的帮忙。朱子同不愿意,后来为了有一台iphone4,才勉强去了乡下。不久,朱子同就和一位叫黄志达的乡村孩子调换了。在农村,他们一天只吃两顿饭,晚上8点就睡觉,早上5点半就要起来上学,路程要走一个半小时,路程中来要翻越两座山。他在学校里的午饭也受到了优待,可他看到别人只有地瓜和萝卜,而自己却不知这些,还有米饭和蘑菇。他并不喜欢老师对他优待,于是就没有吃饭。在乡村,朱子同体会到了快乐,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一些沉重和酸楚的感受。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了在乡村的困苦生活,我们应珍惜现在的美好和幸福。有时,我们应去想一想乡下的生活,再和自己的生活比一比,你会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拥有多么幸福的生活。

猪仔头温暖之旅的读后感【篇9】

湖南卫视的“变形计”看过吗?伍美珍就用它写了一部作品咧!

瞧,这就是我新买的《猪仔头温暖之旅》啦!快翻开书看看吧!本书的主人公朱子同是一个幽默,爱玩,爱时尚的童鞋。他玩厌了游戏之后,又兴起玩表演和视频。在网上疯唱龚玲娜的《忐忑》,结果被电视台的主持人发现了,成了大名人。为了一台可以自拍的iphone4手机,他参与了一档社会栏目,到大山里的乡村度过了几天难忘的生活。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城市公子哥曾经十分瞧不起农村,说把他放到乡下就是草菅人命。可是,经过了四天的磨练,娇生惯养的公子哥明白了些什么:原来乡村也有着城里所体验不到的欢乐,同时也给他带来一些沉重和酸楚的感受。比如:一天只吃两顿饭饿了就睡觉;每天五点半(有些更早)起床,走一个半小时的山路(有的更长),翻越好几座大山,才能到达只有几间泥教室的学校,全村的学生都在一间教室里上课,只有两个老师教课;从来没拍过照片;全村只有肖校长有一部手机······ 再充满喜剧性的情节中,也有着明媚的伤感。当城市里的小公主、小王子都在麦当劳、肯德基里大吃大喝的时候,乡村的学生还在吃着地瓜和萝卜做成的午餐,一口白米饭、一片肉都没有;城市公子哥两百多块的鞋,穿脏了,不要了,就把它一丢,扔了,而农村里的小孩,始终只有一双鞋;当青春期的少女们都在抱怨妈妈唠叨烦人的时候,留守儿童们还不知何时才能见上爸妈一面;当城市里8、9岁的孩子还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农村里8、9岁的孩子早已肩负起照顾弟弟、妹妹,照顾老人的责任了······

这是一次温暖之旅,更是一次能够让心灵受到触动和洗涤的难忘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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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汤的读后感受600字精选


作为社会人需要用到写作地方并不少,我们现在通常会使用各种范文,我们可以把看到范文灵活的运用到写作中去,范文您知道该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石头汤的读后感受”,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 篇1

今天看了一本叫《石头汤》的书,我深有感触。书的内容是:有一个非常穷但是却很喜欢环游世界的流浪汉,不论走到哪里,他总是热心地帮助别人。而作为回报,别人也会帮助他。有一天,他走在一片荒野上,一整天都没遇到一个人,天空中电闪雷鸣,暴风雨马上就要来临。这时他发现了一间透着灯光的小木屋,他请求女主人让他在木屋里避风雨,但是女主人冷酷的拒绝了。流浪汉说只需要女主人借给他一口锅可以用他那神奇的石头做出世界上最美味的汤。女主人想得到那块神奇的石头,终于让流浪汉进了屋。他向石头吹了三口气,又用手搓了搓石头,小心翼翼地把石头放进锅里,流浪汉在做汤的过程中,不停地吹捧女主人如何尊贵,女主人高兴地将家里做汤的食物拿出来放进石头汤里,然后流浪汉说自己是国一的厨师,女主人更加开心地将家里的面包和美酒拿出来跟他分享,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女主人还让他睡在舒适的床上,第二天早上帮他洗好衣服,还做了一桌丰盛的早餐。最后流浪汉将那块石头送给了女主人,女主人非常地开心。

通过这篇文章,我学会了每个人都要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帮助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你。并且如果人人都拥有一颗温暖的心,必将会将世界上冷酷、封闭的心变得善良、友好。毕竟,只有拥有这样的心,人们才能永远幸福地生活。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 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绘本故事《石头汤》。

在这个故事中,有三个士兵刚打完仗,三天三夜没吃东西,肚子饿极了。他们走到了一个亮着灯的小村庄,希望能找到吃的东西和住的地方。可是,这个村庄里的人们并不欢迎陌生人,他们各自把自己家里好吃的食物分别藏了起来,有胡萝卜、土豆、卷心菜、肉和牛奶等等。士兵们猜到了村民们的想法,商量出一个稀奇古怪的好办法煮石头汤。村民们好奇极了,为了尝到从没吃过的石头汤,村民们为士兵们搬来了大锅,还拿出了藏起来的美食做调料。这样,一锅美味无比的石头汤就做好了,村民们美美地吃了一顿。他们热情地接待了这三位士兵住下,感谢他们让自己尝到这辈子从没品尝过的美味石头汤。这真是太有意思啦!

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做人不能太自私,如果好东西不和别人分享,就品尝不到快乐的滋味。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爱分享的快乐的孩子!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 篇3

合上这本耐人寻味的《石头汤》,我心里还在久久回味着。这是一本漂亮的经典读本,它被装订成了华丽的绘本展现在我们眼前。读完这本书,我受益无穷。

《石头汤》的作者是琼·穆特。他以优美恬静的画风在美术及插画创作领域享有盛名。琼·穆特还创作过多部获奖的漫画书,在日本和美国出版。

《石头汤》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三个和尚阿福、阿禄和阿寿走到一个小村庄,可是村子里的人们并不欢迎和尚们。于是,和尚们想出一个办法:煮石头汤,村民们很好奇,为了尝尝没吃过的石头汤,他们从家里拿来了胡萝卜、大洋葱、面条、云耳、芋头和冬瓜等食材放入汤中,与大家一起分享。全村人一起尝到了美味绝伦的石头汤。从此全村人都明白了:快乐一定要与人分享,有了多人的付出,才有快乐的回报。

通过这本《石头汤》,我也收获了许多:分享可以使更多的人幸福快乐,懂得分享的人才是世界上最快乐的。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的“分享汤”,如,班级中的值日是每人轮流的,大家都在劳动,一起分享快乐。季羡林爷爷还说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一种境界是颇耐人寻味的。”是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幸福一定要与别人分享才会增加。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 篇4

今日读书,看到一个非常好的故事,现搬到这里。

曾经有个村庄,村里的人很不团结,经常互相拆台和挑拨。一天,一位自称是魔术师的人来到这个村庄,对过往的农人们说:“我有一颗汤石,如果将它放入烧开的水中,会立刻变出美味的汤来,我现在就展示给大家看。”

大家觉得很有意思,就提供了木柴、锅、水、打火石,在村子的小广场上架起了汤锅。魔术师很小心地把汤石放入滚汤的锅中,然后用汤勺尝了一口,很兴奋地说:“太美味了,如果再加入一点洋葱就更好了。”人们望着魔术师享受的模样,觉得有希望品尝到更美味的汤,于是立刻有人冲回家拿了一堆洋葱。魔术师又尝了一口:“太棒了,如果再放些肉片就更香了。”一个妇人赶快回家端了一盘肉来。“再有一些蔬菜就完美无缺了。”魔术师再次建议。就这样,在魔术师的指挥下,有人拿了盐,有人拿了酱油,也有人拿来了其他材料。

当大家最终享用到魔术师的汤时,他们果然发现这真是天底下最美味的汤。他们央求魔术师把汤石卖给他们,魔术师突然消失了,声音飘在半空中:“这锅汤之所以鲜美,靠的是大家的共同合力,靠的是你们带来的各种材料的共同作用。这块汤石不过是我在你们村口随便捡起来的一颗石子。”

这个故事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小启示:单枪匹马的英雄只能存在于虚幻的故事或梦境中,只有懂得合作,善于合作,互助互补,并实实在在运用团队的合力,来共同完成一件事或一个项目,才是一种大智慧。

生命之谜读后感600字精选5篇


书籍能引导我们进入高尚的社会,并结识各个时代的最伟大人物。我相信每一个曾经读过作品这本书的读者,内心的感触一定很多。我们对原文稍有感悟之后,便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对于作品的读后感,你是否无从下笔?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收集的“生命之谜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生命之谜读后感(篇1)

这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生命之谜》这本科学探索书,这些故事让我大开眼界。

书中讲述了关于大自然和人类自燃的奥秘,讲了一些相关的记载,如1973年美国的一位50岁的妇女因煤气中毒而死亡。在她死后第三天,她的身体自燃,倾刻被烧成了灰烬。关于人体自燃的真正原因,目前科学界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但“灯芯效应”是最受到认可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醉酒或者睡梦中的人穿的衣服被点着后,皮肤脱落,皮下脂肪融化,衣服被融化的脂肪浸湿后成导火索,即“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则像“蜡”一样,为灯芯提供源源不断的燃料,这样尸体就更加有意地燃烧起来了

读了这些有趣的故事,我体会到科学的力量和生命的奇妙。我们要学好科学,才可以让生命之谜完全地解开。

我有的时候也接受到科学的神奇。有一次,我上科学课时,只见老师拿着一个酒精灯放在讲台上,然后把一个蒸发器里装着盐水。不过几分钟,盐水中的水份蒸发掉了,蒸发器里只剩下了盐的颗粒。这时我立刻感受到了科学的神奇。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科学解读大自然产生了兴趣。我要努力学好科学,关注科学科技技术。我永远相信,我们未来的世界会变得更科学化,更科技化,更美好!

生命之谜读后感(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宇宙生命之谜》这一课,其中让我思考最深刻的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地球之外的太空中是否有生命存在。课文中调查了很多星球,发现只有火星与地球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是结论却是火星上没有生命的存在。这个问题的调查过程让科学家们的心情大起大落,一开始有一位天文学家观察到火星表面有很多纵横的黑色线条,科学家们猜测这是运河,但后来他们用探测器对火星做近距离的观测,发现那只是一连串环形山和暗的斑点。另外,科学家们还发现火星非常干燥,氧气极少,所以人或生命难以存活。

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我认为火星上应该有生命的存在,也许就在火星里面。因为我们目前能观测到的只有火星的表面,并没有看到它的内部结构,也许火星的星球结构和地球不一样,这些都是有可能的。而且我还认为,不止火星一个星球可能有生命的存在,别的星球也可能有,或许不是水星、木星、土星,甚至不是太阳系、银河系……也许是很远很远的不起眼的星球,这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除了地球以外还有没有别的星球有生命的存在,这个问题仍等待着人们去破解。我们都要抱有一颗猜想和探索的心,去解密,去思考。相信作为新时代青少年的我们一定能给世界一个完美的答案,所以请大家从现在就开始努力吧!

生命之谜读后感(篇3)

我在学了《宇宙生命之谜》这一课之后,发觉有许多疑问,因此,在此指出,希望能得到重视。

文中指出,生命起源的条件为:适合生物生存的温度应在零下50至零上150摄氏度之间;没有水,也就没有生命;要有适当成分的大气;要有足够的光和热。这明显有毛病,例如:海底火山口的温度高达360度,仍然有不少生物在那儿自下而上深海内无光,又冷,却还不是成为了美丽的生命殿堂?而且,既然是外星生命,人类不了解它们,又如何知道外星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呢?UFO怎么解释?课文首先排除掉九大行星中的水星、金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只留下地球和火星,然后又一口否决火星。这难道就是解谜了吗?宇宙中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人类知道的事情只是茫茫宇宙奥秘中的千万分之零点几,有什么依据高谈阔论认为太阳系中除了地球就没有生命?兴许在环境最恶劣的地方,人类认为没有生命的地方就有生命呢?由此可见,中国语文教材选材之疏忽,作者作文章之漫不经心,这种错误将会对孩子的一生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甚至危及到孩子的后代,误了他的一生。

语文教科书上的一丁点儿小错误,可以改变孩子的一生,愿语文书的选材方面再严谨一些,为孩子们想想吧!

生命之谜读后感(篇4)

本文讲述的是人类想要知道宇宙中是否存在外星文明和生命,经历了千辛万苦探究了宇宙中的一小部分——太阳系。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系里,既有炎热的地方又有寒冷的地方,最热的星球是水星,可以达到300--400摄氏度,也就是任何物体一到上面,就只会剩一团灰,可想而知,没有任何物种可以在上面生存。

而像金星,因为有太厚的云层,所以,就像一个巨大的棉被包裹住一样,十分的热,而木星以及往后的行星,温度可达零下一百四十摄氏度,也就是就算你裹个棉被,再带上防寒物品,你依然会在瞬间被冻成冰块,想让生命活下来,那就更不可能了。

整个太阳系,如今也只有火星可能存在生命了。当时,为了探索火星上的奥秘,世界各地的科学家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火星。

但是结果令人十分失望,火星上除了陨石坑就是环形山,科学家们一无所获,更令人难过的是,火星土壤中并没有微生物的存在,只是一粒普普通通的土壤,其余什么也没有。

但是火星并不像其他星球那么干燥,空气中也夹杂着水分,但是也只有沙漠地区的百分之一。但在火星极冠,却又大量的冰隐藏在哪里,它们并没有溶化,而是永久储存在哪里。

到底在火星,在太阳系或其他星球是否有生命存在,至今还是个谜。还需要一代又一代的宇宙科学探索者去一一解开。

生命之谜读后感(篇5)

读了《宇宙生命之迷》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许多。

在我们生活的字宙中,有着千千万万生命,只是我们还未寻找到而以。这在这浩瀚的宇宙中,我们的地球,是孤独的。历年来,科学家们研努力研究,一代接一代,却在太阳系中的除火星与地球外并没有检测到生命。水星温度太高、金星有温室效应,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都离太阳很远。而适合我们生存的温度必需是-50~150摄氏度之间,还要有足够的水、光,和热。

所以,火星是目前太阳系中唯一个可能存在生命的星球。火星与地球的差别不大,一天长短、倾斜都差不多,这一点对我们的作息时没有太大影响。但火星表面没有水,大部分都埋在地下冰层中,虽然在火星上发现了微薄的水汽,但我们还是不适合生存。在火星上,表面并没有发现生命因素,但在对陨石检测时,却发现包含一些生命因素。这种情况说明,除火星外,银河系之外可能也有生命存在,来等着我们去探索。

现在的我们是孤独的,没有兄弟姐妹,犹如沧海之一栗,又好似茫茫海上的一只小船,孤独的“流浪地球”。

风之王读后感600字


有请阅读“风之王读后感”相关内容,大家应该都读过读书后感书名,让人深入人心。有了自己的见解,我们就要着手开始写一份读后感来把见解记录下来,您清楚写作品读后感的重要核心是什么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风之王读后感 篇1

我推荐大家读《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 篇2

昨天,我看了一本《风之王》的书。我还没有看完。虽然,只是看了一部份,但是,里面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让我也迫不急待地写了来。

故事讲了,有一个孤儿,他是个哑巴,名字叫阿格达。他从小就被送去了伊丝梅达的皇宫里做马童。皇宫里一共有一万匹吗。其中,阿格达一共养了10匹马。在这10匹马中,阿格达最喜欢的是一匹枣红色的母马。有一天,那批母马剩下一匹小马,它叫闪。小马的交后跟有一个白点,胸前有麦穗纹,那是预示着这小马是一匹多灾难的,但有是跑得最快的。过了几天,那匹母马死了,小马没有从组的奶水,怎么办呢?阿格达想了想,他把骆驼奶和蜂蜜喂给闪喝。过了几个月,闪渐渐地长大了,身子强壮了,它比每匹马都跑的快。因为,山的有点,被国王选中了,送给法国的国王------。

让人悲伤的是闪的妈妈死,闪的妈妈死了。我觉得闪一定很伤心。如果,我是闪,我一定不会离开妈妈的,而且,还要成为一匹伟大的马,不辜负妈妈的期望。在故事情节里,有一个令人感动的地方,就是闪能顽强地长大。在闪小的时候,人人都说闪就快死了。阿格达不信,想办法把闪养得健康。阿格达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一心一意地照顾好闪,和闪一块吃,一块睡,不但像朋友,又像妈妈。

这一部分的情节写得非常好,希望你们也能看看!

风之王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风之王》,它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皇家马房出生了一匹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不会说话的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阿格巴给它取名叫闪,也就是太阳神的意思。在一次次的比赛中,闪赢得所有的马儿,获得了赛马冠军,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失去了进入法国皇家马厩的机会,被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后来又被一个乡下农夫当成劣马抽打,让它每天运送木材十几里路,不给它吃东西,有一次他让闪驮比平常重许多倍的木材,闪在转弯时摔倒了,因为那时天很冷又下着雨了,而农夫使劲的毒打它。看到这里,我便泪水充满眼眶,我在想闪为什么不放弃呢?原来闪不离不弃是对未来充满希望,它和阿格巴互相努力与命运抗争,也是这样证明了自己是最棒的,他们的这种精神打动了我。

在这个故事里我感到阿格巴对马儿闪的照顾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我觉得阿格巴很有爱心,尽管总管说闪是匹坏马,但阿格巴依然养着闪,而且阿格巴很负责任。也实现了他自己的诺言,并且照顾闪到死。

风之王读后感 篇4

书是打开世界的钥匙,是获取知识的源泉,是登上理想高峰的阶梯。我很喜欢读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风之王》。这本书是由美国的玛格莉特亨利写的,讲述的是200年前的一个传奇故事,是一只阿拉伯骏马和一个不能讲话的小马童叫阿格巴的故事。

书中主要讲了小马童出生在摩洛哥的一间皇家马房。它是马房里的宠儿,它跑起来像一阵风,但它身上有着代表厄运和幸运的麦穗纹和小白点。然后,它被阿格巴带到法国和英国,历经了厨房拉车买菜,又给马贩子驮菜架车的悲惨生活。从骄傲的马,沦为卑微的工作马。在不断的抗争中,最终它成了英国最优秀的赛马,还和另一匹马生下了三匹小马。

这是一个爱与责任的故事,男孩阿格巴对马的照顾和关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为了这匹马付出了许多许多,即使付出生命,也心甘情愿。和他相比我差远了,如果我是荧火虫,他就是那皎洁的月亮。有时候,我缺少爱心,比如说:有一次,我同学有困难,我却没有帮助他,甚至幸灾乐祸。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像阿格巴一样,做一个爱心、有责任的人。我要把阿格巴当做榜样,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孩子。

风之王读后感 篇5

自从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对它念念不忘。

本书讲的是一匹马的故事,它是印度跑的最快的马?这匹小马在刚一出生时,她的母亲就去世了,所以它长的又瘦又小。很多人看了都说,它肯定干不成任何事情,所以小马在成长过程中受了很多的苦。可是它的自立能力非常的强,最后它完全遗传了他母亲的基因,长得非常壮,每次比赛都会获胜。

我认为,这本小说写得非常的好!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虐马上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从而让我在阅读时感受到了那匹马的不容易和人类的那些恶毒的想法。而最令我感动的一段就是在它被别人打的时候,完全不敢反抗,有任何好的食物,也不会给它来吃,导致它骨瘦如柴,四条腿就宛如火柴一样。

看完整本小说后,我认为那匹马就是最坚强、最自信的、最有信念的那匹马。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的有关于坚持的例子:在发烧时,同学们坚持上学;夏天烈日炎炎,坚持去上体育课;冬天坚持耐着寒冷,去做早操。

看过这本小说之后,我从中也悟出了一些道理,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摔倒,但是我们需要从哪摔倒,就从哪爬起来,这才是最重要的,坚持到底,我们就会获得胜利。

风之王读后感 篇6

在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有一匹迅疾如风的马——“闪”。照顾它的是一个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后,他许下诺言,说让闪一定成为风之王!

意外的机遇使闪和阿格巴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还去了沼泽生活。这一件件事中,闪和阿格巴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到了最后,阿格巴实现了他的诺言,闪成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阿格巴为了实现这庄严的许诺,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有一次闪被客栈老板娘关了起来,把阿格巴赶出了客栈,老板娘非常讨厌阿格巴,把他赶出去后就时时防备着不让他再进来。到了半夜,他偷偷翻墙进了客栈,他要救闪。他刚过墙,老板娘出来了,她看到阿格巴的黑影,便大叫起来,警察正好路过客栈,抓住了阿格巴,把他关到了监狱里,闪也被关了进来。幸好,最后警察查明了真相,才把他们给放了出来。

闪也为了自己有好的生活,和阿格巴在一起,当别人去骑它时,它就会瞎跑,只有阿格巴安慰它,它才平息一场风波,这证明闪有高贵的品质,高昂的气势。走过这些“苦路”后,它终于踏上了新的旅程……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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